《反政变》--政变如何运作
★ 序言 ★

转贴者言:民主宪政社会的人读了这本书,学会了“反政变”;专制独裁社会的某些人读了这本书,却能了解如何“搞政变”。

凡是支持政治民主、人权和社会正义的人都应对武力政变有所警觉。这类以突发方式来窃占国家机器的作为在近数十年来层出不穷。政变推翻了原本建立在宪法民主体制下的政府,阻碍了更深化的民主运动,助长了野蛮与暴虐的政权。武力政变是新独裁政权建立的方式之一。政变同时也可能造成内战与国际上的危机。政变所遗留的仍是一个为解决的防御问题。

武力政变[1]是指一阴谋集团以威胁或使用暴力的非法行动以求快速夺取国家机器形式上与实质政治权力的行为。他们以原政府违反他们的意志而将其罢废。最初政变集团迅速占据指挥、决策与行政中心,以他们自己所指定的人(军人或公民)来取代原来的最高首长与政府高层,最终则是以控制整个国家机器为目的。成功的政变通常很快速地完成,多数都在四十八小时以内。

在近数十年来,武力政变发生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与地区,包括泰国、缅甸、菲律宾、巴西、捷克斯拉夫、迦纳、赖比瑞亚、智利、斐济、希腊、利比亚、寮国、瓜地马拉、阿根廷、格瑞纳达、波兰和苏联。

政变广泛地发生在非洲许多後殖民的独立国家中。第一次即是在1966年迦纳的总统Kwame Nkrumah被一军事集团所驱逐;泰国在1951至1976年之间发生过五次政变,使其民主成长更为艰辛;在利比亚,Muammar Khadaffim於1969以军事政变取得政权;智利的Allende政府在1973年被一军事政变所推翻;1964年的军事政变使得巴西受到一压迫人民的军事政权统治多年;瓜地马拉在1982年的二次政变,使得原已退休的Rios Mott将军再度上台;波兰在1981年紧急宣布Jarulzelski将军就职为总统来压制独立工人团结联盟;还有苏联在1991八月鹰派政变企图的失败等都是近数十年来最为人知的例子。政变与政变的企图仍在持续中。

有些作者对武力政变(非经由选举)的行为做了这样的评论:「是改变政府最常用的手段。」而对後殖民的非洲来说「军事政变事实上已成为用来改变政府的制度化手段。」[2]

也有人认为此时政变的发生已不如过往那样频繁了,但也担心这种情形的衰退只是短暂的,因为即使一个避开政变许多年的国家还是有可能因此而受到伤害。[3]

我们规律地投注了大量的努力与金钱为抵抗外国势力的侵略而预做准备,但实际上对於社会应如何应对军事政变的防御问题却无任何准备,任凭他们在世界的政治舞台上作威作福,对於反政变防御的深思熟虑已经长期地被忽视了。

★ 政变如何运作 ★

通常藉着反对原政府高层的行动而开始夺取指挥和行政的实际政治机器,夺取政府大楼与办公处、军事与警察总部、控制通讯与运输中心。政变的发动要相当迅速,通常在几小时内,因此事前秘密地阴谋计画很重要。

政变最常由一具关键性地位的军事力量所领导,单独行动或是与政党联盟、专业情治组织 (本国或外国)、或是警力。有时政变会反被执政者所利用,国家元首 (总统、总理或首相) 刻意宣布紧急状态,停止宪政政府职权进而建立独裁体制。[4] 有时政变是由某一独裁政党所领导,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所属他自组的军事力量。政变也可能由某些背离原来团体的统治精英所策动的。而政变要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要获得非参与政变者(另一方)的支持,或是使他们保持消极之态度,或是没有效率。因为以其少数及阴谋性的本质,政变和群众革命是完全相反的。(当然,政变者也会高唱他们的行动是「革命」)

发动政变的集团通常企图利用国家里面已经受他们控制的势力为其力量(或已超越它一开始预期所能掌控的力量)去对抗其他剩馀的势力,进而达到完全控制国家的目的。这些剩馀的势力通常都会欣然地投降。他们会这麽做是因为意识到有压倒性的势力在支持政变,他们也会轻易投降因为原本就非强烈地支持原先所建立的政府、或是同情政变者、或是觉得无助,不知自己能做些什麽。

在正常状态下,篡位者都会想要维持秩序并保持既存的官僚体系、公职、军事力量、地方政府和警备 (至少在政变期内),但要在他们的指挥下运作。(军事政变的新政府成员可能是全部的军人、部分的军人或全由公民所组成的) 藉由结合国家体制下的各种力量,更利於篡位者用来打击社会剩馀的其他势力,进而扩张并巩固对全国的控制。

★ 何时可能发生政变? ★

在某些国家中是很难想像会有内部政变的发生,例如挪威与瑞士。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有防止政变的趋势。当民主宪政的程序存在、受到尊重,并提供了和平的、制度化的方式能解决内部冲突、改换政府、维持政府的公信力,政变发生的可能性就很低。假如某一特定团体有策动政变的能力 (例如军队) 而同时坚信民主进程并尊重国家赋予他们职权的限制,他们就不太可能企图发动政变。他们会自制并相信诉诸政变是错误的。

一个社会的社会结构对於会否发生武力政变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社会上公民的、非官方的机构是健全的并受民主所制约,而军事机构及反民主的政党相形下较为弱势,这麽一来政变就难以发生了。

各行各业分工合作相对和谐的社会也不容易发生政变。在这种情形下较无思索避免政变的迫切需要。如果对内部的问题有着严格的限制而且可以以制度化的方式或其他和平的程序去处理,政变也不容易发生。如果已呈现出了尖锐的冲突但能够引导至非暴力而非内部暴力的解决方式,就不会有诉诸政变的集团以恢复法律与秩序为承诺来结束内部暴力,政治家们也能本着为社会服务之态度与避免腐败,则政变的正当性也将不能成立。

但就另一面来说,如果不符合上述的条件时,社会将可能因政变而受到伤害。民主政治体制的根基可能太浅或是遭到腐蚀,政府可能被视为不合法,人民对其表现也广泛地表示不满,也许政府可能会被指控为无能、腐败、或在危机处理时优柔寡断,可能广泛地缺乏以民主程序去应变现实状况能力的自信,而且在某些事务上可能没有提供议定的程序予继任的政府。

社会里公民性质的非官方机构─各种形式的自愿性机构,如政党、独立教育机构、宗教团体、工会等─可能非常微弱甚至几乎不存在,而且一般民众参政的管道也严重地缺乏。这样的後果导致没有任何团体和机构有能力去反对窃据国家机器的作为。

这样的社会可能会有非常严重的内部问题与暴力相结合。严重的社会不安、恶化的经济问题、尖锐的政治冲突、或内部暴力与暗杀事件等会使得社会中的多数倾向接受一个新的、能够承诺可以恢复秩序与结束危机的强硬派政府。

在不利的经济条件与政治因素交互影响下可能使得社会自愿性地寻求政变,出口缺乏多样性和出口过度附属於多变的国际市场也是可能引发政变的条件。[5]

有时不论是个人、有力的团体、一个独裁的政党或是军中的一支派系都可能渴望获得权力与支配权,而不管是否具有崇高的目标。[6]

然而,这些条件都不足以构成发生真正政变的必然性。因为即使这些条件都符合政变而且潜在的政变者本身也缺乏自制力,他们还是不一定会赴诸行动,因为政变还是很可能会失败。这种可能失败的倾向得自於一些根源:重要单位的军中成员、警察、公职人员、政府的基层等可能不支持政变而且很可能抗拒这样的企图,社会的独立机构可能倾向反对政变而其力量也可能强得足以去对抗它。

这些可能的政变反对者所具备反抗政变的力量对潜在政变决策者的决定有重大的影响,而且会左右他们是否做出政变的行动。如果社会上是坚定地抗拒这样的企图,则实际的政变则难以发生。

那些企图发动政变的人必须要能够去预估一旦他们掌握到权力时所遭遇到来自官僚体系及民间最低程度的抵抗力量。一旦社会群众是政治性地动员起来、参与其中,并且力量庞大,则政变的企图便无法付诸实行。[7]

★ 支撑政变的要素 ★

政变必要的基本条件就是政变者要有相当把握自己的组织与压制力远强於其他的机构和社会的力量,简言之,也就是公民社会的力量弱於军事力量。的确,近数十年来在许多国家中,他们的军事力量扩张到远超过整个社会的所有机构。这些军事力量常被用来对抗他们原本在保护的、赖以存在与依靠的社会与群众。如果这些士兵较效忠於他们的长官而非民主的政府,则类似的军事政变便较容易发生。

如果政变是执政阶层所发动的 (有时称为自我政变”self-coup”)[8] ,则必须结合政府的公职机关与军事力量来协同接收政权,这样的力量远大於社会的公民机构。因此这个政变便必需由一个有纪律的政党并有其所属的军事力量来引领。此政党的支持者也可能在一个联合政府下从各主要的政府部门或重要的军警机关同时发动。为了获得成功,此政党的行动力一定要强於来自社会各机构的反对力量。在某些状态下,一些外国政府的代表处也可能协助内部政治或军事集团来完成政变。

在过去的政变中,政治立场自由独立的支持者常保持沉默并容易被动性地屈服,但这并不表示政变的成功是受到一般群众的认同。在许多案例中,民众实际上是反对的但却不知该怎麽去应对。以内战的形式来对抗军事武力与其联盟─民主主义者必然是输家─成功机率相当低是可以理解的。相信民主程序与社会正义的人通常不知道该如何去击败一个有军事力量为後盾的政变。

许多国家没有一套严格反政变防御的准备而却想维系持久的民主体制,这是令人觉得有所疑问的,特别是那些有过政变历史的国家。即使是在那些已达到相对民主政治状态的国家来说,反政变的考量还是很重要的,尽管那些有能力发动政变的个人和集团对群众所宣示的诉求有多崇高。

★ 想办法去避免政变 ★

显然的,能够避去政变企图的发生远比必需当面去对抗政变来得好。因此,要如何避免及封锁政变则是一项重要的课题。

从许多宪政民主体制中来看,一般以为只要宪法与法律有明文禁止政变,民主就会得以保全。但从许多国家所经历过的危险来看,这样的论述并不确实。虽然民主宪法的条款或法律反对以政变的方式来夺占国家,但它们却常沦为政变的牺牲者。这种法律上的明文禁止应该存在,但在封锁政变上却还是经常失败的。事实上,通常领导政变的集团都愿意去违反宪政和法律的藩篱来符合他们的行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类似的宪政与法律条款完全无用,只是光这样是不足的,必须配以执行公权力的手段。

这些政变的个人和集团会刻意谋杀行政官员以便於安置他们自己成为合法统治者,而且认为他们的行动并没有违反既存宪政和法律的藩篱。军事集团宣称他们在「拯救国家」或在没有严重危害法律下来建立起他们自己的统治地位。有纪律的政党会视他们自己为人民的解救者与未来理想社会的创建者,因此不容有任何法理的约束可以阻止他们取得国家权力。

努力去消除来自社会上具有正当性的抱怨也是必须的,但这些还是不足够的,这些抱怨可能真切地反映出武力政变的动机或可能成为企图以较不温和方式诉诸政变的藉口。

国际的谴责或认可未必能够吓阻已成定案的武力政变[9],期待以国际的影响力而能避免或有助内部政争的想法也是天真的,顶多他们只会支持那些有足够能力去封锁政变企图的政府,有时某些来自国际特定的影响力则倾向支持政变或成为煽动政变的力量,美国政府在许多例案中即是显着的例子。

显然地,对於政变,还有许多更健全的屏障是必须建立的,因此此文将论述这些屏障可以在一个国家内经由一套完整的反政变防御政策而被确立。这个政策不仅拥有击败政变的潜力,更有潜在遏制这类攻击,为有效防御能力扎根。

因为政变时常成功,因此群众普遍不认为有效的反政变屏障可以确立。伴随政变而来的混乱与无力感都是起因於群众没有参与事前计画、准备和训练该如何去封锁政变的发生。当一般认为政变通常都是由军事武力来封锁时,本应是防御者角色的社会会因为没有军事力量为其後盾而增加群众的痛苦与沮丧。

★ 击败政变 ★

对於如何封锁武力政变的问题看来似乎困难重重,除非有一些重要的真实案例告诉我们政变是可以被击败的。尽管常处於不利的条件下,公民有时也有能力去封锁住非法夺占国家权力的行为。以下便是一些着名的案例。

有时候政变的失败是因为对政府机构掌控与国家的政治控制之间的不合作态度和忽视内部环节之破坏。公职人员、政府官员、军方和国家的雇员坚定地拒绝与政变者合作,否定他们控制国家机器的正当性。政变也会因为被切断对中央控制与社会(包括独立的社会机关、地方政府和整体民众)控制间的联系而濒临危险状态。政变者常会狭隘地以为只要能支配国家结构就等同於取得政治与社会的控制权,然而,没有社会上这些机关的归顺,政变的领导地位将无法成为能够延续执政的政府。

发生在前苏联一九九一年八月强硬派企图夺取政权失败就是群众以不合作态度对抗政变的例子。更早些一起显着的反政变防御案例发生在一九二O年的德国,对抗卡普 (Kapp) 的叛乱 (此叛乱威胁了新的威玛共和) 。法国在一九六一对抗 阿尔及尔 (阿尔及利亚首都) 将领的叛变 (此政变目的在驱逐戴高乐政府以维持法属阿尔及利亚之地位)。在这叁个案例中,政变几乎都是因内部的不合作抵抗而封锁住。只有一些小插曲,像是在一九九一年苏联的政变中,有受到国际外交和经济行动的影响。

★ 一九二O德国[10] ★

一九二O年叁月十二日,由沃尔夫冈.卡普 (Wolfgang Kapp) 博士和沃特.冯.路特维兹 (Walter von Luttwitz) 中将所组成的非官方「自由兵团」(Freikorps)联盟退役士兵和平民以政变的方式占据柏林来对抗威玛共和,政变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专业的」威权体制政权。为数不多的德国陆军维持「中立」的立场,由弗里德里克.埃伯特 (Friedrich Ebert) 总统领导的合法民主政府被迫逃亡,虽然不是准备的很周全,但政变也可能因为没有遭受抵抗而获得成功。

合法的政府宣告所有的公民都应该服从原来的政府,而且各省也要拒绝与卡普集团合作。在柏林爆发工人罢工对抗政变後,更以埃伯特总统和社会民主党部长们之名义 (虽然没有他们正式的批准) 号召了普遍性的罢工。

卡普集团迅速地面临由公职人员与保守政府官僚的大规模不合作运动,台面上的人物都拒绝接受新政权的行政公告,卡普集团施以强力的压制,有些罢工者也因此遭到射杀致死。然而,不合作运动的强度持续成长,普遍性的罢工瘫痪了整个柏林,德意志银行也拒绝借贷予篡位者。叁月十七日,柏林安全警察要求卡普辞职。卡普逃到瑞典当天,许多他的助手换着便衣逃离柏林,路特维兹也辞去职务。自由兵团随後撤出柏林,但和他们往常的作为一样,杀伤了一些抗议他们的市民。

由於工人、公职人员、官僚和一般群众一起联合拒绝与篡位者在管理上的合作使得政变会被击败。而存活下来的威玛共和必需去面对其他更严肃的内部问题。为了抗拒政变而付出的财务损失庞大,据估计,因卡普集团而伤亡的人数也在数百人以上。

★ 一九六一法国[11] ★

法国总统查尔斯.戴高乐 (Charles de Gaulle) 在四月初宣布他放弃法属阿尔及利亚的企图。在二十一到二十二日之交的晚上,在阿尔及利亚叛变的法国军队占据并控制了首都阿尔及尔与附近的重要据点。但政变必须要在取代巴黎的合法政府後才能获得成功。

四月二十叁日,在法国的各政党与工会举行了大会议并号召了为时一个钟头的普遍性罢工,戴高乐当晚也透过广播,发表了在阿尔及利亚也能收听到的演说,鼓励人民公然起来反抗叛变并使用各种手段来反制它:『我禁止每一个法国人,尤其是士兵,去执行任何他们的命令。』首相德布乐 (Debr`e) 对将从阿尔及尔来的空降攻击提出警告,他以呼吁人民来替代采取立即的军事行动命令:『在听到警报器响起时,尽你所能地乘车或跑到机场去说服那些犯下大错的士兵们。』

戴高乐的演说广泛地被在阿尔及利亚的百姓与忠诚的法国士兵们复制并传播。戴高乐之後又发表声明:『从那时候起,叛变立即面临消极的抵抗,而且一小时比一小时更为彻底。』

四月二十四日,一千万的劳工参与了一个具有象徵性的普遍罢工。在机场,人民利用车辆挡住飞机起降跑道,阿尔及利亚的金融界与运输业也停止运作。

阿尔及利亚忠诚的法国部队在暗中持续破坏叛变行动,飞行员们也以机场封锁及机械故障等理由,让叁分之二的运输机与喷射战斗机飞离了阿尔及利亚,陆军士兵则待在他们的军营内,在许多方面都显示出叛变计画的没有效率,遗失命令与档案,耽搁通讯与运输,公职人员更将公文藏匿并丢弃。

四月二十五日,戴高乐透过广播命令忠於国家的部队向叛军开火,不过这是多此一举,政变其实已经被破坏殆尽了。叛军领袖们决定取消政变的企图,在四月二十五与二十六日之交的晚间,原本占领阿尔及尔的空降部队便撤离了。

此事件造成了一些伤亡,在阿尔及利亚和巴黎共有叁人死亡数人受伤,此攻击戴高乐政府的事件因消极抵抗及军事瓦解而终告失败。

★ 一九九一苏联[12] ★

一九九一八月十八日,苏联在一场封锁激进分离势力的行动中,一支苏维埃官方的强硬派扣押总统米哈伊尔.戈巴契夫 (Mikhail Gorbachev) 并要求他将行政权移转给副总统,但遭到戈巴契夫的拒绝。

国家委员会自行宣布「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苏维埃副总统、首相、国防部长、国安局局长 (KGB) 及内政部长所组成─宣布为期六个月的「国家紧急状态」,禁止反对言论的报纸,停止政党活动 (除了共产党外) 也严禁示威游行。军人集团第一个法令即宣称苏维埃宪法高於共和国的宪法,紧急委员会接管了所有命令的发布。

这显示出全苏联的军事力量都在军事集团的支配下,整个全莫斯科都部署了装甲部队与伞兵部队,在波罗的海,支持政变的武力占据了电话、无线电和电视设备并封锁了重要港口,驻防在列宁格勒外的装甲攻击部队开始进入城市。

在莫斯科,上万的人民齐聚街头同声谴责政变,在一场戏剧性的抗争活动中,俄罗斯联邦总统伯里斯.叶尔钦 (Boris Yelsin) 爬上了叛军的坦克上并谴责武力政变行动是一个『右派的、保守的、违宪的政变』他声明:「这个委员会所有的决定与方针都是不合法的。」同时请求公民及军人坚定拒绝参与政变,叶尔钦最後还呼吁:『全体无限期的罢工。』当天稍晚,叶尔钦也命令俄罗斯共和的军队与KGB人员服从他的领导而不要支持政变者。

上千人聚集在俄罗斯的「白宫」(国会大厦) 前防卫它受到攻击,并用路障、电车和车辆封锁街道,虽然普遍性罢工的呼吁没有受到广泛的注意,不过在西伯利亚库兹巴斯 (Kuzbass) 和斯佛洛斯克 (Sverdlosk) 煤田区的矿工倒是响应了罢工行动。

而叛变者在莫斯科颁布国家紧急命令的理由即是:「群众聚集、阻碍街道、示威都是煽动暴乱的证明。」政变的第二个晚上,组织抵抗叛变的人员在城内各地铁站张贴传单,号召次日在「白宫」广场前举行大规模的示威活动。

在列宁格勒,二十万人民聚集响应市长Anatoly Sobchak的呼吁,发动对政变「宪政上最大的反抗」。摩尔多瓦 (Moldavia) 的数万民众封锁住街道使得驻在海湾的苏维埃部队无法进入,乌克兰与哈萨克的领导人也同声谴责政变,明斯克(白俄罗斯首都) 大会呼吁广大公民不要服从叛变,立陶宛总统兰茨贝尔吉斯 (Landsbergis) 请求公民包围维尔纽斯(立陶宛首都)的国会大厦以保护它遭受攻击。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的国会紧急会议宣布完全自苏联独立。

在莫斯科被禁止出版的反对报秘密发行The Common Paper呼吁公民起来反抗,地下电台也允许俄罗斯政府透过无线电广播抵抗的讯息至全国各地方电台,被禁止的独立无线电电台「莫斯科之声」持续播放俄罗斯国会紧急会议的实况演说,虽然被禁,俄罗斯电视台的技工也将录影带的新闻节目传送到苏联的二十几个城市去。

由国家控制的官方媒体也拒绝与叛变者合作,叶尔钦和Sobchak的反对演说透过晚间新闻播出,负责审查的KGB紧急委员会选择不封锁。之後苏维埃电视台的负责人Valentin Lazutkin收到了来自内政部长Pugo的警告:「你已经违抗了两次命令...你已经接到了教人民该走什麽方向及该做什麽的指示,你要为此负责。」而当晚在白宫前保护俄罗斯政府反政变群众则一直增加。

这些协同各方的努力破坏了反叛力量的忠诚度。宣传单和食物一起送到了士兵们的手上,公民请求坦克车队换边站,叶尔钦则强烈要求纪律:「不要去激怒军队,军队已成为反叛者手上的一项武器,因此我们在与他们接触时也应该要去资助他们并且维持秩序与纪律。」

有些军事单位因此脱离了叛军。十辆在「白宫」前的坦克移转了对着国会大厦的炮塔,并许诺要帮政府对抗叛军攻击,列宁格勒海军基地与伞兵训练军事学校也传出了官兵倒戈消息,驻防远东地区的军事单位拒绝支持叛军,在俄罗斯共和方面,地方警力与KGB宣示效忠叶尔钦,国防部长Yasov 命令Tula 师自邻近「白宫」的位置撤退,因为部队的忠诚度不明,内政部长Pugo因此怀疑莫斯科警察的忠诚度而将其解散。

在政变第二天的午後,叛军企图集结组成一支攻击队伍来攻击俄罗斯的「白宫」,由陆军伞兵部队结合内政部武力来包围「白宫」,清出路线以供国安精英的Alpha部队发动攻击,然而陆军伞兵部队长与苏维埃空军指挥官却拒绝参与攻击行动,在预定攻击的几个钟头前,国安的Alpha部队指挥官声明不参与攻击行动:「不会有攻击行动,我不会去对抗人民。」

次日国防部表决後决定撤出莫斯科的部队,紧急委员会的成员随後便被逮捕(有一人自裁) ,戈巴契夫重掌政权,此次伤亡不多,报告指出有五人在政变中丧生。政变被击败了。群众的抵抗和军队的不服从使得强硬派重回威权体制统治的企图彻底失败。

这叁件都是成功抵抗政变的案例,一九二O的德国,一九六一的法国和一九九一的俄罗斯,告诉我们成功地建立起对抗政变的防御是可行的。当然,也有其他类似的抵抗事件是失败的,但这些成功的案例即是告诉我们至少要有一些先决条件的存在,政变才能被击败。

★ 反政变防御 ★

检视武力政变是如何进行及如何可以击败让我们获益良多。这些资讯教导我们在面对政变爆发并违反自由与正义时并不需要感到消极与无助。防御是可以在遭受攻击的社会本身进行。

此文的基本论点就是以防御性政策来对抗武力政变是可行的。这样的防御性政策有两个基本要素:(1) 那些想要藉由攻击宪政体制民选下的政府而代之以他们自己政府的政权,必需要完全否定他的合法性,他们没有任何道德上与政治上的权力成为一个执政的政府。(2) 要拒绝所有与他们的合作,无论在公职或在民间,无论以何种方式,都没有人应该去协助或服从他们。

在一场政变中,占据政府建筑、运输与通讯中心和关键性的地理位置并不代表大势已经底定了。更重要的是这些叛变者的目的是要控制国家机器,进而控制整个国家,如果政变要能成功,叛方必需确定大略上的控制。

但实际上占据这些重要据点并不代表反叛者企图控制政府与社会的目的达成了,他们在一开始时并不能控制人民、政治、经济、社会组织、政府机构、甚至所有的军事力量与警察。反叛者也无法在最初的立场上便能立即完成意识形态上的洗脑,在军队或伞兵部队以武力占据了政府建筑和关键的通讯与运输中心之後,一段无法避免的残酷期将展开,因为叛变者必然要建立并巩固他们的控制。即使在没有抵抗的情况下,要达成这样的控制也需要时间和付出相当的努力。这需要去巩固控制─它的奏效也需要时间─因此使得社会可能可以做出有效的防御。

★ 反叛者的必要条件 ★

在政变发动後,叛变者立即需要合法性,也就是要让人民接受他们在道德上、政治权力上或统治权上的统驭。由道德和宗教领袖来为其背书,尊重政治上的要角,甚至在某些案例中,皇室成员或过去的达官显要也能增强他们的被接受度。

反叛者需要他们对国家机器的控制被一些具有道德的个人与合法政治职权的机构所接受,不管他们是民选的官员、没有官方色彩的道德领袖或是皇室成员。

★ 因此反政变防御的首要基本原则便是去否认叛变者的合法性 ★

叛变者也需要公民领袖和群众能展现支持的态度,要不就是陷於混乱,或是消极而被动。为了要能巩固他们对社会的控制,反叛者更希望一些专业人才与顾问、政府官员与公职人员、行政首长与法官等能和他们合作,新闻记者与传播电台、出版机构与技术人员等也能按照反叛者的意思去做。警察、狱卒和士兵也能遵循他们的命令去从事逮捕、拘禁与处决抗议者的行动。叛变者也需要大量的人力依他们修改过的命令与政策去从事政治体制的运作,社会机构与经济也得被动地顺从,并发挥他们平常的功能。

总之,为了巩固他们的控制以便统治,叛变者需要相当程度的合法性与来自社会上的合作。

然而,要是只有很少数或甚至没有这些必要的归顺与合作行为,政变行动很可能因为被否定、不合作和反抗而濒临危险的境地。合法性的必需与实质的合作都是自愿性的,所有的团体和一般群众都可能抵制他们的命令。叛变者对於合法性的要求可能会被拒绝,必需的合作、服从和支持会被否定,叛变者的统治巩固会因此而被封锁。

即使温和的反对派可能会帮攻击者在接受度、合作与支持上的保证做出重大的努力,但在一个强有力的反政变防御下,当受到支持的合法政府号召群众抵抗时,人民将会以大规模的或选择性的不合作方式去避免攻击者控制国家机器,社会也可以藉着广泛地拒绝、不合作、甚至反抗的手段,有决心地封锁住叛变者所要的目地并将政变击败。

★ 反政变防御的第二个基本原则是以不合作及蔑视的态度去抵抗叛变者 ★

如果合法性与合作两要素都被否定,政变将会因在政治上的衰竭而死亡。

★ 社会的直接防御 ★

因此反政变政策的重点即是社会本身的社会防御,而不是地理位置,甚或是政府的建筑物的防御。伴随人为的协助而占有的地理位置及建筑物对政变领导者来说并非最重要的,以占据学校建筑为例,如果无法寻求到学生、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合作,是无法试图去控制教育的。如果铁路员工与经理不愿根据命令去运作,只是单纯地占据铁路也是无法控制运输的。控制了外部的国会大厦并不代表控制住国会议员或那些相信国会政府的群众平民。

与其去寄望由争夺建筑物与地理要点而提供的宪政防御,人民的防御行动不如就从防御他们自身的自由、所属机关与社会直接出发。这种优先权的行动是具有关键性的。举例来说,坚持要维系宪政程序并保有自由意志的民主是比占据十字路口和建筑物更直接而重要的。

当然有时一些特定的场所和建筑物具有其特殊象徵意义的重要性,公民中有些捍卫者可能会企图用自己的肉体挡在这些建筑物与攻击者之间来阻挡它们被占据。举例说,在一九九一年时,列宁格勒的国会大厦和俄罗斯的「白宫」都受到人民力量的保护。但我们也不能因这两个案例而将所有情形都概括进来,要注意到人肉路障并非总是切实可行的,在极端恶劣的天候条件下,特别是严寒时,一道由相同一群人所组成的人肉路障是不可能持续很久的。因此,要特别牢记,所谓的反政变防御是一个社会的防御,而非地理位置与建筑物的防御,除非叛变者杀的人够多,否则他无法占据整个社会。

如果叛变者对他们自己的意图和方法都不确定,又或是他们的部队不愿意去杀害那麽多防御的人群,那人肉路障的策略也许会成功。然而这些企图去防卫关键建筑物或场所的人肉路障也存在着严重的危险。我们假设一个状态,就是如果不管这些防御者如何努力,建筑物还是成功地被叛变者所占领,那这些防御者与一般群众的心防很可能就此崩溃。防御者可能会相信不只是国会大厦被占据而已,甚至连国会本身都被摧毁了,防御者和一般民众可能会认为几乎所有原政府的总部都被叛变者所占据并在其控制下了。

因此去规划防御建筑物的战略与战术是细微末节之事,防御者和群众应把重点放在防御宪政体制和他们自己所属的社会机构,这样一来,无论建筑物的命运如何,他们都可以一直持续他们的防卫行动。在没有屈服与合作的状态下,政变领导者是无法控制社会的民众、机构、组织和政府的。

★ 预先准备的必要性 ★

之前所举的叁个案例都是即时发生,并不具有预先计画和准备的优势,但令人惊讶的是,这样即席演出的社会行动竟有如此大的力量。像这类没有充分准备过的抵抗方式必然会比有完整规划过对抗政变攻击的防御计画来得微弱许多。混乱及不确定该怎麽做、徒劳无功或产生反效果的反抗、延迟有效解决行动的代价都可以藉由事先的准备而降低或避免。相反地,反政变防御可藉由特定的准备与指导方针来大力强化公民的决断力。这套指导方针将会提供给公民和社会机构去抵抗政变的因应措施。这样的准备需要包括普遍性的防御指导方针,也要表明特定团体与机构的责任,诸如公职人员、宗教领袖、警察、记者、运输人员等。

这种反政变防御的计画与准备是切实可行的,无论是社会上一些独立的机构或是政府 (包括有合作关系的非政府机构与组织),在开始实行反政变的防御时,其决定也要视国家的政治状态和社会成熟度而做调整。

★ 公民防御者的目标 ★

在反政变政策下,抵抗者要把目标订在:

 l要强烈驳斥叛变者的合法性,而且没有要求成为政府的权力;

 l让遭受攻击的社会无法被攻击者所统治;

 l封锁由叛变者所派任的各级政府;

 l要维持住他们自己所属社会的控制与自我的方向;

 l让社会的各机构成为全面抵抗政变的组织;

 l对叛变者任何额外的需求都予以拒绝;

 l不接受攻击与企图取得支配所需的费用;

 l破坏叛军部队的信赖度与忠诚度,并劝他们对其叛军将领倒戈;

 l鼓励那些在叛变阵营中持不同或反对意见的支持者;

 l藉由外交促使国际对政变持反对态度,以经济及舆论的压力来对抗攻击者;

 l要取得国际在通讯、金融、食物、外交等其他资源方面的赞助。

★ 抵抗:普遍性的与有组织的 ★

反证变防御战略可以粗分为两大类,即「普遍性的」和「有组织的」。[13]需要为一般群众去□清并辨认出一些关键的攻击重点,才能在即使在事发时没有任何特定的机构能够带领下,群众也能知道从哪些方面去抵抗,这种形式的抵抗即所谓的「普遍性的抵抗」。这些攻击的重点包括了:提升攻击者政权合法性的努力;重塑法庭和制新宪的措施;剥夺言论和宗教信仰自由;控制社会上独立机关的努力。

当攻击者犯了上述任一点时,就是群众要开始抵抗的信号了。这普遍性抵抗的事前防备方针是一项明智的抵抗方式,即使在合法的政府及内部防御首长被逮捕或处决的情形下也能照样运作。如果防御方领导人与群众的通讯被封锁住时,普遍性的抵抗还是可以照样实行。

「有组织的抵抗」不同於普遍性的抵抗,防御方的行动必需配合反政变防御领导团体的指示与号召而定。这个团体的成员可能由合法的政府、反政变防御计画组织、或其他方面所选出的成员所组成,举例来说,这个领导阶层可能由自愿性的代表组成(如教育、公民、劳工、宗教、政治等方面的人) ,这些普遍被社会所接受的人(不管他们之中的个人是否为群众所熟知) 。

有组织的抵抗只是补强普遍性的抵抗而非取代它。通常有组织的抵抗是将重点放在单一的特殊事件上、或是发生在某一特定场所,或是在一特定时机点。这种抵抗会以象徵性的抗议或抵抗的特殊行动来展现,大约有以下的可能形式:显着的例子包括示威、短暂罢工、游行抗议、灯火管制抗议、教堂鸣钟、挑衅地挥舞国旗、组织信件攻势、由宗教领袖藉由宗教聚会同时发布政府的声明、组织绝食、地下电台发布广播、举行哀悼仪式(藉以悼念受攻击者凶残行为或恐怖行动下所伤害之受难者) 。

在对抗武力政变的防御中,普遍性的抵抗和有组织的抵抗都是非常重要的,而他们角色的比例则会随着个别情况的不同而变。

★ 战略的重要性 ★

在一般反政变防御的技巧中,非暴力式的奋斗最有效率,这避免了与叛变者做军事武力上的交锋,武力通常是篡位者的优势,非暴力的技巧也可将防御方的力量扩到最大,会广泛地增加抵抗者的数量,其功能除了要超越那些有能力而且有使用暴力企图的人之外,更重要的是有助於破坏叛方士兵的道德与互信。

非暴力奋斗的武器或方式,诸如罢工、联合抵制、政治上不合作的态度、士兵倒戈等也不是可以随便任意操作的。这些方式都不应依照个人的幻想或在小事上做反应而滥用,也不该以大杂烩、即兴演出或光凭直觉的方式来随意应用。如果这些方式的应用是由群众的理解所构成,并谨慎地选择反政变防御的战略而运作,这些方式将会相当有效率的。

想要提供防御而没有战略的规划是有永无谋的做法,也是潜在的灾难。在一些过去非暴力的奋斗中,主要的失败原因之一就是选择了粗劣的战略或根本就是往负面发展的战略。非暴力奋斗的战略就如同军事战争中的战略一样重要。

必需要有一个全盘的计画来指导整个冲突,我们称为之「大战略」(grand strategy),在计画中,不管是在冲突中或在奋斗的各阶段,个人的战略需要被规划以达到主要的目标,这个计画是一个观念,一个通则性的计画,在大战略的结构下去选择如何在冲突的主要阶段要以最佳的行动来达到目标。目的是将一个资源以最低限度的损失并获得最高限度的利益来达到这个目标。被选上的战略将决定是否、何时和如何去战斗。

在战略中用的特殊战术─限制行动的计画─和个别的方式─行动的特殊型式─都是用来实行战略的。为了达成限定内的目标,这些行动都有时间、规模或特定议题的限制。

反政变防御的战略需要许多的思考和付出最大的关心来计画,整个战略需要在战略原则上做出最有效的应变对策,也必须奠基在非暴力奋斗知识的基础上,要知道政变的动态、特殊的冲突状态、防御群众和叛变者双方的强弱等。

战略课题的多样与复杂度远胜於在这里所指出的,而读者在面临战略决定的问题时,也强烈建议去谘询更广泛多面的讨论。[14]

★ 反政变武器 ★

选择出最合适的行动方式是最重要的,最初的反政变战略可能会使用下列一些非暴力的武器:要求每个人都待在家里;瘫痪叛变者想占据的政治体系中的每个部分;根据之前的攻击政策和法律,努力去维持政治体系中未受控制部分的运作 (蔑视叛变者的政令与政策);让示威者充斥街道;或相反地让街道完全净空;大规模去颠覆攻击者的部队与官员;用无线电台和电视发送攻击与抵抗的新闻来反抗报纸和广播所发布的消息;让经济停摆 (员工与管理者一起) 。

防御奋斗的这些方法中首要的责任就是去反对叛变者最初的目标,这些目标有助於达到政治体系的巩固控制并且损害反政变的一方,经济目的不太可能是叛变者最初的目标。(在某些案例中,经济目的可能是长期的目标,要能掌握经济体系必须靠原来精英的帮忙,或以国家的身分去接管控制权,才能以所有权人的身分控制经济体系) 。

控制经济体系的做法并不常见,如果有的话,最初的目标也是武力上的政变。因此,普遍性的罢工或经济的停摆在反政变行动中并非很恰当且实际有效的抵抗方式。当然也可用短暂爆发的方式来证明抵抗意志的坚定,但如果时间延长了,这种经济武器可能使这受攻击的社会失去在它自己的防御中存活下来的能力。举例来说,一个普遍性的罢工通常会用在反政变防御的初期,以展现社会抵抗攻击的决心,或者在之後某些特殊并限定的目标,例如去抗议残暴的行为。普遍性的罢工与经济的停摆也可能用在当抵抗的力量戏剧性地以压倒性力量要给予攻击方最後致命的一击(Coup de grace) 时。

但那些一一针对叛变者最初目标的特定的方法更为重要许多。这些就是:(1)展现出拒绝叛变者成为合法的要求 (2)封锁他们对国家政治机器的控制 (3)证明群众是拒绝政变的并以不合作、不服从的态度来对抗 (4)封锁叛变者控制通讯工具的努力,并可透过多样的工具,包括平面媒体和无线电台来抵制 (5)公然反抗叛变者要控制或使社会上的独立机构维持中立的努力。如果以上这些防御手段都能广泛地并有效率地应用来达到所要的目标,那政变就会自行崩溃。

★ 普遍性抵抗的指导方针 ★

对抗政变的普遍性抵抗指导方针可藉着事前的规划来对付任何可能的政变。以一套有效率的反政变战略来指导群众如何去抵抗,这样的指导方针可由一些基本要素来组成,包括了:  

l蔑视并谴责政变领导者的非法性,拒绝它有成为一个政府的价值。对叛变者的非法性谴责应由道德的、政治的、宗教的领袖等各社会机构 (也包含教育、媒体和通讯等) 及全国性的、地方上的、地区性的(包括国家行政首长与皇室)各级政府官员与成员的共同声援,拒绝以任何方式给予叛变者任何的合法地位,包括政变者与合法的政治领导者之间协商的努力。

 l把所有叛变者与现有法律产生矛盾的政令与命令视为违法的,并拒绝去遵从。

 l所有的抵抗力量要严格谨守非暴力之方式,以便将反政变防御发挥至最高效率,拒绝被激化成暴力或其他鲁莽的行动。

 l拒绝并违抗叛变者想要建立和扩张对政府机关和社会控制的企图。

 l在所有方面对叛变者都采取不合作态度,这可以应用在普遍民众、所的政论专家、所有原政府的领导者和政党、所有中央与联邦政府的分支机构、地方政府,包括他们的公职人员及官员、关键职业和专业性的团体、所有的媒体及通讯从业人员、运输系统从业人员、警察、军事武力的单位与成员、法官及司法系统人员、所有公家及私人的金融机构从业员、还有社会上其他机构的长官与成员。

 l配合攻击前的规章、法律、合法政府的警察、和社会的独立机构,坚定地去维持社会正常的运作。这要一直维持到除非这些人已经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办公室和活动中心为止,要尽可能地维持正常的运作,特别是各级政府的分支机构与部门的长官和员工。

 l保存合法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功能性,要建立後备的组织,以便在受到叛变者攻击而关闭後还能继续发挥其功用。

 l拒绝提供叛变者和其帮凶重要的资讯。举例来说,用移动了路标、街名、交通号志、门牌等来阻碍叛变者的行动并保护人民被其逮捕是有帮助的。

 l拒绝提供叛变者必须的物资和装备,必要时也可将这些东西藏起来。

 l在持续抵抗时,可与为叛变者服务的公务员和部队间建立起友善的「创造性交流」,向他们解释防御奋斗的理由,向他们确认不会以暴力的方式来对抗,寻求破坏他们的互信,并规劝他们帮助防御方,这种方式的正面作用至少会让他们思考镇压是没有效率的,折衷则可以为防御方传递讯息,最高助益则会让叛方士兵放弃甚至加入防御方在非暴力奋斗过程中争取自由,以说服士兵和其长官的方式比起单纯诉诸宪政与法律程序更有用。

 l拒绝为政变者散播其宣传。

 l将叛变者的活动与镇压行为用影、音、文字等方式纪录成文件,保留并广泛地散发这些资讯予防御者、国际、甚至叛方的支持者。

★ 要如何对待篡位者的部队及其官员 ★

在政变初期,防御者会企图寻求沟通并警告叛变者、他们的官员、他们的部队,告诉他们群众对攻击所抱持的敌意,沟通时所使用的文字和象徵性的行动会表明抵抗的意志,展现防御的态势来刺激叛变者能收回政变行动。

在政变的所有阶段都要持续这种破坏叛变者士兵与官员忠贞的努力,这种方式用在反政变抵抗中会比被外国入侵时相对地容易许多,因为这些士兵和官员通常和抵抗者都是使用相同的语言或是双方共同都能了解的语言。如果不是在这种情形下,还是可以用其他的沟通方式,例如用翻译过的传单与标语、有语言能力的抵抗者、或透过防御者的行为及象徵物来表达。

叛变者的士兵会被知会将有抵抗,但这些抵抗会限定在非暴力的形式上,防御将是直接针对政变夺取控制的企图而不会导向伤害士兵的个人安全,如果这样的讯息能有效地沟通,则士兵们可能在某些小地方上会较愿意去帮助防御方的群众而避免粗暴行为,甚至在危机点上倒戈,而不是时时担心会被狙击手或炸弹杀害。

一再的示威要配合明确的抵抗方向是很重要的,要让他们知道没有任何暴力的意图会发生在士兵个人身上,这样的结合大大增加了反政变防御的效力,没有针对个人或暴力使用的强力抵抗可能也至少会让某些士兵对本身的道德性起质疑,这种质疑可能扩散至对叛变者忠诚的不确定性,在维持道德自尊的煎熬下,当对非暴力人民强力镇压时,可能因此倒戈。

叛变者的部队是很可能会受到非暴力原则的影响,但没有人敢完全保证,特别是在短期内,他们可能仍然犯下暴行并杀害非暴力的抵抗者,不过这样的悲剧并不意味着抵抗的失败,相反地,持续有纪律地抵抗将增强防御方的力量,暴行则会一直削弱叛变者的力量。

★ 面对攻击:阻碍与交流 ★

虽然以军事方式来攻击叛变部队的反政变防御方式是没有用的,但即使是在攻击的初始阶段,有些可以影响部队的限制行动仍可采用。如果在时间上能掌握得宜,藉着阻碍公路、街道、机场、铁路等的行动,叛军的部署会暂时被封锁,藉着类似的手段拒绝铁路的运作、用许多弃置的车辆封锁公路与机场、有时也用人肉路障来挡住街道与马路等也可以延迟部队的进入与移动。

虽然以这样的阻碍行动来对抗部队部署的效率不高,但这些行为无疑是清楚地告诉士兵们,不管他们是否有被告知,他们所属的政变部队是不受欢迎的,人民也会去鼓励士兵不要相信政变领导者的宣传。

其他象徵性的行动,人民可以戴起哀悼缎带、待在家里、发动有限期的普遍性罢工、或拒鸣晚钟。这类行动有两种目的,他们可以同时向朋友和敌人告知政变将被坚定地拒绝,同时这样的行动有助於建立人民的士气以便使那些想要向叛变者屈服或合作的人觉得□气,这些行动也为日後稳固的抵抗揭开了具象徵意义的序幕。

用以下一些象徵性的方法让抵抗叛变者民众的意志与力量做交流:传单、信件、无线电台与电视的广播、私人的对话、报纸、海报、招牌、外交讯息联合国会议和地区性的声明、第叁者的协助、图画的讯息与标语、和特殊形式的示威活动。这些交流的工具与警告可以针对攻击者的军队、领袖、和当前政变潜在的支持者。

★ 面对攻击:否定与拒绝 ★

在政变发动後最初的时、日、周,最重要的就是采取快速而一致的行动去封锁叛方被接受并对国家机构及社会建立起有效控制的企图。呼吁对叛方和他们的攻击采取立即蔑视与拒绝的战略是为了快速地将政变击败。否定他对合法性的要求并拒绝与其合作,要包含全面性或几乎全面性的与叛变者不合作,早期将政变击败可以免去日後长期与更强大的政权做艰困的斗争。

因为政变通常在最初的时候是最弱的,因此反政变防御者要立即运作并以坚决的行动对抗攻击者是很重要的。防御的范畴必需够广够深,才能让社会坚决地持续否定叛变者。攻击者对「国家统一」的诉求─意味着要支持他们─并允许他们用时间来证明他们的好意,这种诉求要断然将之驳回。

★ 封锁叛变者的控制 ★

政治人物、公职人员与法官都可藉着忽视及拒绝攻击者的非法命令,而使得政府和法庭的正常机制不受叛变者的控制,如同一九二O年德国抵抗卡普叛乱事件一样。

立法机关也不要接受及遵守任何来自叛变者的命令或要求,反之,立法机关应继续在原有的宪政机制下运作,直到其成员被叛变者的武力所移除为止,或是在发布要政府与群众抵抗政变的命令後解散国会,立法机关的成员便可从各方面加入民众从事防御奋斗。

不论是政府的国库或私人银行都不要提供金钱或借贷予叛变者。举例来说,一九二O德国的德意志银行便拒绝提供资金给叛变者,银行表示,主要政变领导者卡普博士的名字并不在可以提领国家基金的认可签字名单上。

司法部门要声明叛变者及其同党是非法与违宪的组织,法庭则要继续运作被入侵前的法律与规章,他们要拒绝给予攻击者在道德的、合法的与压制上的协助,即使要他们关闭法庭也一样。秩序将由社会压力、团结、非暴力认同来维系,地下法庭和仲裁者要开始发挥作用。

叛变者应会遭遇到来自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全面性地拒绝执行其指示,如同发生在卡普叛乱事件中的抵抗一样。又或者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会继续执行就政策的运作,无视叛变者的命令并中断新政策的执行。

而当警察在执行例常勤务时公然地反抗叛变者,拒绝其不合法的指示可能是最有效的,当在无理的逮捕命令压力下,他们可以逃避的方式假意承诺叛变者的命令并表现出无能为力的态度,而实际上却从未去执行。

记者和出版业者拒绝屈服於叛变者的审查制度,以大规模的或是许多小型版面的发行继续出版被禁的新闻报纸、新闻杂志和刊物。广播的技工和从业人员可以从地下电台、未沦陷区、或甚从国外播放抵抗的广播节目,举例来说,戴高乐总统和首相Debre 从巴黎透过广播来呼吁在阿尔及利亚参与政变的法国士兵及官员起来反抗他们叛乱的长官。

同时也要努力去说服那些参与政变的人,特别是那些军中基层的人或被命令要支持政变的组织,他们应该要拒绝遵守和执行违法行动的命令,这些人可能会遇到的危险很大,因此他们会采取各种逃避的方式或者消失在群众之中而较不会加入反对违宪的一方。

从过去的例子来看,防御方的抵抗者会企图与敌对部队保持友好关系并规劝他们在镇压行动中以温和的方式行动,甚至加入民阵营的抵抗行列。政变的抵抗者必需要察觉这些选择是可行的并随时准备去运用。

这类公共团体不合作而逐渐累积的影响是为了避免政变领袖能同时政府和社会,在政变无法迅速崩溃的情形下,藉着封锁他们的控制,防御者可以维持或甚至增强他们持续长期抵抗的能力。

★ 反抗镇压与威胁 ★

叛变者面对强大而准备完善的反政变防御很可能会感到严重的威胁,因而可能用镇压的方式来回应,无疑地,这对防御者和全体群众来说,这是一个很艰困的时刻,逮捕、监禁、殴打、集中营、枪杀、处决等都造成防御者重大的损失,但除非因恐惧而屈服,就防御者本身来说,镇压的手段并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事实上,非暴力奋斗的力量就是对抗镇压的最佳证明,比起在正规作战中,敌我士兵相互射杀来说,这并没有理由让人丧失信心。

为了对抗反政变防御,镇压就是用来粉碎抵抗并造成恐惧,中国谚语就这麽说:「杀鸡儆猴」,然而,就许多实际案例来看,只要抵抗者和民众拒绝因威胁而屈服顺从,镇压终归会失败。

非暴力反抗常冒着严重伤亡的危险,但比起双方都使用暴力来说,它所制造的伤亡是少很多的。而且抵抗者坚持使用非暴力奋斗的方式比起选择用暴力方式去与军队战斗大大地提高了成功的机会。

政变者会藉着杀害国家元首和其他高层的政治领袖来展现他的冷血,这样的暴行可能不只是为了要让民众因恐惧而接受政变,更是要做给政府高层的人看。因此在反政变准备中清楚规范出政治继承的分际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要能有最小程度的政府替代方案。

★ 非暴力原则的重要性 ★

认知道暴力是会破坏非暴力奋斗的动能与强度後,叛变者可能会企图蓄意去煽动抵抗者使用暴力,故意将暴力与使用暴力的计画栽赃给抵抗者,然後用镇压,特别是残暴的镇压方式去激起抵抗者暴力的反应。有时会在抵抗团体中安插挑唆密探来怂恿群众或甚至自己故意去犯下暴行,成为抵抗者使用暴力的罪证。如果防御者不想破坏他们的防御便要严厉拒绝那些挑衅行为。

反政变防御是奠基在非暴力奋斗技巧的基础上,非暴力奋斗中一个重要必备的战略即是勇敢的奋斗必需结合非暴力的原则。[15]去杀害那些知道自己身处於叛军中的年轻士兵是得不偿失的做法,用暴力去犯罪,特别是抵抗方所造的杀戮,会破坏许多在其他方面的非暴力奋斗。主要的防御战略就是要去影响士兵的道德感并藉规劝使他们动摇甚至倒戈,而当士兵成为抵抗方暴力攻击的目标时,这样的目标就几乎不可能达到了。

防御者的暴力行为会成为随叛变者之意进行全面镇压的正当理由,也会被叛变者利用来要求要将国家从恐怖主义与内战中拯救出来,并维持「法律与秩序」。防御者的暴力也会削弱他们自己的力量,人民会参与一场完全非暴力的抵抗而较不愿意去支持或使用暴力。

对反抗的和有纪律的非暴力抵抗者的镇压有时也会产生出乎镇压者意料外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因暴力镇压而产生强烈对抗镇压者权力地位的反作用,这种过程称之为「政治柔道」(political jiu-jitsu) 。

用镇压来对抗勇敢但非暴力的抵抗者会使镇压者的权力地位受到许多方面的伤害,类似的镇压与残暴的影响可能有时会有助於防御民众中的抵抗者人数增加,并扩大他们的示威,也会在叛军中和其支持者心中留下质疑和异议,造成心神不安、反对而导至反叛,反抗行为便会发生在攻击者自己的群众、官员和军队中。用剧烈的镇压来对抗非暴力的防御者也可能引起国际上强烈地反对政变并以国际舆论、外交与经济行动来对抗叛变者。

当这种政治柔道的过程发生时会很有助益的。然而,反政变防御的战略不应该依赖在此,战略应主要集中在断绝叛变者的合法性,并透过大规模的不合作与政治上的反抗去拒绝叛变者夺取控制的企图。

扼要的说,反政变防御者保持非暴力抵抗行为的贡献有:(1) 赢得同情与支持 (2) 降低损伤 (3) 引起对方部队的不满与反叛 (4) 吸引非暴力奋斗的参与至最大程度 (5)赢得广泛的支持。非暴力原则是达到这些目标的关键要素。

★ 国际的支持 ★

很少有像一九九一八月对抗苏维埃的政变和一九九一九月海地政变的反抗一样,有来自国际的外交与经济行动会去威胁到或用来对抗政变。不过就海地的案例来看,国际制裁要使Aristide总统复位的建议说明了藉着大规模的国际行动来对抗政变不见得是有效的,相反的,成功的防御主要依靠在政变国内部的不合作与反抗。

但有时国际的支持对反政变的奋斗有正面影响,外国政府可以拒绝对叛变者做外交上的承认并做出禁止经济援助的声明,就像美国和其他国家在一九九一年对苏维埃政变时所做的反应一样。这些外国政府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提供技术上与经济上的援助,包括出版、无线电、电视、电信等援助给防御方的公民,这些方式也可以在事先就规划好。

这种具非暴力和反抗特质的反政变防御形式可能会引起许多国际的公众注意与同情,有时政治上的同情可能会引发对叛变者外交上和国际上的经济压力,一九九一年苏联政变的失败,国际行动可说占了较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叛军的士兵不愿服从叛变者的命令) ,但外交压力和国际经济行动的威胁似乎也只是次要的因素,这个例子不过说明了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国际压力才能更进一步去削弱叛变者并增强公民防御的力量。所以不应该抱持太浪漫的想法认为只靠国际的舆论、外交和经济压力就可击败政变而不需要受攻击的社会本身有坚强的防御与决心。

★ 在奋斗中的战略转换 ★

在否定合法性和拒绝合作的基础上,公民防御者的战略转换在某些特定点上是必须的,像是用来还击攻击者的新目标时、更正已暴露的弱点时、无法预估防御者的力量时、或要将防御方的影响增至最大限度时。

政变的领袖们很快地便会发现他们所面对的是一股结合广大民众并透过社会机构的组织而形成的战斗力量,叛变者可能会了解到在某个程度上他们无法控制住整个社会,而且抵抗的力量会强到足以使他们取消整个冒险的行动,但如果他们并不这麽想,那防御者就必须加强努力去破坏攻击者的政权。

叛变者的控制在哪里出现了重大的衰弱的迹象或是还未站稳脚步之际,就是开始要在那里转换更强烈的否定与拒绝战略。这可以证明冲突之後的另一个阶段是由针对特殊重要议题的集中抵抗战略来替代,也证明了全面的不合作战略是给予政变的最後一击。

★ 持久的成功 ★

反政变防御的成功有赖几个关键要素,包括抵抗的精神、防御群众的团结、防御社会的强度、人民维持抵抗和非暴力原则的能力、叛变者强弱的消长、叛变者选择的攻击战略和防御者的战略智慧。

只有那些能用明智战略及精确运用政治工具的人才能在反政变防御中取得胜利,和军事中的冲突一样,真正的实力和防御的强度都是必备的,宪政防御者被击败是可能的,就如在传统战争中战败一样,但比起真正的军事冲突,有决心的人民有更大的机会在这样的反政变防御中取得成功,而且有较少的伤亡和较低程度的破坏。

★ 一旦需要长期防御时 ★

如果反政变防御无法在数日或几个礼拜内成功,新的战略结构就改变了。叛变者可能已建立起较低程度的合法性、接受度、合作与控制。冲突会从短期的反政变防御演变成要与已建立的独裁政权做长期的对抗,虽然还有许多种不同的冲突情形,但这里只能列举出几种的抵抗方式。[16]

在这样的抵抗里,为了社会能在长期奋斗中可以生存下去的需要,与新政府全面不合作的战略可能无法长久,为了要能取得最後的成功,在许多关键点上都需要集中抵抗的政策,直到双方力量的平衡出现改变,才可开始使用更广泛或全面不合作的方式。

用长期防御战略来抵抗一个已建立的独裁政权需要将焦点集中在两个目标,第一,要避免攻击者获取任何独裁政权本身所需的主要目标,如果独裁者寻求其他类型的支配,如经济、意识形态或政治等,防御方的计画就要集中在封锁这些目标。这个战略就是所谓的「选择性抵抗」有时也称为「针对关键点的抵抗」。

在选择性抵抗的战略下,在各种专业与职位的人可以只针对重要的议题去抵抗,举例来说,警察可以利用他们打击犯罪的职权,有选择性地拒绝去找出和逮捕民主方抵抗者,或是警告人民去阻碍逮捕和镇压的行动,老师可以拒绝将政权的宣传介绍至校园中,工人和经营者可以藉着罢工、误期和蓄意阻挠来阻碍国家的开发,神职人员可以藉着布道的机会来宣传拒绝帮助独裁者的责任。

长期防御的第二个主要目标就是要保护社会机构的自治。当反政变抵抗无法快速成功时,新的独裁者可能会企图控制社会的各种机构并使他们保持沉默,这些企图也会特别针对那些在早期曾涉入防御奋斗的机构,像是法庭、学校、工会、文化团体、专业社团、宗教机构等等,如果成功地控制了这些机构,之後的社会抵抗能力就会更为衰弱了,因此,长期的民主奋斗必需坚定地抵抗入侵者对社会机构的控制的任何努力。这些机构不只是抵抗的基础点,也是实际上或潜在的抵抗组织,他们可以防御社会免於独裁者的控制并回复合法的政治体制。

这个选择性抵抗的战略所强调的是,即使最初的政变防御失败也不必然会将整个社会带入长期独裁政权的毁灭道路上,相反的,在叛变者巩固他们的控制之前,主要的反政变防御应该要集中火力在封锁他们全面和快速的夺篡。

★ 政变的瓦解 ★

但用这样长期防御的方式对抗已建立的独裁政权并不一定是必要的,最初的反政变防御奋斗也可能获得成功。如果公民防御者能维持他们的原则并坚持蔑视与不合作的方式 (除了遭受镇压外),又如果民众在各个重要的部分都能有所成就的话,叛变者企图的目标将会受挫并终被封锁。

由完善准备过的人民和他们所属机构所组成的抵抗最终会向政变领袖证明许多事,人民的目标就是拒绝政变,政变者建立对社会控制的努力终将失败,政变的企图会将叛变者置於一个政治的蜂巢内,有决心的、不合作的、不服从的防御者数量会持续增加,很清楚地,反抗的防御者具备的新活力与耐久力会引领成功,取得胜利。

在回归宪政体制的过度期中需要更多的关心,特别是在原来的政治领袖们被叛变者所杀害的状况下,可能的话,要藉由宪政程序选出新的领袖来回复原来的领导阶层,必要时也要修改宪法和法律以适未来之需,修正合法性问题的步骤要尽快展开,也要注意因对现况不满而支持政变的人民抱怨,社会和政府也要谨慎思考如何提升政府的外交素质。

★ 吓阻政变 ★

有一套对抗政变的完善准备防御能力会对想成为叛变者的人具有令其畏惧的威摄作用。当一个社会清楚地知道有一套完善准备的反政变防御措施,可能的篡夺者将会预期最佳的状况是遭受顽强的抵抗,而最糟的状况则是可耻地被击败,一但有这样的认知後就不太可能有政变的企图了。

假如可能的叛变者或甚至目前政府的领导者都知道如果他们不能容忍宪政对他们职权的限制,则社会的民主意志将会加强政治上的抗拒与不合作,他们就可能还是安於扮演他们原本的宪政角色。

这种吓阻能力完全寄托在一股可靠的能力上,一股能运作出有效对抗政变的抵抗能力,因此,吓阻内部叛乱准备的唯一方式即是为强力的不合作与蔑视扎下根基,用以对抗类似的攻击。

和军事中的防御一样,吓阻能力并不保证成功,攻击还是可能发生,但政变者如果企图去忽视这个广泛准备过的抵抗力量,那麽这类的防御将可能快速地并有效率地击败政变,回复宪政政府,而不必冒内战的风险。

★ 提升反政变防御 ★

这个政策的早期步骤即是要将反政变防御的观念和对抵抗型式的探索在整个社会上传播,以防御对抗篡位是最强而有力的。即使在当这个观念还很新时,个人和组织也可以创立这类的资讯与教育性节目来教育群众。也可运用文章、新闻报导、公共会议、讨论团体、收音机、电视、专题讨论、各种组织的演讲、小册子、书本等沟通和教育的的工具。熟悉政变是可以透过不合作与蔑视来抵抗的观念是社会主要的公民机构和这类防御的组织在准备上不可或缺的思虑与行动支持之先决要件。

考虑、采纳和实践这个反政变的防御时,显然地不应该去期待有潜在政变意图之党派的支持, 但如果反政变政策能够透过「透明化」的集思广益、支持和参与将会更形坚固,透明化的方式是针对有不同理念和政治立场的个人与团体,取得他们对反政变政策的发展、采用和实践等方面的支持。有了多元与大范围集思广益的群众之支持後,反政变的政策会更坚强而且更趋一致。

★ 反政变防御的采用 ★

以下有叁个强力反政变防御能力的主要方式是可以采用的:(1) 透过广泛的宣传到社会的各阶层,用以加强对大战略的理解与知识,还有反政变抵抗的各种型式 (2) 透过公民社会各机构的组织,让他们有面对并抵抗这类攻击的准备 (3)透过修改宪法、法律等与政府结构内的各种组织共同努力来杜绝叛变者的控制。较理想的是这叁种方式都应该照顺序或相互结合,但也要视当时特定的情况而决定最可能的或最可行的方式。不过却可以开始进行教育和思考的程序,这并不妨碍最後确定要采用与实行的方式。

★ 公民机构的准备 ★

在许多民主的政府中,并非所有的政治领袖都向往并认为反政变防御的准备是可行的,尽管这是民主常遭非议之处,但对抗政变的防御能力不仅重要,而且需要更扩大发展。不管政府是基於何种理由而没主动采取反政变防御政策并且为其做准备,这些方式在社会中是开放的,不管是何种程度的公民自由权都可为了社会本身的安全而去采取这样的行动。从这些例子中可以得知,由公民机构直接做的反政变防御准备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在许多情况下,反政变防御的基本观念与抵抗原则是可以普遍传播的,这样的准备也由社会的公民机构所发起,并独立於政府的干涉之外。

当然,这些准备并不意味着目前的政府是最好的或是没有严重的问题而不需去限制,这个观点所要指出的是,政权如果被可能的叛变者所利用将会是最糟的状况。封锁一个具有更专制而压迫性性质的政变政府是改进政治体制与社会所必需的先决要件。

通常针对现有政府不满的批评有腐败的犯滥或社会的分裂,像是「破坏法律秩序」,叛变者可能会真诚地或错误地藉此声明他们的政变有改变这些情况的必要性,这样的声明可能会让他们受到群众的支持,然而对抗这种政变的防御还是需要的。

新政权可能不会因腐败而结束,然而支持「法律秩序」的声明可能会被新的专制或独裁政权所利用,用政变的方式来改正问题开启了危险的先例,一旦政权有问题就要用政变手段将之推翻,这个政变用非常的手段取得政权,而下一个政变可能采取更恶毒的方式。可行的补救办法之一包括了以传统形式的活动或以非暴力的抗议及抵抗来与其竞争。

以反民主的技术做政治上的改变,政变从本质上来说是危险的,即使它声称是为了改正一些严重的问题。政治上,常因某一人的行动而有不可预知的後果,而且并非所有的意图都是为了公众的。

非政府机构与组织可以透过各种沟通工具来广泛传播反政变防御的实质观念,这些公民的机关可以从自身或者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来创立与实行反政变防御政策。他们可以从教育自己的成员做起,从事准备,规划出民众与社会部门最有效的行动去协助击败未来可能的政变。举例来说,个人、团体、通讯机构、运输、政府部门、警察、宗教、教育等社会主要的各方面都需要做出最有效封锁叛变者控制的计画。

即使在当国家反政变防御政策还未被采纳时,妥善的反政变防御准备即可由教育和政府结构中的组织合并而成,在某些状况下,由公民机构所组织的准备也会有地方与地区性政府的加入和国家政府结构中的个人与团体的合作。

这种型式的计画必需要将焦点集中在社会上占有重要程度的那些方面,这些方面也可能是叛变者最想让它合法化与控制的重点地方,这些占有高度重要性的地方多在政府机关的控制下 (像公职人员、官员等等),或在警察及军事力量的控制下。还有高度重要的就是新闻报纸、无线电台、电视、电话、水、能源和食物供应等。虽然这样的开始是从教育、然後组织、做成计画、完成准备,但国家封锁未来政变的计画准备还是需视特殊的国情而定。

如果这些机构很健全并且可以呈现社会多元的组成,那麽由他们去准备并引导充足的反政变防御力量便是可行的,即使政府本身并无参与防御的组织,他们也能够去击败政变的攻击。

★ 由政府来做防御准备 ★

在一个高度民主的社会,或至少政治领袖们希望他们社会的发展是和平的,不因政变而改变,则其政府可能会采用反政变防御政策。立法机关和政府的其他部门会建立起有效对抗未来政变的防御准备措施,这些措施可能要藉助宪法的、合乎法律的、组织性的改变来阻挡叛变者夺取对政府和社会的控制。

举例说,一九九七年泰国所采用的新宪往这个方向迈进了重要的一步,在其第六十五条说到:

人将有权利和平地去抵制任何非根据此部宪法所提供的模式而获得统治国家权力的委任行为。[17]

显然地,像这样的宪法条款是相当重要的。然而要使之产生效力则需要附加的合法条款去加以履行,同时也需要政府与非政府部门将不合作的准备做得充分而有力才会成功。

可能的话,政府本身要参与传播对抗政变的防御观念并参与防御准备,这样的好处是很大的。最重要的好处就是整个政府机器的准备可以直接对抗政变者的接收,官僚体系、公民服务、部会、行政部门、警察和军事力量都可训练出强健的抵抗能力,特殊的责任义务归属与反政变抵抗的指导方针将由公职人员、媒体从业人员、通讯操作员、警察、军事人员和地方、地区的政府雇员来制定与发展。如果这些运作国家机器的成员不为叛变者所用,则防御的规模将更大且更有力,而且奋斗的过程也会较短,损伤也较低。

★ 动员防御可行的立法与计画 ★

政府的防御可能需要新的立法和条款来实行。这些步骤中可以采用的有:(为政府准备做更完善的商讨,参考附录一。为公民机构做准备的商讨,参考附录二。)

● 采用宪法的增修可以赋予公民抵抗政变的权力与责任,拒绝承认政变为合法的权力。

● 藉着立法的颁布来约束所有的警察与军事力量拒绝参与或协助政变。

● 藉着立法的颁布来约束所有的政府员工拒绝和政变合作及服从於篡位者,在政变事件中,政府员工要根据已建立的宪政体系、合法程序与政策的约束来实行他们的工作。

● 藉着立法的颁布来约束在通讯、媒体和运输领域的人员抵抗叛变者的审查并拒绝与政变领袖合作或为其传达命令。

● 藉着立法的颁布来约束所有公家及私人的金融机构拒绝与叛变者有财务上的往来。

● 宪政政府可以事先与所有的国际机构、组织和有外交关系的政府做危机的沟通,在一旦发生政变时,这些机构应该维持与宪政政府的承认关系,并拒绝所有与叛变者的关系。

● 在政变事件中,宪政政府内的个人与团体可以呼吁宗教和道德领袖谴责攻击并感化他们的拥护者应要拒绝与政变者合作。

● 宪政政府可以做出计画以备当重要政府建筑被占据时或政府官员被监禁或处决时可以持续领导阶层的运作。

● 立法机关可以准备计画指导宪政政府在政变瓦解後要如何重新掌控国家。

● 立法机关可以呼吁各组织与教育机构去发展并实行教育公民的课程,告诉他们有权利与义务去拒绝与政变合作。

在所有的这些计画里都要明确地指出反政变抵抗的本质是非暴力的,而且不能有人使用暴力的行为去对抗那些非法支持政变的同胞。也要明确指出那些发动政变或与其合作的人被判有罪时会受到怎样的刑罚。

★ 其他型式的准备 ★

除了去准备和传播反政变抵抗的普遍性指导方针外,还有一些其他型式的防御准备是可行的。举例来说,可以藉着组织演习来加以训练,看看假想的政变会如何被公民所发动的抵抗而阻止,这些演习可以在住宅区、办公室或工厂举行,甚至城市、省或跨越整个国家都可以。

在这类对抗政变的防御中,科技上的准备也是必要的,在叛变者已经占领了一些关键中心并夺取了建立新闻报纸、无线电和电视台的设施时,通讯所需的装备和补给也是必需的。地下报纸、抵抗文宣和地下电台等出版供应与广播设备可以安全的隐藏起来已备紧急所需,这些广播电台、通讯中心或印制的计画也可事先安排在友好邦交的外国领地内。

★ 反政变防御的结果 ★

这个对抗政变的防御政策之目标在於保存宪政的政府,藉着封锁叛变者所建立的政府,藉着使被攻击的社会难以让攻击者所统治,藉着让民众能维持他们对社会控制与既定的方向,即使在受击的状态下仍能运作。这个保存宪政政府的责任取决於整个社会的成员,也就是这些人根据国家所珍惜的原则在维系并扩展他们的自由并且继续改善他们的社会。

这个反政变防御政策有重要的正面的特质,它是一个奠基在人民立场的政策而不是子弹和炸弹,是奠基在人类的制度上而不是军事科技上,这是一个保存了自由的政策,避免了内战的威胁也避去了屈服於新的独裁政权。这个政策在国际上被广泛地采用并实行,并对移除主要政治问题的政变做出了相当的贡献,这将会限制住新独裁政权的崛起,降低世界暴政的盛行。

这个政策是基於人民力量的创造性防御,即使阴暗的危机将到来并持续存在,人民仍是他们命运的主宰者,这个结果是值得骄傲的。

★ 附录一 反政变防御的立法与其他政府的准备 ★

政府可以做出重要的准备来避免与击败政变,不过这可能需要制定新的法律与其附加的履行条款,在制定这个法律和责任义务归属的声明中必需要明确指出不可以用暴力的方式来对抗违法行为的同胞。以下会建议一些以合法的手段与程序来达成这个目标。

1. 宪法条款应该要规定,在社会中的公民不管是什麽身分、角色或立场都有权力不去接受任何由个人或团体所发动的政变为合法政府。

相反地,所有的公民 (没有例外的)都有宪政上的义务去否定任何叛变集团的合法性,并拒绝所有与他们的合作及屈服於他们。在反抗叛变者时,公民要坚持持续他们背负的义务并应付他们抵抗方同胞的所需。

2. 特别法的制定可用来来建立法定责任,让所有政府的雇员和公职人员 (包括全国性的、地区性的和地方层级的政府) 去拒绝协助政变。他们的法定责任会使得他们只根据已建立的宪政 (政变前)、合法程序与政策持续地去执行他们的工作,他们也会因法律的约束而拒绝服从及所有与叛变集团的合作,这样的拒绝锁定在否定叛变者所有管理上的支持而无法实行他们违法的命令与目标。

3. 特别法的制定可用来履行新的宪法条款,赋予所有警察与军事成员的法定责任,要他们不只是宣示效忠宪政政府而且要加以保证,或许在就职宣示中就可加入拒绝参与任何阴谋组织或发动政变的誓词。即使政变不是在当下发生,这个法律也会成为这些人的义务去拒绝服从於任何有企图夺取国家机器的团体或为其服务与合作。

在司法体系下的各阶层员警必须被授命只执行原政府已经建立了的法律、政策和程序,他们必需蔑视来自於那些非法窃占国家者的任何新政策、政令和命令。特别是他们要先去警告那些可能会被逮捕的个人和团体。他们也应拒绝去找出和逮捕那些反对叛乱的爱国抵抗者,无论是个人的行动或团体的抵抗与示威。

有时这样的警察抵抗是公然的做,但有时警察则会暂时假装服从叛变者但私下却不照着他们的命令去做,举例说,他们可以向上级报告说找不到也逮捕不到上级所要的人。

如果命令要驱散街头示威,警察可以只单纯地排列在指定的场所但不要采取镇压手段并加入示威行列中,警察并不被允许成为篡位者的镇压工具。

4. 除了去抵抗叛变者,警察要尽其所能地去协助抵抗的一方,举例来说,在过去抵抗运动曾发生过的,员警用警车载运抵抗方的新闻报纸和文章到城市所需的各个角落。

5. 士兵和军中的其他成员也不能允许他们自己变成那些想取代宪政政府者的镇压工具。当政变是由军队中的长官所带领时,而不是像政治集团需寻求军事武力来加强他们对社会与政府非法的支配时,士兵们的不合作与不服从可能会特别困难。

和警察有类似的选择,士兵在这种为难的情况下,反对政变的士兵所采取的任何行动都不可以是为篡位者服务的,举例来说,他们可以非常温和地面对街头示威,或在接到对抗议者开火的命令时,可以射向群众的上方而不要去伤害任何人,他们也可以试图去鼓动所属的军事单位公开地反抗篡位者,或者放下他们的武器去加入抗议的行动来对抗叛变者。

警察和军队的公开抵抗是极度危险的事,军法的叛变与抗命罪通常是处决,因此就要用其他较不明显的方式来抵抗叛变者,这些方式也值得详细研究并加以运用。

6. 特别法的制定可用来赋予所有从事通讯的个人与组织有法定的责任去坚持他们对宪政政府的忠诚,这意味着在政变事件中,他们会因法律的约束而拒绝服从叛变者从事审查、出版声明、传达命令的意图,和拒绝任何叛变者违法的命令。

假使正规的通讯、印刷和广播设备因叛变者的压制行动而不能正常运作,也不能为合法政府所用,则这些专业领域的人和公民就有责任在篡位者控制之外去建立新的通讯工具。

7. 在政变事件中,服务於政府各阶层中的所有人和团体都应该继续处理已建立的政策和程序,时间上尽可能拖得愈长愈好,而且不要去管篡位者所制定的新政策、命令和制度。

在最初的状态下,政府的雇员可以在他们原本的工作岗位上做这样的消极抵抗,一旦叛变者不能容忍而要采取镇压时,这些人和团体即可罢工或甚至自动消失,政府的机器也不容成为篡位者控制社会的工具。

8. 特别法的制定可用来赋予所有从事运输的个人与组织有法定的责任去拒绝篡位者所有的命令,让运输系统无法为叛变者所用,并且用来帮助抵抗的一方。

9. 特别法的制定可用来赋予所有政府和私人的金融机关、所有的银行、商业机构、其他的金融机构、工会与类似的机构有法定的责任去拒绝与篡位者有任何的财务关系。

10. 在政变企图事前,政府就该与有外交关系的外国政府做沟通,也包含所有的国际组织与联合国,这些团体都会被要求去拒绝与潜在的篡位者有政治上或经济上的关系,而且应该只承认宪政政府。

11. 立法机关、政府部会与部门也要制定出各种紧急应变计画,以便在叛变者占据政府建筑时、监禁或处决政府官员及民意代表时或类似的镇压行动时,合法的领导阶层可以继续运作。

12. 为了因应政变瓦解後,宪政政府要如何重新正常运作,立法机关应该要事先做好精确的计画。在过度期时,没有任何篡位者外的团体可以被允许以非民主的方式进行统治。在政变防御中会有牺牲生命的政府官员,这些条款也要制定出要如何在宪政的合法程序中将这些空缺补上。

13. 立法机关应在政变企图发动之前就要扶持所有国内的独立机构、组织、协会及所有的教育机构去教育他们的成员和一般群众,拒绝接受篡位者并以实践不合作和蔑视来对抗任何政变的企图是应当的爱国责任。

14. 立法机关也可以制定法律来否决保有政变参与者因其违法活动而获取的任何财务上之利益。他们也要被禁止未来担任政府工作或职位。

15. 立法机关也应该要考虑在法律上制定出要以何种形式来制裁发动政变和与政变合作的处罚方式。这些条款也要考虑到如何鼓励早期的政变支持者彻底改变他们的行动并加入防御的阵营。

★ 附录二 公民社会的反政变防御准备 ★

如果社会的公民机构是有所准备并且有能力抵抗任何窃占国家的企图时,政变就较不容易发生并且较容易被击败。

这样的防御要由非政府组织与协会、教育机构、经济组织、通讯和运输机关、宗教组织和机构等团体共同来准备并参与。

这个由公民社会所组成的抵抗行动可以依支持政府防御方式的计画来进行,或是依公民的直接主动倡力及独立方式进行。

不论用上述哪一种方式,由社会的独立机构组成的事前反政变抵抗防御都会使得政变的策划者在发动攻击前再叁考虑,如果他们还是执意要发动政变,则以下的准备将会增强反政变防御的力量。

这些准备和抵抗可以大略归类成五种型式的活动:(1)公共教育 (2)媒体 (3)政治组织 (4)宗教机构 (5)特殊团体与机构。

公共教育  

这些非政府机构的任务包括教育他们的成员与一般公民什麽是抵制篡位者为非法政权的有效方式,如何去进行广泛地步合作及抗拒叛变者统治上的努力,目的就是要使他们无法达成非法的控制与统治。

当公民社会的所有机构都能参与教育他们自己成员而努力时,某些特定的机构则要负责传达这样的资讯给一般群众,这些机构包括了正规的教育体系和各种媒体的分支,诸如新闻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路和电影。这些公共教育方式的政治内容包括了 (1) 否定认和叛变者为合法的重要性 (2) 不合作与抗拒会使得叛变者无法建立并维持非法统治的重要性。除了明确指示要如何抵抗外,也可以使用一些以前的反政变抵抗的纪录片与戏剧片,别的国家抵抗政变失败的资讯也很重要。

公众需要被告知非暴力奋斗的特性,包括它各种的方法和在冲突中运作的方式。

有时公开的街头示威有助於传达非法窃占国家的反对意见,不过有时这样朝向叛变部队枪口的街头游行活动可能不太明智,这样的行动不但可能导致大量的伤亡,也可能造成群众的恐惧并因此而屈服。

因为会有这样的情形,所以公众在事前便必需要被明确告知这样的危机,并知道有其他抗议和抵制的方式是较不危险,才不至於使反对的群众有所误解,举例来说,如果大量的都市人口在特定的期间全待在室内、或待在家里、学校、或其他建筑物内,街上空无一人,这麽一来军队就无法射杀并威胁到抵抗者,而空旷的街道将传达更广泛的反对资讯。

媒体 

社会的媒体成员─新闻记者、新闻报纸和杂志编辑、无线电与电视播报员、导播、出版公会、通讯从业者等等─都可以事先组成对抗政变的防御,这包括抵抗叛变者审查的计画,为宪政政府与一般公民做沟通讯息的计画,拒绝帮叛变者与人民做沟通讯息的计画。

此外,媒体人可以事先为传播工作做准备,以因应他们丧失营运中心的情形发生或必需要躲藏时。如果叛变者控制了社会的媒体设备、出版公会、无线电台等等时,媒体从业人可藉口机器故障而无法依叛变者的指示去运作。地下出版和秘密电台广播能力的计画也要加以发展,也可事先安排好从邻国发出的广播。

政治组织

政党和无党派组织在他们致力推展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议程的使命中也要包含教育它们所属的成员与群众反政变防御的方法和重要性。他们原本编制中的联系和网络也有助於对必要的抵抗和实施反政变防御的指导方针进行沟通。

宗教机构 

宗教和道德的领袖与团体要奉劝他们的信仰者与支持者将政变视为对宪政民主的攻击,就他们拥护者和信仰者的生活来说,既是不道德也是违反行为准则的。如果这样的攻击发生了,那些宗教和道德的领袖与团体要奉劝他们的信仰者与支持者藉由拒绝给予叛变者合法性、拒绝与其合作和屈服来实践自己的信念,并且参与反政变防御的行动。

特殊团体与机构 

社会里的个别团体与机构的成员及长官也可藉着周边组织来避免叛变者控制他们在运作的社会区域,举例来说,工作於运输、经济活动、群众媒体、通讯、宗教机构、和其他重要社会功能与服务的公民社会成员都需要不合作及抗拒的准备与应用,以维持他们能独立於叛变者之外。

封锁叛变者占据这些团体和机构的内部控制企图对这些团体和机构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叛变者甚至可能企图去摧毁这些独立的团体和机构,并代之以受控於叛变者或其共谋者的新机构,而这些努力也会因封锁而被击败。

公民和他们的非政府机构应该要积极展开准备并在危机来临时能发挥真实的抵抗作用。这个反政变抵抗可以根据政府事先的反政变防御计画来实行,或者像之前所提到的一样,如果没有相关计画的准备时,就各自独立展开。

这些民众团体和机构控制了重要的社会、经济、政治和产业的功能,比起那些抵抗的理论家,他们通常能更熟练地决定用哪一种不合作与抗拒的特殊型式是能最有效地保持社会的这些领域不受篡位者的控制。以下有一些例子:

 l运输工作者,如卡车司机、铁路员工和航空人员等是非常熟练地可以决定最佳的方式去延缓或瘫痪,比起政府内部的员工,这些人更有能力将运输系统保持於叛变者的控制之外。他们更知道如何全面封锁叛变者的运输而以部分瘫痪的方式为抵抗者运送他们所需的补给品。

l在通讯领域,只要手机与电子邮件系统仍然维持运作,它们就可以被创造性地用来协助抵抗计画的沟通、发动抵抗行动,并报导叛变者的控制与抵抗奋斗的状况。为了因应紧急状况而藏匿的广播设备也可以被用来作为防御的用途,即使在当政府办公场所或原来的广播站被占领时。

l即使在长官加入了叛变者阵营,政府部门内的公职人员仍可以继续独立地工作。除了公开抗拒外,公职人员也可静静地抵抗政变,透过使行政迟缓、装错重要公文、等类似的无能行为,但却是有效地限制了叛变者控制的行动。

 l工会可以断然地拒绝叛变者对经济活动的指示而且可以继续那些被禁止了的活动,完全不管那些叛变领导人、共谋的管理者或企业长官怎麽说。

 l即使当被叛变者所禁止并且制定新的日子来纪念反政变防御的伤亡或事件时,一些纪念伟人、事件的特殊日子,或是对国家及民主抵抗者重要的原则都要继续遵守。

★ 注释 ★

[1] 此文中的法语”coup d`etat”(武力政变)一词所指与德语”putsch”(政变)相同。

[2] 可参考Rosemary H.T. O’Kane, The Likelihood of Coups, (Aldershot, England etc.: Avebury, 1987), p. 1; Steven R. David, Defending Third World Regimes from Coups d’Etat (Lanham, Maryland etc.: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85), p.4; J. Craig Jenkins and Augustine J. Kposowa, “The Political Origins of African Military Coup: Ethnic Competition, Military Centrality, and the Struggle over the Postcolonial State” in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1992), Vol. 36, pp. 271-272; Steven R. David, Third World Coups d’ Etat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Baltimore and London: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 1-2; Steven R. David, “The Superpower Competition for Influence in the Third World ” in Samuel P. Huntington, Editor, The Strategic Imperative: New Policies for American Security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Ballinger, 1982) p.236. 引文直接摘自O’Kane, The Likelihood of Coups, p. 1,and Jenkins and Kposowa, “The Political Origins of American Military Coups”, p. 271.

[3] David, Third World Coups d’Etat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p. 153-154, and O’Kane, The Likelihood of Coups, p. 135.

[4] 行政上实际的紧急行动可以迅速迫使放弃政变意图而不至构成武力政变,并恢复正常的宪政程序。

[5] 请参阅O’Kane, The Likelihood of Coups, 也可对照Jenkins和Kposowa, “The Origins of African Military Coups.”

[6]根据其动机与影响来分类,第叁世界的国家中有六种军事政变的型式存在,相关探讨可参阅Steven R. David, Third World Coups d’Etat and International Security (Baltimore and London: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 13-16.

[7] David, Defending Third World Regimes form Coups d’Etat, pp. 4 -5.

[8] 这个辞来自於西班牙文的autogolpe, 是拉丁美洲在1990年代早期用来描述这类事件的辞汇。

[9] 这并不是否认在某些状况下,外国的干涉有封锁或甚至有推翻政变的可能性,特别是在有压倒性的军事力量介入时,如1983年美国在格瑞那达所采取的军事行动。但重点是这些例子只是一些例外,而且这样的手段并非完全可靠的。如果外国势力采取入侵的方式,他们对情势的掌控也是背离当地的民意。

当采用威胁的政策或采取军事干涉来封锁武力政变时,很容易低估了美国或任何未来的超强国家所会面对到的困难,Steven R. David就指出:「用大规模军事威胁来保护既有的政权比起可以针对本土的武力政变所涉及的问题来设计出保护领导阶层的策略更显得困难重重。」(David, “The Superpower Competition for Influence in the Third World”, p. 242.)

[10] 此事件之描述乃根据Wilfred Harris Crook, The General Strike (Chapel Hill, NC: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31), pp. 496-527; Donald Goodspeed, The Conspirators (New York: Viking, 1962), pp. 108-188; Eroch Eyck, A History of the Weimar Republic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vol. 1, pp. 129-160; Karl Roloff (pseud.: Karl Ehrlich). “Den Ikkevoldelige Modstand: den Kvalte Kapp-Kupet,” in K. Ehrlich, N. Lindberg, and G.Jacobsen, editors, Kamp Uden Vaaben (Copenhagen: Levin & Munksgaard, Einar Munksgaard, 1937), pp. 194-213; and John Wheeler-Bennett, The Nemesis of Power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53), pp. 63-82. See also Gene Sharp, The Politics of Nonviolent Action (Boston: Poter Sargent, 1973), pp. 40-41 and 79-81.

[11] 此事件的描述是根据Adam Roberts, “Civil Resistance to Military Coups”,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 (Oslo), vol. xii, no. 1 (1975), pp. 19-36. 所有引文皆源自此处。

[12] 此一九九一八月苏维埃政变描述是根据Bruce Jenkins和Gene Sharp 共同出版的Self-Reliant Defense Without Bankruptcy or War (Cambridge, Mass.: Albert Einstein Institution, 1992), pp.16-19. 还有根据下列的资料来源:The Boston Globe, 20-23 August 1991; The Economist, 24-30 August 1991; Stuart H. Loory and Ann Imse, Seven Days That Shook The World, CNN Reports, (Atlanta: Turner Publishing, Inc.: 1991); Newsweek, 2 September 1991; The New Yorker, 4 November 1991; The New York Times, 20-25 August 1991; Time, 2 September 1991; The Washington Post, 21 August 1991.

[13] 这样的分类是根据Lars Porsholt而来的。参阅Lars Porsholt, “On the Conduct of Civilian Defence” in T. K. Mahadevan, Adam Roberts, and Gene Sharp, editors, Civilian Defense: An Intorduction (New Delhi: Gandhi Peace Foundation, and Bombay: Baratiya Vidya Bhavan, 1967), pp. 145-149.

[14] 想获得对非暴力奋斗的战略原则更深入的探讨,可参阅Peter Ackerman and Christopher Kruegler, Strategic Nonviolent Conflict: The Dynamics of People Power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Westport, Connecticut and London: Praeger, 1994). 也可参阅Gene Sharp, Waging Nonviolent Struggle: Twentieth Century Practice and Twenty-first Century Potential. Forthcoming.

[15] 参阅Gene Sharp, The Politics of Nonviolent Action, pp. 586-620.

[16] 参阅Gene Sharp, From Dictatorship to Democracy: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Liberation. Bangkok: Committee for the Restoration of Democracy in Burma, 1933 and Boston: Albert Einstein Institution, 2002.

[17] 泰国宪法。可以在以下网址找到:www.krisdika.go.th/law/text/lawpub/e11102540/text.htm 此网站的英语翻译经过认证。


author:吉恩夏普    source:黄世毅译   last updated:08/07/04    visited: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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