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幸存者》(成人级)
★ 第一章 陌生的城市 ★

我流浪在这世上,寻找家园,可是,我的寻找注定是徒劳的。我们住在市委机关大院里,这儿是享受生活和阳光的好地方,我常常感到幸福似乎来得太突然了。

在这里,我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当我身处此地时,我感到时光和空间已将我推向另一个世界。我的朋友给我打电话,声音像从世界的另一头传来,不真实。他们还窝在原来的地方吃苦受罪,拿着微薄的薪水在物欲的洪流中垂死挣扎。他们全部死了,或者在正在死去。与他们相比,我毕竟是幸运的。生活的阳光每天都以新的色彩笼罩我。

一直以来我都相信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终究会有那么一天,从我笔下流出的涓涓细流会汇成江河,会以汹涌江水淹没一切。毫无疑问,那只不过是一个梦。我在醒与睡之间徘徊。太真实和太虚幻都让我无力承受。不管怎么说,我已经尽力了,我不可能像凡高那样割下自己的耳朵以显示自己是一位不可救药的理想主义者。我只知道自己必须活下去,然而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理由。像一部表面宁静的悲剧,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扮演生命悲剧的主角。

曾经有许多年,我一直被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所困扰,如“我是怎样来到这个世界的?”“我将走向哪儿?“死亡是不是一个终点?”那时我并不知道,这一系列的提问永远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我试图从古往今来的哲学家那里寻求现成的结论,然而却是徒劳的。纠缠那些疑问中我找不到任何出路。像一柄柄匕首,那些疑问至今仍插在我的心灵里,鲜血淌下,我无奈地目睹我的心就此走向枯竭,走向衰亡。

※※※※※

来这座城市的第一天,晚饭后我跟人谈论政治。我说了许多自己不情愿说的话。我根本不愿将自己生命里的任何一秒钟花在谈论那些大而无当的东西上。为此,我还感到羞耻。陪他们聊天,聊一些自己不想说的话题,就像一个还有贞操观的妓女陪一个陌生男人上床那样。我不想再说任何一句话,起身告辞,独自到大街上闲逛,能走到哪儿算哪儿,我从不问方向。我喜欢城市的夜晚,喜欢黑夜中无数闪烁的眼睛。人们在白天和夜晚之间总以不同的姿态出现。大款、痞子、妓女、官宦、乞丐,每个人在夜晚都和白天不一样,总有一点细微的区别,夜色像纱一样笼在每个人的脸上。

离我住的地方不远是这儿政府默认的红灯区。不计其数的女孩在这儿谋生,她们昼伏夜出,在人们都下班回家后她们才开始上班。那些靠皮肉为生的女人有着千篇一律的面孔,她们的化妆技巧并不高明,只是将各种颜料往身上脸上涂完就了事。我至少能在五十来以外分辨出她们的谋生的手段,在长期的避孕药的作用下,她们有着与自己年龄极不相称的向心肥胖的身材。

※※※※※

偶尔,我会跟他们一起去一家叫做“吻”的美容美发中心去消费。当然,我从不自己掏钱。现在就连大街上靠电杆的廉价妓女都会随身带着专用发票。我跟他们一道,只管去就行了。“吻”里面的小姐全部都在二十岁以下,她们着装整齐,除了洗头按摩踩背外,不提供色情服务。一直以来,我对她们都表以同情,她们的工作量大得惊人,但收入却十分有限。她们大多数是刚从乡下出来的纯朴的女陔,她们跟妓女不一样。

也许我生来就是贱命一条,不会享受。无论是按摩还是踩背,都让我觉得别扭,并且我这皮包骨头的身子也经不起小姐们的又捏又踩。一躺在狭窄的按摩床上,我就会感到有些难为情。精明的按摩女能轻易地查觉到这一点,她随意地与我聊天,试图使我能放轻些。每个按摩女都喜欢叽叽喳喳地不停地讲话,她们谈话的技巧并不高明,总是停留在一个肤浅的层面。新儿是她们中最特别的一个。她很少说话,虽然她的脸上始终挂着凝固般的笑,但她的目光却难以掩饰内心的忧伤。我喜欢找新儿为我做按摩,她让我能感到几许亲切感。我曾尝试过去了解她,还一度想过如何让她成为我的情人。我把这个念头对一位朋友说了,他不屑地问我:你疯了?将来你打算养她?

半个月之后,新儿辞职了。她跟了一个小包工头。对这件事,“吻”里面的小姐都挺羡慕。尽管那个包工头年届四十、离过两次婚,但毕竟他好歹是个老板。一个曾跟新儿关系比较亲密的小姐对我说,干她们这行的,总希望能找个男人作依靠,只要能让今后的生活过下去就行了。我见到过那个包工头,新儿像影子般跟在他身后。她看到了我,她的目光似乎告诉我她还想对我说点什么。我总是回避她,回避她的目光。
从此,我再也没去过“吻”了。

闲时我常到书店去转悠,顺便再看看满街的漂亮女孩。这座城市盛产漂亮女人,火锅和女人是这座城市的名片,从这里发迹的女孩们遍布大江南北。媒体对此也津津乐道,漂亮女人是这里无聊的男性文人用以炫耀的为数不多的资本之一。可是,我清楚,她们是贡品,她们个个身价不菲,绝对不是这里的土著或是像我这样的穷光蛋能够消费得起的。

睡觉、吃饭、工作、娱乐,我的日子无非按着某一程序不紧不慢地进行。偶尔我会一个人出去找乐子,混迹这个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群中,让我倍感轻松。每周有两晚上我会去跳舞,到哪儿去听听音乐,再感受一下陌生女人的肉体,以及从那里面散发出的气息。舞厅的消费不高,花一两元钱就可以打发一整晚的时间,所以那里汇聚了众多低收入的人群。下岗的女工、无所事事的游民、痞子、怨妇、扒手.荡妇、都在那里姿意纵为,挥霍着自己的时间。我观察过,到舞厅去的人无非这四类:刚学跳舞的人;时刻感到无聊的人、情绪低落的人;内心空虚的人。哪怕手里还有一点点事情可做,我都不会去舞厅。我的生活中只有一个人,并且仿佛永远都只有我一个人。舞厅给人的实惠是可以与陌生的异性交流。有个人可以说说话、聊聊天,毕竟也算一种快乐。

※※※※※

来这座城市的第二天晚上,我独自去了位于市中心的一家舞厅,像这样的廉价娱乐场所,除了几排破沙发、几盏射灯外,便空无一物。空气中有一股霉味。我看到斑驳的墙和墙角上的蛛网。生锈的铸铁椅子已经损坏了不少。音乐声很吵,放着几年前流行过的音乐。人们陆陆续续地进来。我徘徊在舞厅门口,目的是想看清楚进来的每一个女人。

舞厅里的人越来越多,一大群一大群的男孩和女孩。从他们的举止和妆束上看,大多是中学刚毕业的打工妹和打工仔。他们白天要么在小餐馆给人洗碗,要么在小店铺里替人卖东西。总之,无一例外,他们都活在这个社会的底层。我试着去请几个漂亮一点儿的打工妹跳舞,她们居然拒绝了我。她们喜欢跟那些二不挂五的打工仔跳舞。我想大概是我看起来太斯文了,不对她们的胃口。一大群一大群的十多岁的男孩、女孩,昏昏噩噩地打发自己的岁月。阴暗的灯光,嘈杂的乐声、嬉笑声,一个个黑影从我眼前闪过。我感到我已经老了,疯狂的无忧的岁月已经在我的生命中消散了。

我仍然请了一个女人跳舞。颓废、荒诞、女人、酒精、香烟是我构成身体的重要元素。我喜欢跟陌生的女人交谈,随便说什么都可以。“你常来这儿跳舞?”我问道。这是个寻常的开场的,有时这个简单的提问常常会引了出一连串的事件。我渐渐与她谈开了。当她知道我与她来自同一座城市时,她偷偷地瞟了我一眼,用一种异样的目光。后来舞厅里的人越来越多,空气越来越混浊,我在舞厅里的一角找到她,对她说:“觉不觉得这里空气闷?不如我们到外面去走走?”她笑着答应了。

市中心有个花园,花园周围的石凳上坐满了人。我和她走在花园里,看到这样一幕——两个女孩坐在石凳上等人,这时来了两个土里土气的男人,然后四个人开始相互介绍。不用说,他们仍在沿用传统的方式相亲,让人觉得好笑。当然,这也表明这座小城纯朴的民风。我问身旁的女孩,这里的少男少女谈恋爱是不是从舞厅开始的。她说是,至少大多数是这样。

我把她带到一家酒吧,为她点了一杯饮料,为自己要了一扎啤酒。然后我们开始聊天。令我吃惊的是身旁的这个女孩只有十七岁。我足足比她大八岁。她说她在一家发饰店上班,刚从这里的一所中专学校毕业。我问她为什么不回家,她说她不想回去。我对她说,莫非自己宁肯一辈子干这种工作,为什么不趁年轻再去读点书。她说她厌倦了读书,还说她喜欢干现在的工作,觉得挺好玩的。她还告诉我,她曾经交过一个男朋友,但隔得太远,没多久也就散了。我无言以对,她不过是个孩子,根本就不清楚自己干什么。我对她说,我的初恋发生在十九岁,持续了三年,结果仍是遗憾。后来又经历过许多事,我对不起别人的也有,别人对不起我的也有。总之,在感情经历上,现在的我已经万念俱灰了。不知不觉中,我流露出无限的忧伤。那个女孩对我说:你跟别人不一样。我说当然不一样,要不然那就不是我了。

临别时她告诉我她叫杨艳,并向我索要了我的手机号码。但我对今晚所发生的一切都不在乎,随便怎么样都可以。

第二天清晨醒来,我面对初生的太阳,我告诉自己,每一天都是新的,自己也是新的。昨天所发生的一切已经远远地被我抛在脑后了,我开始工作、忙碌、应酬。我的神经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我担心的是有那么一天自己一无所有之后会浪浪街头,然后饿死。饿死是最没有尊严的死亡形式,我认为人不应该被饿死。所以,我必须得工作。

现在我怎么也没想到生活会变得如此多彩。我们每顿饭都喝酒。起初我并不情愿跟他们喝酒。他们的酒量有限,最多只喝一瓶啤酒。而对我而言,一瓶啤酒根本达不到我所追求的效果。喝酒的目的在于让自己飘飘然,让自己看到某些并不存在的幻像;让自己的每一眼神经在酒精的作用下发生变异;让这个世界以颠倒的本来面目呈现在自己眼前。我希望大醉一场,已经很久没有忘记一切的感觉了。然而,惟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三顿饭都有了着落,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高兴的呢?

※※※※※

有一天酒足饭饱之后,我正昏昏沉沉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等着天黑尽之后,趁血液全在肠壁里而大脑却一片空白之时愉快地进入梦乡。有人提议去跳舞。一个平时看上去是工作狂的人居然会想到去跳舞。我立刻就答应了。

他们在我来之前两个月就先期到了这儿,他们对这座城市的熟悉程度远远大于我。他们领着我一路走过去,告诉我这儿、哪儿的夜总会、按摩院、卡厅、发廊,以及里面的小姐如何性感、风骚,如何会挑逗男人。走了很长一段路,他们将我领进了一家并不起眼的舞厅。我看见有几个女人单独从外面走进去,有老有少、她们衣着暴露,展现着成熟少妇特有的风韵。音乐依稀传来,我意识到很快那些诱人的肉弹儿就会与我接近,忽然间,我的心跳加快了。

舞厅的面积不大,里面站满了人。这里的女人看上去都不错,个个浓妆艳抹,妖艳袭人。当音乐再次响起时,我去请一个女人跳舞。她对我说,要收小费哟。我一连又请了几个,每个女人都对我重复那句话。我没有再去请人跳舞,静静地退到一边,在一个角落里坐下,抽烟。有时候我喜欢从某一场所里退出,然后再静静地观看。世界在我的眼里只是舞台,与眼前这时暗时明、污浊嘈杂的舞池没有什么区别。我不过只是偶尔充当演员,偶尔充当观众。我坐着抽烟,感觉到自己是跟许许多多的人在一起,感觉到自己不再是孤零零的我了。

我好奇地四处张望。我看到周围坐着一对对男女,有的在打情骂俏,坐姿极为不雅。那些男人的手在身旁衣着暴露的女人身体上游动着。而那些女人却异常温顺,将自己绵绵的白皙的身体交在那一双双不安分的手上。我看到一对对男女走到舞厅的一角,男人从裤袋中掏出了张皱巴巴的纸币,悄悄地塞到女人的手里。女人接过钱,看了一眼,然后朝乳罩里一塞,头也不回地走了。她显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用挑逗的目光和轻柔的身子在舞池中寻找另一个目标。离我不远有一处隔间,里面一片漆黑。我看到一对对男女匆匆地进去,然后又匆匆地出来。于是我起身向那里走去。

隔间里有几个小包房,没有门。几乎每一个小包房门口都站着几对焦急等待的男女。看起来女的比男的还要急一些。一旦包房里有男女出来,外面的女人便争着去抢占那个包房。没错,她们是地地道道的妓女。我故意在里面走了一圈,然后用打火机点烟。借着光,我看到一个包房里,一个女人光着下体,正在仔细地用卫生纸擦拭自己的阴部。旁边是一个衣冠不整的男人,歪着头,有气无力地坐着。另一个包房里,一个女人将头埋在一个男人的阴部,她正在为他口交。我还看到一个男人站在一个女人的身后,正对着她光光的屁股猛烈地抽动。

当我从那小隔间里出来时,我感到窒息。与我一起来的人已经消失在黑暗中了。我默默地站到舞池旁。

舞厅里的女人往来如梭,不时有女人走过来碰我一下。问:“跳舞吗?”我问她:“只是跳舞?”她说:“玩玩儿也行,不如我陪你一下。”我回绝了很多女人。她们太主动会让人无所适从。女人们不断地向我发问,“跳舞吗?”她们每问我一次,我就反问她们一句,逐渐试探出这儿的底细。眼前游动的是一个个坦胸露乳的妖媚女人,年龄从十几岁到几十岁,高矮胖瘦,几乎像一个女性肉体的标本博物馆。又像一个偌大的人肉市场,人们在这里讨价还价,买肉卖肉。这个市场的行情我已经清楚了,陪你跳一夜的舞,你须付二十至三十元,帮你手淫只需再加十块钱,为你口交得加二十元,跟你真刀真枪地干一次得再加三十元。当然,跳舞即然是有偿服务,也并非只跳舞那么简单,你可以随意地摸弄她们身体上的任何一个地方。

渐渐地,我有些控制不往自己的情绪了。当那些女人在我身旁在我耳际低语时,各种各样醉人的香水味扑面而来。她们身体上特有的味道,让人感到既新鲜、又刺激。那些从诱人的肉体上所散发出的混杂的气味,足以让一个人渐渐兴奋。并且,有些女人为了说服我,硬是将自己的身子在我的身体上擦来檫去,或者拉我的手放在自己肥硕的乳房上;或者用她纤细的手抚弄我的下体。一个女人对我说:“耍一次嘛!帅哥。”我默不作声。她继续说:“耍一下嘛!保证让你满意。哎呀!包管你觉得舒服为止……”她说话时近乎在呻吟。我一直对这样的女人心存戒心,因为她们太明目张胆了。我决定自己去务色一个玩伴。

我注意到人肉丛林里的一个女人,她很特别,她默默地站着,身材高挑,一袭薄薄的长裙将身体的曲线显露无遗,看上去凹凸有致。她将一头长发甩在头的一边,一直垂到胸前。她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丰满性感的红唇。我走到她面前,为的是看清她的那张脸。她的确很特别,一个少女与少妇的混和体。那是一张成熟女人的脸,她至少有三十岁。我问她,跳舞吗?她说跳呀!那么小费怎么给?她说随便,你看着办就行。

我开始同她跳舞。我有些拘束。她很随便地与我闲聊。从交谈中我知道她是一个下岗的女工,丈夫是船员,长期不在家。从她那里我知道了这座小城大致的情况,大多数人下岗失业,经济不景气,有工作的人看每个月有四五百元收入就不错了。说到做舞女,她说她也是逼不得已,别无选择。她说:这世道什么生意都亮透了,遍街都是苦力,擦皮鞋的人比穿皮鞋的人还多,乞丐占满了大街小巷……第一曲舞曲末时,她对我说了句挺逗的话:这年头,就连屁眼儿都卖不脱了。

第二曲舞,我将她抱得越来越紧。她双手搂着我的脖子,继而用她的手指抚弄我的头。她紧紧地贴着我,从她的胸脯一直到小腹都紧紧地贴着我。在舞厅的一片漆黑中,我们缓慢地挪着步子,她很熟练的用她的小腹抵住我的阴部,轻柔地摩擦。我感到有一团火从我的下体冉冉升起。情欲像飓风般向我袭来,将我撕成碎片然后抛向空中。我嗅着她头发上的淡看,嗅着她光洁如玉的脖颈上的气味。她的嘴唇紧紧贴住我的耳朵,一股股热浪如高压电脉冲传遍我全身,传遍我身体上的每一个细胞。她让我忘记了一切,忘记了时间、地点、一切一切都抛在脑后了。忽然,她潜意识地推了我一下,她瞪大双眼注视我。这一举动让我感到疑惑。她是想看清与我自己亲近的陌生男人的模样?在她的内心深处突然竖起一道道德屏障?然而,几秒钟之后,一切又回复了原状。她和我紧紧地贴在一起,她说她想吃掉我,或者干脆抱我放进她的身体里。我明白她的话是一种暗示。
我对她说,来吧,就在这里,现在。她没有回答,接着她熟练地拉下我的拉链,将那勃起的玩艺儿从里面掏了出来。她噢、噢地喘息,象呼吸困难的病人那样。

她把我带到舞厅的一角,要我同她干那件事。我没有拒绝她的要求……

几分钟后,在舞曲音乐结束前,一切便结束了。她一定知道我射精了,对此她应该有足够的经验。精液带给她的反应是阴道壁收缩得更紧,似乎想让阴茎永远停留在那里面。我的眼前是一片空白,她兴奋地说着“要死”、“痒”、“舒服”之类的话。灯亮之前,我迅速地拉上拉链。她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挽着我的手,叫我到舞厅的一角去坐坐。我默默地跟在她身后,刚一坐下来,她便一头倒在我怀里,像一个初恋的姑娘躺在她恋人的怀里一样。而这时,我开始不安了。我对她说我必须去厕所去洗一洗。她要我在去之前把小费给她。我沉默着,因为我不知道该给她多少钱。她确实谙习男人的心理,像看穿了我的心思。她说只给跳舞的钱,十块钱就可以了。

我马上掏出钱给她,然后飞快地冲向卫生间。断断十几分钟,我居然跟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做爱,我用水冲着头,问自己倒底做了什么?如果她有性病怎么办?我后悔在如此草率的情况下与人发生关系。
从卫生间出来,我的脑子里全是性病的名字:尖锐湿疣、淋病、支原体尿道炎、Ⅱ型泡疹、依原体感染、软下疳、梅毒、艾滋……我感到毛骨悚然。我打算找她问一问。

重新回舞厅里,在一片漆黑中要找一个人真不容易。我转了许多圈,在一曲舞结束后亮灯时我才找到她。我站到她身后,碰了她一下。但她仍不断地质问那个中年男人。她转过身来拉我去跳舞。在舞池里,她毫无顾忌地拥着我,可我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只想问清楚她有没有性病。她发誓说没有,她说她已经有几人月没有跟男人做爱了,还一个劲地夸我会调情,夸我做爱的功夫一流。我对她说,如果换一个环境,在一间既安全又安静的屋里做爱,或许高潮的感觉会更强烈。她赞同我的话,并告诉了我她的电话。她叫我有空打电话给她。我问她去她家做那件事儿收多少钱?她说她不是我所想象的那种女人,还说她只是想和我做爱,不在乎我的钱。我想这句话多半是说来哄我开心的。舞曲结束时我向她告辞了。走之前,她不断地叫我记住找电话给她。
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舞厅。我只想明天一觉醒来后忘记前一夜与那个三十岁的妖治少妇之间所发生的一切。

※※※※※

一连两天,我无时不在焦虑和不安中度过。“性病”两个字像达摩克斯剑一样悬在我的头顶。我时不时地上厕所,为的是查看生殖器有没有异样的反应。一夜疯狂后的女人,留给我混乱的画片,一人男人与一个女人在十几分钟内完成的癫狂事件。当我独自趟在床上时,我不断地手淫,希望射出的液体能将那个女人留在我身上的痕迹和记忆中的画面完全从我身体中剥离。在每一次精疲力竭之后,我发现所有的狂燥仅仅是为了精液喷出的那几秒钟,多么可笑呵!
※※※※※

我糟糕透了。从清晨醒来到夜晚入睡,不知道自己正在干什么,干成了什么。我的生活满是乌云,压抑而不见天日。坐在办公室里打发时间,我像一头困兽一样烦燥不安。我可以在窗户旁伫立几个小时,只是在想同一个问题:跳下去的结果是什么?千真万确,每当我站在高楼上,我总会萌生出往下跳的念头。我只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记者,卑微而琐碎,在任何时候我还不如一只鸟,至少它可以飞翔。

我的上司对我成天坐在办公室里很不满,他一见到我便以主子对仆人的口气命令我出去跑新闻。他是个混账东西。我辛辛苦苦跑来的新闻十有八九会被他砍掉。我贫困的90%的原因都是他造成的。每一期报纸出来,如果有我的新闻作品,那么一定在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内容无聊到极点。如小偷偷菜市场的白菜,商店里中年女人满口性器官的争吵,打麻将的赌债纠纷,婴儿尿布减价,大学教室里的避孕套,关于月经不调的医学访问,小学生下暴、初中学生性体验调查、等等。似乎我一辈子只配做如此无聊的新闻。当初我满控热血到报社工作时,的确跟过不少好题材,要么是县长嫖妓,县委书记受贿;要么是经委主任包二奶,建委主任大醉后当街洒尿。我太近功急利了。那上百篇的稿子只要发一篇就可以带出一大帮有头有脸的人物,就可以在一夜之间使我在新闻界窜红。然而那些重磅炸弹般的稿件的下场是可想而知的,它们纷纷被他们枪毙了。连灿烂的阳光都没见过。那帮杂碎从此另眼待我,想方设法地把我弄到这避远的记者站来。他们只用与“避孕套”相类似的稿子,为了生活,我不得不写那些无聊的东西。但这样也仅仅只能解决我的温饱。他妈的,杂种!我决定明天的稿子题目这样写:我家厕所的苍蝇连打十七个喷嚏!

对于我手里的工作,我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只要有那杂碎主编顶在我的头上,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在他的喝斥下,我不得不到街上去闲逛。去跑一些偷鸡摸狗的无聊新闻。我渐渐地安抚下我燥动的心。只要那杂碎坐在办公室里,我一看到他就想冲上去揍他,去咬他的肉,啃他的骨头。也好,不管刮风下雨,我在街上闲逛,只要第二天弄一篇一千字的稿件就行。组合文字原本是一种享受,而现在却成了折磨我的事情。

走在大街上,一个个妖娆娇艳艳的女人迎面而来。而在我的潜意识里,那些优雅而高贵的女人大概尽是妓女。我始终这样认为。每一个出卖肉体的女人似乎都有掩饰不住的共通之处——夸张的妆粉,四溢的香水味,奇异的高贵服饰外加不伦不类的小饰品。她们有一张千篇一律的脸,厚厚的脂粉,血红的唇,乌黑的眼影,各种形状的细眉,长达两厘米的假睫毛。实事求是地说,夸张也是一种美。她们同样可以让我心神不宁、心潮澎湃。

我越来越喜欢逛街了。为了目睹各种类型的漂亮女人。在我的概念中已经没有姑娘或者女孩这样的词汇了。女人就是女人。

没有目的地闲逛,不辨目标,不辨方向,更不知道自己会走到了哪里。在不知疲惫的奋走中,我寻找到另一种享受:打望美女。最使人着迷的是那些不经意的一瞥。美丽的身影和惊艳的脸庞便映在心里,然而,那些美丽的画面闪现之后便迅速消亡了,我还来不急记下便从脑海中飞快地溜走。像一颗流星划过湛蓝的夜空,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又消失。夜空仍是夜空。我不会否认,我总是以色情的眼光去注视每一个与我擦身而过的女人。光洁的大腿,厚而性感的红唇,细细的蛮腰,低胸短裙上深深的乳沟,洁白细腻的肌肤,高耸坚挺的双乳,无不钩起对性的想象。女人的存在对男人而言是永恒的引诱,如果某人断然宣称他从来都以虑过色情的眼光去看女人,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他的内心是否诚实而正直。

我走在大街上。我已经不存在了。漂亮的女人通过牵引我的目光牵走了我的心。我不得不承认,那在街上毫无目的地移动的,仅仅是一具躯壳而己,一堆行尸走肉。

※※※※※

黄昏,又是一个孤寂的黄昏。每一个黄昏都显得特别美丽。

我独坐在书桌旁,抽着烟。窗外的喧闹不时传入我的耳朵,而我却与那个世界隔离了。我像一个天马行空的诗人走在时间与空间的边缘,挣扎在生存的每一个稍逝即的瞬间。想争脱自己的过去,争脱对未来的疑惑,摆脱约束我心灵的这个我。

书桌上有张白纸,一支笔。我一直想把心里的一点一滴的感念表达出来。可是我办不到。要交差的东西已经写完了,当然不是苍蝇打喷嚏。但也比这个好不了多少。诗歌的时代已如水东流,海子自杀了,顾城疯了,西川老了,食指隐匿了。诗歌的象牙塔纷纷倒塌,惟一坚守的如黑夜大海上忽隐忽现的标灯。可是,我不禁要问,那些坚持着的奇异的灵魂究竟是在引领谁呢?

面对自己的灵魂,我写不下一个字。窗外的世界美丽得令人眩目。不知道有多少白天慷慨激昂的政客此刻正趴在妓女们的身上犹如一团蠕动的烂肉;不知道有多少浅薄无知的少女此刻正在灯红酒绿中姿意抛售她们的肉体和青春;不知道有多少白天正义凛然的君子此刻正在情妇的身体上挥汗如雨;不知道有多少白天在万人礼堂上发表说辞的大人物此刻正在酒与色的旋涡中沉醉。政客组阁倒阁,商人发财破产,情侣接吻分手,天地在动荡中迅速地改变本来的面目。我却依然是我。孤单的黄昏,烟在指缝里,烟在升腾,在燃点我的岁月。

我写不出多余的字来。在那个杂碎主编的催逼之下,我宁肯自己立刻就变成一个女人,然后光荣地加入妓女的行列。那样我至少可以只出卖肉体便能活下去,从而不必为生存去出卖我的灵魂;那样我就可以拒绝去写政府官员工作日记般的新闻报道,可以拒绝任何违心的谎言吹捧。于是我注定是失败的,注定只有靠写女人胸罩打折,写婴儿食品,写老太婆吵架去维持我的生活。

我对自己感到失望极了。

★ 第二章 ★

几年前我认识一个叫“烈阳”的诗友。他的真实姓名土得掉渣,叫王福贵,一个在宗教家庭长大的伪基督徒。几年前他的一首诗在国内一家文学杂志上发表,以后他便意气风发地自称“先锋诗人”,招摇过市,一副暴发户脸嘴。其实那不过是一首只有几行的长短句,名字我忘了,其中的一句大概是这样:红色高跟鞋敲击心脏天堂的黑色天空中的歌唱……他四处结交诗友,满口达利、洛威尔、金斯伯格、西尔维亚•普拉斯。至今我仍记得第一次遇到他的情形。那时他刚从乡下来到城里,背了一个大编织口袋,里面大概是棉絮和换洗的衣服。他穿着一双很长大,并且已经掉了漆的皮鞋。他没有穿袜子,军色的裤子又旧又短,露着很大一截脚踝。最让人觉得刺眼的是他那泛绿的,不合身的上衣里面,有一件鲜红的旧毛衣。外套比毛衣长许多,毛衣全是破洞,毛线头子在胸前晃动着。他留着浅浅的胡须,头发凌乱。总之,说他像乞丐一点儿也不过分。当年的王福贵一到城里,便四处找诗友。他宁肯步行四个半小时,去参加一个诗歌交流会。其目的仅仅是为了蹭一顿饭而已。那家伙当初没少白抽我的烟,喝我的酒。他每次来找我,总会一个人发表长达三小时的演讲。最后再在我这儿吃一顿不花钱的饭。到后来,我躲他像避瘟神一样。据说几个月后他就回老家了。在这几年里,他与我通过几次信。最后一次,他说他就在现在我所在的这座不小城里,还留了电话给我。

不知道哪根神经有毛病,这几天,我竟然想打个电话问问王福贵的近况。如果他仍在当他的光辉歌者,那么现在的他到底潦倒到什么程度?我极力想象他所处的场所:摇摇欲坠的危房,鸽子间、食不裹腹,衣不蔽体?不管他会不会再来缠住我不放,再来蹭我的饭吃,我仍决定打个电话问问他。

凭着这些年与人打交道的经验,我从电话中听出了现在的王福贵已不再是当初那个亦土亦痴,以写蹩脚诗为乐的“烈阳”了。他说话不再用排比句和惊叹号,不再用尖啸的声音发表激烈的说辞。总而言之,言由心生,不难看出他已经彻底变了。事实的确如此,他在电话里邀我去吃饭。地点是他定的。到了一看,我惊呆了。那是本城惟一一家星级酒店的餐厅。刚到酒店的门厅,殷勤的服务小姐就让我受宠若惊。我被服务小姐带到餐厅的豪华包房,王福贵早已坐在那里等我了。包房里除了他以外,还有两个形象夸张的女人,同样的浓妆艳抹,一身的脂粉气。他向我介绍,一个叫莎莎,一个叫娜娜,并一再强调娜娜是他专程请来陪我的。我还没回过神来,那个叫娜娜的女人便挪到我身旁对我又磨又蹭。

时光的流逝的确可以改变许多事物。王福贵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嗜酒如命的王福贵了。他以一种官僚的姿态陪我喝酒;以一种大款的口气谈他这些年的奋斗史;以一种伪君子的谨慎谈他的现状。然而,我想他大概是压抑得太久了,几瓶啤酒下肚后,他似乎又变得像当年一样张扬。他夸耀他的富有,吹嘘他玩弄女人就像每天换内裤那样简单寻常。同时,他以一个伪诗人的自由联想力,马上指给我看他的内裤是CK牌的。我暗暗地观察他。他身上每一样看上去普通的东西都价值不菲:戴尔笔记本电脑、NOKIA手机、瓦斯针手表,华伦天奴的领带,西装是登喜路,打火机是ZIPP……他的头发不再蓬乱,唇上的胡须剃得一干二净,如果不知道他的底细,你一定会认定他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他的确不是从前那个乡巴佬了,只是那张满是疙瘩的脸却依然如故。他那双只有一条缝儿的小眼睛比以前转得更快了,并且闪着光,向四周射着狡诘的神色。大概是我的出现勾起了他对往日的回忆,他不停地挖苦讽刺他身边的莎莎。他的手毫无顾忌地淫渎她。他喷着酒气骂她是骚货、烂货、下贱货,而她依然对他千依百顺。我沉默着,只顾喝酒。周围的气氛让我感到不适,特别是缠着我不放的娜娜。我对她说:“你叫什么?”她嗲声嗲气地说,你无须知道我的真名。她说出来开心只记得耍名就行了。我又问她是做什么的?读过几年书?家在哪里?她以一种非常优雅的外交辞令对我说,现在没有必要了解这么仔细,如果我真的有兴趣,她说呆会儿可以让我深入地了解她。她在说“深入”一词时加重了口气,然后用狐媚的眼神扫了我一眼。

餐后,那个自称是开公司的王福贵安排我和娜娜去开房间,费用由他包了。我有些犹豫。他一把将莎莎像抓一只小鸡拟的抓到他面前,他说他和她也在这里开房,意思是让我不要顾虑了。我一直怀疑王福贵说话办事的可信度,要知道,当初的他是一个专门蹭饭吃的无赖!所以我百般推辞,说不尽的话,编不完的故事才从那里逃了出来。我的确是逃出来的。当我独自走在大街上,我长出了一口气。我在想,如果明天早上一觉醒来,娜娜问我要嫖资,酒店问我要饭钱和房钱,那我不是很悲惨?

※※※※※

我继续回复到往常的一个人的生活,上班,睡觉,写无聊的“社会新闻”,每天在街上游荡几个小时,为了多看几眼美女险些在过马路时被汽车撞死。我永远也不可能完成我出书的愿望了。我写不出一个字,当年的思绪和激情荡然无存,我没有了写作的欲望,什么都没有,仅仅剩下一俱躯壳而已。除了知道饥饿以外,我对别的事情一无所知,也没有兴趣。

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在本城最繁华的街沟里闲逛,看那些趾高气扬的男人和女人与我擦肩而过,看路边服饰店里还没穿衣服的塑料假人,看女人短裙下修长白皙的腿,看高档轿车里坐着的所谓成功人士,看商场里挂着的各式女人内衣……我无聊透顶,也无耻之极。在一家颇有名气的专卖店里,我一连试了十几套名牌服装,目的是想感受一下几分钟的爽感,并跟专卖店里漂亮的女店员聊上几句。尽管她的普通话并不标准,但在我看来,与漂亮女人聊天终归是件让人兴奋的事。她和其它数以万计的营业员一样,没读过几天书,红颜薄命,只有干这种低职位的工作。我说话夹着英文,几乎一半英语一半汉语与她交谈。我喜欢看她眨吧着美丽的眼睛迷惑地看着我。最后我还不忘告诉她,我是NOWHERECompany的CEO。她当然听不懂,我又重新说了一遍,IworkatNOWHERE公司,是那里的首席执行官。她仍眨着眼睛,直到她听懂“首席执行官”是个什么玩艺儿方才如释重负。她目送着我离去,用一种廉价的卑微的仰视的目光。没准她在想,要是我能留个电话给她该多好!

不知不觉已是傍晚了。转悠了一天的我又饿又倦。在城市中心的女人塑像下,我找了个地方坐着。街上的人群行色匆忙,毫无表情地迈着步子。我的口袋里只要十块钱,除了买盒烟晚上抽外,我还得考虑如何安慰我冒着酸水的胃。为此,我憋了足足两个小时的尿。把几角钱用去上厕所,这根本就是浪费。我静静地坐在女人塑像下,仰着头看这尊汉白玉雕刻的足足几十米高的唐代美女,一尊坦胸露乳的肥女人像。我不禁在想,如果真有一个高达十米的女人,那么跟她做爱会是怎样的情形?我开始想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直到仰得脖子发痛。我的确累得不行了,坐在那里连头也懒得再抬一下。眼前是一双双飞快移动的腿,我低着头,只看得见从我面前走过的皮鞋和小腿。各式各样的男鞋、女鞋在我眼前有规律地移动,我的确由一双双高跟鞋联想到一双双修长而雪白的大腿,再联想到健硕的乳房,联想到阴户和阴门,联想到性交。如此仅凭想象去消磨时间,真是大大地划得来。

等我再也坐不住了,我起身去找厕所。我自然地想到了去商场的免费卫生间。途经商场一楼的食品柜抬时,我被那些色香味俱全的熟食品完全征服了。我盯上一头刚出炉的烤乳猪,我拼命地瞪着它,对自己说,多看几眼也算一种享受。我极力想象自己正在享用那可怜的小猪的情形,继而大口大口地往肚子里咽口水。我一路走过去,走得很慢,并且使劲吸气。尽管吃不到它的肉,但闻闻它的香味却是不要钱的。那些香味也是食品的一部分,我总要吸几万个分子、离子进我的肚子。千真万确,熟食品柜台里的肉类大大地刺激了我,我再也经不起任何引诱和挑逗。我忍无可忍,径直走在烤乳猪前,故意装得史无前例般镇静,以一种居高临下的骄傲口气问柜台后的营业小姐:我可以先尝尝味道再买吗?那婊子很有礼貌地回绝了。牛肉、烧鱼、烤鸭、炸鸡,我逐一询问,回答的结果只有一样是可以免费品尝的:炸鸡翅膀尖儿——一块没有我指头大的骨头,外面裹着一层薄薄的皮儿。我拿着可爱的不花钱的鸡翅膀,前后左右足足欣赏了五分钟,然后才放进满是唾液的嘴里。我把那只鸡翅膀连皮带骨嚼得稀烂,可怜的鸡啊!它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所丢失的部分身体居然会粉身碎骨到如此地步。

再回到街上时,夜幕已经降临了。我走在高楼的夹缝里,走在满是尘埃的街道上,望着灯红酒绿的城市,我的心冷到极点,交织在各种声响的世界里,我的脑子里乱的要命。汽车的轰鸣,歌厅的高音喇叭,人群中的尖啸,女人放荡的笑声,我的耳朵已经淤满了太多的东西。我看不到星空,只有黄色的月亮在楼宇的夹缝里闪现。灰蒙蒙的一片混暗,月光已不再清澈,像黑色创口的中心流出的黄色的脓液。我忍不住在想,我们是否正处于一个巨大的消解容器内。像胃一样的容器,我们恰恰像有待消化的食物在悄然分解掉。而那月亮,似乎就像容器外给人捅穿了的小洞。恍恍忽忽回住处时,我看到另一个雕像,下面打着灯光。雕像的名字叫“宇宙之光”,而在昏暗的夜里,我一开始却成了“宇宙无光”。我又想撒尿了,在我住的楼下花园里,在市委机关的大院里。

※※※※※

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个记者站里,我是混得最差的一个。没有哪个商家或者厂家肯出一分钱给我去写炒作的新闻。我总是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拒人于千里之外。破坛子破摔,在那些商家厂家面前,我不愿浪费我一分钟时间。总有混得好的人,也总有奴性十足的屈笔文妓,他们都过得比我好,几乎每顿饭都有人请。我的同事们冷漠得要死,全当周围的人不存在。尽管如此,每次有人请他们吃饭我都会厚着脸皮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他们也不可能这样对我说:“喂!我们去吃饭,你跟来干嘛?”所以,只需脸皮厚一点,绝对不会亏待自己的牙齿和胃。通常,在长达几个小时的饭局上,我只顾着独自吃菜,或者喝酒。我的酒量很大,然而,每一次喝酒我总是自己把自己灌醉。我喜欢酒精作用下的飘然感觉。

席间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个女人打来的。她语气生硬,不停地问我知不知道她是谁?她还要我猜。我很善于应对这样的女人,我闪烁其辞,避重就轻,很快她便大咧咧地对我说她是杨艳,并问我还记不记得她?我想了一会儿,杨艳?不就是我刚来时在舞厅里结识的那个17岁小女孩。这些天来,我根本就没想到过她会打电话给我,我以为她早把我给忘了。紧接着,她又问我现在有空吗?我知道她的言外之意是想叫我出去玩。所以我直接约她出来见个面,就是现在,在那天的酒吧门口。接完电话,我匆忙与同席的人告辞,带着浑身的酒气朝那儿走。一路上,我觉得一切都太不可思议,对于主动要求奉献的女人,对于那些自愿申请自杀的娘们,不管怎样,我肯定不会轻易辜负人家。

我比约定的时间提早了十几分钟赶到酒吧门口。杨艳还没来。酒精分子开始与我的神经末梢发生作用,让我站在路边却无论如何也站不稳。灯光在我的眼前连成一片。醉眼朦朦地看世界,天地都在旋转。车辆、女人、高楼、招牌、霓虹灯、人行道,一并被卷入那旋涡里。这儿有一条小巷,里面是一家紧挨一家的发廊、美容院、桑拿中心、迪吧、酒吧、按摩馆、洗脚城……一言以蔽,这条巷子开的全是妓院,开在本城的市中心,据说还是市府默许的。东南亚一小国的政府曾如是说:“为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我们要不惜牺牲掉一代少女的青春……”我们的报纸也常刊着我所熟悉的杂碎所著之歌功颂德的谥文,什么新的增长点,什么刺激消费,什么解决就业,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等。狗屁不通,甚至比狗还不如,简直就是拾人牙慧,伸出舌头去舔别人的屁眼。我站在这里,却并不感到愤懑,反倒被眼前的婊子们所陶醉。串台赶场子的小姐在前如过江之鲫,十指所及的距离内,我静静地观望,血压在悄悄升高。特别是看到那个红衣小妓女时,我似乎又要爆血管了。她全身上下尽是血一般鲜红的服饰,红色的紧身露脐T恤,红色的牛仔裤,红色的厚底鞋。她身材不高,但绝对是小一号的美女。她身体的比例近乎完美:浑圆的屁股,小而高耸的胸脯,细细的腰非但没有骨感,反显得风韵无穷,好象全身上下没有长骨头一样……

我看得一时回不过神来,这时我听到一个女人在叫我的名字。是杨艳。我看到她,我的心仿佛一下被推到冰窖里。她与一个我不认识的小妞走在一起。她俩脸上露着兴奋的神色。我猜想她俩肯定想在我这儿讨些不自己破费的开心乐子。象吃宵夜,到酒廊去喝酒,或者到歌厅去唱“免费”的卡拉OK。忽然间我预感到自己也许会成为她俩今晚的付款机器,跟自动提款机一样。为此,我心里怪不舒服。出于礼貌,我跟她们打了个招呼。然后我问她们今晚去哪儿玩?

与我事前所预想的一样,她俩果然异口同声地说不知道!两个小娘们的意思无非让我做主,叫我带她俩去一些高档娱乐场所,在花别人的钱中找寻快乐和刺激。显而易见,我又不比她们笨一倍。我坦然地说:“那好吧!我们去跳舞。”本城舞厅的门票只要一块钱,“跳舞”两个字从我口中说出来,对那俩个小妞而言如噩谶一般。她俩的小脸蛋在一瞬间一点表情也没有了。我真想踹她俩的屁股!

因为有个才认识的小娘们一路,整晚我都没有跟杨艳说话。我看到舞厅里众多的妖艳女子,心乱如麻。然而我却不好意思丢下杨艳不管。几曲舞之后,我向她告辞。她没有说什么,也没有留我。其实话说回来,我根本就不在乎她心里怎么想。

我回到宿舍的床上,细听着雨声,辗转难眠。我常常失眠,睡睡醒醒,死去活来。想着那个小女人,杨艳,竟然一点激情也没有。月光在这雨夜里荡然无存。我的小屋里亮着一盏15瓦的荧光灯。散着浅蓝色的幽暗灯光。望着这漫漫长夜,我似乎在每一秒里挣扎。长夜周而复始,岁月飘零,天地在独自一人的床上只是一个空洞的概念。我年轻气盛,精力充沛,情欲如洪水漫过河堤,随时都可能爆发,冲决而下。失眠的滋味是难以忍受的,我希望自己早些进入梦乡,可是我办不到。我极力想象自己在变得轻盈,在宇宙的真空中飘浮,在向着黑暗的无底深渊坠落,下坠,一直到黑洞的最深处。但是,随着夜色的加浓,我的头脑却越来越清醒。所以我开始手淫,想在精液喷涌而出之后的几分钟内进入梦乡。

不论手淫还是意淫,首先该有一个对象。我很自然地想起今晚在一起跳舞的杨艳。可是她却不能撩起我的欲火。她不用香水,平常而普通。我与她总是保持着一段距离,所以,我压根就没往她身上想。

我开始回忆一年前的那个疯狂之夜,在一家私人旅馆里我和一个有夫之妇做爱的情形。在此之前,我从没想过跟一个有家室的女人昏搞在一起。那个女人叫苏慧,是一个身体强健的女人。她曾是我的采访对象。她的婚姻状况糟糕极了,结过两次婚,每一次都以痛苦告终。很显然,我不可能主动去勾引一个比我大九岁的女人。去年初夏的一个下午,她主动找到我,向我哭述。她无非是在找一个倾述对象,为自己的悲哀找一个立足点。她一直说到我下班,然后她提出请我吃晚饭。我当然不会拒绝一顿免费的晚餐。那天她带我去了一家不起眼的小酒馆,点了几个菜,要了很多酒。她一个劲地喝酒。她的酒量比我差不了多少。我们一边聊天一边喝酒,两瓶白酒下肚后,我发觉时间已经很晚了。我提醒她时间不早了,然而,她却醉眼朦胧地对我说,怕什么?晚了,就不用回去了。我问她今晚睡哪儿?她端着酒杯,一脸坏笑,说:随便哪儿都可以!她的话让人想入非非。

吃完饭,我打算找辆出租车送她回去,可是她不肯。她发着酒疯,拉着我走进一条狭窄的巷子。我也醉了,于是我和她一起疯,在巷子里又叫又唱。她说她想上厕所。我环顾四周,告诉她这里没有厕所。她不肯,她说她一定要尿尿。我叫她忍一忍,她说不行。她硬拉着我走到另一个胡同里,在阴暗的房角上撒尿。她要我为她把风。我看到她吃力地脱着裤子,于是我背过身去。那个女人大叫我的名字,她说她害怕,叫我不要用背对着她,叫我看着她。我没有拒绝,我没有想到她竟然会当着一个男人的面撒尿。

苏慧确实醉了,连路都走不稳。然而,当我提出找一家旅馆住下时,她却坚决不肯。她自言自语地说她要回家,要在家里睡觉。我径直带她到了一家私人旅馆。她摇着头问我,这是你家吗?我说是的,上去吧!

我在旅馆里开了一间房。苏慧一进屋就倒在床上,一副不醒人事的样子。我打来热水为她洗脸,还帮她脱鞋和袜子。她有一双精致的脚,趾甲盖上还有蓝色的水晶指甲油。她的双脚看上去白而无骨,能感悟出中国古代足恋的缘由。在她的脚踝上还刻着这样的纹身:“ILove……”然后是一支箭串着两颗心。如果我猜得没错,她年轻时一定有过一段放荡的日子。她醉得很厉害,躺在床上像一堆死肉。面对一个烂醉如泥的娘们儿,我一点“性趣”也没有。

我洗了个澡,然后打开电视消磨时间。她翻了一下身子,对我说口渴,她说想喝水。我只好起身为她倒了一杯水。她慢慢从床上爬起来,喝水。她似乎清醒了很多,她问我醉没有,我说没有。她说她喝醉了,头痛得厉害,她要我为她按摩头部。于是我坐到她身后,揉她的太阳穴。她顺势躺在我怀里。我们一前一后地坐在床上,她把头歪在我肩膀上,浪笑着对我说今晚不可以非礼她,我说我偏要。

半夜里她起身去洗澡,身上一丝不挂。我看见她的乳房很美,球型的,乳晕鲜红。她每动一下,两个肉球就剧烈地抖动,像俩只活泼的小兔子。她媚笑着对我说她的酒已经醒了,说想不到和男人搅在一起居然能解酒。她神情妩媚,雪白的胴体散着万种风情。她在我面前晃动着,赤裸着身子四处找毛巾、香皂、发梳、洗发水,一点也不害臊。

她洗完澡,重新躺上床后,很快她就睡着了。我根本就不敢睡觉,怕深夜里有警察来查房。电视还开着,发着蓝色的幽光。她没有穿衣服,她双脚伸直,右脚放在左脚上。躺着的她看上去挺笨拙,她那丰满健美的身体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东方女性。如果蒙上脸,她还颇像西方油画中的人物,让我想到被绑在海边的安德洛梅达,那姿势简直美极了。

天亮之前,我跟她干了许多次,直到自己累得不成人形。从此后,我再没见过她。我也不想再见到她。那个身强力壮的女人,她让我在一周的时间内打不起一点精神。
……
在这样一个寂静的夜晚,我一点一点地回忆往昔癫狂的岁月。那些让人感到耻辱并羞愧的日子已经远去了。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在我的每一天里,我同许许多多陌生的面孔擦肩而过。我没有所谓的过去,我的过去已经在每一个黑夜降临的时候便宣告了死亡,都终结了。

风吹动窗外的树叶,空气中飘着腐烂的味道。

我看见被扭曲的树枝斜刺着天空,看见闪着幽光的小屋里奄奄一息的我。我像一头野兽那样,渴望疯狂。我的确垮掉了!在金斯堡的嚎叫声中,在尼采的诅咒声中,在叔本华的背叹声中,在蒙克的尖啸声中,我彻底被摧毁了。

为了让自己不失眠,我不得不手淫。我等不到精满自溢的那一天了。我握住自己的阳具,想起王小波说过的一段话:我走在天空,而阴茎却倒挂下来。在飘然的幻觉中,这句话给我的感触太多——我究竟是倒立的还是悬空的?亦或是整个世界都倒立着,而我们却一点也不知道。我闭上眼睛,让高潮在虚幻的空白中来临,任白色的精液喷出,连并将一切困扰我东西带离我的躯体。

漫长的今夜结束了,终于结束了。然而,我没有勇气和力量去面对天明。

这座小城是我的流放地,曾经为自己精心构筑的城堡已经倒塌了。写作葬送了我的一生。在烟和酒精的侵蚀下,我越来越脆弱。我发现每当我感到悲伤时,天气就会变坏,会在我的头顶上布满乌云。我奔走在天与地之间,徒劳的反抗只会使我更加虚弱,只会加速步入死亡的空间。我仿佛看见了自己黑色的血液,黑色的肺,还有干瘪的心脏。我的梦从没长出翅膀,却早已飘落。无神的荒野里遍地死尸,没有橄榄枝,也没有鸽子,连一片羽毛也没有。我的视野在痛苦地发散,而我所能做的,只是将这荒诞的生命延续到最后一刻,在岁月的流逝中去接受神的审判。

※※※※※

上次与王福贵吃饭之后,他不久又来找我,邀我出去喝酒。他说我跟他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说我应该是一个很好的酒肉朋友。他还邀我去他公司看看,以显示他的富有和今非昔比。我去了他租的写字楼——“乔普贸易公司”,里面全是清一色的漂亮女文员。就连打扫清洁的女工也生得楚楚动人。他的公司租了整层楼,而他自己的办公室就占去一大半。那些小娘们全挤在拥挤的鸽子间里。公司管理很混乱,员工们无所事事,像一家挤满妓女正等着开门接客的夜总会。

诗人快要变成化石的今天,王福贵仍然保留着对诗歌的眷恋。他的办公室的桌上贴着一首西川的诗,他说直到现在,如果没有适当的表达内心世界的方式,他仍会写诗。对此,我还有些感动,禁不住认为他可爱起来。他欢天喜地地告诉我,等他涂鸦的东西凑到一定数量之后,他会掏钱自费出一本集子。他问我有没有出书的打算?我很干脆地回答他,有,但是我没有钱。我的回答让他很难堪,他一直怕我把他看成一个卑俗的商人。

在我看来,王福贵还不算太糟。虽然我不知道他在外面的为人,但他对我还挺够哥们儿的。他说他不愿把自己的一切都置于众人的目光注视之下,他说他需要朋友,或者是一个可以在一起讲下流话的人。我问他为什么不去找个女人结婚?这话似乎激怒了他。他尖啸着:女人?她妈的!谁有奶谁是娘。她们除了会把钱塞进自己的阴道以外,还会什么?她妈的!如果不是因为老子有钱,谁他妈肯看我一眼?她们就是喜欢男人在她们面前摇尾乞怜,如果办不到,她们又会争着在男人的面前摇尾乞怜。一个个以为自己的阴道是镶了钻石的。我操!没那么值钱……

一天晚上,酒醉后的王福贵说要带我去开开眼界。我跟他说,该做的已经做了,该尝试的也尝试了,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新鲜的呢?他眨巴着眼睛,像小男孩一样俏皮地说:“没错!人的世界的确尽人皆知,可是总有一些连神力也鞭长莫及的地方是未经涂抹的。”他的这句话倒颇有诗意,可惜他不会记下来,等到酒醒之后便忘得干干净净。

他带我去了一家夜总会,一家全是暖味的粉红色灯光的夜总会。我对他说,我不想跟这里面的小姐打炮,那没意思,就像是在菜市场买猪肉。他没有回答我。一个看上去高雅并且高贵的模特般高挑的女人将我们领到一间屋里。我感到震惊,这里人挨人地坐着三十多个小姐,她们穿着各式比基尼,一个个面容娇美,看上去可爱极了。这间屋里只有领我们进来的小姐穿着衣服,她叫我们慢慢看,看好了再选,如果不满意还可以重新挑一个。这时,那些小姐齐刷刷地站起来,有的看上去清纯,有的看上去风骚,有的看上去娇情,有的看上去矜持,总之,各种类型的女人在这里都可以找到代表,环肥燕瘦应有尽有。领班小姐像导游似的口吻向我们介绍,说这里面的小姐年龄最小的十六岁,最大的二十三岁,还说谁谁谁的“口技”好,谁谁谁是刚出道的,谁谁谁的波大……那些肉体摆在我们眼前,忽然间美感全都消失了,剩下一砣一砣的肉。我的口袋里只有二十七元钱,我捏得汗都浸出来了。尽管我内心在燥动,但却表现得出非常镇静,我极不耐烦地说:“福贵,我们走!”他悄悄问我。真的不弄一个试试?我说,不。他说那好,我们去看表演吧。

领班小姐带我们去了另一家房间,同样的豪华装饰,同样的粉红色暖昧灯光。王福贵向她要了一份相册,上面是一个个娇艳女子的全踝照片。我看见照片上的女人全都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并且有些还剃光了阴毛。身子一片雪白,照片特意突出阴部的那道黑色缝隙。

王福贵对夜总会的熟悉程度让人惊叹。他在这里指点江山,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他指手划脚地评述照片上的裸体美人,逐一点评,说这个鼻子踏了点,那个眼睛小了点,这个乳房下垂,那个腰围太大……他一脸的无奈,叹着气对领班小姐说,就要七号吧!领班小姐的笑容是凝固的,似乎那样的脸一生来就是笑咪咪可人的样子。她又带我们去了另一间房。除了粉红的灯光外,这里还有几盏很刺眼的射灯。房间里有沙发、茶几,中间有张玻璃桌子。领班小姐叫我们等一会儿,先喝点茶,然后她便退出去了。王福贵诡秘地对我一笑,我一脸茫然。他说呆会儿就能让我大开眼界。

几分钟后,一个女人走进来。她放荡得要死。她用涂着厚厚唇膏的嘴亲了我们几口,然后用她的身子在王福贵身上擦,继而又转向我。她说她叫鹃鹃儿,今年二十一岁。她很漂亮,也很性感。她打开房间里的音响,在激烈的摇滚乐声中,她开始跳舞,像一个疯子似的扭动着身子。凭心而论,她绝对是个大美女。她脸上的彩妆一点也没摭掩她的美丽。她在跳舞,每一个动作都极具挑逗性。她在挑逗我们。她和着强劲的节奏抚摸自己的身子。接着她开始脱衣服,脱得很慢,我这才知道她是来跳脱衣舞的。她一直脱到只剩胸罩和内裤。我觉得她的舞姿标准极了,跟A带上的女人跳得一模一样。她爬上了玻璃桌子,穿着高跟鞋,金黄色的头发在空中乱舞。桌子下面放着一箱啤酒,她趴在桌子,用她那丰满圆润的大屁股对着我们,然后她慢慢地猫着腰去取啤酒,并和着音乐的节奏晃动她的屁股。我在目瞪口呆的同时忽然想起周星驰在《大话西游》中的一句话:“他好象一条狗哦!”

她的确是疯了。她猛灌几口酒,然后嗑药,把剩下的啤酒淋在自己的身体上。在摇头丸的作用下,她疯得确实够厉害。她把自己脱光,脱得一丝不挂。她向我们要烟。她双腿分开,坐在桌上,故意用她剃尽阴毛的阴部对着我们。王福贵点燃一根烟递给她。她猛烈地甩着头。她居然把那根烟放进她的阴部,放进她的阴道里。她不停地收缩小腹,我看见香烟忽暗忽明,迅速地在燃烧。

表演的高潮是她开啤酒。她把一把很美的塑料开瓶器插进自己的阴道。然后把啤酒瓶放到自己的档下去开。酒瓶打开后,她抽出开瓶器,放到自己的唇边,伸出舌头去舔拭上面的液体。十几秒钟后,她把开瓶器扔出很远。她抓起打开的啤酒瓶,缓慢地插进自己的阴道,直到十几公分的瓶劲全没在那道肉缝里。她仍在跳舞,拼命地摇动酒瓶,忽然,她停住了,她慢慢蹲在桌上,对着我们快速拨出啤酒瓶。白色的啤酒泡沫从她的阴道里喷出,喷在我们身上。她发疯般狂笑,笑声尖厉,撕心裂肺。她连衣服也没穿完就离去了。不一会儿,领班小姐进来,收了王福贵两佰块钱。一场离奇演出就此结束。

回到住处,我总觉得心里怪怪的,我一直在想那个奇异的女人,想着那道奇异肉缝,那道黑色的缝隙就是她谋生的工具?它除了可以容纳男人的阳具外,竟然能容纳这么多东西。我感到心里堵得慌,耳畔是一阵阵女人的尖啸。我闭上眼睛,但我眼前仍然不断闪现着强劲的音乐,艳丽的彩妆,金色的头发在空中乱舞……白色的啤酒泡沫喷出,颤栗的肉体,赤裸着的美丽女人在跳舞。。射灯闪烁,真实与虚幻交织,她神奇的表演,混杂在色彩纷呈的小屋子里的那颗如江水般冰凉的心。我感到羞愧,似乎自己亲眼目睹这样的疯狂也应算作是一种侵犯。我的脑子很乱,但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去跟那位艳舞女郎做爱的事儿。她以前是干什么的呢?我惟一感到好奇的莫过于此。此外的一切我已经一目了然了。这个世界还有什么能激起我的好奇心呢?我躺在床上,苍白的岁月不知疲倦地从我身旁流过。我在一片混乱中期待新的一天。

★ 第三章 ★

我一直保持着每天记日记的习惯,把每一天发生的事件以文字的形式保存下来。然而,岁月流逝,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将那些消失的日子留住,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日记的字数越来越少,有时少到一句话:“呵!苦难的一天终于过去了。”我怎么会是个记者?怎么会是一个以文字谋生的百无一用的书生呢?我不断地追问自己这种的无聊的问题。我的文字挽留不住任何东西,没有什么是肯为我停留的。我走在大街上。以异样的眼光注视那些迎面而来的男孩女孩,我想到我的过去,我的孩童时光,我无忧的青春岁月。没有错,我出生时只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孩,未被人手和岁月涂抹过的婴孩。我没有思想,没有意识,没有任何关于世界的概念。世界在那个婴孩的头脑里只是一片空白。那时的我应该是清澈的,如一溺碧潭。斗转星移,一个孩子渐渐地长大。成长带给他的是混乱,一片混浊。我很想弄清楚我会被时光之河带到哪里?

我的确是穷得快发疯了。想着挣钱,我甚至考虑过去抢劫。我不敢抢银行,也不敢抢金店。我知道我还不至于疯到那种程度,如果有一天我敢跑到街上持枪抢劫,那么我想我一定会被抓住。我肯定我持枪的手会不停地发抖。我根本干不了那行当。如果要成为一个够得上掉脑袋的家伙,必须要从小做起,比如偷楼下小卖部的东西,扒别人的钱袋,抢女人的手提包,抢老太太的首饰。等我有了足够的做贼的经验时,我就彻底地老了。我是无论如何也等不到那一天的。任何挣钱的捷径我都仔细想过。我觉得最切实可行的还是写本色情小说。最好是一本禁书,那样我便能够一夜成名。我巴望不得结识一个好色成性的书商,或者是一个肯出钱帮我出书的好人。我对街上的所谓“黄色书刊”根本不屑一顾,甚至不愿花一秒种时间正视一眼。整篇整篇的带省略号的对话“……呵!……呵!……好……爽……好舒服……我要昏了……好……哥……哥……嗯……快点……用力……再快点……快”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作者,我会大声对他说:“Iwillfuckyourmothor!”文学不该回避色情,然而对于情欲的描写确实应该有所实破了。十九世纪以劳伦斯为代表的浪漫主义者曾将性爱过于美化,过于诗歌化。而到了二十世纪,卡头卡、昆德拉他们却来了个十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性爱被他们还原到生活——“男人的阴茎在冲撞……屁股一动一动地”。美感与诗意消失,只剩下真实。而在享利•米勒那里,过于直白的浑乱直叙,性爱已经开始令人作呕了。我一直比较喜欢法国“子夜”的那批新小说派的作品。从西蒙到格里耶,再到杜拉斯,没有任何一个法国文坛上最伟大的小说家回避过性爱。《情人》是一部让人震惊的作品。殖民地的白人小女孩跟一个二十多岁的东方男人做爱,篇幅不多,但却描写入微,令人扼腕,我佩服作者可以将性爱还原成生活,再还原到美感。杜拉斯永远挡在我的眼前,是我无法超越的。

大多数时候,我静静地守着静静的夜。在一杯廉价的白酒下肚之后,我在昏沉中浸入恍忽。每到此时,我便会萌生强烈的写作的欲望。八小时以外,工作早就被我遗忘了。那些偷鸡摸狗,吃喝嫖赌的低级新闻出自于我的手,为此,我感到羞愧。新闻记者,见你妈的鬼去吧!这份工作我厌倦了。照这样下去,我永远也不可能写出一部打破传统阅读习惯的作品来。酒精带给我的是恍忽,交错和杂乱。我讴歌尼采笔下的酒神和日神。光明的天空中的太阳、月光、浑浊的臭水沟,交织成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我渴望让自己的笔端流下让人疯狂甚至歇斯底里的文字,在我精心构筑的城堡里,在我设下的陷井和泥沼里,让每一个阅读我作品的人艰难地跋涉。可是,我不禁要问:为此我将付出何等惨烈的代价?我异常痛苦地感觉到现在的我正在一步一步地走出精神之外。纯粹的肉体上的感受和刺激,一点一点地侵吞我,剥蚀我。一个人的夜晚,除了恍忽以外,一切都在交错中沉没。那个年少的我已经死去。每当我回忆我的过去,我就会感慨得热泪满眶。曾经有一个情心初萌的男孩喜欢过一个女孩,他在她面前会脸红;曾经有一个玩世不恭的少年迷恋过金属摇滚,在“唐朝”的尖啸声中他会疯狂;曾经有一个偏激的孩子沉湎过先锋诗歌,他在金斯堡的嚎叫声中崩溃;曾经有一个孩子……他被迫走向哲学,最终乞求于宗教。我感到遗憾。对此我无话可说。我的眼前常常恍动着一个无忧的少年。我知道他是过去的我。在我一次次的记忆里,他晃动着他青春年少的身影,我能够看到他,我一次次地回头,一次次地张望,然而我只能在记忆里触摸他。时间与空间将他和我无情地阻隔。他灿烂地笑,而我却听不到他的笑声。我只知道泪水正流淌在我的心里,我大声地呼唤过他,但我的声音却无法穿透时间与空间。他根本不知道有我的存在。我注视着那位无知的少年,带着一种祭奠逝者的沉痛的心情。那少年已经逝去了,过去的我已经逝去了。不存在了。我曾无数次地质疑这样的事实。一个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如果他还在,你能不能将他指出来,让我们看一看?我不能。逝去的一切仅仅活在我的记忆里,在我的心里,我无法将过去呈献。我的悲伤缘于心底的回忆,往事一幕幕,一幅幅,刀刻般清晰,而我却找不出其存在过的理由。我为这样的荒谬而悲哀。

阴郁的日子,灰蒙蒙的天空似乎要塌下来。我走在街道上,走在陌生的世界里。我轻飘飘的,没有根基,什么也没有。故乡的竹林在我的脑海中渐渐远去。那些山峦,村庄,池塘,小道,野菊花,同样在隐去,在一点一点地变得稀薄,像一缕烟似的飘向天空。我没有故乡,也找不到天堂。我的僵硬的步子根本不知会迈向何方。这是一个梦想与希望幻灭的时代,五彩的肥皂泡飞在天地间,在天地间破灭。没有了,什么也没有了。我一无所有到这惟一的一个“我”也丢失了。

我必须用外在的忙碌去填补内心的空白。我的心中永远有一处空白,永远暴露在我的心灵里,在我目光所及的地方,是任何人或任何事也无法替代或者填补的。那空白像针刺在我的心里,时时刻刻都让我感到撕心般的痛。于是,我渐渐迷上了忙碌与喧嚣。无时无刻,我强迫自己不断地做事情,哪怕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直到累得想在马路旁倒下。

我一遍遍地追问过价值和意义。我活着,然而为什么?一切价值和意义为什么要在死亡为大背景的屏障前成为虚无。工作?为什么?为什么?有谁能告诉我一个可以令我信服的答案?看一朵花的遭遇,我思索一滴水的归宿,我只知道我今天仍然活着,然而,无时无刻我都在警醒中告诉自己这样一个事实,一个确凿不移的事实——我会死的。即便我现在还活着,但我依然注定难逃一死。我终究逃避不了那道屏障。

那个叫杨艳的小女人曾找过我,她闪砾其辞,听得出来,她只是想约我出去玩玩。可怜的小妞儿,她根本就不知道我对“玩”不感兴趣。更确切地说,我对这世间的一切都不感兴趣。我不愿再见到她,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中一片哀凉。十七岁,如梦,如歌,如花朵,如蓝天,如娇阳的年龄。年轻的脸庞如一面镜子,在那个小姑娘面前,我看到的是岁月在我脸上刻下的一道道刻痕。逝者如斯乎!逝者如斯乎!她青春的气息让我联想到的只是我所有的逝去的日子。我的心微微发颤,然后对自己轻述:“哦!原来我也曾年轻过。”我深深的感到我已经者了。已经老了。除了回忆以外我一无所有。所以我不想再见到她。我在电话里无数回地拒绝过她。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就会谈,就会烟消云散,可是我还是遇到了她。在一个并不合适,也不适当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了她。

那天我喝了酒,从下午一直喝到晚上。然后我跟几个同事去舞厅跳舞。跳那种门票只要一块钱的舞。我醉醺醺地走在舞池里。我看到她。她独自一人。我请她跳舞,问她为什么一个人跑出来玩?不害怕吗?她说她只想出来散散心,还慎怒着说我不守信。我问她何以见得?她说,你不是说对“玩”不感兴趣吗?我轻意地敷衍了她。确切地说应该是骗了她。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男子,对一个十七年的小姑娘撒一个美丽动听的谎,简直易如反掌。她信了。舞曲一完,我便丢下她去寻找别的目标。我不得不承认酒可以乱性。杨艳与我保持着一段距离,而她却不知道,此时此刻,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可以拥抱的女人的肉体。我摇摇晃晃地游荡舞厅里。我停下来时,在昏暗的灯光下,我又看到她,看到她在舞厅里闲逛,急切地张望,像是在找某个人。我觉得好笑,一个小姑娘着急的样子的确有些可爱。我悄悄跟在她背后,直到我忍不住拍了她一下。我问她是在找人吗?她没有回答。我对她说,跳一曲好吗?这一次,杨艳却拉起我的手,默默地走到舞池中央。我们依然用很标准的舞姿跳舞。她不时抬头,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看我。我觉得心里难受极了,说不出的感觉。我根本不愿把时间耗在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妞身上,并且,我害怕自己会悄悄喜欢上她。我担心她的出现会带给我幻想与错觉。所以,借着酒意,我对她:“小妹妹,有空多干点儿正经事,少往舞厅跑。我也没有时间陪你,况且再过一年我就会跟一个女人结婚。”此后,我不再说一句话。舞曲一完我便告辞了。就象跟一个陌生人告辞那样,我冷冰冰地对杨艳说:我回去了。

我冷漠地转身离去。我的心里一片空白,那里是荒漠,是废墟,是泥沼和盐碱地。带着一颗冷而硬的心,我像一切都没发生过那样往回走。

独自回去的路上,深夜十一点,我的手机响了。杨艳打来的电话,她说她想见我。我问她有什么事吗?她说没有,她说她只想见见我。我是这样想的,即便也她发生性关系,也总比花钱去买笑强,我告诫自己,一切均浮在肉体的层面,都与精神无关。所以,我答应再去见她,地点是我安排的,在市中心的女人雕像下。

我又见到了杨艳,在深夜里的尴尬的氛围中。她埋着头不说话。我对她说,走走好吗?她仍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我们延着街走,深夜的街道依然繁华,一群群寻欢作乐的男男女女在酒精的作用下发着酒疯。夜生活,灯与光,酒精和音乐,性与疯狂几乎构成了他们生命的框架。我走在街上,背后跟着一个十七岁的小妞。没有目标地走着,我根本不知道去哪儿?我转身问她,夜已经深了,我们去哪儿?她说随便。我带她到了市委机关的大花园中,在离我住地不远的凉亭里坐下。空气凝固,我们相对无语。我感到头很痛,酒精仍在我身体里发生作用。我打破了沉默,开始与她闲聊。聊一些只有我才感兴趣的话题,如戈雅人的美女,基督耶稣的比喻,阿尔布拉宫的回忆,俄犹浦斯的传说,阿斯图利亚斯的神话,以及蒙田的随笔,叔本华的意志表象,等等。每个话题在结束时,我总会问她一句,你能听懂吗?我不知道自己涛涛不绝地讲了多久。静夜中,时光飞逝。我很兴奋,哪怕只有一个听众,她毕竟成全了我渲泄演讲欲的欲念。我一直讲到嗓子快干出火星儿,讲得她昏昏欲睡。我起身对她说,走吧。我送你回去。她站起来,但她没有离开,她站在那里,婷婷玉立。刹那间,无数点滴的感受汇集成江河,在我的心中翻腾,奔流直下。我想到了我逝去的大学时光;想到了我的初恋;想到了在大学里每夜与初恋情人幽会的那片林子;想到了那些关于我的但却已经消失了的美丽的一切。一个小姑娘站在我面前,她在月光下美丽的身影勾起了我那些沉淀已久的美丽的情愫。她不想走,她就站在那里,用一种混杂的目光看着我。

我走到她面前,拥抱了她。她顺服地依在我怀里,慢慢地抬头,闭上了眼睛。我知道她正在提示我,在暗示着什么。于是我吻了她。我们紧紧地拥抱、亲吻。忽然,她停住了。她将我推开。她对我说不可以。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你不是说自己快结婚了吗?她的话似乎点到了我的痛处,让我心中发沉。我对她发誓,我不想伤害她,并且我会给她一个适当的解释,在另一个适当的时间。我问她相信我吗?她先摇头,然后点头。我再一次抱住她。我们再一次疯狂地亲吻。我明显地感到她的身子发软,她在拥吻之下快要窒息。

吻在唇边。吻在彼此的身体上。一个小姑娘淡淡的肌肤的清香,一个陌生的绵长的吻。

我试图了解过我自己。照着哲人刻在古希腊的石碑上的箴言:认识你自己。我看过。但我不敢肯定。我的内心深处必定隐藏着两个截然不同的天使,一个至善至美,另一个至恶至邪。我一直是这样子,是割裂的,亦正亦邪的人。有时我会将另一个自我推出去,到纷争的世界去扮演一个虚幻的我;有时我也会走进自己的内心,在寂静的夜里而用文字去抚慰内心深处的那个我。是这样的。我绝不是单纯的一个人,我的两个天使在争头,互有攻守。此时此刻,我感到那个邪恶的天使占上风了,我意识到这一点而我却无能为力。对于杨艳,我无法控制并压制自己邪恶的念头。她已经软了,在我的吻下已经失去理智和意识了。而我却十分清醒,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清醒。我知道自己此刻正在做什么,甚至还知道我将要做什么。她似乎不懂,但我懂,我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我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挑逗她。隔着衣裤炽烈地抚摸她的身体。她好象没有知觉。一遍又一遍地,从她的腰到大腿,再到她的胸部。她不反抗,她顺从得像一头刚出生的羔羊。我撩开她的T恤,去抚弄她的乳房。她不从,但她却没有力气拒绝。她拒绝不了我对她肉体的侵犯。我握住她的乳房,她的表情告诉我她想从我的手里挣脱开,然而她却办不到。她喃喃自语,她说不要,不要这样对她。我没有理会,满脑子想的全是如何与她上床,以至于如何同她做那件事。她越来越站不稳了。我扶着她右手熟练地往下滑,熟练解开她的牛仔裤的扣子。她一定是晕了,她受不了一个成年男人的性引诱。我开始用手抚弄她的阴部,轻轻地,怕弄痛她。她开始全力反抗,虽然她气若游丝,但这一次,她成功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停住了,潜意识地停了下来。我们相对无言。沉默。夜色清幽,散着泥土的芬芳。风拂过园子里的树,拂过她的发丝和我的脸庞。我对她说:“到我那儿去好吗?我住的地方就在楼上。”我顺手指了指,她不说话。我想她一定是默许了。一个美丽的夜晚,月影朦朦,湛蓝的天空像宁静的深海。我根本顾不上欣赏这一切。我满脑子尽想着那些做爱的细节。我拉着她的手,朝我住的地方走去。我很乱,乱得一片茫然,惟一清楚的是我的心跳得很厉害。

世事难料,我带着杨艳上楼一看,屋里挤满了人,有人在打麻将,还有一群人在观战。我无可奈何。我不想在一群同事的目光注视下跟一个女人跑到一间屋里去做爱。况且她会不会与我做那件事仍是一个未知数。她一定不肯。屋里的尖叫声让她极为不安。这一点我看得出来。她的眼神明白无误地告诉了我她所思虑的一切。于是我们只好重新回到大街上。
一男一女在深夜里幽灵般地游荡。我对她说,今晚我们都不回去,要玩就玩痛快一点。我提议去一家旅馆。她没有反对。她一再强调,不管去哪儿,只要能和我在一起她就很满足了。我们四处找寻价格便宜的旅馆。我只带了四十块钱,开不了房,任何地方都不行。连问了几家旅馆后我感到绝望。我无法满足她“主动申请自杀”的愿望了。可悲,四十块钱!我们只好各自回各自的住处。我并不觉得遗憾。相反,我感到宽慰。毕竟她才十七岁。我独自回住所的路上。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仿佛我的良知得到了解脱。

※※※※※

有一些从未有过的感觉涌上心头,让人感到很不安。今天我几乎没离开过这所房子,我一直呆在这里,哪儿也不想去。昨夜一夜难眠,我打不起精神做事情,甚至连张口吃饭都觉得累。确切地说上苍对我也不错了,还有什么是值得担扰的呢?夜晚,我想读一些书:散文,诗歌,以及宗教书籍,可是这儿却没有。我独自在这里打发我的岁月,独自生活,我打算自己写本书来读,现在就动笔,我不会改动我写下的任何一个字。用我的笔掀起风暴,让龙卷风般的文字席卷大地上的一切,让所有的腐殖层翻在阳光下暴晒。拔掉枯树和枯萎的草,我要掘一涨清泉。我将表达可以表达的以及不可表达的惊奇,欲望,物质,情欲,刺激和未灭的童心和好奇心。现在就开始,在我的心中孕育新的朝阳。全新的阳光会普照大地,在任何一个阴暗的角落。我极速地膨胀,如果不让自己成为一部写作的机器,我会爆炸的。

天气没有转凉的迹象,反而一天天地热起来。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只能一天天地麻木下去。这些天里,我反复回味泓一法师说过的那四个字:“悲辛交集。”令人惊叹!每当我面对自己时,一股巨大的哀痛会从我的心中涌出。我无限的悲伤下,我的心仿佛被卷进一个巨大的深渊。悲伤将我一点一点地吞噬。那些屈辱的日子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里,是永远也忘不了,抹不掉的。一个女人曾对我说:“我需要找一个可以作依靠的男人,你太穷了,你不适合我。”她一直那样暴燥易怒,不温柔,不像个女人。她曾是我的女友。在她身上,我耗废了整整两年的光阴。她满脸的戾气,邪恶的内心,不健全的人格。至少单单作为女人而言,她绝对是失败的。她满脑子除了钱还是钱,她根本不可能爱我,因为除了钱以外她不爱别的东西。后来她提出分手,原因太简单不过。好吧!滚!去找你的有钱男人吧!我这才如梦初醒,恍然大悟。原来自己那两年是跟一个不收嫖资的婊子昏搞在一起。我相信她一定会遭遇许多失意、没落的日子,她还不配从这世上得到上天恩赐的任何东西。她让我打心眼地瞧不起,在我的眼里,她甚至还不如街上廉价的妓女。每当我一想到那婊子,我的心情就会糟到极点。

上午,我初恋的情人从遥远的他乡给我打电话,聊了几分钟。她总是每隔一两个月打一次电话给我,买了房,找了男朋友,升了薪水,打牌输了钱,生了一场病,等等。她会一一向我倾述。我也乐于接她的电话,我告诉她我跳槽了,现在在一座小城的记者站打工,待遇一般,勉强能活下去。她居然忘了我毕业几年了。我说四年了。她说,“哦!时间竟然过得这么快,过了这么久……”她哭了,她一直哭着对我说话。我的心情糟透了。往事不堪回首,一切回忆均被厚玻璃般的屏障阻隔,尽管清晰可辩,但我却再也回不去了。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就这样走了,她一路走去,走出了我的视线,冷泠的背影,无限凄伤。直到现在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在长途车站送别她的情形。我们没有绵的拥抱,她在豪华大巴上朝我挥手,我看着车辆远去,但我终究没有想到,那最后的挥手和最后的一瞥竟然成了永恒。我和她再无法相见了。我什么也不曾给过她,除了痛苦和绝望。我的确深深地伤害了她。有谁能宽恕我所做的一切呢?我常想,是自己对不起别人在前,此为因,然后才有人会捉弄我,此为果。冤怨相报,因果循环。但愿至此我便超然坦荡了。

后来那个认定我会穷一辈子的卑劣女人也曾跑来找过我。无论她再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了。诚然,在肉体上我可以与她亲近,任何一个女人都可以,然而我的心却随风而逝了。我不会再轻易地为任何一个女人动情,更不可能为一个在我眼里连婊子都不如的女人动心。我不能宽恕,甚至不能宽怒我的仁慈和善良。悲痛早已将我吞噬了。那个婊子除了悲哀外,她什么都不曾给过我。最美好的时光是不再想到她,不再纠缠于往昔的岁月。就这样活下去吧!庄严地带着我的哀伤活下去,直到世界的末了。我的耳畔隐隐响起古西伯莱的祈语:

显我为义的神啊

我呼吁的时候,求你应允我!

我在困苦中,你曾使我宽广;现在求你怜恤我,听我的祷告……

★ 第四章 漫步在无神的荒野 ★

市委机关的大院,这儿纤尘不染,环境幽雅。噢!致敬!官僚们。与我同住的是报社的几个男人,包括我们的编辑上司。我对周围的人视而不见。当他们全死了,或者正在死去,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将会死去。一般情况下,那个戴眼镜的刘编辑不会干涉我的私生活。他把自己看成是救世主,是一个比基督还完美的人。假、虚伪。他绝对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他总是笑,眼珠子在任何时候都飞快地旋转,盘算着以中国最传统的刀笔方式搞死他身边的每一个人。当然也包括我。尽管我在他眼里不名一文,是一个可供他呼来唤去的小角色。是这样的,我承认。我的总结不会超过五句话,开会发言最多不会超过二十个字。而他却不同,他可以大段大段地象背台词般地讲大道理。鬼知道他在背地里干过什么。总之,每当我们提及女人时,他会表现出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漠然。他的举动让我一直在想他是否被阉割过。他倒底有没有那玩艺?

刘编辑,哦!作家、小说家、散文家,对了,他还是科长。他曾写过一部记实文学,《浴室中的碎尸之谜》。上帝呵!他居然想得出如此扣人心弦的标题,让人崇拜。难怪他掉光了头发。我知道他的发迹史,不过是搭了政治的未班车。他跟西部一个大都市的文联主席一样,仅凭一本“革命”题材的长篇小说便可以平步青云,扶摇直上。文章越写越孬,官儿却越当越大。最后干脆不写,专心当官。竟然还厚颜无耻地一再强调自己是作家。我操!我瞪大眼睛看着我的小说手稿《沉浮》,滚!连面包屑都换不来的垃圾。我操他妈的“碎尸之谜”。不过我仍然景仰他,如黄河之水连绵不绝般地景仰他。我知道我是不可能写成功的,永远都不可能。在这个充斥着文妓和同性恋气息的文坛上,异性恋者永远是局外人。我不停地写作,写我的不可能面世,甚至连一个读者都找不到的小说。为此,我感到绝望。

除了工作外,我喜欢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我并不情愿这样。如果可能的话,我更愿意藏到柜子里或者是箱子里。在漆黑中,在狭小的空间里,要么沉沦,要么窒息。除了吃饭,我不会坐到客厅里,感谢上帝!幸好这儿的食物还不赖,对得起我的牙齿和我的胃。我只对肉食品感兴趣,烧牛肉或羊肉、肥肉、红烧鱼或者肉丸子汤,吃东西时,我不会说一句话,没有人可以打断我的用餐。我嚼着一大块肉,而眼睛却死盯着盘里最后一根肉骨头,那上面沾的肉让我耿耿于怀。我就是这个德性,能吃就拼命吃,解开皮带吃,我情愿哪天干脆撑死算了。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比肉食制品更具魅力的东西呢?挨饿的日子我的确受够了,饥饿会导致阳萎早泄,会让精液变成透明的而不是白色的。我受够了,我只有一副牙齿和一个胃,我得好好地对它们。

工资照得出我眼睛里的血丝来,对此,我毫无怨言。是这样子,我就值那几个钱,我只不过是个跑新闻的。可悲的是我的好奇心已经泯灭了。我终日在街上游荡,强烈期盼着眼前立刻就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比如银行劫案、房屋垮塌、地震、山崩,最好是在我面前坠毁一架客机,之后竟然有三个幸存者从废墟里爬了出来,我当场采访了其中的人。我渴望着,眼前经过的车辆最好立刻相撞,然后起火,爆炸,新闻、新闻,他奶奶的新闻。连街头的小混混砍群架我都很少碰到。我倒霉透顶。好不容易听说有人死了,跑去一看却是个自杀的,毫无可写的价值。强盗们哪里去了?喜欢强奸妇女的色狼哪儿去了?变态狂魔你在哪里?如果我见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我一定会跑去拥抱他,索要他的名片和签名,最后再叮嘱他,下次作案后要第一个通知我。我就这样倒霉?好事情总被别人碰上。我的工资照得出我眼里的血丝,我快要患眼病了。

该死的刘编辑安排我们每周轮流值夜班,通宵,也不多给一个子儿。甚至连喝口水的钱也不给。守着空荡荡的写字楼,守着一部热线电话和几台电脑。我无聊至极,痛苦不堪。想着自己的被窝,我这才知道睡个好觉是那么至高无上的享受。一切都是那个姓刘的“眼镜”说了算。他居然在报上开通了一部记者热线,让我们几个倒霉的家伙顶在这里,而他却可以安然地睡他的大头觉。说实话,我尽管不走运,可我不傻,我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轮到我值班的那天,我早早地拨掉电话线,或者取下话机。你妈妈的猪大头才会去接那部市民热线哩!我已经够烦躁了,骚扰我的电话趁早滚远些。然后我打开电脑,上网。新闻,没有意义。我从不看新闻,决不。我承认,我是不及格,我是一个拙劣的记者。但好歹我就值那几个铜板儿。上面给我的薪水,也只能做这点儿事。上网打游戏,这不是我的爱好。偶尔,我会登陆QQ,找女人们聊天。在QQ上,我没有网友,一个也没有。我不停地查找,找到一个年龄相当,学历相当的女人时,我便发讯息过去。第一句是这样:“你好!小妹妹。你注定湮没在我忧郁的溪流。聊聊,好吗?”很少有人给我回过讯息。于是我发第二句:“Yourcuntisverybeautful.Iwillfuckyou,100s.Oh!Yourpussy.It’sinmydream.”她们多半不会回讯息给我,假如她知道那段英文的意思。不过,那些在QQ网上,自称是在校大学生的女人,时常急吼吼地搭理我。她们回话过来:“你好!请问你说的是什么?”我敲击键盘,反问她:“你不懂英语吗?”她说:“是呀!你能告诉我那是什么意思吗?”我在电脑上敲道:“好啊!你听好了,我是说,你的阴户是优美的,我想操你,一百次,哦!你的阴蒂。它出现在我的梦中——大笑,狂喜!”就这样,我注定不会有网友。我不断给陌生女人发讯息,在QQ网上——Iwillmakelovewithyou……

可悲大概就剩下我一个了,以前我还以为邦邦比我还背运,看来我确实低估了他。邦邦,一个面色红润的青海小子。他长期装出勤奋工作的样子,可工资却最少。他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全身心地工作,一副可怜相,让人觉得他倒霉透顶。我从来不同情他,我知道他私底下在做什么。他比我有能耐,凭他那张老实巴交的脸,至少他不用担心讨不到饭吃。刘编辑,呵!伟大的科长。今天他庄严地在记者站里发表声明,他说从下周一开始,自行解决伙食。也就是说,还有四天,我的三顿饭就没有着落了。为此我忧心憧憧。而这时,邦邦正若无其事地坐在我旁边,我又气又恼,真想给他那当过武警兵的胖屁股捅上一个窟窿。那家伙根本就没意识到灾难即将降临,苦难的气息正在极速蔓延。他不知道,我的可爱并且可敬又可叹的邦邦!

四十块钱!四十块钱!这些天里我一直在思索这个严峻的问题。他妈妈的!我怎么那天口袋里就四十块钱呢?那夜后,杨艳没有再找过我。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跟她干一次。在舞厅的包箱里,在江边的竹林,在市委机关的大花园,在乡村的小山丘上,只需要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我们在哪儿干那事都成,反正抽了鸡巴就可以不认账。在哪儿都可以干那事儿。四十块钱!在发廊、卡厅里连小姐的奶子都摸不到。我快要不行了。真的,我像一头困兽似的想随便拉个人过来,张口便撕下她身上的一块肉。

我终日以跑新闻的名义在街上游荡,在夜总会、卡厅、美容美发中心、在市政府默许的红灯区徘徊。我不止一次地差点被汽车撞死,就为了多看几眼漂亮女人。色情场所,色情场所,那是我眼里的人间天堂。红色暖昧的灯光足以融化在天空,性液的气息日渐加深,歌唱吧!粘稠的淫液之潮!歌唱吧!撤旦的试探!我不停地走,徘徊在一个欢场到另一个欢场之间。我空空的衣袋不停地告诫我:“看看就好,多看几眼,看个够本儿。”我身体强健,那些理想之国的青春已渐渐远去,不存在历史,也不会有将来,甚至不会有明天。我就活在现在,活得健康,野兽般的健康,我所需要的只是三顿饭,一张床,以及一个性伴侣。仅此而已。通往明天的惟一捷径就是做爱。一次、两次,更多次。明天,以及明天之后的明天。

王福贵经常在半夜三更时打我的手机,骚扰我。隔着话筒我都可以闻出刺鼻的酒精味道来。他不停地报怨,说生活没有意义,做爱没有意义,吃饭睡觉包括上厕所,统统都没有意义……他发着酒疯。有时尖啸,有时放声恸哭。他说他感到孤单,人人都顺着他,人人都在他面前像条温顺的叭儿狗。他狂叫着,他说:你一定想不到,我是人前风光,人后悲伤。有时找个人说说话都找不到。女人我玩够了,也玩厌了。现在我床上还躺着一个,脱得光溜溜的,跟一头洗得干干净净的大肥母猪一样……我听见“啪”的一声,然后是电话那边传来的尖叫,一个女人的尖叫,接着是哼哼声。我无言以对。我看中的只是王福贵手里大把大把的钱,其它的屁都不想管。我急切地期盼我那可爱的福贵兄能邀我出去玩玩,找个女人干一次。可是他没有,他让我很失望。最后他还忘不了在我的痛处撒把盐。他说,其实他是个穷得不能再穷的穷光蛋,现在欠银行的钱恐怕到世界未日他都还不清。他说他快要发疯死掉了,他说他想纵火,想打人,想抱个炸药包去炸银行的大楼……我说好呀!什么时候?我去搞个独家报道。他哼哼呀呀地胡乱说着话:月亮阴部的玫瑰绽放,地球孤单的血管网里的独唱……不知所谓。

日光喷涌而出,金色的大地,蔚蓝的天空。我看见无际的苍穹,看见拥挤的公路和庸碌的人群。我远离人群,像离地三尺般轻飘飘地悬浮在天与地之间。那些口若悬河,句句锦绣并且满口“解构”“变异”“文化”“先锋”的白痴们真该见鬼去。一堆大便,一群闹嚷嚷的苍蝇。不要故弄玄虚来唬我,我不吃那套,我形影相吊,孑然一身。世界在我的眼中既是天堂又是地狱,可以是是凯鲁亚克的天空,也可以是凡•高的太阳,达利的海洋。我的幻想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我自由自在,为所欲为,不装无厘头似的亢奋或冷漠。我的表情异常平静,像中世纪的圣徒般平静,像湛蓝的海水般平静,没有人探寻过我心底的巨浪和波涛。阳光普照在我的心里,在那里,无处不响起勃拉姆斯或是帕格里尼所谱写的弦律,优美并让人颤栗。在大街的拐弯处,我看见一条狭小的巷子,看见一群巷口的老人正端坐着迎接死神,看见阳光透不到的角落犹如妓女的阴部,看见无所事事的失业者正在疯疯癫癫地徘徊,看见贫困的孩子正在满地打滚,看见一只掉了毛的赖狗正在舔食地上的粪便。伴着天空中隐匿在白云之后的歌唱,新的乐章即将奏响。日光喷出,莫奈笔下的绮红,我面无表情,妙思迭起。我总是游荡在街头才会想出美妙的句子。我来不及记下来,更没有秘书,我甚至连一台笔记本电脑都没有。我写作的速度很慢,并且写下的东西质量很差。我非常气恼,非常。

我早就说过,邦邦比我有能耐。啊!赞美我那可爱的邦邦。周末下午,我从街上回到记者站里,故意收拾桌子上的稿件。我的意思是:喂!刘眼镜,编辑,本人要下班啦!邦邦朝我眨眼睛,示意要我过去。我走到他面前,他悄悄告诉我,晚上出去喝酒。我竭力保持着平静的表情,实则心花怒放。刘眼镜临走前用眼光的余角瞟了一眼我和邦邦。滚!刘杂碎,老子要去喝个大醉。我们锁了门出来,写字楼下停了一辆面包车,几个大汉子像逮小鸡似的把我和邦邦弄上车。车在市区开了不远,在一家装饰得异常豪华的酒家前停住了。我恍兮惚兮,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几个大个子男人殷勤异常,把我连推带拉地带进酒楼的包房里。他们开始作自我介绍,说是久仰邦邦和我的大名,并捧我们是前途不可限量的文豪。在他们的口中,全中国似乎没听过我和邦邦的大名的人全该被拉出去枪毙。我高兴得快昏了。浪费了几公升唾沫之后,几个像土匪的家伙才开始自报家门。原来是几个做木地板生意的。邦邦曾做过一篇报道,说是另一家木地板安装后有质量隐患,而这正是他们在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几个土匪想让我和邦邦落井下石,彻底搞毁他们对手的信誉。邦邦!我真佩服你,不但挣了稿费还挣了顿酒喝,你奶奶的邦邦同志!

几个土匪热情到让我感浑身不舒服的地步。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好听的话,在我们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他们便私底下点好了酒菜。商人就是商人,他们卖的就是那张嘴巴,正如妓女贩卖那道缝隙一样,技术高超,让人钦佩。我像个白痴似的坐在他们中间,插不上一句话。真的,那种感觉是自己仿佛是一大坨放在餐椅上的肉。他们巧妙地转移话题,先是高度赞扬我和邦邦伟大的文采,继而又高度赞扬自己木地板的卓然不群。我看见一群人眉飞色舞地高谈阔论,而桌对面的邦邦却咧开嘴在那里一个劲地傻乎傻乎地微笑。超凡邦邦!他居然可以一边微笑一边眨巴着眼睛!

菜上齐之后,我感到自己上了大当。有大闸蟹、龙虾、烩羊肾、熏牛肉,还有鸡腿做成的小颗粒。然而没有哪一样菜是可供我饕饕一番的。每样菜有多出一倍的辣子,让人没法大吃海吃。酒是度数极高的烈酒,没喝几口我就到了醉与非醉的边缘了。我不得不说,这顿酒是对我空无一物的胃的折磨。几个土匪算得太精准了,每样菜到最后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打包回家。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他们在散席前提出了新的指示和要求,希望我和邦邦去追踪报道那家木地板厂,直到搞垮人家为止。然后他们把并没有喝醉的邦邦架进卫生间。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总之,邦邦从那里面出来时,容光焕发,双眼放光。我知道下一个该是我了。果然,我也同样被他们拖进卫生间,几个土匪硬塞了五百块钱,塞到我的内裤里,可爱的家伙,用不着这么小心,放在我钱包里不是更卫生些?他们开车送我和邦邦回住地,一路上溢美之词不绝于耳,我几次差点要呕吐。

第二天我走在大街上,口袋里的五百块钱让我心情愉悦。天空是蓝色的,大地是绿色的,太阳是金色的,世界仿佛在转瞬间变得美丽夺目。我看见天空中一层层洁白无暇的云朵,似乎全能的上帝正在云层的背后望着我微笑。全新的视野,全新的天地。想不到五百块钱带给我的快乐感觉居然可以持续那么久。钱在我的口袋里,在那里燥动着。我知道它们随时都想离我远去。它们一定不明白,我对它们的爱意是那么深,那么浓。我有一种感觉,那些钱在不停地跳啊跳的,我想对着它们唱首挽歌,但它们又不领情。你瞧着,不出三天,它们全都会对我说塞哟啦啦。在那条精液之潮风起云涌的街巷里,我看见“甜蜜蜜”的小姐们在打毛衣,看见“初夜十分”的小姐在打麻将,看见“舒馨”的小姐在玩扑克,看见“多彩”的小姐在看电视,等等,等等。我一路走去,昂首挺胸地往前走,在每一家“妓院”门口撒下我自信的目光。我坦然地回敬小姐们抛来的带性电波的媚眼:老子今天有钱,玩得起你。我感到幸运,还好是白天,如果是在晚上,我一定会被他们之中的某一位逮个正着,不狠狠在我身上撕下几块肉,我是肯定走不出这条小街的。

※※※※※

混蛋说的:“祸不单行,福不双至?”狗屁到家了。下午王福贵跑到记者站来找我。他除了酒就是女人。跟他去哪儿都行,哪怕叫我给他系鞋带。他依然那样张狂,带着两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跑来找我。看得出来,那两个小娘们互相不服气,眼神中写满了怨恨。我把他们带到楼下的咖啡厅里,两个小娘们跟在我和福贵的屁股后面,像是跟着两条华贵的苏格兰牧羊犬。

王福贵要了一壶咖啡,接着他对我说,他准备代理一个品牌的女性内衣。你妈妈的王福贵,又是想叫我写胸罩、写镂花的三角裤。他的话让我感到头痛欲裂。写那些肉麻的变态体会,还不如干脆直接叫我跳楼、上吊、服毒、割腕,来得更爽利些?如此的句子将出现在我的笔下:“某某内衣让我更加自信,美体修形,无处不吸引男人们的目光。日渐性冷淡的丈夫居然主动提出性要求……公司的小黄直勾勾地看着我,下面勃得很高,快要胀破裤子。”等等。我觉得自己仿佛成了一个操笔杆子的妓女,并且还是一个性变态的妓女。我面带愁容地坐着,傻傻地发愣。精明的王福贵看出来了,他巧妙地转移话题,聊一些生意场上的只有他自己才感兴趣的事件。我注意到同桌的两个女人,她们像人类仰望上帝般地仰望着滔滔不绝的王福贵。她们像是在参加一个神圣的宗教仪式,在聆听神的教诲。我不禁在想,处于弱势的女人是否会在不经意间把处于强势的男人当成偶像来敬拜?谈话由紧张到轻松。女人们嘻笑着,我们愤愤地谈话生活的不公。不过话说回来,屁股落在柔软的椅子上,音乐飘动,美女相伴,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

晚餐是王福贵作东,我知道上天不会掉下一张巨大的馅饼,我是要付出代价的。然而,在享用美食和作一篇性变态报道相比,后者实在太微不足道了。

我们在楼下等出租车时,相伴王福贵的两个女人,两个积怨已久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相互漫骂起来。红衣女子骂短裙女郎是狐狸精。短裙女郎则骂红衣女子是妓女。骂声尖厉,并且越骂越起劲,越骂越下流。满口的性器官名词让驻足旁观的路人都不禁脸红。王福贵笑咪咪地加入旁观者的行列,丝毫没有上前劝阻的意思。他拉着我站得远远的,得意洋洋地欣赏着眼前的这幕闹剧。两个妙龄女子当街互相揭短,到最后竟然大打出后。抓头发,撕衣服,狼狈之极。她俩打得难分难解,从街旁打到马路中央,阻塞了交通。最后还打得在地上滚来滚去。她俩彼此都武装到了牙齿,像两条斗狗似的相互嘶咬。我心里乐开了花,看见两个打得衣服成了碎布条的女人,看到连内裤和奶罩都被撕破的女人,我兴奋到了极点。打呀!打呀!用力些,努力地打,别停下来。我后悔没带相机出来。不过没有关系,明天的新闻我照写不误。标题是:《妙龄女人为争大款大打出手——街头裸女当街展示现代功夫》。哇噻!棒极了。我真想拥抱我可爱的王福贵,没有他必须不会有眼前的新闻题材。

110赶来后,王福贵硬拉着我上了一辆出租车。我问他为什么不去劝阻她们。他说现在不是讲究竞争吗?那样的女人,我王福贵多的是,瞧她们那些样儿,让人恶心。滚滚滚,滚得越远越好,有多远滚多远。我对他说:“偶像!你真是男人的楷模!”他一笑了之。

我们先去孝敬我们的牙齿,满足口腹之乐。香酥鸡,带粉丝的团鱼,色香味俱全的红油兔子。一瓶红酒,干红,加冰块,喝起来格外爽口。我想让自己大醉一场,在酒精分子的作用下彻底地坠落,忘记一切存在,没有将来,也没有过去。
“历史是一个任人玩弄的小姑娘。”这句话是胡适说得最精辟的一句。有时我真希望自己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以便让自己任何时候都可以告慰自己,我的历史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我没有所谓的过去。

红酒之后是啤酒。白色的泡沫飞溅。我们畅饮着,举杯消愁。福贵依然如故,口若悬河地讲着一些与我没有丝毫关系的事情。餐桌上的饭菜实在太可口了,我不断想象自己胃的容积再增加一倍,或者是一万倍,以便将所有的食物全塞进我的肚子里。我谨遵孔夫子的教导:食不言。于是,中途我悄悄地解开了皮带。

王福贵绝对是百分之百的酒友。如果他肯闭上那些张混杂着各种发酵食物的嘴,那就太完美不过了。我看见他坐在我面前双眸发痴,语无伦次,连舌头都僵直了。我原想再喝些酒,但又觉得难以启齿,倘若真的灌翻了他,呆会儿谁来给我们结账?所以,我暗暗定下一个原则:作东的人一定不能醉,不然到时麻烦就大了。

酒足饭饱之后,我们踉踉跄跄地走到街上。一路高歌,从披头士到加富克尔,从尼诺•罗达到瑞奇•马丁。我们疯了,在酒精的帮助下,我们走在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上。在本城最繁华的街道,我们不停地欢叫,酒精让我们还原了真实,让我们展示自己掩饰已久的内心,让我们重拾昔日的感念。我们在颠狂中寻找欢乐,寻找一切可以让自己感觉自由但却微不足道的东西。高歌吧!如诗般清丽,如太阳般夺目的酒之神。

深夜里,王福贵和我相互掺扶着去了一家按摩院,一家我们都从没去过的按摩院,暖红的灯光,轻柔的音乐,妖艳的按摩女郎,飘浮着空气清新剂的房间散着浓香。我们晕乎乎地被按摩女带进包房。那不过是一间间隔着木板的小间,密闭,不透空气,连光都透不过来。自己和按摩女仿佛成了两只被小男孩捉住并关进火柴盒的虫子。所谓的包房里仅仅有张床垫,像日本的塌塌米。我任由那娘们摆弄。她叫我躺就躺,叫我伸手我绝不会伸脚。为我做按摩的是一个自称只有十九岁的女人。她长得楚楚动人,脸蛋精致,若雨后初开的桃花。她跪着为我按摩,按摩的手法技巧并不好。她没有挑逗我的意思。她很爽朗,愉快地与我聊天。我时不时地看看她的脸,看看她线条流畅的美妙的身材,除了陶醉以外,我不曾想到过其他别的事情。隔壁是王福贵,他在那边哼哼呀呀地,不时有打情骂俏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他口无遮拦,问为她按摩的女子还是不是处女?每周做爱几次?有没有固定的性伙伴?喜欢用哪种体位做爱?我听见他说:“……摸一下可不可以,要知道,女人的奶子只有三种用途。第一是喂奶,第二是让人抚摸,第三是保持身体平衡……”接着是一对男女的浪笑声。王福贵一定知道我就在他旁边,并且只隔了薄薄的一层木板。他没有向按摩女提及做那件事情,我也没有。在这种环境下,特别是在一个开朗但却肤浅的女人面前,我喜欢保持沉默。她戏谑我说:你似乎深不可测呵!我回敬了她一句:深不可测应该是说你自己吧,我不信,试试好吗?她当然能听懂我的意思。像所有的风尘女子那样,她佯装慎怒,而此时,她的确让我觉得更加令人着迷了……

从按摩院出来,我们都觉得不过瘾。时间虽然不早了,但离黎明仍有几个小时。我们决定另找家“妓院”,好好地乐一回。我心里一阵窃喜,继而开始发愁。高兴的是一个陌生的美女即将与我发生肌肤之亲,忧愁的是我得准备着为口袋里的银子莫哀,并致献悼词。在离市中心不远的一条步行街上,我们找到一家名为“情深深”的音乐茶座。大厅里的灯光,紧闭的玻璃门,以及透过布帘子依稀可见的女人的修长的大腿,一切都准确无误地告诉我们,这是一家典型的中国式的妓院。王福贵坦然地推门而入,其架式跟回自己的家一样。我们被人带进一间雅室,几分钟后,“妈咪”领了两个深情款款,含畜但不失优雅的女人进来。王福贵冷冷地瞅了一眼,让那“妈咪”把小姐领走,他说他要自己去挑。老鸨满面堆笑地迎奉着,她带他去选。出雅室前,他问我去不去,我说不了,你帮我挑一个就行。他眨着眼,说,只要是女人都行?都行,都行,我说相信你一次。

我和一个陌生的窑姐被人安排进了另一间小室。里面有一盏昏暗的灯。窖姐的模样依稀可辩。她绝对算得上是个美女,可惜瘦了一点。腰枝纤细,眸光盈盈,乍看绝不像是出来卖的。我站在小室里,她坐在床上。我不说一句话,她也没有。她看了我一眼,然后开始脱衣服,一瞬间,几乎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她就脱得一丝不挂了,鞋、吊带袜、纹胸、长裙,还有内裤,扔得满床都是。然后她像一块洗净的肉似的躺在窄小的床上,双腿高举,用她的私处对着我。看到我没有反应,她有些不耐烦,她语气生硬地对我说,你愣着干嘛,快脱呀!她似乎在命令我脱。我心里觉得怪怪的。之后切入正题,她不停地促我快点,快点!而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很显然,她是在工作,仅仅是为了挣男人的钱而已。她要求用传统的姿势做爱。她安静地躺在我身体下面,一动不动。她的脸冷漠而麻木。她连眼都不眨地看着我,看着一个陌生男人在自己身上所做的一切。目光如剑一般让人心畏。那道冰冷的目光让我不得不回避。我像完成任务似的作机械往复运动,一个字也懒得问,懒得说。眼前的女人,一个冷漠的女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年龄,更不知道她的过去以及她的未来。我只知道她是个女人,而这就足够了。由始至终,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当交易结束后,她拿着我的一百块钱,连个屁也没“哼”一声就走了。

与王福贵道别后,一路上我浮想联翩,想着刚才与我交易的女人。我在想她是不是性冷淡?也许她的私处接纳过太多的男人的阳具,也许她曾有过一段心灵和身体都倍受折磨的岁月。总之,她所表现出的麻木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与其笑脸去面对男人,还不如用自己的性器去迎对他们?当男人鼓胀的阴茎插入她的性器后,她努力所做的只是如何使它萎掉而已?她一定希望全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患上早泄?她与男人做爱就像吃饭睡觉般平淡无奇?当她那道黑色的缝隙对着我时,我感到世界正在裂开,地壳崩裂,红色的岩浆喷出,以内核到外壳。她一定认为自己的性器是自己身体的另一部分,是一个可供她自己使用手工具。她借它谋生,借它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在阳光下光彩夺目的活着,她无名无姓,琪琪、美美、兰儿、香香,等等。自我一分为二,一是性器,二是身体。性器用在昏暗的地方,而身体却炙于天地,如果她是统一的,那么她又会不会发疯死掉?她并不需要男人,更不需要男人们的阳具,生活在她的面前永远是生活,她需要的仅仅是一种生活罢了。烟花之地,风尘之中,不知道堙埋了多少个这样的女子。想到这里,我禁不住感慨万千。

★ 第五章 ★

稿子见报——《两女恶斗,为争大款》,众同僚的评价说是写得:“异常精彩”。刘眼镜第一次对我大唱赞歌。但是末了他仍不忘加深我的自卑,他说我仍需要努力,继续努力。滚你妈的刘杂碎!再努力我不是就去竞争龚古尔文学奖啦?

上午,阳光灿烂明媚,街上美女云集。邦邦提着相机与我一道在市区转悠。他一路上不断幻想,花花点点层出不穷。他竟然想着在街上遇见本•拉丹!我们兴致勃勃地走在街上,像女人似的从一个服饰店窜到另一个服饰店。我震惊于邦邦对名牌服装的偏爱,他一件一件地试穿价值一万元以上的西服。我悄悄告诉他,咱俩的月薪连一粒纽扣买不回来。他兴奋异常,做出一副憨厚大款的模样,脸上还露出对四仟多的“登喜路”不屑一顾的表情。我在心里默默地诅咒,诅咒为什么工资就那么点儿。

在小新区路的拐角处,我停下脚步,这里是一排排女装专卖店。橱窗后挂着一幅幅模特儿的大型广告画。从白人到黑人,再到黄种人,一个个美女,美得无可挑剔。在妍吉纳店前,我足足注视墙上广告画中的金发碧眼的女郎长达二十多分钟——她幽蓝的眼睛充满暖昧的渴望,以及足以湮没男人的忧郁。她的身段美极了,修长的大腿,精致的皮鞋,漂亮的短裙和如云朵般无暇的肌肤。我隔着玻璃看得目不转睛。她身上的体毛依稀可辩,金色的,在光线的反映下,如跳动的金色的麦浪。她身上兼备了美感与性感的一切特质……邦邦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我对他说,你也好好看看,这才叫摄影,这才叫艺术。假如这幅画能挂在我的卧室里,那该多好!艺术?后现代,超现实,抽象主义,表现主义,象征主义,滚一边去好了。最好的不过是可以让我偶尔勃几下的东西,哪怕是一个巨型的如伤口般的女人的性器。我一步一回头地离开妍吉纳店。自言自语地说着同一句话:那幅画挂在我的卧室就好了!邦邦满脸疑惑,他说,好什么好?我对他说,那样我就可以天天对着她手淫,你该满意了吧!

我硬拖着邦邦陪我去逛卖画框的小店,逛那些专门卖赝品名画的小店铺。我一家家地寻找,一副有美女裸体的伪造名画,不失高雅,又可以满足我的感观需求。从兴奋到彻底的失望,因为没有哪幅画可以满足我使用要求。中世纪带浓厚宗教色彩的油画,写实主义,抽象表现主义,不是摸不着头脑就是带着浓厚的腐味。赝品画是不少,但没有如泉水般清秀的女人裸体,凡是能够表达人性最本性以及最本质的东西统统没有。米勒说:“Cunt,那是全球性的,是统一的。”人的源头是神,然后是做爱,以及死亡。我反复思量,走向神话之后便是做爱与毁灭。真正有多少人有勇气向着那种神秘莫测的源头走去呢,生与死,生存与灭亡,一些最质朴的东西到如今却像个忸忸怩怩的小丫头。东方的神秘主义者认为,做爱是我们还原到最真实的自我的捷径。女人嘶声力竭的尖叫,痛苦的表情和神态;男人肆无忌惮的抽动,肌肉扭曲,浑汗如雨。彼此忘却了存在,彼此都进入了所谓的第四维。做爱与死亡,喜与悲相映,世间还有什么比做爱更值得讴歌的呢?

晚饭是一群人在住地吃的。我暗暗观察着与我同住的同事们。刘眼镜分明就是一头猪,邦邦则是一条饿狗,还有像强盗般的阿杰,和天生就属于食肉动物的阿海……桌上是一些家常菜,毕竟还算可口,勉强可以咽下去。我咂着酒,目睹着同桌吃饭的家伙全都异化成动物的惨状。想到明天的“最后晚餐”之后,我每天的三顿饭将没有了着落,心中便无限凄伤。我依稀嗅出苦难在空气中蔓延的味道。想着当初饿得直流口水的岁月,我真想一死了之。口袋里还有些钱,够我用上好几天,假如我不出去寻开心的话,或许会用得更久。与往常一样,餐桌上的食物不到十分钟就被那群秃鸠般的家伙一扫而光。但我的酒还没喝完,看来只有吃泡菜拌饭了。对此,我习以为常。偶尔我也会加入掠食者的行列,但每一次我都会感觉到一种突然由人降格为动物的耻辱。

晚饭之后,他们照例打麻将,赌钱,嚷嚷着直到深夜。一群弱智。我宁肯坐在床上手淫也不会将生命的任何一秒钟浪费到牌桌上。

关上房门,写作。这几乎成了我活下去的唯一的理由。我写得很慢,很吃力,每写一句都要绞尽脑汁。而现在,手里的小说手稿进入了僵局,每一个字几乎可以让我泣血。我告慰我自己,不应该受题材的影响,一个合格的写作者是不受任何影响的,文本、题材、情节、人物、叙述方式,等等,一切都不应该左右热爱写作的人。他应该是自由自在的鸟儿,是千变万化的云朵,是收放自如的弹簧,是自行追踪的导弹,是摇控的定时炸弹。

置身于写作中的奇幻状态,某一个时候,我感到双脚坚实地伫立在地壳上是那么的踏实和安然。然而,大地正在崩裂,下面是火焰,是滚滚的炙热熔岩。让一切佛佗和修女以及伪君子的大记事统统吃屎去吧!一段段老去的岁月,沉积的历史,所谓时尚或是精致的文化不过是怀孕的荡妇在扮作处子。我是一个忧郁的流氓,对所有的现在、时尚、新潮,以及现实根本不屑一顾的痞子。我并不是生存在一个自我的虚拟的世界中,相反,经验生活的表象与深掘心灵的历程以及日常琐碎的点点感悟,都让我感到自己实实在在地活过一场。戏谑、玩世、放荡、游戏,是我为自己精心准备的字眼。但另一方面,思考、探究、追问、忏悔,这一机锋,这一尖锐的冲突,不得不让我冷漠地面对世事。我的笔真诚地剖析我的灵魂,如笛卡尔所言,我思故我在。我思考着自己生命的本质,一切流于我的笔端,世态的凶险并不能让我望而生畏,世俗的火焰尽管早已熄灭,但终究会被我重新点燃。世界退隐到温暖的子宫里,在凄美的追求和内敛的探索中,我不禁纵情高歌,用高尔基的口吻高叫:让性液之潮湮埋一切,让高潮来得更加激烈一些吧!

一群人非奸即盗,那帮赌鬼长期制造嗓音来影响我睡眠。但记者站里还有一伙人,他们在另一个地方租房子住。那是一群色鬼、淫棍、情欲狂、老嫖客。据说那边每夜的女人叫床声会持续到第二天天明,“此起彼伏”,“此起彼伏”,这是我惟一可以想象的形容一群人在集体性交的最贴切的四个字。想想那场面,想想那些为了表现浪荡而滥交的文人,文痞们。

我难以入眠。在屋里像只跳蚤似的蹦来蹦去。我抓着头,四下里张望着,看看还有没有可供我打发时间的东西。在阿海的屋里,我找到一部随身听,屋角的磁带让我兴奋异常。拙劣的阿海居然收藏着许多让人惊诧的音乐带。这里不仅仅有巴赫、贝多芬;不仅仅有柴柯夫斯基、舒曼;不仅仅有卡尔卡西、莫扎特、不仅仅有里斯特、斯特劳斯;不仅仅有曼德里维、维拉•罗纳斯……我还意外地发现他还藏着一盒泰内加的专辑。我目瞪口呆,如获至宝。抱着一叠音乐带出来,碰巧阿海今天赌运不错。我恭喜他赢钱,多赢些,只要不反对我享受音乐,什么都可以。

摆一种最惬意的姿式,我躺在床上,一杯茶,一支烟。我莫名激动,怀着对音乐史上的伟大人物的敬意,准备接受一场心灵的洗礼。当第一个音符奏响时,我清醒地意识到我即将跨入一个未知的神奇幻境。一切伟大的艺术总是与人的心灵相通的,它能够流传至今也恰恰证明了灵魂的不朽与神奇。我意识到,这不仅仅是欣赏音乐,而是在接受音乐伟人们对心灵的铐问与提示。我一直都向往那些遥远而神秘的东方荒原,当阳光从地平线透出的刹那,瞬间里大地上的瘀血显现。闭上眼睛,纵情地感受音乐所带给我的欢乐,我似乎看见了阿尔卑斯山顶的第一缕阳光,看见了亚德里亚海湛蓝的碧波,看见了伊比利亚高原上葱翠的牧场,看见了威尼斯港湾夕阳的余辉,看见了外高加索的星空和莱茵河畔的月影。我轻盈得像一根羽毛,从世界的一个角落飘向另一个角落;又像一只飘然穿越时空的蝴蝶,自由地,袅视古罗马的盛衰,王朝的没落。不曾想象过的幻景一幕幕地出现在我眼前,我感到自己正在一点一点地溶化,一滴一滴地消溶在音乐之河中。我多么希望如此,直到永远,永不再睁眼面对世事。一串串流畅的音符,似恋人白皙的手轻柔地滑过我身体的每一寸肌肤,一种莫名的欢乐由心底而生,逐渐贯通我的每一根神经。

迷惘、绝望、忧郁、悲伤;狂喜、振奋、幸福、快乐,我在短短几小时中反反复复地体味着生命里的各种感念。我将一盒吉他专辑放在最后,在所有的乐器中,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吉他。帕格里尼曾说,一把吉他就是一支小型乐队。当约翰•威廉斯所改编的《猎鹿人》主题曲《卡伐蒂纳》响起时,我仿佛看见一头正在落基山峡谷中欢快奔跑的牝鹿。山顶是层层的白雪,阳光透过森林,谷地上散着片片灿烂的光斑。一位忧郁的美国士兵正穿梭在东方的丝林,穿梭在生与死的边缘。乐曲流畅但又曲折,恰如他漫步在死亡的边境。接下来是古典名典《大教堂》,中世纪的华贵、炫丽,音符砌筑着教堂,砌筑着宗教对于灵魂的坚实的地基。一股无形的力量在音乐声中潜藏着,教堂的尖顶正在上升,无止境地旋转着直插云霄。乐曲似乎在传送着神的话语,让神的寓所跃然眼中,我猜测,此时此刻,任何人都将低下高贵的头颅,屈膝在神的面前。还有《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这是我最钟爱的吉它曲之中的一首。整首曲子由连贯的四连音组成,乐曲由高难度的轮指技巧完成,每个音符清晰可辩,但却没有丝毫的继裂。西班牙人如火一般的热情以及如水一般的轻柔,淋漓尽致地体现在六弦琴中。泰内加如魔咒般的魅力,仿佛带人去到遥远的伽泰罗尼亚高原,带人去见证一个朝代的历史。阿尔罕布拉宫曾经如太阳般辉煌,然而,眼前我所看见的只是荒凉的庭院,人去楼空,树叶飘零。王宫的大门紧锁,里面结满蛛网,满是尘土,枯叶随风而逝,一片片回忆散落。我的心中满是忧愁和悲伤,沉积的历史在人们的回忆中一遍遍地抚慰,永恒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音乐从我身边滑过,赌徒们已进入梦乡。窗外,一地月光,建筑物的黑影伫立着,枯枝摇动。我闭上眼睛,在寂静中沉沦。我仿佛感到心灵是一座清澈见底的湖,波光粼粼的湖面,跳动的湖水中,荡漾的碧波里。我看见阳光慷慨地撒落,像金色的粉末落到湖面上。水连着山,山连着蓝天和白云。天地从没有如此新奇地闪现在我的眼前。我遐思绵绵,每一个脑细胞兴奋地伴着湖水跳动着。我想起往昔的许多个夜晚,想起那一夜夜的春潮澎湃的青春时光,岁月如珍珠般被无形的线串连着,之后又散落在空洞的时间与空间。我无法入睡,我害怕清晨醒来后一切的一切都将成为幻影。梦不应该终止,不应该有休止符,恍然的时光穿梭在梦中,我不该过早地醒来。

清晨,我还是早早地醒来。最近我老是这样,我敏感的神经实在太脆弱了。等待日出,等待所有可预知以及不可预知的事件的发生。我赖在床上,在睡与醒的死去活来般挣扎之后,一个提问让我感到颤栗不安。我是在等天明吗?然后是工作、吃饭、睡觉。为什么?为什么?我究竟是在等待什么?幼时等待着快些长大;小学时等待着考入重点中学;中学时等待着考进大学;大学时等待毕业,等待着有一份好工作。无论如何我也没有想到,现在的我已经到了一无所等的可悲的地步。我究竟是在等待什么?有什么是值得我去等待的?漂流在漫长的时光之河中,我咬牙坚持着。一股无形的力量推动我,让我的脚步茫然地迈向远方。金庸曾写过一个叫杨过的人物,他孤苦无依,为了等待恋人的出现一等就是十六年,当他知道他的恋人将不再出现时,他毅然投崖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与杨过相似,在这个世上,又有谁不是被上帝遗弃了的孤儿?我们彼此独立,绝望的跋涉在无神的荒野上,徒劳地寻找家园,寻找天堂。我的所有的悲哀仅仅只是自己活得太清醒而已——惟一可以确定不会落空的等待竟然是无法回避的死亡深渊。我还敢奢求什么?对此生虚实不定的未来不报任何希望。现在,现在,我只有现在。活在一座偏远的小城里,身体健康,有吃有睡,尽管到明天我将为填饱肚子而绞尽脑汁,可我现在仍然能偶尔勃几次,在这张旧木床上,真是一个奇迹。

每当我看到身下的这张旧木床,我便会情不自禁地感慨万千。这张破床让我想起当年的居无定所的日子,那些存在过的日子到今天却恍如隔世。

我纵情地享受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洁白的床单,不仅没有臭虫,连一点儿汗味都没有。好歹这是一张床,不管它是不是硬了一点,也不管它是不是窄了一点,不管它是不是睡上去吱吱作响,更不用管它到底值几个钱,毕竟这是床,它是床,是一个让我兴奋的“床”字。

舞厅的沙发上,车站的椅子上,公园的凉亭里,杂乱的工地上,凡是人可以住的或是不可以住的地方,都曾经残留过我嘴角的未尽的梦。我记得有一年,那时我身无分文,饥肠辘辘地在大街上游荡。算我走运,我遇见了一个爬格子的穷鬼,他叫伍宇升。那一年他四十二岁,孤单一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他站在城市最繁华的市中心,夜幕降临,都市的浮华如妖艳的荡妇魅力四射。他站在那些里,像一件刚从马王堆里出土的文物。人们用惊诧的眼光看着他,像是在观赏一个刚从火星来到地球的怪物。一群群时尚的红男绿女与他擦肩而过,他的存在,实实在在地影响了那座城市的形象,并且还造成了视觉污染。我看见他时,险些笑断了肠子。要知道,那家伙居然在马路边摆了个地摊,卖他那所谓的书法作品。他快乐地与我打招呼,然后开始涛涛不绝地谈他近期正在创作的小说。他崇拜所谓的知青文学,伤痕文学,像一只缺胳膊掉腿的政治动物,嗅觉敏锐,只不过肢体残缺。如果不是想从他身上捞些实在的好处,我会立刻掉头跑掉,跑得越远越好。他每天除了写书就是躲在屋里玩毛笔字,可我从没见他有钱过。他所有的生活所需,全都寄托在每个月报刊上的几块豆腐干上。我厌恶他写的东西,犹如厌恶大便一样。我安静地站在他身边,等他强奸完我的耳朵之后,可以带我去吃点东西,最后再到他那间破屋里睡一觉。

一个陌生的白痴来到我们面前,满口的有关书法的术语,他让伍宇升差点激动得老泪纵横。两个弱智兴奋地谈着书法,完全忘了自己是干什么吃的。伍宇升在地上写着:“一块钱不多,千元钱不少。”莫名其妙。饥饿不仅可以让人神智不清,甚至还能让人发疯。我妄想着有个大款飘然而至,然后扔下几百块钱,拿走伍白痴的一幅破字。于是,我像个地摊贩子似的高声叫买:“快来买啊!中华人民共和国书法协会驻西南地区主席,伍宇升的作品大贱卖啦!可以当作收藏品,也可以当装饰品,还可以当礼品……一块钱起价,比厕纸还便宜……”两个弱智在一旁侃大山,伍弱智对我的叫卖声充耳不闻。根本没有人理会我,街上移动的人如尸肉般漠然。我吼得嘶声力竭,其结果却是人人对我畏而远之。我很生气,气得双眼发红。一位阔太太款款而来,她被我缠住,为求脱身她扔了一张两块钱的纸币,她不想要那破字儿,是我硬塞给她的。我刚接过钱,伍宇升便一把抢过去,任凭我讲干了唾味他也不肯分一半给我。

深夜,我被伍白痴带到他的住所——一座破旧的房子前挂着“危房”的字样。那是一幢三层楼的小房子,住了十几户人。伍白痴住顶楼。房子是木结构的,到处通风透光。我沿着木楼梯上楼,吱嘎声不绝于耳,有许多步楼梯已经损坏,极有踏空掉下去的可能。这房子也快散架了,一阵风吹来,我真担心会把它刮倒。

伍白痴居然在自己的门上写着三个字,草书书写的“风雅居。”下面还有段话:“尊敬的老鼠先生,女士,此为一寒儒之小屋。他枯瘦如柴,实在没有油水,恭请你们去隔壁敬鑫花园去试试,必满载面归。”我对这段话大加赞赏,夸那白痴有创意,有幽默感。如我所料,他听后沾沾自喜。我以为他会捧出最好的食物来款待我,结果却大失所望。那个白痴差点气得我流鼻血。他拿出两个干馒头,倒了杯热水,我们一人一个干馒头。我小心翼翼地拿着他对我的恩赐,观赏,闻了一下,有一股刺鼻的馊味。馒头上几块绿色的霉茵格外刺眼,我大叫道:发霉了,都霉透啦!他居然恬不知耻地说霉茵饱子可以治病,比如青霉素……他说他之所以健康地活着全得益于此。总而言之,我宁肯被那发霉的馒头毒死也不愿活生生地饿死。带着一种视死如归的精神去啃馒头,胃酸涌动刺鼻的气息,我根本就不把自己当人看。

我想洗澡,洗个热水澡。我的头发像一窝枯草,身上奇痒无比。衣服尽是污渍,破烂不堪。可是伍白痴告诉我说没有热水。热水仅有那么一点点,刚才已经喝光了。我问他,难道你不洗澡?他诧弄地问我,为什么要洗?你想干什么?干什么!你妈妈的!我恨恨地说,想操你屁眼!

整整四个小时!那个白痴足足强奸了我的耳朵长达四个小时之久。还是那些老掉了阴毛的文学理论,还是那些恶心得令人呕吐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文人,还是那几篇媚得出卖性器的左翼文学,还是那几个二不挂五的北方作家。他只知道这些。他居然对中国的作家崇拜之极。居然,我说的是“居然”!我强烈要求我要睡觉。我占了他的破床,一张随时可能散架的破床,他不敢跟我睡在一起,他说两个人会彻底毁坏他的床。这句话多半是假的,他一定认为我有同性恋倾向。

他坐在小木凳上写他的狗屁文学。一盏昏暗的灯,照得屋子一片阴郁。我无法入睡,瞪大了眼睛,看着墙上的几只蜘蛛正在蛛网上悠然地散步,看见蚂蚁、蜈蚣以及另一些不知名的昆虫在墙上来来往往,看见蛾子扑来扑去。我感到懊恼,这哪是一张“床”?连厕所都不如。我敢打赌,大街上收费的厕所要比伍白痴的床干净得多。床上有一片片的污迹,干了的饭粒,油,面条,蚤子在床上跳着恰恰舞,臭虫大摇大摆地迈着跟警察一样的步子,我还看到几片血渍和一块块像世界地图的肮脏的痕迹。我无奈地呼吸着床单和被子所散发出的一阵阵的恶臭。起初,恶臭将我击倒。仿佛有人拿着一根钢管在猛烈地敲我的脑门。我不能准确地描述那种气味,有些酸,就像某种奇特的可以一直挥发的化学药品,太阳穴猛烈颤动之后,床上的恶臭让我越来越清醒,我真想从床上跳下来,狠狠揍一顿伍白痴,告诉他毕竟我也是一个人,好歹也是一个活生生人,你不能这样对我,然而想归想,我还是忍住了。我用惊人的耐性帮那白痴捉床上的臭虫。我在想,要是臭虫长得像一只鹅一样肥大该多好,那样就可以把它们烤来吃掉。据说昆虫营养丰富,富含蛋白质。屋子里老鼠乱窜。我光着身子起床,捉老鼠。可惜,徒劳。老鼠扒了皮之后可以炒来吃,我以前吃过,味道还不错,如果我是一只猫就好了……整整一夜,我一直这样想,第二天清晨,我像逃命似的离开了那破房子。

我继续回到市中心去转悠。希望可以遇到食品厂搞促销活动,然后白吃一些免费的食品。从那以后,我没有再见过伍白痴,我想大概今生今世也不会再见到他了。对于今天所拥有的一切,我一直心存感激。这里干净的床,足以让我感动得流泪,明天会怎么样我屁都不想去管。

清晨,我傻乎乎地坐在办公室里,奄奄一息。我已经习惯如此,习惯了脑部的缺氧和休克。窗外,灰蒙蒙的天空,一场秋雨即将来临,诗人们心律衰竭,艺术的木乃伊散发着尸毒。城市矗立的高楼,宛如巨大而匕首插在大地上。我斜着头,看着窗外。世界与我隔着一层窗玻璃,封闭的心灵是橱窗里的展示品。一只苍蝇在玻璃上瞎撞。它看得到一个广阔而明亮的世界,但它却没有任何出路,苍蝇,跟我一样的悲者。我静静地守望,看着街上人来人往孤立而漠然,迈着千篇一律的步子。这是一个千篇一律的城市,相同的表情,相同的街道,相同的四肢。相同的死亡,相同的爱情,相同的性器,相同的高潮。街巷的阴暗处,那些巨大的黑色缝隙,仿佛女人的阴部,我猜想着里面发生过的故事:大款的发迹史,妓女的辛酸泪,小太保的奇遇,毒品小贩的忧愁,赌徒的悲喜交集,酒鬼的快言快语,等等、等等。伴随着滚动的排泄物,五彩的垃圾、极具凌乱美的杂物,灰得纯净的尘污,还有廉价的卖淫女,廉价的浪叫,廉价的淫液,廉价的情欲和廉价的性高潮……我只想得到这些。为此我感到兴奋。只用下半身去思考问题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啊!

吃午饭前,我在街上漫步,寻找一处味美价廉的小店。在街的拐弯处,几个穿旗袍的高个子女人在向行人发放香烟。我高兴得快要跳起来,烟草公司的促销活动最好天天搞,这样我便每天都可以到免费香烟啦!我注意到那几个颀长的女人,魔鬼的脸蛋,天使的身材。她们相貌平平,化着奇特的艳妆。嘴唇涂成鸭屎色,或者鸽屎般的灰色。我想象着,跟她们接吻肯定是一件需要莫大勇气的事。可是她们身材不错,让人一下就想到Fucking那门子事。旗袍开叉开了了她们的屁股上,乖乖,若隐若现,我不禁在想,中国的老女人们不仅会发明肚兜,发明裹脚布,居然还想得出旗袍这种妙不可言的玩艺儿?可惜我的注意力并不在她们身上,我只在乎她们正在分发的香烟。我蹦蹦跳跳地跑到她们面前,以一种多情而含畜的目光直视她们的眼睛。等接到从她们手里拿出的香烟后,我仍不肯离去,我像条赖皮狗似的站在那里,始终保持着温和而迷人的微笑。我仍在注视她们的眼睛,我的眼里充满了对免费香烟的无限渴望。最后,她们苍惶离去。香烟是没了,一路上我懊悔不已,我应该再走一圈,过十几分再回来拿烟抽。我的确太急功近利了。

※※※※※

吴玉娜,一个绝对称职合格的婊子——王福贵给我介绍的性伙伴。她体态丰盈,精力充沛。第一次跟她吃饭后,我曾被她邀出去陪她喝酒。她的酒量和她的食量一样,大得惊人。她总是不停地吃东西,出气时透着各种发酵食物的气味。可是,她惟一值得讴歌的是她从不用大脑去想问题。她的这一美德让我羡慕极了。她很在乎她的身子,并将其视物一件宝物,一件似乎与她自己没有什么联系的美丽物件。

那天酒醉之后,我把她送到她租住的小屋里,一进屋,她便大呼小叫地说天气热。然后她若无其事地脱衣服,内衣、内裤、脱得一丝不挂。她光着身子,穿着一双细跟的白色高跟鞋在屋里踱来踱去。她绝对有自恋的倾向。她对着镜子照呀照,乳房,大腿,屁股,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那样欣赏镜子中的那个裸体的女人。她问我她身上那儿最迷人,最性感?她问得我很不好意思,而她却落落大方,自言自语:这儿?这儿?还是这儿?她抚弄着她略微有些下垂的奶子,抚弄着她毛茸茸的阴部,抚弄她那白嫩如雪的大腿。她把我撩拔得心里发毛。我走上去,帮她自渎她自己。她是挺专业,淫液流得到处都是,如果她仅仅只把我当作她的客户,那么她的敬业精神绝对是无可匹敌的。她趴在我身上,以一种奇特的姿式同我做爱。让我觉得滑稽的是仿佛我倒成了她发泄性欲的对象。她喘着粗气,我还没发觉到底怎么回事,她就焉掉了。她像泄了气的皮球,软绵绵地瘫倒在我身上,而我却没有达到顶点,阴茎高高地勃起。她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她用她的嘴来帮助我达到高潮。大概是酒喝得太多了,我感到在她的嘴唇和舌尖的强烈刺激下,下面反倒越来越麻木。她心直口快,说她的勃子发酸了,改用手来。可是还是不行,最后她想尽了一切的办法,终于把我那玩艺弄焉掉。我看见她似乎如释重负,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清晰地写在她脸上。她已经精疲力竭,满脸通红,汗水正一滴滴地顺着脸庞往下淌。她的发丝凝成一股一股的,紧贴着肌肤,让人心生怜爱。她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有钱,但我有那玩艺儿,她只喜欢那玩艺儿。我跟她一起坠落,自甘沦陷,灭亡,只用肉体生活,只用肉体去面对一切世事。毫无疑问,单单作为婊子而言,吴玉娜绝对是一流的,她完全可以获取妓女界的一切奖项。我常想应该设立一个中华优秀婊子奖,取名为“崔莺莺奖”,“李师师奖”,“陈圆圆奖”,“杜十娘奖”,“小凤仙奖”,等等、等等。我肯定会投可敬可爱的娜娜一票。

我左思右想,最终决定将身上剩下的money全都奉献给娜娜。下班前我给她打电话,怀着一种不安的心情,我请她吃饭,她爽快地答应了。我说过,她的敬业精神是第一流的。她在电话里仍不忘记跟我调情。她问我想吃什么?吃肉还是吃奶?她说她可以为我提供新鲜的人奶。

我们在步行街的街口碰面,在去那儿的路上,我竟然找不到一点点冲动。我的心平静极了,如一潭死水。我再也找不回当初第一次约女孩出来见面时的感觉了。我清晰地知道今天即将发生的所有事件的细节:一个性感放荡的女人,一顿饭,一瓶足以毒死我的烈酒;一间阴暗的小屋,一张叽嘎作响的木床;一个性液四溢的cunt,仅此而已。我再清楚不过了。对我而言,这个世界不再有让我感觉新奇并且刺激的东西。与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爱之轻》中所描写的托马斯一样。同各种各样的陌生女人做爱,我只是想在一切相同的感觉中找到一点点不同,比如说娜娜,她主动的时候会紧闭双眼,她达到高潮的时间很短,她的喘息声很沉闷,等等,等等。这些都是她单单作为女人而言区别于其它别的女人的地方。我认为这就是魅力,这就是足以吸引男人的地方。

带着一个妖娆的女人,我当然不会去那些寒碜的地方去吃饭。路过一家西餐店时,我看见吴玉娜痴痴地望着里面,目光中充满无限神往之情。我问她,喜欢那儿吗?她默不出声。大概每个女人都向往西餐厅里的浪漫气氛。我的心不禁发酸,身旁的女人毕竟还算是个女人,她不仅仅只有一个cunt,一对乳房。也许她也曾经憧憬过古朴的爱情,也许她也曾经希望自己被人爱、被人疼。然而,幻觉永远是幻觉,永远都不会真实的展现在她的眼前,她不可能清晰地洞悉自己现在的一切,每个人都不能。现实的洪流袭卷过的地方,廉价的理想主义是不可能生存下来的。她静静地说,那里边好漂亮。声调低沉,若有所思。我对她说我讨厌西餐,感觉别扭,不舒服,并且我恨恶西餐食品,一点酱,肉泥,一点儿肉。如果要我选择,我会毫不迟疑地选定蛮荒民族的进餐方式,整只烤全羊,整只烧鸡,整头薰乳猪,整头烤羊,一把拽下一大块肉,放进嘴里大嚼特嚼,吃得满口冒油。凡是我所喜欢的食物,最好一顿吃得够,吃得撑破肚皮,吃得直想呕吐为止。

我把吴玉娜带到一家中档的中餐店,点了七八个菜,全是肉制品,她笑我是食肉动物。我说是的,呆会儿我还会吃了你。

深夜,醉薰薰的吴玉娜把我带到她朋友家,物以类聚,她的朋友也是干那一行的。屋里空无一人,大概是出去上班了。刚进屋,我便迫不急待地要同她做那件事,她没有拒绝,她顺从得像一头受伤的羔羊。在客厅的沙发上,我扒下她的内裤,准备连自己的衣裤都不脱就进入她的身体。她比我醉得还要厉害,一副不醒人事的样子。我试了试,不行,她根本就没有反应,而我也感到力不从心。我们重新摆弄了几个姿式,可还是不行。我把她抱进卧室,刚把她放在床上,她居然呕吐起来,吐得满屋都是污物,一股刺鼻的酸味让人窒息。我赶紧退出来,锁上卧室的门。当我正准备回去时,房门开了,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她看见我,一脸的狐疑,继而尖叫,说我是贼。我捂住她的嘴,向她解释,我说我只是一个嫖客而已,并且还是一个倒霉的嫖客!我带她去看过那只醉猫之后,她才相信我,我们坐在客厅里,开始心平气和地抽烟,聊天。

与所有的风尘女子一样,身旁的陌生女人开始若无其事地侃侃而谈。她介绍她自己,她说她叫玲儿,今年二十一岁,干这一行已经好几年了。她与我谈论时尚,谈论生活以及金钱不可缺的魅力。她居然还关心时事,战争、政治、民族纠纷、等等,她都可以肤浅地接触到问题的表面。毫无疑问,她圆滑事故得让人毛骨悚然。任何一个话题都难不倒她,她滔滔不绝地与我交谈,把书面的语言也搬进了生活中:不但、然而、并且、否则,她的嘴边一直挂着这样的文皱皱的词汇。我望着她,开始想入非非。她画着艳丽的彩妆,一双弯弯的眼睛透着风情万种。然而,她的目光却是呆滞的,眼神发散并且毫无光泽。她坐在沙发上,坐得像一个淑女。可她短短的衣服裙子和一大片一大片暴露的雪白的肌肤,却只能让人联想到与性爱有关的一切。我对她谈论的事件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家事,国事,天下事,关我屁事。

我跟她讨价还价,劝她替娜娜做我的生意。她说可以,但是要收五百块钱。我当然不干,我对她说:你不能宰我,不能把我当成只是双腿夹着那玩艺儿的白痴。我苦口婆心地劝她为我打五折,况且我也只有那点钱。我还打了个比喻问她,用手去掏脚,是脚舒服还是手舒服?我愤愤地说,“下辈子我再也不当男人了,想想看,既浪费了气力,又耗费了阳气,最后还得掏钱给你们女人。莫非做那事儿的时候你就感觉不到爽感?”我死缠烂打,好话说尽,最终,我们以二百钱成交。达成的口头协议是玲儿陪我一夜,但明天清晨我得帮她打扫房间。

交易谈成。仿佛在一刹那间,一个市侩如商人的窖姐突然就变成一个柔情似水的小情人。她顺从地依着我,任凭地我抚摸她身体的任何一个地方。我想扒下她的衣服,在客厅的沙发上,速战速决,以最快的速度解决掉我生理上的急切需要。她不可以,她说她要洗澡,说完径直走进浴室。几分钟后,玲儿叫我,用一种娇滴滴的声音唤我的名字。浴室的门半掩着,里面弥漫着白色的水汽。我问她有事吗?她说,你也该洗洗澡,不管怎么说,讲究卫生终归是件好事。我怔怔地站在她面前,看着她泡在浴缸里一副悠然快活的样子。她用狐媚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笑着说,“怎么啦,还不好意思,放心,我不会另外加钱的。算我吃亏,这次鸳鸯浴算是配售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快点!”她断然地说,带着一种命令般的口吻。在脱衣服和裤子的时候,我觉得尴尬极了。内裤脱下的那一刻,我甚至感到耻辱。然而,当我赤裸裸地与她挤进同一个浴缸后,所有的不适在刹那间荡然无存。我们面对面地坐着。她摩娑着自己光洁的身子,呢喃不休地哼着歌曲。她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细腻的肌肤,像是在玩味一件稀世珍宝。我的手开始不安分起来。记不得是谁对我说过,女人在洗完澡和睡醒之后最美丽的,错了,错了,是正在沐浴的时候才美。浴室里水汽弥漫,蒸得她那张原本就楚楚动人的脸更加迷人了。我甚至找不到一个恰当的形容词来描述她那张娇艳欲滴的脸蛋儿。于是,我不得不认,太迷人的女人的确可以勾起男人犯罪的欲望。

我们泡在浴缸里,相互抚摸,继而亲吻。在她为我搓洗完身子后,我们开始做爱,在浴缸里,泡在热水中做爱。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到不对劲儿,总觉得有点不对,她脸上的表情也明白无误地告诉我,她并不舒服。
“有什么不对吗?”我问她。她说不知道。

我只好就此放弃,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色情电影中那些在水中做爱的情节竟是一个个美丽的诺言。人毕竟是生活在陆地上的——这是我此番的心得。

从浴室出来,上床前,玲儿打开床边的抽屉,里面是各种各样的避孕药具,各种各样的避孕套,避孕膜,洁阴剂,杀精剂……她兴致勃勃地向我介绍她所收集的避孕套,从世界各地进口的避孕套,直经有大有小,长度有长有短,各种颜色,各种香味,还有各种各样激刺性欲的药油。她要我选一个套子用,否则她不跟我做爱。她说小心驶得万年船,避孕套是一定要用的,她说她怕染上性病。我挑了一个写着“MadeinEngland”字样的套子,刚一撕开包装,香气便四散开来。一股浓浓的甜甜的香味,让人兴奋。

在长达二十多分钟的抽插中,避孕套所散发出的香味让性爱完美得几乎无可挑剔。唾液,汗液以及性液似乎也变得馨香薰人了。眼前的女人紧闭着双眼,享受着一个男人哼哧哼哧地为她提供性服务。她是挺快活,躺着只是动动屁股而已。双腿一张,钱就滚滚而来。该死的英国人做的套子,尺寸明显偏大,让我觉得自己只是跟一层高科技的弹性薄膜做爱。她紧闭着眼睛,甚至连呻吟都没有。我懊恼极了,“再怎么说,你也该做做戏嘛!”我抱怨道,“可能你对这事儿或许已经可以为常了,但好歹你也应该哼几声,你说是不是?”最后,我很快就焉掉了。我感到失望之极。由始至终似乎是我一个在演独角戏。明明是她同我做爱,而她却像一个局外人那样漠然。当周遭的世界从我的眼前消解之后,一切都暗淡无光。精液喷出,残缺的躯体被再一次肢解。心里觉得恶心,对自己的所为后悔不已。没有意义,毫无价值,在我焉掉的那一刻,我感到所有意义与价值的光环正在隐退,只留下一个虚无的灰暗深渊。在一个女人丰满而诱人的肉体上,我甚至有一种犯罪感,灵魂丑陋并且扭曲,不堪入目,惨不忍睹。

我们静静地躺在床上,玲儿倦缩在我的臂窝里,我们不谈过去,也不想奢谈将来。我们都没有将来,只有此刻的缘于肉体的欢娱。我把手放在她健硕的乳房上,她说不可以。然后我又放到她的大腿上,她说可还是不行。我问她为什么?她反问道,难道你们男人非得抓住一样东西才睡得着吗?她问得多好!我不禁闭目暇思,想到悲观与虚无,那两个生命中无处不在的陷井。在通往死神之殿的道路上,它们不知会让多少人举步维艰。幸好上帝顾念男人的苦难,于是他才创造了女人?女人的肉体是实在的,一切均以实体的形式存在,包括她们的所思所想。在她的肉体旁,没有人会感到虚无,也没有人会感到悲观,一切都是实实在在的,不去想悲伤的过去,更不去思索虚无的明天,像臂窝里的女人,触手可及,多好!我嗅着玲儿发丝上的香味,她的体香,以及她实在的肉体,我不禁感叹,没有女人的世界是多么可怕!空气从她的肺中呼出,然后进入我的肺叶里,进入我的血液里,在这样的夜晚,我感到有一个女人与我呼吸相通,与我命运与共,一种超然坦荡的感觉油然而生。不管明天是什么样子,也不管明天的苦唯是否会将我碾得粉身碎骨。所有的一切我都不去想,只拥有现在就足够了。此时此刻,一个赤踝的女人在与我睡在一起,与我肌肤相触,鼻息相通,够了,我已经满足了。

天亮之前,我和玲儿又干了几次,她似乎有些不情愿,推说她困了、累了,总之,她说她没有兴趣。可是我要,尽管我对fucking已经索然无味了,但我总得对得起花在她身上的那两佰块钱呀!今天以后,不知要等到何时才有一场畅快淋漓的鱼水之欢了。我感到悲哀的同时,未来的世界在我的眼里越来越暗淡。玲儿,对我而言只是一个等同于塑料泄欲器的东西。与她做爱,一次又一次,我只是舍不得那笔嫖资而已。如果做上十次,那么每次只花十元钱。简直大大地划得来。然而,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只有第一次,不管跟哪个女人只有第一次的诱惑对我才是强烈的,随之而来的只是追悔莫及与羞辱和毫无意义的空无。佛家说,近女色而知色空。这句话,在我趴在女人身上焉掉之后感触异常强烈。

我早早地离开玲儿的住所,到记者站去开始我的新的一天。我当然不会帮玲儿打扫房间,更不会再理睬醉得一塌糊涂的吴玉娜。

清晨雾蒙蒙的街道,行人稀少,仿佛世界已经衰亡,我的眼前是一片废墟。一路上,不管我想什么,最终都会想到我那没有着落的一日三餐上。我像头快要发疯的野兽,终日为食物而忧心忡忡。我不忍心目睹自己尚且完好的肉体一点点地腐烂掉。无论如何,我必须得活下去,带着健康的肉体活下去。生命是上天恩赐给我的礼物,所以我没有权利选择我的诞生,更没有权利选择我的死亡。在生命即定的道路上,我将一往无前地前行,直抵一切黑暗的深渊。我仰望天空,以敬畏的眼光仰视一切无限而永恒的东西。我相信一定有某种神秘而未知的力量在主宰着我的生命。所有的一切如果是冥冥中早已注定的,那么我还有什么可以顾虑的呢?我尽管迈出脚步,向前,向前!永远。

★ 第六章 ★

秋雨终于降临了,萧涩的苍穹,冰凉的大地。傍晚时我看见天边的大雁排着队往南方飞去,远远传来阵阵悲鸣。这些天来,我过得生不如死,食不裹腹的日子不知要捱到什么时候。我可以苦苦思索食物长达五个小时,能蹭就蹭、能骗就骗,世间最让我感动的话无非是这样:“吃饭了吗?”我说没有。然后人家说:“到我那儿去吃吧!”我会爽快地答应下来,“好啊!好!”毫不迟疑。苦难的生活萦绕着我,足以将我杀死,最后再将我肢解掉。正因为如此,我很难像一个正常人那样活着。我多么希望可以终日躺在床上,直到睡死为止。睡眠对我而言是一番死去活来的挣扎。睡睡醒醒,仿佛穿梭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让我不得不去思索一些古怪的问题。如:睡与死是不是同一回事情?死之无知觉与睡之无知觉有没有分别?梦境与现实是不是统一的,我们何以肯定醒来之后的我们不是在继续一个绵长的梦?人生是否真的像一场梦?而梦境中的存在为何那样真实?等等。事实上,我的确有过好几次奇特的梦,梦见自己正在同几个陌生女人做爱,千真万确,包括前奏,高潮和尾声,如果我不醒来,我一定不知道自己只是在做梦。于是我又一次想到了庄周梦蝶的疑问,难道我只有告别了眼前的世界才会醒?为此,我痛苦不堪。

夜里,我缩在床上写作,写一些永远也不会面世的文字。我正是以这种与慢性自杀没有区别的方式在消磨着我的光阴。我没有改动过我写下的每一个字,一切均源自我的内心,没有必要再作多余的修改。有时我也会想到一些美好场景:假如有那么一天,我有一个漂亮的女秘书,她为我的口述作记录,那该是何等的动人心魄啊!漂亮的女秘书,出门时当我的情人,进门时当我的保姆,睡觉时当我的性伙伴,唉呀呀,有钱的感觉多好!我甚至情愿只作一天有钱人,然后马上叫我自杀我都情愿。而现在呢?甭说女秘书,我连一张桌子和凳子都没有。我的床是我生活的基点,但是相比而言,我比普鲁斯特还可怜几十倍。我之所以写作,仅仅是为了麻醉自己,仅仅是为了活得更迷糊些。我不乞求什么,没有希望,甚至连一切与食物无关的微不足道的小心愿都没有。我猜测我所生活的世界必定不止一个,而是许多个,例如写作,如睡眠,如酒精中毒,等等、等等。我不得不吃力地在这世上扮演各种角色,不得不裂变出无数个自我。我想我已经迷失了,很早以前就迷失了。

前些天我在街上遇见俞浪洲。他曾是个诗人,据说曾出版过两本诗集,只不过诗集是自费出版的,花了一万五千元钱,至今他仍欠着屁股债。我一直断定他恐怕一辈子也还不清那笔钱。不管他来这儿做什么,反正我见到他时,高兴得差点大哭一场。他衣着光鲜,精神饱满,长得白白胖胖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他不缺饭和肉吃。
那天下午,我像往常那样游荡在大街上。阴雨绵绵,大地上一片死寂。我恍惚地迈着步子,在人流中不辨方向。途经世界广场时,我看见“伊丽纱白”婚莎影楼在搞促销活动。他们不知从哪儿请来四个瘦得皮包骨头的高挑女模特。在这种小地方,我还是头一次看见露天的模特表演。四个枯瘦如柴的女人,毫无美感,脸上涂着一层厚厚的脂粉,涂得一张脸惨白。我仔细观察,发觉她们涂的脂粉足足有一毫米厚,难怪几个娘们老是板着脸,我想,如果她们开口一笑,说不定脸上的妆粉会一块一块地往下掉。

我围着广场上的临时舞台足足走了四圈。我多希望她们试婚纱时忘记拉下布帘子哟!

在我准备走第五圈时,我眼前一亮,俞浪洲出现了。我跟他寒碜了几句。跟他站在一起,我自卑极了,他身上的衣服、衬衫、领带、皮鞋,都确切地表明了他的优越。旁人看来,他绝对是一个年青有为的家伙——要么是IT界的精英;要么是金融巨子;要么是显赫的公务员;要么是某长官或款爷的公子,总而言之,决不会有哪个白痴会把他划入我这类穷酸之人的群体中。

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那天的晚饭我有着落了,我缠住他不放,向他介绍这座小城里好一点的餐馆。起初他想找个旅馆,他说他出差到这儿来搞点新闻特写,要住上好几天。我说不用了,到我那儿去住可以省下一笔钱。他不愿意,他说没有必要给报社省钱,况且一个人住在外面,随时可以找个女人来消消火。他几句话便切入正题,问我这儿的女人如何,收费高不高?如果有可能,他说最好出去寻几个纯情一点儿的,他说他还从来没干过处女,真是遗憾。

在我的印象里,当初的俞浪洲是个百分之百的疯子,他会不分场合,不分地点地发表他的那些冗长的激烈说辞。任何人在他的眼里都是微不足道的,甚至连一条狗都不如。他鄙视世间所有的靠文字谋生的人,不管是死去的还是活着的,他都会对其大加挞伐。除此之外,他惟一的嗜好就是追女人。并且只追那些年轻漂亮的女人,可就是没有一个是被他搞到手的。但他的执著的确让人钦佩,百折不挠,勇往直前,我从没见他退怯过。十有八九,你见到他时,他都会摆出一副要死不活,痛不欲生的样子。他总是失恋,总是把追女人而不成说成是失恋。然后他就喝酒,喝得像条死猪那样,第二天再瞪着血红的眼睛写那些莫名其妙的诗歌。他说失恋是灵感的源泉,最好永远都不去实实在在地拥有一个女人——当爱情降临时,诗人便死去了。他常这样说。当年我不止一次地接济过他,甚至还带他去找小姐,为他付嫖资。后来他从报社留职出来,去学人家做生意,开餐馆,赔了;之后又开过妓院,开过地下赌场,结果还是赔。最可悲的是前年他还被人弄进拘留所里住了十四天,让人扁得不成人形才放出来。说实在的,像他那种人,除了写字以外,别的什么也干不成。不过他比我走运,大学毕业分配到一家还不赖的报社,吃着幸福的大锅饭,总之,只要清心寡欲,他还不至于像我这样经常挨饿。再次见到他时,我发觉那小子似乎比当年开窍多了,也知道如何认认真真地写报道,然后搞好与上司的关系,搞钱。所以,无论如何,我要死赖脸地从他那里蹭几顿饭吃。

江洲饭庄,本城一家生意颇好的餐馆。我假猩猩地拉他去那儿吃饭,刚一坐下来,他就开始报怨。他说世道炎凉,乌云遮天,世界的末日即将来临,然后是人生的无常,生命的虚无飘渺……无处没有魔鬼的影子,真正的弥赛亚从来没有显现过,所有的哲人和诗者都是戴面纱的伪先知……宇宙的永恒真理是暴力,最本质的是火箭炮弹,硝基炸药,是核爆炸。他说宇宙原本就缘于一场灾难,缘于一次大爆炸,原本的一切痕迹在铲除得一干二净之后才诞生出新的东西。他停了停,指了指周围的人。他说他们全是肮脏的猪,终日昏昏噩噩地活着,不知道诞生,更不知道死亡……

我了解浪洲,他所向往的是泰勒士的时代,是但丁的时代,是自白派诗人充当主流的时代。他越说越兴奋,他说世界太需要爆炸了,太需要以暴力的方式在瞬间毁掉这个奄奄一息,老之将至的世界。从头至尾,他几乎没让我的耳朵清静过,他从天上说到地上,从古至今地说,我悄悄地数了数,被他骂过的作家不下二十个,他说梭罗是清教徒;巴尔扎克是侏儒;勃朗宁是太监;夏绿蒂是嫁不掉的老处女;小仲马是同性恋;茨威格是弱智;海明威是疯子……到后来他更是妙语连珠,他说尾生是近亲结婚生下的白痴,张生是生过梅毒的伪君子,卓文君是荡妇,嫦娥是性冷淡,梁山伯和祝英台愚得不知对方性别……我知道他的喜好:卡门,他理想中的完美女人。他还说中国优秀的编辑全都死翘翘了,只剩下一帮有眼无珠的饭桶。接着他从裤袋里掏出一叠厚厚的纸,又旧又破的纸上还有油渍。他硬要让我看看。我只得从命。《赞歌,致以马内剩》,这是一个怪怪的标题。他眯着眼,以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当然知道他究竟想听什么。他写的是一首长诗,大概有几千句,改得一蹋糊涂,看不到本来的面目。我估计他改动这首长诗不下一百次。

我草草地、假兮兮地翻了一遍,然后抬头,用诚肯的口气有板有眼地说:“呵!写得好!简直就是中国的诗神!”他信以为真,问我:“真的吗?”我说千真万确,海子、北岛、西川、多多、戈麦、伊沙,等等,他们跟你一比简直光芒尽丧。他高兴极了,大概经我这么一夸,他连他娘姓啥都会忘得一干二净。

“有没有想过发表?”我故意明知故问,我相信他的那首破诗至少有几百个编辑读到过。我故意激怒他,让他专专心心的仰天长叹,去哀叫这个时代配不上他这样伟大的诗人;让他去感叹他的怀才不遇……而我却趁此机会饱餐桌上的饭菜。每当他说得手舞足蹈时,我不过是点点头,“嗯”几声而已。等我吃得快要胀破裤子时,他已经骂得精疲力竭了。此刻他才如梦初醒,瞪圆了眼睛看着桌上的空盘了,然后又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你是不是有好几年没吃过饭了?我说:“是啊!居然还没被饿死,奇迹吧!”他说对,你他妈的真是只神奇的鸟人……

为了表现我的慷慨,以及视金钱为粪土的高风亮节,晚饭后,我带浪洲去跳舞。去的是那种一块钱门票的舞厅。可我只有一块七毛钱,差那三毛钱还是他出的。我们俩像孤魂野鬼似的在黑漆漆的舞池里游荡。我不名一文,看上去跟扒手差不多。他比我底气足,他跑进舞厅里,像鱼儿游进大海里,顿时变得活蹦乱跳了。我坐到一个角落,看眼前的晃动着的男男女女。不一会儿,他跑来找我,问我有没有目标,有没有奇遇?我说连个屁都没有。他说:“我受不了了,今晚无论如何都要找个妞来放一炮……”他说他窝了一肚子火,得叫个女人来帮助消化消化,无论美丑,无论老少,他说今天一定要干一次,不然他就过不了今夜。他说他已经三周没碰过女人。“三周!”他特别强调了一遍。

几曲舞后,他果然跟一个妇人搞得火热,他俩分明在那里打情骂俏。我故意走到他们面前,意在看看那女人长什么样。除了高大以外,那个女人没有一处可取,一张脸长得怪怪的,看上去像越南难民。在我与浪洲告别时,我悄悄对他说:悠着点,兄弟。她看上去还不赖,有些特别。但愿你今夜“深入”了解她时也会感到特别……

走在午夜的街头,走在死寂的空旷大地,僵硬的四肢,一颗冰冷的心,一种残缺般的遗憾油然而生。

又是一个苍茫的秋天,风卷着残叶,卷着月光一片片地凋零。年少时的忧伤与苦闷已不复存在了,那些雨打莉花所引发的阴郁也随风远去了,我孤独地走在午夜的街头,走在时间与空间的某个不可测的边缘,像逝去已久的木乃伊,像空气中悬浮的轻飘飘的尘屑。然而,我仍在竭力地思索。不断地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究竟需要些什么?女人,金钱,名声,亦还是权力?可悲的是我对世间一切垂手可得的东西从来就不屑一顾。金钱和地位像是美味的小点心,心血来潮时不妨设法弄来尝尝,可是吃来吃去,我仍然是我。于我而言,真正所需的应该是苦难,应该是悲伤,是更多更刻骨的痛楚。

我不忍心目睹自己一天一天地麻木下去,一天一天地丧失对这个世界的感知,所以即便悲伤足以将我压垮,苦难足以将我扼杀,痛苦足以令我自戕,我都会感到自己是幸运的。至少在未来的某一时刻,我可以告慰自己说,我并没有白白地活一场。可惜一切都离我太远。我曾经仰望幸福与爱情如同仰望日月星辰,想不到时至今日,幸福已经成为虚幻的泡影之后连忧伤与苦难都遥不可及了。

日子川流不息,似乎一眼望不到尽头。与往常一样,上班,吃饭,睡觉。“单调的生活甚于死亡。”这句话不知令我的心颤栗了多少遍。

每一天里,我平静地走在大街上,漠然地重复着相同的路。一个个与我同样漠然的陌生人与我擦肩而过,但他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我的苦难有多沉重,我的眼泪有多苦涩,我的背影有多凄凉,我悲哀有多无奈。我保持着沉默,一如保持着的如神明般的平静。有无数次,我伫立在人群中,眼前是庸碌的众生,我真想对每个人说:你们此生正在经历,或曾经经历,或将要经历的一切的一切,在我的心里,我已经经历过何止是千百回了!

然而,事实上,那些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我根本就不可能指给别人看。尽管我可以说,我的苦难比俄犹浦斯更沉重,我的悲伤比佛佗更绝望,我的遭遇比凡•高更凄惨,但我终究不是凡•高,不是佛佗,也不是俄犹浦斯。我就是我,上帝在造就了我之后便打碎了那个模子,于是,我开始乐于守住我的忧伤,守住我的悲痛,一如别人守住快乐和幸福那样。欢乐是短暂的,幸福也是飘渺的,唯有我的忧愁和痛苦才是实实在在的。那引起擦破灵魂而留下的道道痕迹,在任何时候都清晰可辨。我不会将我的喜悦拿去与人分享,更不可能将我的悲伤拿去分享。只要我不说出来,所有的一切永远都属于我自己,永远都只属于我一个人。当苍茫的一天又一次匆匆流逝之后,我开始写作,静静地打理我的忧伤。

办公室里所有人都变得怪怪的。他们每天研究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终日沉迷在从一到三十二的排列组合上。“彩票”,“五百万”,“累计奖金”,等等,是他们无时不挂在嘴边的词儿。他们中最疯的还是阿杰,他像一头脱了毛的笨驴,并且还被人抽过脊水。他终日坐在那张破办公桌旁,像个正在流口水的白痴那样发呆。

上午在办公室里,阿杰沉默了整个上午之后,一直像团死肉般的东西,突然如复活的木乃伊似的从椅子上蹦起来,手舞足蹈,自言自语。然后他径直走到我面前,神采奕奕,眉风色舞地对我说:晚上到大厦顶上去,好吗?

我怔怔地望着他,我在想,他一定是脑子里少了根弦儿,要不然就是前些天吃错了药。接着他神秘地说:“我们到那儿去静坐,冥想。我想过了,发财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加重了语气:“我不要渐富,我要暴富!我要去大厦的屋顶去冥想,在一个离上帝近一点儿的地方,我要在那儿接受来自遥远太空的信息,接受来自神的启示……”

“然后呢?”我问道,“你就跳下楼去,去见证上帝的荣耀?”他说不,他说他第二天就去买彩票,然后中那500万的大奖。

“中奖之后呢?”

他兴奋地说:“我中奖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到这儿来,放把火,烧掉这发霉的办公桌。然后再回报社去,去见我们可爱的主编大人。见到他时,我会不紧不慢地抽出一万块钱,扔在那小子的桌上,对他说,喂!小子,这是老子给你的年薪,预付给你!从今天开始,老子雇你一年!”

我笑咪咪地望着阿杰,对他说:“说下去,然后又怎样?”

他说:“总编一定会拒绝,满口的官腔。我知道,他一定会涛涛不绝地说一大通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鬼话。于是,我恰如其分地打断了那小子义正严辞的发言。我很严肃,很大声地对那小子讲,怎么啦?莫非你还嫌少?看清楚,这可是一万块啊!你他妈的啥时候给过老子这么多的薪水?要知道,老子每个月才你他妈的七百块钱……”阿杰讲得洋洋得意,仿佛那五百万现在就放在他的内裤里似的。众人都在聆听他的说辞,笑得不亦乐乎。

他接着说:“我们那可爱的宝贝总编一定气得肺都要炸了,这时,我开始按摩他的心灵。我说,放心,给我打工少不了你的好处,不要你每个月交几万字的稿件,也不会把你呼来唤去,到处搞新闻。你他妈的走运了,跟了我!你的工作简单得顶多动一动屁股。连屁的脑筋都不动一下,总而言之,我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如果我打麻将,你就坐着看,我吃饭你就陪我吃,我玩女人你就陪我玩女人,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下班时间随便你做什么。只要不去自杀什么都可以。还有,还有,我拉屎你也得陪我拉,我放屁你也要跟着放,如果加班我会另付报酬。怎么样?你干不干,合同签一年,要干就马上签字……”所有的人忍不住大笑起来。整整一个上午,那个留着小胡子,胡子上粘着饭粒,嘴角泣起流过的口水的白色痕迹的家伙,居然让快乐一直延续到午休时间。

午饭后,我们无聊之极,一群人聚在一起赌钱,或者是玩电脑游戏。我跟他们不一样,我是喜静不喜闹的。在办公室的一角,我坐在椅子上睡觉,有时还能断断续续地做一些好梦。我曾梦到过一片原始的自然风光,清幽湛蓝的湖水,翠绿的丛林,欢叫的鸟儿,嬉戏的野兔子,一泻而下的美丽阳光……我曾在一个个梦中体味梭罗的瓦尔登湖;马尔克斯的安底斯山;布罗斯的田园;罗曼•罗兰的河流;塞林格的村庄。有无数回,当我从梦中醒来时,忧伤几乎足以将我击垮。如果永远不醒,那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呢?

下午上班,当我正准备打印文稿时,电话响起来了。“是我!”对方说,“昨天你怎么不等等我就走了?你一定想不到,昨天那娘们硬是缠住我,她一会这样,一会儿那样,唱歌,喝酒,泡吧,看录相……她妈的!她说要玩就玩得疯狂一点,玩个彻夜不眠……”

电话是浪洲打给我的。从昨夜到今晨,我一直在想他和那个长相怪怪的女人之间倒底发生了什么。我想知道,一个男人,即便他只是一个伪唯美主义者,在面对一个毫无美感的女人时,如何让自己的情欲升腾?我闭目细思,如果要我去跟一个丑陋的女人做爱,跟一个看一眼也觉得恶心呕吐的女人做爱,那跟世界末日到底有什么区别?

“你跟她疯到今天早上?”我故作关切地问他。其实我仅仅是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已。

他说,不要再提了,那婊子像一头饥饿的野兽,她暗示我,说她可以陪我过一夜,到哪儿去都可以。然而,在路灯下,我看清楚了她那张脸,那张老脸生有黄斑,还有一道道的皱纹。我原本打算掉头跑开,可是我转念一想,如果我在大街上逃掉,她不知会干些什么出来,说不定还会高呼我强奸她……他说话时,似乎悲伤到极点。

那么后来呢?你跟她做了些什么?我继续追问。他说:“……后来我去开了个房间,去的是一家星级宾馆。我怕自己在这陌生的地方被别人敲诈。她叫我去她那儿,可是你知道吗?鬼知道她那儿是什么鬼地方!”
我又问,为什么要去星级宾馆?到一个便宜点的小店不是一样?

电话那头的浪洲哭丧着对我说:“求求你别再问了,你想象不出,我倒霉透了。你不知道,那婊子在宾馆里飘飘然,以为自己是个公主。上帝啊!一个又老又丑的女人居然认为自己是公主!我以为宾馆是个安全的地方,结果,对我来说,简直成了地狱……”

之后无论我说什么,浪洲也不肯再吐一个字,他只是约我下班后去他那儿,他说他刚住进一家小旅馆,觉得一个人怪孤单的。要我去陪陪他。我答应了。我的好奇心驱使我去看看他。看看他是不是被人催残得不成人形了。

熬到下班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啊!我不停地看时间,可是时间却象凝固了似的。

我向来喜欢把事情往最坏的方向想:假如呆会儿到吃饭的时候,我该怎样向俞浪洲撒谎呢?编一段美丽动听的谎言。既让他知道我身无分文,又能让他心甘情愿地领我去吃点东西?这似乎比让时间加倍流逝还要艰难。怎么办?怎么办?我一路上焦急地如是自问。

不知不觉中,我走到了浪洲给我留下的地址上的地方,一家私人开的旅馆。我看见店老板的女儿正在门口坐着发呆,一个模样讨人喜欢的女孩,可惜她的眼神茫然得像一个神经病人。上楼时,我有些忐忑不安,店里的客人不像土匪,就像扒手、小偷,要不然就像毒品贩子。总而言之,那些人目光闪砾,獐头鼠脑,看起来绝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上楼,一股刺鼻的霉味迎面而来,让人不寒而栗。

我敲2—16的房间门,门没有锁,推开一看,浪洲正坐在床上发呆。他住的地方只有一间屋,里面摆设简单,一个旧衣柜,一张写字台,一张双人床,这里连电视机都没有。床单又脏又旧,散着一种怪味。墙上油漆斑驳,结满尘网。一进屋,我便不住地抱怨,说这种鬼地方根本就不是人住的,而他却惊奇地望着我,说不是人住的地方往往会诞生新的诗神。他说他刚才妙思如泉涌,结果全被我搅和了。知道他在想什么吗?那小子居然想象自己跟楼下老板的女儿正在发生一场轰轰烈烈让人荡气回肠的爱情!

他悠然地躺在床上,抽着烟,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他说:“没办法。我就是这个样子,我多情,是个多情的种子。我希望能到处去插种,去辛勤耕耘,不管收获。每个人都关心结果,关心自己的付出有没有回报,可是我不是,我不管他妈的结果。”

在他说话的时候,我目不转眼地盯着他手上的那根烟。心里不住地骂那小子:你妈妈的,有烟也不拿出来一起抽。我真想一把抓过你手上的烟,然后拼命丢出窗外,扔得越远越好。

我竭力忍住了。我平和地讯问道:“星级宾馆还不错吧!为什么说那儿是地狱呢?”我的话一定让他的心情糟到极点。他不住地摇头,不住地叹息。他说:“不错,我是挺风流,可我一点也不下流,这你知道吗?知道吗?”我说知道,并暗示他继续讲下去。他说昨夜糟糕透了。他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提醒他:“那个女人以为自己是公主,然后呢?”

他痛苦地说:“她一会要洗澡,一会儿要喝水,一会儿要看电视,一会儿又要吹干头发。”

我说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呀?他说,“问题在我看来,她不过仅仅有只cunt,并且是一只老cunt。问题就在这儿,在于她想钓我的胃口,然而,当我一看到她那样子,不但没有胃口,就连性欲也大大地减退了。”我想笑,但却忍住了。

“好笑就笑吧,别扭扭怩怩的。”他说:“后来她居然合着身服跑到床上睡觉。我本来不打算操她的,可是你知道……我是说放在那儿毕竟可惜了,不如将就一下弄来用用,你明白我的意思?”

“那你跟她做爱了?”

他说,“是的,可我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我一跳到床上,她居然撒起娇来了,要知道,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不,她一定有四十多岁,可她还学着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撒娇。你知道我当时是什么感觉吗?我恨不得一头撞死幸许还能让自己好受一些。我想摸摸她,看她闭经没有。可是她不准,她说她需要我给她按摩一下。你是知道的,我讨厌一个丑女人在我面前对我指手划脚。”他停了停,又接着讲道:“……那娘们把我折腾够了,我剥开她的衣服,准备跟她干那事儿时,她居然要关灯,她说她不关灯不行。”

“也好!”我说,“不用去看她身上那引起多余并且松驰的肉。讲讲她的乳房,她那儿怎样?”

“别提了……”他说:“我吻了她的那两砣松弛的肉,为此,我只好不住的忏悔……”

我完全可以想象出那是个什么样的情形,有一个男人为了让自己勃起来而甘愿将嘴唇搁到两块发腐的肉上。

他又说:“我好不容易才硬起来,插进去……”

“然后呢?”

他说:“没有然后了,然后是射精,完了。不到一分钟。就这样快。不信你试试,跟一个你不喜欢的女人交媾,你绝不会持续到一分钟以上。你只管如何把那事儿给了了。其他的屁都顾不上。”我看着他,几乎笑出声来。“然后!然后,那母狗居然一脚把我从床上踹了下来。在我正准备操她时她就兴奋得大呼小叫,然后叫声停止,骂我没用,然后,然后,我就掉地上了。”他说话的时候,沮丧得快要掉下泪来。

一个让人惊奇的夜晚。在我不断的询问并时时作出一种悲悯状之后,我断断地拼出了浪洲一夜惊魂的残破画面:一个年轻气盛的男人,与一个老得不堪入目的丑妇,双双赤条条的躺在一张柔软宽敞的大床上……紧接着,老妇人开始大谈爱情。

“……真的,我快要疯了,”浪洲说:“你难以想象,一个满脸沟壑的娘们跟你讨论爱情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她不配谈论如此高贵的话题,更不应该当着一个诗人的面说那个话题。反正,由始至终,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飘舞着枯叶,渔网,砂石,河流,山峦,火焰,所有碎片一齐涌我的脑门,只差一点我就疯了。真的,如果她不及时闭上那张臭嘴的话,说不定我已经疯了。”

他灭掉手里的烟头,接着说:“能让那娘作闭嘴的方法就是同他做爱。这一招挺管用。她用各式各样的淫荡叫声替换了她的呓语。一晚到亮,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干了她几次,反正现在我那儿一点儿感觉也没有了。麻木了。”

“各式各样的叫声?”我问道,“你不是持续不了多久吗?”我看见他面无表情,目光悲伤,他说:“我可以用我的手指。那婊子绝对有问题,开始我用一根手指。她说不行,然后是两根。还是不行,然后是三根,四根……她居然要我把整只手放到那里面去。”

“你做到了?”我问。

他说:“是的,我把手伸进去了。那一瞬间我仿佛感觉到自己正在跟一头母牛接生。天亮时,我已经筋疲力尽了。跟一个疯婆子折腾了一整夜,我真想闭上眼睛睡一会儿。可是,等我刚一闭眼,更可怕的事却发生了。一股撩人的腥骚味刺鼻而来,我睁眼一看,那娘们竟然神采奕奕地蹲在我头上,她妄图把她下面那皱玩艺儿塞进我嘴里。太可怕了。我的胃翻江倒海。于是迫不及待地退房,开溜。”

“就这么容易就把她甩掉了?”

“是啊!当然容易。给她一个假地址,假电话号码。然后再假装说有事,假装约她晚上再见。就这么简单。”他说道。

晚饭又赖了他一顿。在一家小酒馆,几个小菜,几杯劣质的烈酒。他不再与我多说话,看来他有些烦我了。我建议他饭后去洗桑拿,可以除除昨天的霉气,他只是简简单单地哼了一声。我知道,从今以后,甭想在他身上再蹭。

※※※※※

我摇摇晃晃地回到暂住地。头疼得厉害。可能还在生病。我感到自己轻飘飘的,仿佛尘埃飘在天空。睡在床上,我隐隐察觉身体似乎越来越虚弱了。像一部年久失修的机器,一个个零件不是生了锈就是散了架。食物和营养就像这部机器的润滑油,如果再不上油就只能等着报废了。黑夜像恐怖的巨兽一样吞噬着一切,我眼前的世界是昏暗的,割裂的,我只不过是它口中在劫难逃的猎物。我睡睡醒醒,眼前出现着一张张破碎的幻想。病痛以无形的手将我推向深渊,使我与世界隔绝。我无法超脱我自己。特别是当我明晰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只是苟延残喘于这个世界之后,我更加无法使自己平静。每一天里的每一时刻,于我而言,都成了一种催残和折磨。

黎明时,我从一个梦中惊醒,我努力地回忆梦里的每个细节:这里有一间宽敞的屋子,除了我和我屁股下的床以外,屋里一无所有。尽管如此,我仍然睡得很香甜,正在我迷迷糊糊之时,一群年轻的女人从外面跑进来。个个喜笑颜开,也不知道她们在高兴什么?似乎那群女人在捉弄她们其中的一个,她们说她不敢跟我做爱。她说她敢。然后,她就蹲在我床前,吻我,冰凉的唇覆在我的唇上。那个吻像精灵似的游动,她让我清醒了。我拥住她时,暗暗地告诉自己,她不过是她们的玩物,而我也只是玩物表演的道具。记不得她与我是如何切入正题的,惟一记忆深刻的是她和我已经脱得一丝不挂了。她躺在床沿上而我却站在地上。我把她的双腿高高举起,扛在肩上,生殖器像蒸气推动的活塞似的往复运动。我不停地问自己在干什么?为什么这样做?女人,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我看不清她的脸,看不清她的眼睛,没有任何一个细节是清晰的。活塞往复运动,在一道暗红的肉缝中时隐时现。最后,那群女人消失了。只剩下与我激烈肉搏的那一个,我俩疲惫地躺在床上,她跟我着说话,可是我却记不住她说了些什么。她爽朗地笑着,似乎她和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她的胴体若隐若显,娇小玲珑,肤色黝黑。直到我醒来时,我才看清那张脸,一张并不美丽的脸,平平无奇。

上午,我走在去办公室的路上,不住地回忆清晨的梦。每一个女人映入我眼中时,我总想找出与梦中女子相似的地方。在马路旁等红绿灯时,我看到一家按摩院挂在一幢大楼上的巨型广告画。画面上是一个娇艳女人的巨大头像,她美得无可挑剔,目光如炽,夺人心魄,如太阳的万大光芒。我仿佛看见性和情欲的火焰在街道上熊熊燃烧,正在吞并一切干枯的灵魂与骨架。在那几分钟里,我望着广告画中的女人发呆。奇特的想法层出不穷。首先是她的头发,如果她没有头发又是什么样子呢?美与丑在某一时刻互为替身。如果上帝造人时让一个人长三个鼻孔,一只眼睛,那么什么样的女人才算美呢?而那惟一的一只眼睛又应该摆在什么位置合适呢?刹那间,我不禁对造物主的神奇心怀敬意。在此之后,从美与丑到善与恶,最后我居然想到了善恶的起源。这是一个足以将人逼成疯子的命题,当一个女人晃着肥滚滚的大屁股走在我前面时,我彻底打消了胡思乱想的念头。

我的同事们都病倒了,并且病得不可救药。我看见他们东倒西歪在倒在办公桌上,偶尔动一下身子像是告诉别人他还活着。阿杰眼圈乌黑,像僵尸般坐着发呆。阿海双目微闭,头靠在墙上,呼吸不均匀。办公室里一片哼哼声。那里一片狼籍,惨相,就象一条条懒虫刚被杀虫剂喷过。我明白,他们跟我一样,健康得与野兽无异。他们只是不愿意动而已。我们的上司也不知到哪儿去溜达去了。鬼才知道!这几天都没看见他那如肉球般不停滚动的身影,说不定在洗桑拿浴时被蒸气闷死了;要不然就是在一家窖子里,趴在一个窖姐的身上再也起不来了。

整个办公大厅弥漫着一股腐烂树叶的潮味,灯光昏暗,忽明忽暗,让人感觉沉闷而压抑。我无奈地坐在椅子上,跟同事们打招呼,换来的仍是一片气息微弱的哼哼呀呀的声音。我不由自主地加入到发呆的队伍中,脑子里不住地想:上帝呀!等到下午下班我是不是会发疯?我等得了那么久吗?

几分钟后,我站起来,告诉周围的人,不管哪儿,哪怕是厕所或是污水横流的阴沟,总之我要暂时离开这里,到外面去走走,哪儿都可以……

街道是纠缠在一起的发腐的小肠,我像所有的人一样,蛆虫般地蠕动,清洁车发出的音乐比厕所里的苍蝇更讨厌,我轻得像一粒灰尘,随着潮湿的风矮矮地滑过大地。我的眼里映着优雅的步子,轻挑的笑容,狐媚的眼神,摇曳的蜂腰,高耸的臀部,丰满的乳房。我的血液已不再是红色,血已经凝固,我知道,在一切行将消逝之即,唯有性与情欲的赞美诗仍将继续下去。

人群一寸一寸地蠕动,在这座城市的下面,阴湿的下水道枞横交错。我的脚步并不坚实。声调正在陷落,堵塞的下水道堆满了发腐的垃圾。黑色的动物的内脏,结成硬块的火锅油,人类的粪块比石头更坚硬,食物的残渣不断被分解,沼气从每个缝隙里冉冉升腾。那怕是一点儿火量也可以炸飞这座城市。

我那被割裂的目光穿越了时间和空间,思想自由地飞翔。在西藏雪山下的草地,在伯利恒的沙丘,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吴哥的石窟里面,在天与地的任何一个角落,在我的心灵里每一处鳞鳞的波光中,我感到神复活的使者无处不在。当夕阳滑落在远方山谷的凹陷处时,我开始勾画出世界原本不清晰的轮廊。巨大的爆炸迟早会扫清我眼前的一切,灰尘覆盖大地,一切归于沉寂。

★ 第七章 ★

忽然间,我病倒了。

黄昏,饥饿的我静静地躺在床上,病痛正在一点一点儿地吞噬我的躯体,如海浪猛烈地拍击沙筑的堤岸。我感到此刻的我正在生与死的边境线挣扎,一切都变得浑浊,但极个别的画面却异常清晰。我不敢想象明天,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明天,所有的理想、梦幻、未来、幸福、希望、憧憬等等,都不过是一个个干瘪而又空泛的字眼。闭上眼睛,我感到自己如烟一般升腾,掠过古埃及的沙漠,掠过地中海的碧波,掠过奔腾的扎伊尔河,掠过巴西利亚高原上的洼地,我渴望一切我不曾到达,并且永远也不可能到达的地方。

枕边是一堆凌乱的小说手稿,是一堆永远也见不到阳光的文字和纸片。小说脱稿已经十多天了,如果生命允许再来一次的话,鬼才愿意去充当作家。是哟,作家!在我看来是太具有幽默感的两个字了。作家,连个屁用也没有。如果真的有选择,我情愿去当一个优秀的婊子也不再干这码字的活儿。为什么我不是一头以交媾为生的种马?饥饿不可能将我击垮,病痛也同样不能。

我静静地躺在床上,但我的心里却在掀起巨大的波澜。痛苦铸就了我的骨架,就在这样一个奄奄一息的夜晚,我下面那玩艺儿仍在时不时地勃起。世界静得仿佛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声,仿佛红色的水晶舞鞋踩在潮湿的沙地上。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究竟正处于一个怎样的时期。在一个混乱的时代,我还不曾变得成熟就已经腐烂了。

这个夜晚史无前例般漫长。我睡睡醒醒,身体似乎已经不再属于我自己了。我正在发高烧,幻觉不断地出现:一个天真的男孩在山野里漫跑,蝴蝶停在花枝上,蓝色的蝴蝶欢快地飞翔;小女孩纯真的目光,她微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唱诗班优美的赞美歌声如流水缓缓滑过;教堂的尘顶以及寺庙的钟声飘到天的另一头……我浑乱着,但似乎却异常清醒。在这样的夜晚,除了忍耐以外,我想不到别的办法。我是不可能因此而死掉的,我所能做的仅仅是静静地等到天亮而已。

第二天清晨,我恍恍惚惚地起床,喘着气穿过几条街,在一家小药店里买了两袋一毛钱一袋的头痛粉。没有水,我像瘾君子似的一点点地将那些白色的粉末吞下去。走到白岩路时,在一家发饰店门口,我停下了脚步。这里是杨艳上班的地方,许多天来,我一直绕开这家店,远远地避着她。然而今天却不知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发饰店里有几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她们看见我,然后把杨艳从店里推了出来。我讷讷地站着,似乎昨夜的一场病将自己变成了一个白痴。

“你好!”她说,“你是来找我的吗?有什么事吗?”我说没什么事,只是顺便来看看。她低着头,幽叹道:“好多天没有看到你,我以为你已经不在这座城市了。”我说我最近有点忙,所以才没去找她。就在我准备离开时,她约我晚上出来坐坐,晚上在沙龙公园门口等。

整整一天,有好几次我难过得都快流出泪来。那个十七岁的女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全都映在我的心里。在她的面前,我仿佛从岁月的魔镜中看到了时光施于我的一切。所有关于爱的信念都被我亲手掩埋掉了,男女之间除了交欢和做爱以外,我再也不会关心其它别的东西。我洞悉了男人与女人之间全部的隐秘。然而,在十七岁的杨艳面前,除了感到遗憾外,我还感觉到一点点羞耻。年轻的话语是稚嫩的,年轻的笑脸是纯美的。每当她那朴实的笑容出现在我眼中时,我便会感到自己逝去的岁月在黑暗中恸哭。大学的校园不止一次出现在我的梦中,孩子们已经长大了,孩子们已经因为成熟而开始发腐了。

晚饭后,我如约去了沙龙公园,杨艳正在门口徘徊。我们相视一笑,缓缓走进公园。寒碜了几句后,我们开始沉默,眼前的小女孩似乎已不再是我初识时的那个女孩了。时间的魔力让我震惊。她心事重重,一副郁闷的样子。

沙龙公园占地很小,走一圈大概要三十分钟。我们从晚上八点一直走到十点。我说我有点累了。不如在这个亭子里坐一会儿。再后来,她告诉我,她说她后天就要走了,离开这座城市,到湖北宜昌去工作。她说她们老板在那里有个分店,还说因为我要离开的。我说关我什么事呀?她说:“好多天没有看见你,我还以为你已经走了。起初,我总是心神不宁,每天上班都会不时地看看街上,以为能看到你……”她平静得一点也不像十七岁的孩子,她低着头,目光哀怨地看着脚下。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一个孩子当他真正爱过一次之后,他便草草地结束了自己的青春时代。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我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都感到无所谓。明天起床之后,我仍然是我自己。在我看来,此刻她所说的话,以及她此刻的思绪,可笑得根本不值一提。若干年后,她同样会为今天这样的夜晚感到可笑。

她叹息着,对我讲道:“跟你在一起好开心,其实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就感到自己很幸福。”我差点笑出声来。为此,我彻底打消了跟她上床的一切念头。

深夜,我送她回去。在独自回来的路上,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一个小姑娘的影子从此将从我的视野里轻轻抹去,不留下一点痕迹,一段故事还没有开始就草草地收场。毫无疑问,她和我之间除了性以外,对我而言,根本不可以存在别的东西。一群一群的人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一群又一群的人消失在我的生命中,什么也不曾留下过,一点儿痕迹也没有。

※※※※※

邦邦最近激动得忘了自己的性别。他采写的一组关于同性恋的文章被刘杂碎刊出后,据说本报的销量大增。邦邦肥鼓鼓的身子在编辑部里飘来飘去,屁股扭得跟风骚的娘们一模一样。我早就说过,邦邦不是个傻瓜,他那只青海湖出产的鼻子比狗的嗅觉还敏感。跟他相比,我迟钝得像根木头。鸡毛蒜皮的事情写了一大堆,不痛不痒,可有可无。的确,我就要变成一个白痴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一片混乱,没有目的,也没有目标,有时甚至不知道自己上班该干什么。电脑上的QQ一直在线,有人找我聊天就顺便聊几句。刘杂碎不在办公室时我便点击黄色网站,看各种型状,各种肤色的生殖器官。所以我下面那玩艺经常长时间地勃起。轮到我值班时,我便急不可耐地在聊天室里发讯息,征求一位强烈渴求一夜情的女人。结果我从未如愿过。当然,也有几个人回过讯息,要我到某某酒廊,或是咖啡厅见面,但我的衣袋空空如也,现实让我远离激情。离发工资还有七天,我以读秒的方式等待着,从清晨到日落,我不住地想象发工资那天的情形:喝点酒,吃一顿好吃的,然后摇晃着找一家按摩院或是洗脚城,好好享受有钱的日子。如果有兴趣,还可以找个妞来泄泄下面的火……

上午,我在办公桌上打盹。刘杂碎跑到我面前来,他要我陪邦邦去采访一位小官僚。他的意思不外乎是叫我当邦邦的跟屁虫。我毫无怨言,并欣然接受。这几天办公室的电话从早响到晚,百分之九十都是该死的同性恋者打进来的倾述电话。每个人都对邦邦咬牙切齿,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谁叫人家走红,可以学女人走路。

我和邦邦走到街心花园旁的电信营业厅时,我进去准备交这个月的手机费。可是营业小姐却告诉我今天暂停营业。我面无表情地走出来,邦邦问,那个小姐对你说了什么?我看了眼他那猴子屁股般的红脸,说:“她说这几天她不舒服,月经来了。”

采访于上午十一点结束,从那个宫殿般的办公室里出来,我的心情一下就舒畅了。怀揣着装有两佰个大洋的红包,让我顿感神清气爽。可爱的公仆!我觉得他递红包给我时的那一刹那,他比天使还讨人喜欢。

把那砣青海产的肥肉打发走之后,我迈着盈盈的步子,款款走进一家装修得非常雅致的餐厅。独自坐在靠窗的位子上,我点了一个红烧狮子头,一份蔬菜沙拉,一份鳗鱼饭,外加一杯红酒。我注意到我的四周坐着一对对正在享受浪漫午餐的情侣。对他们而言。这顿饭似乎只是他们爱情的佐料,是一首主旋律之下的伴音。而我跟他们完全不一样,眼前的食物才是最重要的,我不管他妈的爱情。除了这顿丰盛的午餐外,还有什么是比填饱肚子更重要的呢?在餐厅悠扬的爵士乐中,我细细品着我点的菜,希望舌头与牙齿以及我的胃所能感受到的快乐可以够持续得更久一点儿。

傍晚,照例是几杯的酒之后,我像死尸般地躺地床上,偶尔动动身子也只是为了确定自己仍然活着。我注定不会成为一个作家了,我写不出一句可以让自己满意的话,在我看来,最近勉强自己写下的东西比垃圾还不如。我难过极了,似乎自己已经掘尽了语言的坟墓,除了干枯的木乃伊之外,再也无法找到其它有血有肉的东西。日子一个接一个地向中我走来,而我也不在不知觉中送走它们,并将自己仅有的灵性与才气一点一点地打发走。我不禁在想,活着如果不去写作,那么活着对我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如果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也得不到别人的认可,那么写作又有什么意义?

我矛盾得快要疯掉了。也许是我缺乏足够的独处的时间和空间,不能达到足以与神灵沟通的绝对的孤独。我的灵魂苍白无力,那里再也流不出如清泉般明澈的文字。

每一天里,我茫然地穿过街道,穿过一群群与我同样茫然的男人和女人。像一只飞不起来的小鸟在城市里艰难地觅食,无时无刻,时空的虚无和岁月的荒诞仿佛要令我窒息。我行走在这座城市里,但却根本无法牵往历史的手;我生活在这个时代中,却根本无法握住这个时代的脉搏,我不知道与我同龄的男人和女人终日在干些什么,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信念让他们仍然活着。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明天,更不知道未来生活的详细情形。同所有晒着太阳赶走岁月的老人一样,我只不过是在等待死亡而已。最近的一场病让我改变了许多,我变得更加忧伤了。但我仍不住地告诫自己,我是一个忧郁的痞子,我应该为快乐而生活,应该不惜一切去寻求肉体的欢愉和刺激。

周末,我又一次踏进那家熟悉的舞厅,这些天里,因为生病和钱的缘故,我几乎每个晚上都躺在床上作苦思冥想。那样的生活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我要成为一个只用下半身考虑问题的流氓,彻底将羞耻二字从我的脑子里扔出去。

我喜欢舞厅里忽明忽暗的灯光,穿梭的黑色的人影,喧嚣的噪音,各种各样混杂在一起的气味。空气里飘荡着唱了许多年的旧情歌,飘荡着香水的颗粒。男人和女人鼻息相通,肌肤相触。蒸发掉的酸臭汗味在空气中飘来飘去,性腺以及超计量的肾上腺素弥漫在每个角落。我蛰伏在舞厅的一角,放弃思想,放弃一切有关于生存的信念,像一只静静地潜伏在深海海底的单细胞生物。然而眼前的画面仅仅是幻觉,就像用手抓不住水那样,一切都将从你手指的缝隙中滑落。也只有在这里,在一个黑漆漆的角落,我才可以坦然地面对周围的人群。我寻求一种完全暴露自己的适当的时间和空间。把周围全部遗忘掉,管他什么幸福,苦难,爱情,岁月,死亡,诞生,道德,社会,我简单得像一张白纸,上面只有一个符号,那便是交配,一只单细胞生物的交配。

我请了一个高挑的妇人跳舞,她噪音沙哑,如果只听她说话,你一定不会想到他是个女人。起初我的确感到诧异,感觉她像是做过变性手术的人妖。她饥渴难耐,在我身上像条蛇似的扭动。我的左手被她拉到她胸脯上,这让我确信了她是个女人。但她一个怪异的女人,喷着难闻的酒气。她看了我一眼,说我太小了,她说她的年纪足够当我的妈。我哼哼叽叽地应付她,问她是不是要给我当妈?我对她说,当妈就要和儿子一起睡。她说没问题,喂我吃奶都没问题。到后来,她叫我请她喝酒,喝啤酒,只喝四瓶。她说,“我喝两瓶你喝两瓶,再叫一份鲜鸭肠,总共只花得到你十几块钱。”我故意问她酒喝完了以后呢?她说随便你,到你那儿或是到我那儿都无所谓。

她说她跟死去的男人的妈在一起住,刚结婚几年老公就死了。工作也找不到。还好,那该死的老太婆每个月有四百多块的退休工资。她还说,“她不死也好,不然我也不知道到哪儿去找饭吃。”

我沉默着,脑子里想的是啤酒加鲜鸭肠的钱。她看见我面露难色,说道:“怎么样?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舍得请我喝酒吗?真的,我只对喝酒感兴趣,喝醉之后什么也不去想。如果你嫌贵,那么只喝两瓶啤酒,完了去我那儿再喝白酒。我家里有很多酒,我只对喝酒感兴趣,喝醉了随便怎样都可以。”

舞曲一完,我俩便匆匆离开,彼此心里敲着不同的算盘:她想蹭一顿免费的夜宵,而我想找一个不要嫖资的婊子,就这样简单。我们勾搭着进了一家小火锅馆。她的确只点了一份鲜鸭肠,吃得津津有味。红色粘状的汤料翻滚着,周围是鸭屎色的泡沫。满屋全是刺鼻的气味,一股让人发腻得想要呕吐的油的味道。我的肚子还饱着,晚饭是跟王福贵吃的海鲜。我真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只骆驼,把食物的能量藏在身体的某一个地方,以后要慢慢享用。或者是变成牛或其它什么有反龃功能的动物。可我偏偏是一个人,胃的容量太有限了,所以现在,除了勉强喝得下一瓶啤酒外,我一点食欲也没有。

几杯酒下肚后,那个女人对我讲述了她的生活,她有个女儿,今年十四岁,寄宿在学校里,学费是死鬼男人的姐姐提供的,她说:“孩子生下来后我几乎就没管过,懒得管。反正等她长大嫁了人,就一了百了。我就是这样,这辈子全被那个死鬼给毁了。嫁人吧!像我这种醉薰薰的女人又有谁肯要?自己什么都不会,当保姆都不会。就是下海当小姐吧,年龄也太大了……”

她还说:“丈母娘是不错,她从来没管过我的私人生活,我总是带陌生男人回去过夜,但她却总是装做什么也没看到,不闻不问。不过话说回来,像我这种年纪的女人,没有男人怎么过得下去啊……”

深夜,我被她带到一处棚户区。贫民窟让人不寒而栗。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喷着酒气四处转悠,时不时挥挥手上的水果刀以显示自己的存在;一个个混迹在棚户区的老妓女慢慢移动,像僵尸般地挪动着步子;小茶馆里烟雾弥漫,输红了眼的赌徒们情绪激动,尖叫着仿佛末世降临。我还看到两个坐在石阶上的瘾君子,手臂上扎着橡皮管子。一次性的注射器插在他俩手上,钟摆似的晃动着……我平静地跟在那婊子屁股后面,根本不担心她会有什么对我不利的企图,我的身上只剩几块钱,谁想要谁拿出好了,他们总不至于因为我穷而捅我几刀。

她把我带到她住的地方。她的确够穷的,房子低矮潮湿,到处堆满了垃圾和杂物,墙上糊着发黄的旧报纸,家具油漆脱落,屋子里散着一股怪味。这里只有两间屋,外面间屋的床上躺着一位不停呻呤的老太婆。屋的另一半是厨房,水龙已经损坏,哗哗地溅着水。她说那个快死的老太婆就是她的丈母娘,说不用管她,她一直都是这样,烦透了!

我被她径直带到里面的屋里。不一会,她打水来叫我把身上洗洗。我一一遵从。最后,她翻出半瓶白酒,叫我和她喝酒取乐。一边喝,她一边脱下她的衣服,直到脱得一丝不挂地坐在我面前。酒精是让人发疯的毒药。在她的暗示下,我也脱得精光,然后一边喝酒,一边相互抚弄对方的性器。酒还没喝完我就迫不及待地干了她一次。精液喷薄而出,绮丽的海滨,蓝色的天空,变幻的七色彩虹。我从世界的一头迈向另一头,从一个空间步入另一个空间。一切都遗忘在脑后,遗忘在阴湿的下水道中。身处何处并不重要,自己正在做什么也不重要,一切都轻飘飘地,显出可有可无的本质。

她用纸擦拭了阴部后,起身在屋里找东西,我恹恹地躺在床上,在睡与醒之间观察着眼前的这个女人。她胸部扁平,毫无曲线,凸起的肚腩让人觉得极不舒服。不久我沉沉睡去,天亮之前,我同她又干了几次。屋外是一个老太太临死前的哀鸣,然而在屋内,一对忘却了所有存在的发疯的男女正在纵情地交欢。性的高潮一浪一浪地袭过,我俩扭抱在一起,任彼此粘稠的体液在屋子里交融。

天亮时,在昏暗的光线下,我看到床前的墙上着一幅基督的画像。他展开双臂希望拥抱所有的人,万丈光芒从他背后升起,屋子外面的老太太仍在痛苦地呻吟,身边的女人赤稞地躺着,两腿间夹着粘糊糊的性液。屋子里老鼠跳着欢快的舞蹈,暗红色的圆蟑螂迈着官僚似的步子。我的手里握着在她身体里焉掉的阳具,等着天亮,眼前极不协调的一切让人感到恐慌。

清晨,我慢悠悠地走出棚户区。街道清爽,行人稀少。我尽情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迈着轻快的步子朝记者站走去。昨天的一切对我而言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世界正在沉睡,商店的大门紧紧闭着。我拖着刚刚享乐过的疲惫肉体,在宁静的街沟里仿佛看见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万物在阳光中按照同一节奏舞蹈的世界;摒弃了不朽、神圣、精神、灵魂、信仰的世界。当东方的第一缕阳光照在大地的上空时,我的心里似乎变得前所未有的洁净。我感到自己正行走在天与地之间,独与天地的精神往来。灵魂是一具空壳,而现在,那里装满了阳光。除此之外,这世间的一切都是多余的,都是混乱和疯狂。

一路上,我浮想联翩。想象着自己正处于一个怎样的时代,怎样的世界?眼前是伊斯兰圆形的礼拜堂,节奏缓慢的伊斯兰音乐从那时飘散而来。继而是埃及的肚皮舞娘扭动着圆而有力的腰,屁股上的金属链子发出清脆的声音。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伊斯兰娘们只露出一双湛蓝的美丽的大眼睛,周围的建筑物高高耸立,像歌特式的教堂。传道的牧师娓娓地讲述着上帝的神迹……在恒河河畔,洗浴着身子的印度女朗像一颗颗光艳无比的黑珍珠;热带丛林中破落的寺庙里,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和尚正在平静地送走生命里的每一天……
我思索着一切有关于宗教的东西,清晨的城市仍在沉睡,睡得像死亡般的宁静。此刻偶然的巧合,仿佛使我看到了这个世界的另一面,看到了神的源头以及最后的神秘。就在一年前,那时的我还在教堂里祷告,跟着一帮迟暮的老人唱着称颂上帝的赞美诗。每个星期四的晚上,同信教的年轻人讨论有关上帝和耶稣的一切。一年前的我正走在崩溃的边缘,所有关于人生根本性的问题深深地扎在我流血的心里。我什么也没有,连一个让自己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也找不到。我知道我的疯病是无药可治的,再高明的科技,再精湛的医术也无法治愈一个生病的灵魂。我构想中勇敢地抵御着时间的骑士哄然倒下,天地间奔跑着一颗泣血的心。就这样,我将自己生命的一段时光交托给了神。以无比悲凉的心情试图让自己与世界和解。而今天,我所跋涉的世界仍旧是无神的荒野,仍旧是五色彩灯之下钢筋水泥的躯壳。但我却不再感到荒谬和恐惧,带着强壮的肉体,我会继续走下去,不问目的,不辨方向地直抵黑暗的深处。像野兽那样追逐食物,并且也追逐与雌性的交配,在城市的肌肤下像一条螨虫似的寄生。我生活的全部哲学源于灵魂的死亡。为此,我甚至想要歌唱欢叫。是的,肉体和情欲的赞歌将一直歌唱下去。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岁月的更替中,灵魂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张开双臂拥抱太阳,拥抱曙光和朝霞,拥抱云层背后若隐若现的弥赛亚。一切从始于仰望天空,阳光折射下金色的云朵,那里是拜伦的七色彩虹,是尼采的狮子,是帕斯捷尔纳克的蔷薇,是艾略特的小夜曲,是享利•米勒的降B大调前奏,是胡塞尔艰涩的内核,是阿基米临终前冥想的圆圈,是圣埃克絮佩里的故乡……

※※※※※

这个世界仍有神秘可言吗?一切都是那样的肤浅直白,人类千百年来隐隐作痛的东西不再郁结在心里,所有可以被暴露在日光下的东西都被翻了出来:死亡、灾难、道德、苦难、谋杀、爆炸、强奸、痉挛、性爱、一切的一切都简单得公式化了。我们津津有味乐道于那样的表面形式,并以此为职业,谈笑间,所有对于个人而言的重大事件都成为别人生活的调剂品。

继邦邦的“同性恋”报道之后,阿杰正在着手写一组有关妓女的报道。阿杰要我带他去那些花街柳巷,并向我索要我所认识的妓女的电语。在这群人中,阿杰还算是比较正常的一个,也不讨人厌。他瘦得像一条精瘦的鬣狗,眼睛圆而凸,时不时还湿津津的。他留着两撇胡须,时而像小姑娘似的发出叽叽的笑声,他看上去像一个年近中年的干瘦老头,但只要他一说话,一发笑,你便会觉得他幼稚像天真的顽童。“真的,你一定想象不到,结婚是一件多么、多么可怕的事情。你娶了一个女人回家,于是你的人生就走到了终点!而现在,在离家五百七十八公里的地方,你又会重新获得生命。”他常对我说这样的话。我猜想他的老婆也许是一个悍妇,一个蛮不讲理的大脚村妇,要不然可怜的阿杰也不会瘦得皮包骨头,一把就可以把他抓起来。

像我们这样的人,最大的灾难莫过于失去工作。我们没有抱负没有理想,更没有任何野心,每天采写着可以吸引眼球的人物和事件,战争也好,骚乱也好,建议也好,开会也好,修路也好,爆炸也好,我们用最简单的文字和语言描写着发生的所事一切,没有了对文字的感觉;没有对意象的把握;没有了思想的闪光和个性的火花,文字千人一面,每一天都单调困味。

在一条笔直的路上,我们并肩行走,将一切规律化,程序化,我们靠文字为生,但其实质却是以科学般超然的目光冷漠地观察这世间的一切。为了换取食物,为了让精瘦的身体长出膘肉,我们没有怨言,所有关于写作的野心全部冻结在严冬的沼泽里,任年轻时的梦想在茫茫虚空中消失。

所以我决定帮阿杰一把,对我而言,这不仅仅意谓着一次免费的fucking。

我们在街心花园的露天茶馆喝茶,仔细地观察着周围来来往往的女人们。对面的小巷便是有名的红灯区,摩托车载着赶场子的妓女从一个妓院驶向另一个妓院,她们白皙的皮肤映着城市彩灯的颜色。那些年轻美貌的雏妓吸引着我俩的眼光,我对阿杰说:“我快要晕倒了。没喝酒就感觉到飘飘然了。”

为了获取最真实的体验,阿杰要我带他去找女人。我欣然同意。

我们随便找到一家亮着红色灯光的发廊。我们都没说要小姐,也没说我们想干那事儿。我们被人带到包房里,躺在两张狭窄的按摩床上接受陌生女人的按摩。两个年轻的女人,姿色平平,相貌普通,我躺在床上,任凭按摩女粗大的手在我身上又抓又捏。她很爽朗,不停地对我讲述她自己。

“我姓袁,”她说,“叫我小袁吧!你们是干什么的?我还是头一次看见你们。”我对她说:“瞎混呗!反正混一天算一天。”

我问她干不干那事儿?她点头说:“可以。”之后是一连串的讨价还价,打情骂俏。当她知道我也是一个嫖客的时候,像脱胎换骨般地变了一个人一样。她时而风骚之极,时而又絮絮叨叨地讲她所谓悲幸的故事。她说:“我没读过什么书,家里穷,现在我爸爸还躺在病床上,每个月要一千多块的药钱。我有个弟弟,可弟弟死了,去年夏天在河边拾柴时被淹死了,连尸体也没找到。没法子,我只有出来干这个。等还清了家里的债我就重新找份体面的工作。”

她越是越装得可怜,我就越是觉得虚假。一个婊子在陌生男人面前抖落自己所谓的“不幸”,无非是想博得更多的同情,最终从那个傻瓜男人口袋里获取更多的钞票。

我们就价格问题展开了长时间的谈判。她坚持要九十块钱放炮,而我只愿意付六十。不管她怎么说,再怎么挑逗我,六十!多一分钱我也不给!最终,她把心一横,同意了我所说的价格,“六十就六十吧!算我倒霉,这么低的价钱,让外面的姐妹知道,她们一定会笑我快卖不出去了。”

阿杰就在我隔壁,就在我同小袁讨价还价时,隔壁传来沉闷的撞击木板的声音,然后是一对男女的尖啸。几秒钟后,那边又平静下来。

小袁跑出去转了一圈,进屋时她的手上端着一杯水,还拿着一只避孕套。她坚持要我戴上那玩艺。接着她熟练地扒下我的裤子,轻而易举的弄硬了我那玩艺,帮我把套子戴上。她把自己脱光后,径直坐在我身上。包房的门“哗”地一下被人拉开,我吓了一大跳,差点就射精了。

该死的阿杰从外面钻进来,坐在屋里的塑料小凳上,满脸坏笑着看着我们。他面色苍白,有气无力地对我们说:“继续,继续,就当我不存在。”我问他刚才的感觉怎么样?他说:“……啊,快不行了,真的,那种感觉没有人受得了……”

跨在我身上的小袁专心致致地工作着,窄窄的按摩床被她折腾得“吱吱”作响。而我却安逸地躺着,一动不动。我若无其事地与阿杰交谈着:“听着,杰哥,你必须得借一百块钱给我。今晚你大大地占了我的便宜。这场真人秀是免费的,但你得借钱给我……”他双目微闭,垂死挣扎似的点了点头,仿佛刚才和那个女人的一番肉博让他大伤元气。他看上去真的快要不行了。

几分钟后,就在我准备点只烟抽时,小袁停了下来,趴在我身上,她说她累了,“可不可以换种姿势?”她说:“我双腿发酸,再也动不了了,要不你试试后面,从后面来几下?”我说好。为了不为难她,我站到了她后面,以一种类似于动物的姿势跟她做爱。她像个演员似的浪叫着,和所有的婊子一样,她那“欧,欧!”的吼叫声毫无新意。

面对身前连动也不动一下的死肉,很快,我那玩艺儿就蔫掉了。她帮我取下一避孕套,仔细地用纸巾包好,穿上衣服,收了钱连招呼也不打就出了包房。我和阿杰休息了几分钟,喝了口水,起身离开。出门时老鸨儿那张老脸笑得像开裂的黄土地,她问我们:“舒不舒服?玩得还好吧?”

我冷冰冰地挤出两个字:“一般。”

“慢走,两位帅哥。记得下次又来哦!”老鸨就是老鸨。

从窖子里出来,阿杰一直问我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为什么我在家里对着自己老婆的时候,下面一点感觉也没有?”我被他问得有点心烦了,告诉他,要么是他有问题,要么是他老婆有问题。

他矢口否认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他说:“我绝对是个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性能力。比如说,有时在我街上,看到穿得暴露的骚娘们,下面也会迅速地勃起。跟婊子们做爱时我神勇无比,可是问题在于我在家里,面对老婆时我一点儿兴趣,一点儿做爱的激情也没有。有时候我也想过,可能是我心理有点毛病。说实话,家里那女人从认识到结婚,再到现在,我对她哪怕一丁点感情也没有。我只是觉得自己二十七、八岁了,应该是结婚的年龄了,再加上她人也不赖,勤快,懂事……只是我总觉得自己是找了个不要工资的保姆……”

看在他借钱给我份上,我耐心地忍受他讲述的琐事,时不时我还眨巴下眼睛,表示我正在专注地听他唠叨。

“我可能是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他接着说:“我和那女人结婚还不到两年,天啦!我的下半辈子还那么长,这样下去一定不是个办法……也许她也有点问题,每次干那件事儿时总是一个姿势,并且一动也不动地连她妈半点反应也没有……”他对我说了老半天,想从我这里得到一个评判,我告诉他:“甭管他妈的问题不问题,你想得太多是没有用的,也没意思。你只管顺其自然,下面勃起时就想法子把它弄蔫掉,没有兴趣就另找些有兴趣的事情干。总之,想干什么就不要犹豫。一切都随心所欲。凭着自己的真性情去做每件事。”说完,他点头,然后又摇头,大概他仍在想他那空壳般的婚姻。

时间是晚上九点四十分,我和阿杰决定去和平广场旁的咖啡馆,在那里打发掉这苍白的一天里最后的无聊时光。阿杰要了一杯咖啡,我要了一杯柠檬茶,这种酸酸甜甜并且还带点苦涩的感觉是我的最爱。我们悠闲地打量着广场上出没的各色人类——卖玫瑰花的小女孩一定不知道歌剧《卖花姑娘》,但此刻她们手里拽着的鲜花像是拽着通往未来幸福生活的钥匙;安徽来的小姑娘抱着吉他为客人们弹唱变了调的流行歌曲,但这世间所有的音乐恐怕也难以打动她们那颗浸泡在生活的苦酒里的冰冷的心;缺胳膊少腿的乞丐嘴里发出节奏感极强的哀鸣,抛售着他们所谓的痛苦和悲惨;几个廉价的老妓女像僵尸般地缓慢移动,她们在无所事事的农民工身前抚摸着身子;少男少女成群结队地相互嬉戏,他们正在拉开古老的男女思怨故事的序幕;小商贩在昏暗的路灯下祈求客人的光顾;无家可归者静坐在石椅上守住夜的宁静……餐厅打烊,高楼的灯光陆续熄灭,惟有城市的彩灯闪烁不停。

我静静得坐着,看着广场里的人群像鼓鼓的虱子似的移动。身边的阿杰在考虑工作,烦燥不安地想着他那些关于妓女的文章。起初我对他的想法根本不屑一顾,这个世界描述妓女的文字足以淹没所有的人,原始的冲动以及我们身上无法根除掉的动物性将把这样的话题推向永恒,所以,我并不认为他所作的报道有什么实在的意义。特别是对于我这样的人而言,阿杰手稿的东西,根本算不上新闻,什么都不算,连狗屁都不如。然而,当一个盲乞丐和一个侏儒经过我面前时,我忽然在想,一个从来见过这世界的盲人,世界在他的心里又是一个怎样的情形?一个永远长不高的侏儒,永远以仰视的目光看待这个世界的小矮人,世界在他的眼里是不是另一种景象?继而我想到了刚出生的婴儿,我们都经历过那个时期,可是我们之中又有谁能描述那时所见到的一切?孩子们对世界的眼光?老鼠或是臭虫眼里的世界?我禁不住侧过身子,想象着世界已经颠倒过来……

阿杰注意到我奇怪的举动,他问我:“怎么啦?你没事吧?”

我说:“还好,我只是在换一种方式看待世界,想想,如果我们是两只只能存活两周的蚊子,我们会怎样看待周围的一切?”他呷了口咖啡,示意我继续说下去,“所以说我觉得你必须把那些手稿毁了,重新来过。”

我对他说:“换种角度去写,不要只写红灯区,夜总会里面的妓女,瞧瞧,那些专为农民工服务的老婊子不是很好的素材?还有那城乡结合部的汽车旅馆;长途线上的黑店;建筑工地旁的淫窝……哪一样不比你写的东西有新意?”他赞许我的见解,不住地点头,说我一语点醒了梦中人之类的话。他兴奋地构想着他的报道:舞厅里陪舞的小姐,水吧里的吧台丽人;都市伴游的女郎;迪士科舞池中的脱衣舞娘……他高高凸起的眼珠子放着光,像黑夜里的狼寻找到了食物。他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那“将要成功”,“绝对出位”的报道,似乎明天天亮普利策奖就要硬塞到他手里。为了提前庆祝胜利,他提议叫邦邦和阿海出来一起喝酒。我想不扫他的兴,我在一旁像只蚂蚱般地手舞足蹈,以此来表现他的构想是如何地激动人心!

不一会儿,那个青海出品的肥肉和另一个成都婊子养大的猪猡飘然而至,我们一边喝酒,一边闲聊,话题从福利彩票到房地产行情,从绿色环保到纳米技术,从城市规划到进出口的贸易,从纳斯达克到阿富汗塔利班……可就是没有一样是我所感兴趣的。眼前的这一天即将流逝,匆忙中,我无暇面对我自己。而此刻,在酒精的作用下,一切变得昏然模糊,在无聊的讨论包围之下,我忽然感到这样的缺乏独处的生活简直成了一种灾难……

我们醉熏熏回去的路上,四个醉鬼摇摇晃晃地移动着脚步。我们彼此总是隔着一段距离,各自有各自所思虑的东西,这不是一条回家的路。不是。我们所要去的地方只是我们的肉体的栖息地。我们是一群暂时寄居于世界的生物,短暂的生命在这世界的眼中等同于造物主的一个梦幻。千百万年后,这里再也不会找到我们这群人存在过的痕迹。这样的一段路,也不可能再有人来替我们再走一次。我们借着酒醉发着酒疯,各自发泄着冰结在心中的郁块。我们尖叫着,高唱着,在深夜的街市里,在漆黑的天空下,纵情地展现自己最真实的一面,纵情呼唤自己想要得到的一切。

我们欢叫着,我们的身后,凡是关于文学和艺术的东西皆离我们远去。我们不再努力地伪装成作家,伪装成行吟诗人,伪装成被死亡所困扰的思想者。我们什么也不是,我们是一群彻头彻尾的疯子,一群臆狂症患者,一群歇斯底里的浮游生物。我们喷射着酒精分子的嘴不住地咀咒着天真的普希金,咀咒看精雕细刻的培根,咀咒着艰涩的乔伊斯,咀咒着所谓“气势浑宏”的托尔斯泰,咀咒着发白癫疯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咀咒着沧桑中描写风月的劳伦斯……我们不再为精神错乱的诗人所虚幻的影像发狂,不再为哲学家的预言或箴言而神色庄重,不再像愤怒的青年扯着自己的头发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我们之中的一些人已经成为父亲,或者已经与父亲妥协,达成一致。人子在十字架上即将覆灭时所传达的迅息无非是与眼前的世界和解。世界又重新归于平静的夜晚,几个无家可归的灵魂仍在燥动着。我们将倾倒在时间的尽头,重蹈着奥古斯丁,路德,凯瑟林,帕斯卡尔,尼采的覆彻。我们有着相同的肉体,走着同一样路,然而我们各自的灵魂却身首异处。我们的身体里不再居住柏拉图神话里描述的神,天空在我们的眼前一点一点地垮脱,我思维混乱,相信灵魂正在寻找上帝,正走在回归伊甸园的路上……

★ 第八章 ★

一连几天,阿杰和我幽灵似的穿梭在国宾路一带的花街柳巷。起初还有可人的肉弹向我俩抖抖乳房,或是眨巴着描成熊猫般的眼睛,从惨白的脸上挤出莫名其妙的笑容。她们朝我俩招手,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式,嘴唇微微抖动,抚弄着发丝的手指,以及“滋滋”的口哨声,无不提示我们性液将象江河般地流过大地。

从清晨到日落,我俩心情舒畅地绯徊在阴沟似的大街小巷中,如妖的女人们让我们感到无忧无虑,仿佛一个人可以在这样的路上打发掉一生的光阴。可惜我俩糟糕透顶,一无所有,并且不名一文。到后来,没人肯看我俩一眼。她们都不肯把时间和精力花在两条毛皮脱落的赖皮狗身上。她们不再试图让我们过去坐坐,也不再用纤细的手拉我们的胳膊,不再用鲜艳的嘴唇凑在我们耳根呻吟着低语,不再将身上廉价的香水味和肉体的气息传递到我们的鼻孔,然而,我们依然快乐。从我们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如野兽般的健康,如神明般的宁静,悠然和对食物和性的欲望,着实让我们感觉充实并且自足。

夜晚是一天之中最后的疯狂。大街上,广场里布满了垃圾,看上去象刚刚经历过一场战争,瘟疫,或者风暴。地震之后,巷战无时无刻地进行着,人们追逐着各自渴望得到的东西。巷战进行在男人和女人之间,没有失败,也没有胜利。作为中立者,我们走在风暴和战争的边缘,巨浪袭来又退去,在这样的时刻,阿杰和我像两条来不及回归大海的鱼,在潮水之后,我俩搁浅在沙滩上,活蹦乱跳,却不知道大限将至。

※※※※※

在办公室里工作,赶稿,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保持精神的清爽。天空洁静得一尘不染,干干净净,湛蓝的天空,层层叠叠素雅的白云,还有飞翔着的无忧无虑的鸽子,一切都生动可爱。

我远眺着滚滚的长江水静静地流淌,码头上停泊的游轮传来阵阵悠扬的汽笛声。有那么一阵子,我仿佛感觉到自己又重回到乡野中的童年时光。飘落的岁月在江畔轻轻地划上了休止符,生命在江水里转了一个大圈,此刻似乎又回到了起点,归于平淡,回复平静。我提醒自己只有二十五岁,这毕竟还算得上是一个美妙的年纪,青春岁月里的最后一段牧歌应当倍加珍惜。

周围的同事像蚂蚁似的在办公室踱来踱去,做出一副忙碌的样子,也不知道做给哪个混账玩艺儿看。而我呢?双腿高高地放在桌子上,偶尔用脚趾踩踩鼠标。手指上夹着让人昏然欲睡的香烟,茶杯里的沱茶浓得足以毒死一只老鼠。“悠闲,慵散,再悠闲,再慵散……”这是我心里不断重复的话,我全然不顾周围的一切,也不管自己身处何方,我已经入定了。在我的心里,我早已把这里变成了草场和田原。

我的另一只手里拿着一张报纸,当然,我所服务的这家报馆的东西我从来不看一眼。这其中也包括我自己的“尿布纸巾”类的文字。报纸的头版通常是政府工作日志。国际新闻无非是以色列与阿拉法特那些恩恩怨怨,或是美国的拳头又挥舞在世界的某一角落。体娱新闻总是围绕着中国男足那十一个年年都会在绿色的舞台上上演悲剧和闹剧的草包。娱乐新闻则是歌星影星的琐碎生活片断。然后是整版整版有关降价和打折的广告。有时候我不得不怀疑我的同道中人们究竟是干什么吃的?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件不是新闻,人被狗咬了很正常,真正不正常的是狗被人咬了,这才叫他妈的新闻!

假如我身上还有富余的银子,我就会跑到广告部去登一则广告:“诚征各类能将狗咬伤或是咬死的人,年龄、学历、性别均不限。一经录用,待遇从优。”然后我就开始工作,用笔或相机记录那条狗被人咬得鲜血直流的场景,记录我的雇佣者们向那个满口都是狗毛的英雄所发出的欢呼!

有一篇文章的标题吸引了我的目光《花钱的快乐与爽感》,下面是一个故意露出大腿的妖姬的图片。看完我才明白,那其实是GUZZNO的广告。还有篇报道,说是重庆有一个男人采用刀砍,剥皮等手段,连续伤害了数条宠物犬,并且由此而引起了恐慌!文化版上是一个49岁,就快闭经的老女人“情感自述”。她说她不可救药地有上了一个23岁的小伙子,爱情两个字出现了数十次,让人觉得又可笑又恶心。图片上格温妮斯•帕特洛笑得像一朵绽放的黄玫瑰。为什么不呢?勾搭上了西班牙王储,世间还有什么是比这更值得开心的?一头750公斤、1.2米高的肥猪要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新世纪百货开张招聘450名营业员,结果招聘的前两天就有人排通宵,后来队伍竟浩浩荡荡地排了两公里,据说那天有多达7万以上的求职者去应聘……我坐在软软的椅子上,任信息的海洋将自己淹没。文字多得足以厚厚地覆盖地球,除非奇迹出现,否则我将一直背运下去。但是,正因为我不再相信奇迹,这儿的生活才充满了阳光,才显现出令人不可思议的惬意。

办公室里有人在叫我的名字,叫我去接电话。我慢慢起身,像只吸饱了血的蚊子似的飘荡过去。

电话是我在大学里最铁的哥们打来的。他在电话那头激动得语无伦次,他说:“我以为此生再也见不到当年的兄弟们了。我现在这座西部的小县城里,我就要发疯了。我终日哀叫,以为此生将躺在床上手淫至死……”

我们谈起了过去,谈起了当年醉酒并疯狂地追逐女人的岁月。我们都为彼此找到了可以共同追忆逝去往事的见证者而兴奋不已。

他说他做了一个与文学有关的网站,还叫我有空上网同他一起交流,或者是将我的作品发过去。我说你还是饶了我吧,文字的东西我已经厌倦了。接着他又叫我和他一起去读第二学位,他说:“重返校园,重返那个辉煌的年代。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一套房子,然后就开始泡妞。你一个,我一个,到了晚上我们交换着同她们上床……”

他问我结婚没有,有没有女朋友?我说现在我什么都没有,女朋友还暂时寄养在未来丈母娘的家里。他告诉我,说他在那小县城里简直是钻石王老五,打着作家的旗号没日没夜地跟不同的女人嬉戏。他说他并不厌倦她们,管她小学毕业,还是硕士文化,只要年轻漂亮,一律通杀……

放下电话,那个叫林强的家伙仿佛神气活现地出现在我面前。在大学里,他自谬为“女人杀手”,“恋爱专家”,说话一字一顿,但只要他一开口就很难让他闭嘴。他长得白白净净,说话带娘娘腔。然而这些并不能削弱他对于女人的吸引力。我俩象死蚊子和臭猪肉似的拧在一起,一起逃课,一起打架。为了三块钱的赌注在大街上对着陌生的女孩高唱情歌;为了一份回锅肉而彻夜不眠地帮别人写情书;为了比试谁更有魅力而一起去追同一个女人。我们可以在学校的游泳池旁一坐就是一整天,为那些穿泳装的女生而发痴发愣;我们不惜坐半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到师范学院的开水房去站上四个小时,耐心地观察着几千个前来打开水的女生在我们眼前鱼贯而过。我们在学校舞厅里弄乱自己的头发,用沙哑而低没的嗓音问陌生的女孩:“小姐,请问,失恋之后怎么办?”然后看着她尖叫着跑开。我们在学校的操场上弹着吉他,像三流的痞子向偷偷摸摸谈恋爱的老实巴交的农村学生索取保护费……

往日的一切又真切地浮现在我眼前,我似乎又回到几年前的那些时光。一九九七年的六月三十日,举国欢腾。那一夜“香港回归”,到处都是庆祝活动,学校放假,人们都出去欢快去了,整栋学生宿舍里只有林强和我两个人。我俩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几天后我们将领到毕业证书,未来虚实不定,我俩焦虑得快要死掉。我俩的钱已经挥霍一空,还到处欠着债,已经有好几天没吃过象样的饭了。饥饿让我俩难以入眠,窗外轰隆隆的礼炮声更是将我们吵得心烦意乱。林强睡在我的下铺,哼哼呀呀地玩着他的生殖器,结果精液弄得一肚子都是。他嚷着叫我看:“不吃饭的结果是精液成了清水水!”几天后,我把他送上了西去的列车,他在车窗旁向我挥手,还不住地抹着眼泪。

因为林强的那个电话,我的心情更加愉快了。像刚刚吸完海洛因的瘾君子那样精神百倍。办公室里有人告诉我,新城区的沙河街69号有位住户打电话来,说他家里养的鹦鹉突然开口说话,见到男人就叫“混蛋”,见到女人就叫“活该”。他极力想向记者说说这事儿,可是我们这里没人愿意去。我说就我去吧!有人瞪大眼睛看着我,为我头一次主动申请工作而惊奇,我对他说:“工作着快乐着,本人今天的心情还可以。”

※※※※※

坐公共汽车前往沙河的路上,我的旁边坐着一个女孩。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她绝对不是一个人,她是一个摄人心魄的妖精。她打扮得非常时尚,非常前卫。染成深棕色的头发烫着优雅的大波浪,火红的短衫极具波希米亚的情调。低腰带着金属链子的牛仔裤,露着一大截白嫩的腰。在她不时的扭动中,我看到她后腰上还有一个鲜艳的彩蝶纹身。她的那张脸蛋儿美得让人想毁自己的容。指甲尖而长,并绘有彩色的图案。皮肤好得像蚌肉似的白而细腻。可我根本就不能马上将她与性交联想到一起,只因为她太美丽了。不过由始至终,我总觉得她是个妓女,一个高贵并且高档的妓女。她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似乎都散发着让人无法接近又渴望接近的性的诱惑。我不禁在想,这种指甲尖尖的女妖是不大可能会为人妻的。然而若是能与她共处一日,或是在某家高级宾馆的客房里同她干上一夜,那末,让我少活上十年我也心甘情愿。

在一个惊艳动人的美女身旁,我陶醉在她所喷酒的香水的气味中,结果竟然忘记自己该下车了。我不禁暗自嘲笑起自己来,几千年前古希腊哲学家泰勒士因为抬头仰望天上的星空,却不小心掉进路旁的一口井里,想不到几千年后,中国的一名小记者因为陶醉于身旁的香色而不得不多走上很长的一段路。我发现二者是何其的相似。康德说:最使人敬畏的是头顶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其实康德所谓的“天空”是在暗示一种对神秘的敬畏感,是在叩击人类的头脑,问一个世界是什么的问题。在无限的宇宙中,我们可以活动的范围是如此狭小,忙于地上的琐事而忘记了看天是一种无知与可笑,同样,在越来越繁忙的生活中,忽略了周围的美丽肉体,似乎比无暇仰望天空还要可悲。于是我高高兴兴地沿路返回,追寻着大街上缓缓移动的高耸的乳房,颀长的大腿,漫妙的女性身体的曲线,飘飘然仿佛坠进云雾里。

路过一家书店时,我原本打算进去翻几页杂志,但就在我上台阶时,我忽然发现裤子在左腿的内侧破了一条足足一尺长的口子。我看到自己的内裤以及大腿的肉若隐若现。这真让人败兴。翻杂志的闲情倾刻间一扫而光。此后,我像一个受过笞刑的印度教徒,用一种奇怪的姿式在街上螃蟹般地移动。有人用奇异的眼光看我,但我一点儿也不在乎。

我走着走着,居然还想象着有一个深爱我的女人正在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她随时将张开双臂和我拥抱,潮湿滚烫的双唇充满无限的渴望。她为我做饭,洗衣裳,缝补我裤子上不知道何时被撕破的口子……身边有一个女人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

我没有再继续想下去。爱情的花朵只在人的一生中绽开过一次,而现在,我的视野里永远都是一片荒漠,一片不能被任何物体替代或是掩盖的空白。

曾经深爱过的女孩走了,她走得越来越远,背影越来越模糊,最终她会慢慢地从我的眼前消散。年轻时的爱情是上帝的神奇之笔,即兴并且完美的一笔。一切都不可能复制。我深信每个人在那个时期都是艺术家,用生命里最华丽的句子写下最动人的一章。而此后,男女的故事都不过技术与技巧的熟练结合罢了。一个婴孩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他无忧无虑地成长着。他并不知道在另一个地方同样诞生了一名女婴。她和他一起慢慢地长大。到后来,他们相遇了。于是,冥冥之中他感到一切都是上帝所创造的奇迹。而当她离去时,他所感受到的疼痛仿佛真的是自己少了一只手或者一只脚。从此,他便感到自己是残缺的,感到自己并不完整。分别是万劫不复的深渊。他知道她仍旧存在,然而却再也没有见到她的可能。以后的许多年里,他不断地安慰自己,终究会有那么一天,他和她将同归于一个地方。然而,他仍然感到荒谬。往日的一切仿佛是一场梦。他不停地问自己,如果那些深情的拥吻都是虚幻的,那么生命中还有没有什么东西真实地存在过?爱情的花朵注定只开一次,初恋的情人退守在他的心中。她将永远带着十九岁灿烂微笑活在他的心中,一直到他把一切带到属于自己的墓地。

眼前不时经过一对对热恋的男孩和女孩,他们手牵着手,笑得前仰后俯。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们自己和彼此之间的爱情。从他们的脸上,我看到许许多多熟悉的眼神和兴奋的表情,仿佛看到自己逝去多年的青春的影子。我禁不住有些双眸潮润,并在心里默默地为他们祝福……

为了那只会骂人的神奇鹦鹉,我足足走了一个小时的路。沙河街69号是一幢二十多年前修建的住宅楼,看上去像某个国营企业的家属院。院子里围坐着许多无所事事的老头老太太。他们三三两两地聊着天晒着太阳。彩条布搭起来的茶馆里坐满了三十到四十岁的中年男女,他们“哗哗”的麻将声和痉挛的尖叫与老人们的安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此。

我沿着黑漆漆的楼梯上到六楼,一路上狗的咆哮声此起彼伏。我看到三楼拴着一条苏格兰牧羊犬,五楼套着一只足以吞下我的藏獒。几只白色的猫幽灵般从我脚下掠过,让人感到仿佛置身于动物园。

给我开门的是个中年男人,他大概有四十七、八岁,头发蓬松并且有些卷曲,鼻子上长满了疮并且还在流脓。他咧开嘴对我笑时露出一口焦黄的豁牙,上面布满了牙结石和绿色的菜叶子。当他知道我的来意后,热情地将我请进屋,端端正正地坐在我面前,像一个小学生望着老师那样双眼发光。

接下来,他开始讲他的那只会开口骂人的鹦鹉。讲它如何如何的可爱,讨人喜欢,他说:“它就像我儿子……有时候,我觉得它比我老婆还好一百倍、一千倍。不过,今天它似乎感冒了,声音吵哑。所以,你要用心地听它说话。听!叫了。是不是像在说‘混蛋’。”

那只鹦鹉确实“咕咕”了两声,跟平常的鸟叫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在这样的鬼地方,面对这样一个不人不鬼的家伙,就只好由着他了。他蹦蹦跳跳地不知从那间屋里弄出一杯茶出来,硬要我喝下去。他热情地笑着,说记者多么多么辛苦,所做的工作又是多么多么有意义……可是我瞄了一眼那杯茶,上面浮着厚厚一层膜,还有金属的光泽。我寻思着今儿个肯定遇到一个不可救药的疯子,说不定我就走不出这间鬼屋……

事实跟我想象的完全一样。不久他就开始抱怨起女人来,说她们是魔鬼,没有人性。他说他的老婆骗光了他的钱,还带着独生子嫁给了别人。到后来,他所说的话条理紊乱,一会说有个农村出来的女人要他离婚;一会说他的儿子如何如何的聪明;一会儿又说到他跑到哪里哪里去找某个男人,结果被别人打肿了眼睛;一会儿他又把话题扯到几十年前,说他那时在“文化大革命”的武斗中一个人杀退十几个人……我注意到他住的房子,家具简单,上面布满灰尘。地上遍布着饭粒,菜叶子,烟蒂,捏成团的纸巾,踩扁了的空盒子,黑呼呼、粘呼呼的不知名的混合物……屋子里除了几盏灯以外再也没有其它家用电器,一种酸叽叽的臭味让人难受。他执意要留我吃饭,说着还从抽屉里拿出一包塑料口袋裹着的东西。他说是牛肉,说土豆加牛肉是最高指示。我发现那湿湿的口袋里还有发黑的血渍。我差点就要蹦起来,然后打开门迅速地逃掉!

刹那间,我想到的是被肢解的尸体,想象着面前的怪物是隐藏了多年的嗜血变态超级杀人狂,想象着不久我身上的某一部分也要被他割下来装进塑料带子里,但是,他一直对我很客气,非常客气。对我的赞美之词一直不断,让人觉得舒服。当他得知我执意要走时,他眼中闪过一丝失望的神情,而他也并没有强留我下来。他很客气地把我送下楼。临别时还拉着我的手,嘱咐我说一定要写写他的鹦鹉,并且特意强调要写上那只鹦鹉的主人的名字,他说他自己“一辈子都不出息,可是现在好了,我养的鹦鹉有出息了……”

回来的路上,刚才的一幕让人心有余悸,但那个疯子临别时所说的话仔细想想又使人心头发酸。今天的稿子我想我不大会写那只普普通通鹦鹉。我会写写那只鹦鹉的主人,标题暂定为:《一个能和鹦鹉对话的人》。

另一组在孙家书房路租房的同事请我过去吃晚饭,说是为了给刚从北郊山区采访归来的邦邦洗尘。邦邦就是讨人喜欢,他那因毛细血管扩张而发红的脸总在傻笑。更要命的是他笑起来像扭捏的乡村女孩。几个神经病喊着口号:“DIY精神万岁!DIY精神万岁!”然后他们在厨房里挥舞厨具,齐声唱着:“我爱厨房,饭菜美妙……”的怪怪的歌。一群人挤着,闹着,宰鸭子的声音听上去仿佛这里正在发生一起恶性凶杀案。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某个可怜蛋儿正惨死在一群狂燥症患者的利刀之下。

只有我依然悠闲快活,一根接一根地抽着他们放在桌上的香烟。

终于等到开饭了,酸菜鸭子汤,红烧鲤鱼,姜爆鸡翅。只有三个菜,每个菜都装了一大锅。我逐一尝了一遍,菜的颜色还像模像样,但那味道实在不敢恭维。那帮蠢货竟没有谁想到做菜要放盐。肉还是那些肉,可怎么吃也感到像是吃着猪饲料。尽管如此,我们仍很快乐。喝着劣质的白酒,讲着下流的笑话。满口的污言秽语,满口的生殖器官。

一位同事率先讲起了他的奇遇,他说:“……那天夜里我就知道我背运:白天打麻将输了四百多块钱,到了晚上,老子越想越想不通。反正钱已经没了,钱包里还剩下一百多块,我就想,要穷就他们妈的彻底一点,穷得‘叮当’作响——破坛子破摔!就当作是下午把钱全输光了。我越想越激动,我对自己说,不行!今天一定要找个妞放一炮,把霉运搞掉……后来我在红姐开的‘雅琪’里面,我发现一个新面孔,一个看上去刚从乡下来的小妞……我把她带到包房里,别看她衬衣上还有补丁,她脱光衣服的速度比我取下眼镜还快……她看上去是挺寒碜,内裤上还破了几个洞……起初我找不到他妈的一点兴致,逛窖子的雅兴等于零,特别是看到她那擦鞋布般的破内裤。可是等我跟她干了几下之后,我发现情况还不算太糟糕。她那下面渗出象血一样的东西。我激动得半死,以为今天遇到个处女。结果我放慢了动作,准备仔细地体会一番……”

他停下来呷了口酒,有人迫不急待地问他给了多少钱?他不急不忙地说:“我不说了吗?那天我只有一百多块。我一边操她,一边想,我还有一百多块钱的电话磁卡,外加半包烟和一只塑料打火机。我想如果这些全拿出来也不够的话,那我就只有打电话向兄弟们求救了……结果,你们一定想不出来,她个婊子忽然叫起来。她一把将我掀开,嚷嚷着说她不干了……她说了什么?你们知道吗?她说她妈的来月经了!”他讲到这里,一桌人笑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一张张脸笑得通红,像一只只红朴朴胀饱了血的臭虫。特别是邦邦,笑得一副快要断气的样子。

酒喝了一杯又一杯。邦邦也忍不住发言了。他向我们讲起这两天的采访经历。他说那几个村的村长之类的家伙简直把他当神仙似的供奉,每天都有一群人围着伺侯他。他说:“有个老家伙居然还想把自己的闺女嫁给我,可你们不知道,我对山妹子没什么兴趣。送我玩一夜倒是可以,但要塞给我当老婆,我还没有心理准备。另一个老家伙就不一样了,他善解人言,是个可塑之材。他把我带出去吃饭。那家饭馆跟别的餐馆不一样,楼下是餐厅,楼上是歌厅。据说那一带,方园四十里只有那一家暗娼馆……那老家伙亲自操刀,为我拉皮条。第一个被他带进来的女人看上去有二十七、八岁。我问她今年几岁?她说十八!可我越看她眼角的鱼尾蚊,心里就越是堵得慌。换人!换人!还他妈十八,当我比她傻一倍!第二个要年轻一点,模样一般……可她裤子还没脱完,一股浓烈的腥臭味差点把我眼泪呛出来……我估计她有性病,八成是有性病。所以我叫她把裤子穿上,走人。那老家伙对工作确实是负责。他马上骑摩托到隔壁乡去帮我找来了一个长得好看点儿的,他说那婊子在这几个乡里可以算是个名人……其实依我说,也不过如此……结果她一脱下裤子,窜出来的腥臭味比刚才那位还要薰人。我叫她去洗洗。她洗了出来,可那味道还在。我说不行,再洗一次。那婊子倒还听话,在没拿到你的钱之前,她们身上全是廉价的恭谦……她洗了大概有五六次之后,我仔细检查一番,觉得放心了,于是才大胆地和她干了一次……”

邦邦的艳遇在这群人眼里平淡得像白开水。有人对着他翻白眼,还有人发出“嘘”声。想叫他住口,但又不好直接对他讲。邦邦呷了口酒,两个小眼睛像耗子似的转动。他接着说:“就在昨天晚上,我发现我下面那玩艺些不对了,痒,但痒得不是地方……我在床上呆到凌晨两点,怎么也睡不着觉。他妈的,太痒了。我挠呀挠的,后来我打开灯一看,连血都挠出来了……我知道,准是出了事儿。我那阴毛里面像烧了一团火,火辣辣地痒着、痛着。在灯台下,我拔开毛一看,那里面竟爬着红彤彤的小东西……我好不容易熬到今儿天亮,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向医院,一检查,大夫说我得了阴虱。”

“那后来呢?花了多少钱?”有人问。

“你们想象不到,”邦邦说,“真的,要命的痒。难受得让人真想把狠心一横,一刀子把那玩艺连根宰掉。说实在的,在医院里得知这种事真叫人害臊……我跑出医院,随便找了家商店,买了把刮胡刀。然后躲在公厕里剃光了所有的毛……好了,现在我就舒坦了。”

“剃光了所有的毛?不大可能吧。”

“你们不信?”邦邦嚷着,“好吧!好吧!事实就在你们眼前……”说完他刷的一下站起来,借着酒醉拉开裤子的拉链,一把就将那玩艺从裤子里掏了出来。那阵势,就像里一个视死如归的武士,在战场上抽出他的佩刀。

“哈哈哈……”满屋的人哄堂大笑。我们看着那只没有毛的阳具笑得肠子都快断了。周海说那像是一只被人拨光了毛的鸡,怎么看也不像是只鸡了。阿杰以他那特有的嗓音,一边笑一边对我们说:“小时候……我第一次杀鸡时,在它的喉咙上割了几刀。放完血之后,它一动也不动,然后,然后我就开始拔毛,它还是一动也不动。可是毛怎么也拔不干静。我妈就对我说,得把鸡放在开水里烫烫……我照着做了,可它刚一进开水……咦!那只鸡居然复活了,跳起来满院子跑……哈哈哈……一只没有毛还到处乱跑的鸡……”

邦邦跟着我们一起放声大笑,“来,来,来!为一只没有毛,却到处乱跑的鸡干杯!”

※※※※※

邦邦回来的第二天,办公室里一个向来默默无闻的年轻人,他居然将可鄙的刘眼镜狠狠地揍了一顿。然后他激愤地撕碎了自己办公桌上所有的手稿,第二天他就辞职不干了。那个叫杜平的云南小子总是沉默着,十棍子也打不出个闷屁来。他长着满口乱牙,一双斗鸡眼儿,头发一年四季都是油腻腻的,爬满了头屑和蠕动着的小东西。平常没有人注意过他,直到那天他揍扁了我们尊敬的刘科长。他揍得真是让人叫好叫绝。在那场“乒乒乓乓”的打斗中,他像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英雄那样让人崇拜。

我是在三年前认识杜平。那时他刚从学校毕业不久,在编辑部当见习记者。他性格乖僻,不苟言笑。他最特别的就是双有趣的对眼儿,让人根本不知道他正在看什么,不知道他的目光究竟落在哪里。有时他脸朝着北面,但实际上却是在看着西面的东西。这就是对眼儿的奇特之处。三年前的一个傍晚,还是邦邦,那个青海出产的笑面佛,他像发现金矿似的双眼发光。他神秘地跑到我面前,说要跟我赌十块钱。他说:“我说兄弟,有个地方,你一定想不出那是个怎样奇特的地方。那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地方。如果你能在那儿呆上十分钟。就十分钟。那我就输你十块钱……”那时我穷得除了不能去坐台买淫以外,什么钱都想挣,就是让我站在大便上我也愿意。

“会不会死人?”我问。邦邦说:“不会,肯定不会。这不过是考验一个人的意志。”

“那会不会弄湿衣服,或者弄脏我全身。”

“也不会,你放心!那里不是下水道。”

所以我想也没想就一口答应下来。

结果邦邦把我带进杜平的寝室。他径直走到杜平的床前,拉开纹帐,对我说:“好吧!请进,只要你在里面呆上十分钟,十块钱就是你的了。”

我心想这有什么难,又不是要我下油锅。但事实上,当我钻到纹帐里面时,我终于彻底地明白了邦邦的苦心。杜平的床上堆放着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书籍,磁带,发胶,梳子,指甲刀,牙膏,计算器,药瓶,矿泉水瓶子,甚至还有一个剥了壳的鸡蛋放在枕头上。棉被黑呼呼的,粘满了油和面包屑,饼干屑,有一块污渍在灯光下闪闪发亮。我在这床上连放屁股的地方也找不到。我在想:杜平那疯子如何能在这上面睡觉?

邦邦所谓的“考验意志”不过是指床上散发出来的异味。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那气味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有点像馊了的稀饭,有点像农村的粪坑,有点像农药厂的废料,有点像腐烂的动物尸体,总之,那气味只此一家,别无它售。

那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冲击着人的神经,让你觉得仿佛置身于希特勒的毒气室。还好,床上摆着一摞书和磁带,我逐一翻看了一遍。此后,我不得不对这张床的主人另人相看。他看的书有黑格尔的文集,有毛泽东的传记,有苏联的哲学研究,有乌纳穆诺,纪伯伦,伍尔英,茨威格,高尔基,蒙田等人的著作;有鲁迅、郭沫若,胡适、沈从文、梁实秋、郁达夫等上世纪三十年代文人的作品。此外,这里还有什么《心理学研究》、《哲学与政治》、《美国的政治经济》、《中国法制史》等等,光看这些书的封面,我敢断定,杜平的头脑里所装的东西绝不是我和邦邦之流可以想象得到的。至于那两盒磁带,一盒是罗大佑的《恋曲1980》,一盒是老狼的《同桌的你》。它们准确无误地显示着一个时代的印迹……

十分钟到了。邦邦人也不见了。至今他还欠着我十块钱,该死的赖皮!

没有人知道杜平会辞职,直到他那天揍扁了刘杂种。当他向我们道别时,他说:“我走了。我打算回老家去温书。此生不考取研究生,我是不会罢手的……”

他离开的当晚,阿杰怅然地对我说:“其实,我也想过。读研究生终究只是一种逃避。归根结底,那是逃避。回到清清净净的校园,无忧无虑地又去过学生的生活。可是,到时候你总得从那里面出来。到时候你仍然不得不去对面这个现实的世界。你又能不能保证,几年后的你,又一次站在现实的面前而不感到手足无措?是的,曾经一度我也想去考过,但结果又怎样呢?或早或迟,还不是得找个女人结婚,挣钱养家糊口……”

阿杰的那番话正是我所思虑的东西。世间最难过的事情莫过于在现实中憧憬理想,在沧桑中向往风月。造化布下了一局永远下不完,也分不出胜负的棋。每一个类似杜平的小人物都是这天地棋盘下的一颗小棋子,一颗有时可以忘却或是忽略的小棋子。命运在我们的眼中并不是生活着的世界,而是上帝眼里的一个符号。无形的力量推动了生命,让一个个微乎其微的生命走出不同的结局。一只蚂蚁勇敢并且艰难地爬上一棵树,可是他越往上爬,遇到的分枝就越来越少。它能够选择的道路也越来越少。最终,在一个枝叉的尽头,它只好等待即将降临的死亡。我感到我们就像是一群茫茫大海上的落水者,在大海中挣扎着,永远都是在孤军奋斗,谁也无法帮助谁,援救谁。在命运的面前,我们不得不低下高昂的头颅,不得不对那一系列左右我们生命的偶然事件产生敬畏。那些看似纯粹的偶然,到了一定的时候却成为弱小生命不能违抗的必然。上帝在心血来潮的时候不加思索地决定了人的命运,而现在,我率先向命运妥协,与上帝的笔误或是点晴之笔达成一致。我绝望,然而我并不失望。就像阿杰所说的那只被割了喉咙,被人拨光了毛,奄奄一息的鸡那样,你只要把我放进开水里,我就要重新复活,重新站起来满院子乱跑。我将以我所特有的跑姿走在沧茫的大地上,鸡爪子踹向造物主的屁股,朝着时间,历史,人类,政治,伦理的裤裆,在那里狠狠地踹上一脚……正因为我尚存了一丝气息,所以,这个世界如果不把我置于彻底的死亡,那么我就会重新活过来。我的复活不在基督的身体里,也不在上帝的注视中。我所谓的复活是在那些准备烫死我的开水里。尽管被人割破的喉咙还在淌血,但我仍要从那里发出“嘶嘶”的尖叫;尽管我一丝不挂并且还体无完肤,但我的骨骼还完好如初。在时间的花园里,在历史的废墟上,在赤道的火焰中,在被窒息而死的婴儿所堵塞的下水道,在供奉着神明的壁龛里面,我将纵情地舞蹈。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呼吸自如,我的每一个脚步都坚实可靠。没有了羽毛,没有了道德的遮羞布,没有了一切有意或无意的伪装,然而尚存的阴茎却毫发无损。

邦邦掏那玩艺给我看的情景还记忆犹新,我将随时随地像拨出佩剑似的拨出那玩艺来抵抗虚无。那就是我所拥有的武器……从此我将归皈一种新的宗教,不再因为尼采杀死了上帝而发出嚎叫,也不再因为生命没有根据而感到恐慌。我要怀着当初领圣餐时的虔诚去领取属于自己的每一天。不再乞求大地上的雾消散干净,不再乞求一切尚未到来的东西,任何事件都可以是我生命的主题。没有桥,也没有路,没有前景,也没有背景,我所需要的只是广阔的,可以任我自由奔跑的大地,任世间所有的欲望将我的歌舞炼为永恒。

※※※※※

正如阿杰所期待的那样,他的那些性液横流的报道被评为本月的最佳。在同事们虚伪的道喜声中,他一直在笑,笑声尖厉,像一只发情的老鼠。

然而我的生活始终不会因谁而改变,也不会因为谁的离去或到来而变换其本来的基调。杜平踏上了南下的归家之路,刘科长积满淤血的脸逐渐康复,人们依然重复着往日生活的轨迹。在伪装的匆忙中,我们无暇去顾忌别人的故事,无暇去顾忌自己的昨天以及现在、将来。新闻追求的是热闹,是匆忙的一次性快餐。我们已经成为一头头高产的奶牛,每日每夜地为这个世界生产一次性的消费品。在繁杂的俗务中,所有的一切都轻飘飘地划地我们的脑际,所有的一切都若有若无地穿过我们空洞的心。没有任何人或事能在这样的心里留下痕迹,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们奔走匆忙的时光为之驻足。在炸开了锅的编辑部里,杜平早已被人彻底地忘却。只有我静静地坐着,不着边际地想着那个疯子。时光如果倒流到十年前,那时的他与全中国所有的中学生一样,天真地在校园里做着大学梦。再倒回去十年,他同样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正享受着无忧的童年。然而,终于有一天,他不得不在中国的所有大学里面选定一所,又不得不在成千上万的专业里面选定一个。问题就在这里。如果他当年不选这破新闻,那么现在的他又会怎样的呢?他将开始另一职业,另一种生活?或许比现在好,或许比现在更糟?如果他天生愚钝,根本就考不上大学,那么他现在是不是还在云南挖地球?又或者随民工潮南下打工?更或者大学毕业时,他被分配到一个效益好的报社,并且被总编的女儿不可思议地爱上了,那么现在又是怎样的情形呢?如果他考不上研究生,那么他会不会发疯死掉呢?或者某一天他彻底地大彻大悟,倾尽毕生的精力完成了一件惊世骇俗的艺术品?现在与将来存在着千万种可能性,我们不可能究尽那些决定着我们命运的细节。可是我相信,类似于杜平那样的人,都有成为天才的可能。因为从某些角度看,天才往往是一群疯子,一群智障,一群间歇性狂乱症患者。我承认自己还没有疯到那种程度。于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平庸。

让人感到诧异的是,我习惯的沉思的生活居然在这闹嚷嚷的办公室里如死尸般地复苏。窗外的景像一点也没改变。我留意着视野中的一切事物。本城最高的建筑——万川大厦耸立在不远处,白色的外墙,乌黑的玻璃,怎么看都觉得像邦邦那两腿间那剃光了毛的阳具。街上人来人往,从北方吹来的冷风,卷起地上的枯叶,夹杂在人缝里。一簇簇蔓藤挂在树枝上,仿佛道路的两旁是一排披头散发的疯女人。天空看上去多么苍白!那苍白的背后是无数的幻梦,五角星和月亮的闪光,是昏昏欲睡的云朵和绝对无意义的罅隙?传说中的萨梯里露着阴惨的微笑,撒旦的诗篇交织在落日余辉中,撒旦的诗篇交织在醉酒和大麻的烟雾里,交织在西绪费斯的鲜血与汗水之间。总有一些神的力量也鞭长莫及的地方,那里有溃烂的皮肤,变形的手脚,不能闭合的眼睛,严重萎缩的肌肉,腐糜见骨的小脚以及坏死的神经未梢,然而,正因为生命的残缺,正因为感觉的消亡,所以一切疼痛才有可能被麻木和疯狂的大笑所取代。史前时代的风夹杂着亿万个麻风杆菌,肢残和溃烂是风暴后的后遗症。人类一瘸一拐地沿着不同的路去寻求各自心目中的上帝,然而找到的却是耶路撒冷城中那堵被子弹和炸弹弄得千穿百孔的哭墙!如果说我的诞生只是二十多年前上帝不经意的一个笔误,那么更为不幸的是这个笔误直接将我异化成了一个史前时代的奇异人类。一个在现实中枯守着理想,单调中向往浪漫和所有与完美有关的怪物。我暗暗地下定决心,不管明天会发生什么,也不管自己枕边的手稿见不见得天日,只要我还活着,那么我手里的笔就不会停下来。我不用夸张的言辞去渲染爱恨,不去作虚伪忏悔,不去报道事件,更不去说教,清算,披露隐私。我不探究事物的因果关系,不去为任何政治立场辩护,不去追求新闻般的轰动,不去讨好尚未到来的读者而伪造情感,不去像最末流的文人那样把作品戏剧化,抒情化。我将重新站在一个新的高度,像神那样俯附览脚下的芸芸众生,用我朴实的文字去决定每一个出现在我书中的小人物的命运。如果我此生所遭遇的一切仅仅是造物主的一个笔误,那么,我将尽自己的一切努力去修改它。我将走向每一个故事的背后,在一个全新的世界里挥手向这座由人类所构成的动物园告别。

★ 第九章 徘徊在荒芜的花园 ★

正如我经常所说的那样,大人物决定着小人物的悲辛。那天,我们尊敬的眼镜编辑在办公室里宣读报社传真过来的文件。他坐得笔直,神情庄重严肃,像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在圣母画像前朗诵《圣经》。但我觉得他更像一个古代的太监,当着唯唯诺诺的庶民的面宣读圣旨。越看他越像被阉割过,声音时高时低:“奉天承运——经报社领导研究决定,凡一个月没有五千字作品见报的记者一律不得上岗……”我心里暗暗叫苦,心想完蛋了,悠闲的日子恐怕一去不返了。那个眼镜杂种坐在对面窃笑,他当然会笑,因为从此这里的每个人都得对他千依百顺才行。

他笑得真他妈恶心。这时候,我不禁开始怀念起英勇的杜平来。接下来是那个该死的杂种滔滔不绝的演讲,如何搞好新闻工作啦,如何让新闻工作成为党的咽喉啦,如何使新闻工作成为正确的舆论导向啦,如何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啦……而我的眼光却始终落在会议桌那个像磨菇状的花纹上。在他讲话的时候,我满脑子所想的全是跟女人们做爱的场景。我开始有选择地回忆过去每一个印象深刻的女人,回忆她们的体香,她们的呻吟和尖叫,回忆每一个痉挛的性高潮……

时间一晃快到中午,我的肚子饿得直叫。那个杂种居然说了几个小时也不叫累。我不得不继续去想美味的食物,想那些酥黄的炸鸡腿和红艳艳的白灼虾。继而我想到了失去工作后我将去干什么,去拾破烂?去码头当搬运工?去帮别人守面摊?到宾馆当服务生?到餐厅里去当传菜员?不过,我想清楚了,最好的职业莫过于去守厕所。要是我有许多钱,我会在闹市区里建一座高档的收费厕所。投入少,产值高,一本万利。并且工作简单,几乎不用动脑子,就连屁股也不用动一下,这个世界再找不出比这更好的职业了。

下午,与以往无聊透顶的工作日一样,我不得不跑到街上去转悠。去寻找他妈的素材。我踽踽独行在大街上,阳光明媚,地上的树影斑驳。有那么一刹那,我感到自己正走在柔和的地毯上。每一座城市都是一座迷宫,要走遍所有纠结在一起的大街小巷,也许得花上一生的时间。城市就这么奇怪,这里出没着斯拉夫传说中的精灵;这里发生着巷战、骚乱、瘟疫、爆炸、凶杀、灾难、拐骗、强奸;这里凝积着人类的一切梦想和一切徒劳的努力。然而,在每一天中的某一时刻,它看上去就像地球上奄奄一息的巨型怪物。就在我经过碚峡路时,街道安静得可怕,仿佛置身于一座荒城。光阴流逝。我这样的异乡人出没在每一个相同或是类似的街沟中间,像寄生在地球毛孔里的所有小生命那样苟延着自己的生命,任希望、幻想、渴望以及为之所付出的所有努力一道付之东流。城市,人类不朽的纪念牌!它是地球病变的肌肤,它是一座座埋藏岁月的墓碑!

不知不觉中我走到了君安大桥上。在桥的中间,倚着栏杆,脑子里翻腾着各种各样的东西。脚下浑浊的江水默默地流淌,我的耳畔仿佛响起孔子“逝者如斯夫”的感叹。仿佛从江水的深处传来德谟克里特关于“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的结论。我看到远处的渔船渺小得像孩子们放飞希望的纸船。孩子们把心愿写在纸上,折好,放进瓶子里,然后在江边虔诚地放走漂瓶。但他们不会想到,在下游不远的地方,他们的漂瓶将同江面上的垃圾一起被卷入漩涡。最后被大人们打捞上岸,送进垃圾站焚化掉。

这是一座钢结构的桥,车辆经过,桥面剧烈地颤动。我把脑袋歪在栏杆上,似乎颤动的不是这座桥,而是这里以外的整个世界。江面上灰蒙蒙的天空,只有几只鸟孤零零地飞翔着。我清醒地知道,这条河的上游就是我的故乡,然而,江水并没有带给我一丝家乡的气息。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离开家有多远了?站在这样的地方,怀着一种莫名其妙的苍凉心绪,我的确有过一种想跳下去的冲动。我的一位好朋友就是这样做的。他在大学里学的是建筑学,毕业后的第二年,他纵身从十六层高的工地上跳了下来。在他自杀的前些天,他曾打过电话给我,说他站在顶楼的模板上工作,远远看过去,那些山峦和田园,跟他河南老家的一些地方简直一模一样。由此而让他产生一种想要飞翔的渴望。他曾经不止一次对我说这样的话。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他说:“……你有过这样的感觉吗?以后再聊吧!我感到生活没有希望了。”

基里洛夫也曾自杀过,他相信人只有依靠上帝才能活下去,最后他发现信仰破灭了。难道我的那位早逝的朋友仅仅是因为对于生活的失望?

这件事给我们的震动很大,一起参加他的葬礼时,有人悄悄地说:“如果我要自杀,那么我一定会跑到全市最高最著名的一幢楼上去自杀。引来了一大片围观的人,引来一大群新闻记者,向这个世界说出我自杀的原因再死也不迟。”一直以来,我对这样的说法没有异议。可是今天,我竟不住要问,难道每件事情的发生都有其使之成为必然的原因?我的朋友舍我们而去了,他用一种形而上的方式为我们留下了一连串的提问。但是,不管这些问题有没有答案,我都将一如既往地生活下去。我情愿用以一种形而下的方式了此残生,也不会在形而上的舞台上去充当英雄似的悲剧人物。

就在我站在桥上疯想的时候,阿杰的一个电话让我激动得全身发抖。他说,有一个从贵州来的医药商想请我们这群饿鬼去吃晚饭。在这样的处境里,有人还能想到我快要生锈的肚子,真令人感激不尽。

那个知趣识相的贵州药贩子还挺准时的,六点不到他就在办公室楼下不停地看表。后来他把我们带到一家刚开张不久,名为“黔味美食”的饭馆里。他不像那些阴阳怪气的浙江人,刚一坐下来,你还没吃到一口菜,喝到一口酒,他们就迫不及待地反复对你说明他今天花这钱的目的,像只苍蝇似的嗡嗡狂叫着,眼睛却死死地盯着人类的钱包。

那小子大大咧咧地坐在我们面前,剃着光头,皮肤黝黑,越看越像是十几年前在贵州的火车站附近抢乘客手腕上手表的痞子。但他已经是个老痞子了,并且还是个有钱的老痞子。他热情地邀请我们有空去贵州玩,说那里的姑娘怎么怎么样;景色怎么怎么样;气候怎么怎么样;食物怎么怎么样。他绘声绘色地向我们描述贵阳的陕西路,说那里的美味多如牛毛。什么酥黄的烤肉啦,鲜嫩的豆腐丸子啦,香糯的荷叶糍粑啦,韧性十足的片鸡粉丝啦,还有一种怪怪的东西——丝娃娃……

一群人空着肚子,听他一个人在那里讲些从没见过,也没尝过的鲜美食品,这真是有趣极了。胃脏里酸液翻滚,四肢无力,双眼昏花。大脑里一片空白,唾液从四面八方喷涌出来。

主菜只有两样:花江狗肉和苗家酸菜鱼。我发现那狗肉居然是没有去皮的,一块肉大概有巴掌那样大,放在嘴里还要露一段在外面。每人面前放着一盘佐料,吃之前得把肉放进去裹一下。据说佐料也是贵州特产的树椒和野生植物的茎熬制的。老痞子吃得满嘴是油,他不断地向我们敬酒,不断地向我们讲述他过去的光辉岁月。而我只顾得吃肉,像一个几十年前贵州的土匪在七十二弯的花江坡大啖狗肉。

二十几瓶啤酒缓缓流进这桌人的肚子里之后,老痞子又为每人叫了一碗羊肉粉。这时候,我的电话又响了。
“喂!是我。”电话那边传来一个抑郁的男音。

“你他妈的谁呀?”我问。

“我是浪洲,”他说:“晚上出来坐坐好吗?”

我说当然可以,为什么不呢?可我关掉电话的一瞬间,我禁不住有些不安起来。浪洲约我去的地方是本城最奢华的金光岁月娱乐广场,并且还在全市唯一一家三星级宾馆的大院里。那是我平常想都没有想过的地方。

尽管心里忐忑不安,我仍然故作镇静地吃着面前的羊肉粉。粉丝据说是羊肉和羊粉做成的,圆滚滚的足有筷子那么粗。粉丝上盖着薄如纸的羊肉片,鲜红的辣椒油浮了厚厚一层,再撒满花椒粉、蒜苗、香葱、芫荽,看一眼也是一种享受。人们醉薰薰地谈论着萨达姆政权的覆灭;谈论着不明飞行物;谈论着尖叫大赛;谈论着经济全球化,以及贝克汉姆的发型,选美比赛,好莱坞电影,电话情缘……没有人再去理会那个想要请人为他那治头痛的药而大放厥词,而狂写谥文的笨蛋。

是时候告辞时,我连招呼也没打一个就起身往外走。在馆子门口的卤菜框子里选了一个看起来还不赖的兔头,指了指那群醉鬼,对服务生说:“诺!记在那桌的账上。”推门,扬长而去。

坐在干净舒适的出租车里,手里拿着一只五香味醇厚的兔头,香味拼命地往我的骨头里钻,轻而易举地虏获了我的舌头和牙齿,慢慢嚼啃,快乐就这么融化在嘴里。我的肚子里翻腾着刚才喝下去的五六瓶啤酒,所有愤懑的火焰早已熄灭。的确,这样的感觉让人飘然欲仙。鸦片烟枪被掐灭之后又重新点燃。仿佛某个诗意的老流氓被流放到女儿国。的确,这样的感觉足以刺得一个人骨穿髓流。

出租车行驶在我朦胧的视野里。临面而来的是一个神秘的大陆,一个由彩灯、招牌、枯树、清真寺、移动的躯壳,熊熊的火焰,凝滞的空气所构成的新大陆。欲望号列车咆哮着驶过这片大地,纸屑和落叶飞舞着,亿万个感叹号在我悸跳的神经上跳舞。我将要前往的地方正等待着考验我那轻飘飘的钱夹子,四星级宾馆,这使我感到自己像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从早到晚梦想着许许多多残花败絮的事情,却又时常担心被隔壁的末流痞子劫财劫色。

※※※※※

我在宾馆的门口徘徊,自己与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天空中传来空旷的歌声,一个怨妇在低呻着“只爱陌生人”。香车宝马,贵妇和伪坤士来来往往。街灯班驳陆离。地球躲在太阳的背后发出最后的咏叹。我用我有些苍老的目光抓一把秋天的悲凉,淡然地看着大地上爬满皱纹的脸,近乎于残忍。

穿着相同衣服的老年人在银行门口的空地上打腰鼓,舞步整齐划一,不知道死神的悄然潜入。有那么一刹那,我感到自己像一块放在土陶碗里的意大利点心。这是一个多么奇异的国度呵!人们整整齐齐地做着相同的事情,就连临死前还要聚在一起跳集体舞。他们习惯了嘈杂的生活,而不能让自己去忍受寂寞的时光;他们制造着忙碌的生活,却从来不让自己为之停留;他们虽然活过一场,却似乎从来没有真正地生活过。此时此刻,一个古怪的念头从我的脑中划过:也许我应该到尼泊尔去生活,在释迦的诞生地去找寻归宿。在雪山佛国的寺庙里倾听来自天籁的声音。

幸好我肚子里装着五、六瓶啤酒。和蔼可亲的酒精分子正在浸入我的神经末梢。我摇晃着,跟在一位迎宾小姐的屁股后面,先前的忐忑一扫而尽。

刚走进“金光岁月”那诡秘的大门,种种异样的感觉便四处涌进我的大脑皮层。这里像东正教传说中的古堡,吸血蝙蝠到处飞舞;这里不时传来女人的尖啸,像巴尔士半岛的山洞里让人毛骨悚然的鸟鸣。细看周围的豪华装修,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流浪的吉普赛人,被人莫名其妙地领进俄国的皇宫。一群群男孩女孩把自己打扮成卡通里的人物,头上顶着彩色的头发或者羽毛,脸上画满各种颜色的图案。红色、黑色、蓝色、黄色、紫色,任何色彩都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尖锐的笑声,杂乱的音乐,穿满了银环的鼻子和嘴唇,在鲍勃•迪伦的音乐声中妖魔化的肉体疯狂扭动。我注意到迪厅中间那个领舞的女孩,她发疯似的甩着头,飘散的头发折射出七彩的光。埋在地板下的风口往上吹着风,短纱裙如浪翻滚,犹如软媚的眼神。这里是撒旦的后宫,亿万条蛇同时吐着信子。信子变成火焰,融化了每一个被精神背判了的肉体。

我缓缓走过迪厅,沿着精美的铁艺楼梯准备去位于二楼的酒吧。再看一眼那个领舞的女孩,我觉得她的舞姿与一条沙地上挣扎着的蚯蚓何其相似。一群情商尚未发育完全,甚至连手背上还有青春痘的低能儿在那里挥霍他们过剩的精力,在我看来可笑到了极点。如果说报社喂养着一群群每天写一千字的母牛,那么,真不知道在这里究竟养着一群什么样的奇异生物?

穿过灯光幽暗的走廊,刚来到酒吧的门口,一股浓浓的伊丽莎白•雅顿香水的味道迎面而来。一个女人披着克什米尔披肩与我擦肩而过,但香味之源不在她身上。

“嘿!这里。”浪洲在最靠里的地方朝我挥手。

我朝给我领路的小姐摆了摆下手,示意她可以走了。但她却朝我微笑,等我给她小费。而我却避开她的目光,绕过她那曲线优美的身体,径直走到浪洲的面前。

“想要点儿什么?”浪洲问,然后他拿桌上的价格表拿给我看。天啦!我差点要学楼下的小怪物尖叫了。一杯咖啡要226块。

“这他妈月亮上的咖啡豆?”我指着价格表上的226问。他轻轻一笑说:“是这价钱。没错,星巴克咖啡,绝对物有所值。”

“算了,算了。”我说,“就给我来杯水吧。”

“我要走了。”俞浪洲淡淡地说,话语中拌和着苦涩、悲痛、眼泪以及曾经有过的旖旎。接下来他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以相同的形式出现,让人心中感到一震,像杜拉斯在《情人》里的那句饱含苍桑的开场白:我已经老了……

我没去留意他那洛可可式的幻梦,我的眼光四处搜罗着美女。这里似乎是自恋的女人的天堂,她们有的独自摇着一杯红酒,有的在玩塔摞牌,有的在请碟仙。两个小丑似的调酒师在表演杂耍,但没有人去注意那两只猴子。

“你觉得这地方像什么?”他问我。

“不知道,说不清楚。”

“这里是精神病医院”,他说:“楼上有32个顶级包房,楼下是狂乱的迪厅,这里汇聚着各种各样的病人,从十几岁的孩子,到几十岁的老头,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治疗方式……”

“你要去哪儿?”我问。他没有理会我。一阵沉默之后,他突然抬起头,目光像机枪子弹似的扫射了四周,然后指着那些女人对我评述:“你看,那娘们的屁股跟詹妮佛•洛佩兹的有区别吗?还有,再看那个,正在抽烟那娘们,她像不像藤原纪香?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像这样的美丽宝贝,中国版的西西奥利们,她们会不会嫁人?她们又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努力地在他面前做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然后很肯定地告诉他:“会。但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钱的男人,另一种是没有钱的男人。”

“屁话!”他愤愤地说。接着他开始谈起这些天以来的种种心情和遭遇。他频频地使用“爱情”和“感情”这两个词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他说他又失恋了:“我的爱情在诗歌中结成化石,在现实中化为尘屑。”他还说他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和一个女孩间产生了永生难忘的爱情。他一个劲地感情过去,感情过来,我确实很佩服他——能把那样文皱皱的词儿说得如此顺口。

“我其实不想同她上床。”他话锋一转,说:“真的。我和她之间只是爱情。就是旅馆老板的女儿。我还以为我那些飘荡着的感情找到了归宿……我甚至还想为这段感情而一辈子住在这里……但我必须得离开。你知道吗?那个女孩绝对有问题……”

“会有什么问题?”我问道。

“她没准是个疯子,”他说:“昨天她跑到我房间里来,要我脱了衣服和裤子跟她玩游戏。”

“接着呢?”

“她也脱了衣服,脱一件还不够,得脱光为止。”

“那不是便宜你了?”

“你知道个屁!她一会儿要同我玩老鹰捉小鸡,一会儿要玩官兵捉强盗,还对着我的大腿狠狠咬了一口……不信你看,线眼儿还在,我在医院里缝了十四针,我不得不对医生撒谎,说是被狗咬了,还打了狂犬病疫苗。”

“哦!我想起来了,”我说:“那女孩我见过,模样还可以,但总让人觉得她那眼神有点不对劲。”

“你他妈不早说?”他道:“是不对劲儿,在她脱光自己时,我把她摸了一遍。可结果她连半点反应也没有……后来我的惨声把那疯婆子的父母引了上来,他们在门口望了一眼就走了。他们还在笑,笑得真他妈阴险……如果我不走的话,非得让人用刀架着脖子,逼着我去娶那疯婆子不可……”

我说:“我们换个话题,好吗?”

他回答道:“好啊!你先说吧!”但我的确不知道该对可怜的浪洲说点什么。

低缓的音乐飘浮在酒吧的每一个角落,透着张爱玲式的颓废色彩,浸透了人的每一寸肌肤。这样的场景又岂是“声色犬马”、“灯红酒绿”所能形容的?幻觉中的血液凝成紫色,一根根头发和骨骼在欲望的颠峰舞蹈着死去。

一个女人迈着猫步走来。黑色的网纹衬衫,火一般红艳的高筒皮靴,挂满饰物的胸口,雪白的皮肤均匀地起伏。一个像是从波西米亚草场走来的女人,她说,你们是在等人吗?我们摇头。这是一个普通的开篇,像所有欢场故事,千篇一律。接下来她和我们愉快地闲聊,聊波伏娃的小说,加缪的哲学,雪莱的长诗,罗丹的雕塑,塞尚的绘画,卡尔卡西的吉他曲。她的确是一个神奇的美丽女人,有着尼可•基得曼式的优雅。特别是当她知道浪洲是个诗人,而我是个记者之后,她那张涂着透明唇膏的妖艳小嘴,竟吐出一连串让人吃惊的名字,从荷马到但丁,从拉伯雷到塞万提斯,从惠特曼到赫胥黎,她知道的东西似乎比我们还多十倍。谈话尽管轻松,让人愉悦,但最后俞浪洲却莫名其妙地把她打发走了。

“为什么不多留她一会儿?”我问道。

“没有意义,”他说,“绝对的没有意义。说穿了,她不过是个婊子,跟外面千千万万个婊子没有区别。”
“不会吧!看她样子是受过教育的。怎么可能是出来卖的呢?”

“绝对有可能,”他说:“没错,她是出来卖的。这个世界任何可能都会发生。像她那样的女人,我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我不会对一个伪装成贵族小姐的婊子动感情。你也许不知道,在这种顶级娱乐场里,没准你还可能遇到一个博士美女,可她千真万确是彻头彻尾的妓女。”

“还真是看不出来。”

“是这样的。”他说:“有时你亲眼看到的一切并不真实,就像刚才那婊子,在她没和你讨价还价之前,你做梦也不会想到她是干那个的。”他呷了一口红酒,滔滔不绝地和我谈起女人来:“你不觉得这富有诗意吗?此行由一个变态的老女人开始,到一个发狂犬病的小女人结束。当我的大腿被咬了一口之后,我看着往外翻着的,血肉模糊的口子,遐思绵想,终于我大彻大悟了……在这一点上,我比惠能顿悟得还快。女人就这样奇怪。但她们骨子里都一样。那是绝对的无意义。我不知道你养过动物没有?如果一条狗四脚朝天地躺下,代表它已经屈服了。可是如果换成是一只猫,那就意味着它将向你发起最致命的攻击。你以为猫投降了,可是等你走过去一看,它却狠命地用四腿撕开你的皮肉,直到你皮开肉绽,肠穿肚烂……问题在于女人就像这样,当她四脚朝天地躺下时,你以为你赢了,可你不知道她究竟是猫还是狗……”

接下来,他又以几年前我就习惯了的伪诗人的谈话方式,将话题扯到他小时候。他说有一天他在上学的路上。从竹林深处传来一阵犬吠,像是许多只狗在打群架。他说:“当时我很好奇,就跑去看。结果是一条公狗和一条母狗正在交配。那两条狗大概已经完事了,各朝一方,但它们那儿却怎么也分不开。另一条公狗急吼吼地咆哮着。疯咬着那条扯不出鸡巴的公狗。三条狗眼睛血红……那场面还真叫恐怖。我急忙退出来,继续朝学校走。没走几步,我看到身后有两条狗一前一后地向我跑来。跑到前面的是那条日过母狗的公狗。它被后面那条公狗咬得遍体鳞伤。可它下面那玩艺还长长的露着,在两腿之间剧烈地摇摆。两条狗从我身边跑过,跑得无影无踪。我又走了一会儿,一条狗又急急地往回跑。原来它将刚才的那条狗咬伤,并把它赶跑,现在以胜利者的姿态回去找那条母狗……所以说,女人,绝对的没有意义。现在我脑子里晃动着的,就只剩那只遍体鳞伤的狗的阴茎,还有布满血丝的眼睛……总之,我有一种呕吐的冲动了。那些狗的行经在人看来太可笑了,但是你想过没有,我们人类在上帝的眼里是不是跟人眼中的狗一样可笑……”

深夜,我俩垂头丧气地走出“金光岁月”。在大厅门口的冰裂玻璃墙前面,我仿佛看见从那里面折射出的亿万颗支离破碎的心。

送浪洲去码头的路上,北方吹来的风寒冷刺骨。我们默默地走着,眼前的这位迟幕的城市先锋已经锋芒尽丧。曾经是生机勃勃的捣乱分子现在比淑女还恬静。街道行人稀少,商店打烊,剧院散场,只有罗大佑苍老的歌声仍萦绕着我们的耳际。我了解浪洲,我们有着相同的疾病:那些渗进毛细血管里的忧伤和抑郁是无药可救的。这个世界想要我们乐观向上积极进取,可是我们做不到。我们根本就没有那种热情。

码头的驳船里,肯尼基的萨克斯管里飘出的声音让人心碎。

浪洲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多保重,我的兄弟。”

我说:“你也保重!”我看到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他可以用八种语言向女人深情款款地说:“我爱你”,“我可以拥抱你吗?”而此时却像一个被人欺辱的小男孩,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两个曾经是拜伦和金斯堡的嫡派传真,而今天却像江面上一个个细小的水泡无语东流。

游轮的汽笛声向无边的宇宙传递悲伤的叹息,飘浮在江面上的是城市黑色的轮廓,颠倒的街景和灯光……

游轮缓缓驶离驳船。他站在船弦上努力地向我招手。也许他要传达的东西太多太多,如符咒般令人费解。然而,我清楚地意识到,又一个可爱的生灵也许从此将从我的生命里消失。花开了会花谢。月缺了会再圆。可是人离了,再见却遥遥无期。就像我初恋的情人那样。至今她那分别时的一瞥还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在时光的两头,她的生活我无从知晓,但我的心却因那烙印而终日泣血。我默默祝福那些出现在我生命中的男孩女孩,为他们祈祷。只是有一种巨大的不安让我手足无措,仿佛日后的再相见已是枉然。岁月在彼此的脸上刻下道道痕迹,更生出无限悲凉。

※※※※※

俞浪洲离去的第二天。刘杂碎残忍地将我从办公桌上的白日梦中揪了出来。那天上午,我伏在桌上酣睡,梦中有一个看不清模样的美女,她在沙漠的山丘上跳舞。阳光把沙漠印成金色。沙漠像翻滚着波涛的海洋,而那山丘是海洋中掀起的巨浪。她在浪尖上跳舞,一种神秘的来自中亚沙漠民族的舞蹈。我看不见她的样子,因为距离太远了。

梦时断时续,后来她缓缓剥下她身上纱制的衣裳。一件,两件……正在我急切期待她脱光全身时,该死的刘杂碎出现了,肥鼓鼓地手掉敲在桌上,惊出我一身冷汗。我慢慢地抬头,眼前一片茫然。嘴角上还挂着没来得及抹掉的口水。我心里暗自说道:为什么杜平不把这杂种勒死后再辞职?

刘大文豪穿了一套阿曼尼西服。可我却想起了那只穿着衣服,准备去高老庄成亲的猪妖。

“你在干什么?”他朝我吼,“要睡觉滚回老家去睡!还坐在这儿?快去。文化馆举办的老年文化节,去弄几张照片回来。文字炼简点……”

办公室里电话声此起彼伏,有人打电话来,说红军路的巷子里有一个女神精病人,听说看上去挺年轻,挺漂亮。后来几个痞子叫来一个满脸鼻涕的痴呆男人,并耸恿痴呆男人去淫辱那个女神精病。说是那疯女人的衣服被撕成了碎片,痴呆男人正抓着她的奶子玩,但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周海!”刘杂碎尖厉的声音:“你去一趟红军路。”

我看到阿海牛皮哄哄,像个肉球似的滚了出去。我怏怏地退出办公室,像一条误闯进人家院子,被人赶出来的一条赖皮狗。步覆蹒跚,还夹着尾巴。

老年文化节!见你妈的鬼。写得再多明天顶多只有一句话:“……宏扬老人文化。关爱老人。”照这样下去。甭说一个月五千字,恐怕连五百字都达不到。

文化馆离记者站不远,穿过步行街,再过一条马路就是。那是一幢三层楼高的大房子。下面一层是银膺夜总会、银膺浴足保健中心和银膺卡拉OK厅。每次路过这里,夜总会的招牌就会占据我的整个视野。上面画着一个热情如火的外国女朗,身上泌着汗珠,微微睁开的眼神里透着无限的渴望……

跟我事前预料的一模一样。还没走到第二层门厅,一股腐烂发霉的味道便迎面而来。写着“文化馆”的牌匾下面是一副对联,一个叫“吴墨”的人用狂草写的两句话。我看了半天也看不清他写的是些什么。那字迹就像是酗酒的刺猬,受伤的乌龟,发情的乌梢蛇爬过的足迹。进门的第一间展厅挂满了书法和篆刻作品。据说今天所展出的东西都出自本城老年艺术爱好者之手。这里堆满了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太。他们轻言细语地交谈,举止得体,温文尔雅。我把挂在墙上的字逐一看了一遍,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要么是几句古诗词,要么文革时期的语录,要么是些重复了千年的励志的话。陈词滥调挂了满屋子,就像那只今天换了身“阿曼尼”的猪妖,他脱下衣服仍旧是一只猪。一个人花上一年,或者十年,或者一辈子的光阴去练习写字,实在是蠢得不可救药。从打印机嘴里吐出来的东西,要比这墙上的动物足迹看起来舒服许多。再说练了几十年的字,到头来还是捡一堆牙慧来见人,简直是对自己生命的亵渎。

第二间展厅里挂满了国画。无非是一些山水,花鸟鱼虫,树木植物,色彩单调,千人一面。我大致看了一下:渲纸,腐烂的气息,千百年来一直奄奄一息的木乃伊。没有“贵妃出浴”,没有“春宫图”,没有“汉姬出塞图”这些画里边连人影子都没有。像一文痞说的那样:画了一辈子画,到头来竟然不会画人像。我不知道那帮老鬼们是怎么想的?国画,工笔画,水墨画,几千年前是这样,几千年后仍是这样。我仿佛看到木乃伊们正在地下开心地干杯。这不是艺术,这是腐烂尸体的陈尸所,是淤泥及化石标本展览厅,是一座活死人的墓穴。霉变的屋子,阴森的风徐徐吹过,有人在欢笑,垂死者的喉咙里发不出半点响声。

我在文化馆里转悠了不到十分钟就急急忙忙地退出来。就像一个人内急,不得不踏进满地粪便的毛厕一样,进去之后又赶紧出来。在文化馆大门,我遇到一个老头儿。我开始采访他:“你是书法家吗?”不是。“那你是画家吗?”也不是。“那你跑来干什么?”嘿嘿!我来瞧瞧热闹……我无言以对,采访到此为止。

离下班还有大半天时间,因为办公室里有一头穿“阿曼尼”的猪,所以我打算就在街上转悠到下午再回去。

我到商场里去看看电视;在街边花园的石阶上小悠;在长途车站的椅子上睡午觉;在花街柳巷观赏无聊的婊子;到步行街周围去看看美丽女人的身体曲线,总之,哪怕就是让我蹲在奥吉亚斯的牛圈也好过回去见我的上司。

路过一座建筑工地时,我被眼前的场景深深地吸引,竟长久驻足。这里是一幢未来高楼的地基。一大群农民工和各种各样的大型机械在这赤色的大坑中作不规则的运动。风钻的轰鸣声,空压机的马达声,铲车的传动声,运土车的喇叭声,都交织在杂乱无章的空气里。我注意到那辆反铲式挖掘机的臂是那么灵活,仿佛人的手。农民工手持风钻,要很长时间才能在岩石上凿一个小洞。而那辆挖掘机只需几分钟就能将地上的碎土装满一大卡车。现代技术是人类与世界所建立的联系,然而人类和那辆挖掘机相比又是那么孱弱。讴歌着麦田和大地的诗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土地不再是母亲,也不再是我们怀念的对象。我想象着在挖掘机尚未发现的地的更深处,那些深埋于地底的青春,感觉,以及一张张雅气的脸也许已经被岩浆熔化。我想到了刚才在文化馆里的老年艺术展,为不么不把那堆无用的热情填进眼前这大坑里,再用泥土掩埋?这个大陆的伪艺术家们根本就不知道我们究竟需要什么,不论是“耕笔”还是“笔耕”,他们一辈子和肮脏的牛或者猪到底有多大的区别?守着乡下的田地或是食物,一恍就是一生。我想起了俞浪洲在江洲饭庄吃饭时对我说的话,“一场暴炸,一场灾难……”挖掘机的汽笛声在大地上回荡,如几百年前威廉•华莱士在苏格兰场上的振臂一呼……

庸俗的商业网络已竭尽大众文化消解能力。人类不再醉心于蒙克的绘画,不再醉心于德沃夏克的音乐,不再醉心于伯里曼诗歌。艺术的青铜战士熔化在砖窖里。人们朝着艺术的尸体上点一把火,那失火的人群,烧到的究竟是青铜的残片,还是自己痛苦的责备?我想到自己枕边那堆恐怕连一个读者也找不到的小说手稿,这个世界的文字多如海洋,我再往里面放一滴水又有何意义?那些宣称永远跋涉的行者已停止了脚步,那些人类精神的朝圣者早已就地皈依了一种现成的宗教。没有人再在深夜里痛苦地发问,没有人再在日落时无奈地叹息,甚至没有一滴眼泪在无言中抹去。

萨特曾说,人是一堆无用的热情。而今天,连热情也没有了……

人就是这样奇特,在城市的高楼和街沟之间,可以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恋人,甚至没有钱也能够愉快地活过每一天。

看挖掘机挖土用了我一个半小时;吃饭用了半个小时;在街上看了几个美女;在音像店假装买CD,免费听了半小时的歌曲;在卖腐品画的小店里看蒙克的《呼嚎》,看马蒂斯的《青衣女子》用了一个小时;在报摊前翻了两个小时的杂志,直到被人赶走;在书店里读中国文人的狗屁文章,直到站得双腿发麻……

下午,在我摇摇晃晃回办公室的路上,我看到街边坐着一个脏兮兮的疯子。他大概有二十多岁,头发乱而长,皮肤黝黑,身体健壮。他一丝不挂地坐在垃圾筒旁边,在里面找吃的。不一会,他找到小半个苹果。他连看也不看一眼就放进嘴里,愉快地啃起来。刹那间,我心中的英雄正在冉冉升起,一个人可以一无所有到一丝不挂的程度,但他仍然能在这个世界里活下去。他简直成了我心目中偶像似的人物,他不断地给予我力量,给予我勇气。丛林已被砍伐,花园早已荒芜,英勇的切•格瓦拉已经复活,英勇的切•格瓦拉在啃着苹果……

★ 第十章 在“死亡”的阴影下漫步 ★

工资拿到手的一瞬间,我忽然发现,这个世界永恒的残酷不仅仅是时间和与之相关的东西。我连数也懒得数就顺手放进裤袋里,也好,顺顺利利地又混到一个月的工资。下个月还能不能拿到这轻飘飘的几张纸却成了迫在眉捷的问题。有家夜总会别出心裁地想搞一个“万圣节恐怖夜”的活动,那个妓女出身的老板找到这儿来。她希望在这段时间的报纸上刊登广告,并请记者们写一些关于“万圣节”的文章。我们尊敬的刘杂碎高兴得屁股开花。他在那个女老板面前表现出的淫样儿,跟接客的妓女一模一样。还有两个大学刚刚毕业的实习记者,两个风情万种的娘们。她俩像蝴蝶般地在办公室里飘来荡去,搅得我心神不宁。属于我的唯一的快乐就是给林强打长途电话,谈论彼此最近发疯到什么程度。

他说他最近老是想砍人,在街上看到不顺眼的家伙就想冲上去,一口咬下别人身上的一块肉。他极力向我推荐昆廷•塔伦蒂诺的电影《落水狗》,大卫•芬奇的《七宗罪》和《博击俱乐部》。接着他绘声绘色地描述影片中那些堕落的人物,灰色的情调,犯罪的天空。他说暴力是让人兴奋的东西,快乐在堕落中成长……

当他知道我正在写一部长篇时,他先是一愣,然后轻轻地说了一句:“嗯……看来你比我疯得还利害些。”随后他似乎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用一种痛苦的口吻对我说:“在这世上,如果你想通过写书而获得成功的话,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供你选择,第一条路是降低自己的水准,写一堆献世媚俗的东西;第二条路是投靠某个权威的文学帮派……再说现在每个出版社都不会做赔本儿的买卖,除非你自己捣钱!不过话说回来。也不一定。你在记者圈里混了这么久。媒体一窝蜂地炒你的小说,说不定到时候你的钱多得数都数不清,这你应该比我清楚……所谓的优秀的作家从来都不用作品说话,他们是一堆半生不熟的下脚料。他们要经过爆炒之后才可以让人食用……”

林强的话让我感到浑身不舒服。就象刚穿上温暖的棉袄,却被人一掌推到冰窖里。我想了想他说的话,其实他一点儿也没说错。

深秋是狂燥症的高发季节,与“万圣节”有关的报道和文章让邦邦痛不欲生。他搞了一个关于“万圣节”的征文。但他没有收到一篇稿件。他跑到街上去做采访,年轻点的就说:“好玩呗”;老一点的就说“啥?不知道”。他跑遍这座城市的书店,然而却找不到一本关于“万圣节”的书,甚至连一本关于宗教的书也没有。书店老板对他说:“这都什么年代啦?谁还看那些?”就这样,他不得不终日傻坐在办公室里扯自己的头发。阿杰更是出人意料地终日思索世界有没有一个本来的面目?与邦邦相比,看来阿杰的病情要严重得多。两个刚分来的美女在咒骂报纸封面的模特。用最恶毒最刻薄的语言,用最周密的逻辑,最形象的比喻来证明那个模特不如她俩长得漂亮。最奇特的还属体育部的吴煜。他整天坐在那里写自己的名字,不停地写。他说他在练习给人签名。那个被周海讥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黑腥腥一直想成为名人,可惜他遇不到“水门事件”,遇不到乔丹或是齐达内,就连国内甲A那帮臭熏熏的猪蹄儿也对他不屑一顾。

一首名为《黑色星期天》的单曲在各个聊天室、BBS上广为流传。互联网向人类发出的“死亡的邀请。”这首被查禁长达十三年之久的单曲终于重见天日,据说,至今大概有一百多人因为听了它而自杀。我把办公桌上的电脑音量开大,反复收听这首被称为“魔鬼音乐”的惊世之作。幻想着死神与魔鬼飘然降临,世界已经无法辩认,极度的狂欢将自己剔得只剩骨骼。

在反复插放了几遍之后,我仍然平静如常,连半点想要自杀的意向也没有。而那些平时扮作性情温和的同事却狂情大发,他们强烈要求我把音乐关掉,否则他们会将我同那部电脑一起砸碎!“关”与“不关”立刻将这里的人分作两派,有人认为可以多找些人来听听看,如果真的有人因此而自杀的话,也不失为一条好新闻。我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总把每件事与工作想到一块儿,似乎自己是卖身给报社的奴隶。

我愤然离开办公室。

※※※※※

离“万圣节”还有一周,邦邦的报道还是没做出来。广告也登出去了,用了一些“恐怖”,“惊吓”之类的空泛字眼。没有文字的介绍,没有文化背景的叙述,连刘眼镜那杂种也清楚这事儿成不了。邦邦总是拿自己的头发出气,仿佛拔光自己脑袋上的毛儿,文字就能从那儿流出来似的。我觉得这是个机会,至少可以趁机蹭那小子一顿有酒有肉的饭吃。

于是我走到他面前,悄悄告诉他,说我有办法,不过你得先带我去海吃一顿。

其实我的胃口也不大,只想要一只烤乳猪,一只让我想起来就流口水的烤乳猪——油亮的皮儿,咬一口下去满嘴都是香喷喷的油……

傍晚,在和平广场旁的花园里,邦邦坐在无名烈士墓旁,看着我滋滋有味地啃着烤猪肉。他傻乎乎地坐在我面前,嘴裂开傻笑着。他时而看看满地的猪骨头,时而又看看我油浸浸的嘴巴。目光中混杂了期待,痛苦,希望,无奈以及其他别的东西。我心里清楚,如果呆会儿不把他的问题解决掉,下一个被啃噬的恐怕就是我自己了。

天黑时,尽管我被那只烤猪撑得连路也差点走不动,但我还是顽强地把邦邦带到白马路的教堂里。我早就知道,每周的这个时候,教堂要举办一场青年聚会。可我从没去过。我清楚这样的聚会无聊到了什么样的程度:一群人哼哼叽叽地说一大堆不痒的话,再表白一下自己对上帝的虔诚以及对基督的热爱,唱几首赞美诗,朗诵《主祷文》之后,生活又回到原来的状态。

邦邦和我大咧咧地走进去,坐在牧师旁边的位子上,若无其事地观察着参加聚会的每一个人。牧师拿出《圣经》,读了几段经文,说了一大通关于神以及人类该如何做人的大道理。不过他浪费那么多的唾沫,无非是要让在坐的每一个人知道:把钱存在自己口袋里不如把爱存到天堂里。也就是说,有钱最好全放在门口那个写着“施比受好”的木箱子里。

有那么几分钟里,我觉得那看上去还有点儿英俊的牧师是多么可爱啊!他的那些足以推翻牛顿三大定律的大道,对我这种每个月有二十多天身无分文的家伙而言,就像是一位行为艺术家在向一只山羊求婚那样疯狂得可笑。我们注意到,在场的每一个年青人都听得入迷,那些认真的模样,让人仿佛重回到小学二年级的课堂上。我真想去揭开那些奇怪的头骨,去看看那里面究竟在想些什么?

接下来,牧师开始教我们唱赞美诗。一直缄口不语的邦邦小声地向我嘀咕:“喂!看到对面那姑娘?喏!就那个,脸瘦瘦的,穿着黄色毛衣的那个。”

我说:“是不是胸前还有十字架的那个?”

“对对,就是她,瞧,她的波是不是大得不得了?”

我说是有点大,不过你也用不着激动成这样呀?他说,你一定想不到!连我自己也想不到!我认识她,千真万确,没错,就是她!

我看到邦邦双眼放光,问:“你没事吧!她是不是骗了你很多钱?”

“没有,当然不是,”他说,“嗯?让我想想,上周五……哦,上周六的晚上,在法拉西歌厅里,她曾跟我干过一次。绝对是她!连胸脯都长得一样的那么大……”他眩晕着,似乎脑电波正在重复那些令人想入非非的画面。

“你肯定她是歌厅里干那个的小姐?”我问道。

他说:“一点不错,我记得她是有些特别。她身上有一种与别的小姐不同的气质。可她还是高高兴兴地收了我一百个大洋。要早知道她信这个,我就连那一百个大洋也省了。佛教说要以身饲虎,她起码也该有点奉献精神吧……不过她也不错了。让人想起来就兴奋不已!啊,这不,我那儿快有反应了……”

聚会的下半段是教友们的自由发言的时间,由一个油腔滑调的小白脸儿主持。我发觉他那些滔滔不绝的扯谈比白开水还空洞。他不去当皮条客实在是可惜。邦邦和我无聊地坐在人堆里,在椅子上不停地磨屁股。他时不时望望对面那个曾与他有过鱼水之欢的女人,大概脑子里还在想着上个周末的事儿。而我却沉浸在嚼啃烤乳猪的回忆里,不能自拔。

聚会结束时,我们恭恭敬敬地走到牧师面前,说了一大堆恭维的话,诸如今夜如何如何被圣灵所感召的谎言。直到邦邦拿出采访本为止。邦邦的脸上藏着愉快的笑,我完全看得出来,他彻底忘记了给我买烤乳猪而给他心灵带去的伤痛。

※※※※※

不幸的事件像秋雨似的悄然潜入。这几天我是觉得那儿有点不对劲,但我也不清楚那倒底是怎么回事儿。有点痒,有点不适。不管是走路,吃饭,还是赶稿,总之我做每件事情的时候,似乎都被某种可怕的阴影笼罩着。

上午,我在卫生间里大便。我忽然看到内裤上粘满了一块块发硬的污渍。我一下意识到这不正常。我埋下头,用手把那玩艺儿挤了几下,一股白色的分泌物从尿道口源源不断地流出来。我想这下完了,肆虐了几百年的疾病终于降临到我身上了。

从卫生间里出来,我一直在想下面的事儿。淋球菌或者依原体支原体引起的发炎?我仔细回忆自己这段时间的所为,推测是哪个该死的婊子让我染上这个的?我给所有有嫌疑的婊子打电话,很含蓄地问她们最近是不是有点不舒服?她们笑嬉嬉地在电话里同我调情,压根儿就不往那方面想。我神情沮丧,最后还得小心翼翼地问她们身上是不是有病?我对每一个女人都说这样的话:“你得去检查一下,那次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小弟弟烂了。真的,你以前有没有染上过?”她们全都矢口否认。其中有个娘们还以为我是在敲诈她,她在电话里骂我是无赖,说我甭想从她那儿敲诈到一分钱……还有个娘们,她认为我这是在侮辱她的人格。她约我晚上又到她那儿去,说是到时候她会脱光裤子,让我自己亲自检查。可是我再也不想见到她们,甚至想起来就恶心。

整整一个上午,我坐在办公室里发呆。神情焦虑。不管想什么,最终都会想到自己两腿间发红发痒,并且还流脓的生殖器。“混合感染!”我想到当年一位当医生的朋友对我说过的一个医学名词。他曾经下过结论,凡是有性病症状的妓女,其中有85%是混合感染者,她们身上不止携带一种病原体,她们可能同时感染泡疹,湿疣,软下疳,梅毒,甚至艾滋。越想越觉得恐慌。如果是艾滋病也许我还能接受些,反正治不好,一死百了。可是如果换成其它别的病,治上几个月,得花上几千块钱,再不幸感染到前列腺,直接导致阳萎、早泄……像这样活着,倒不如死了还来得痛快些。话说回来,单单是那几千块钱就足以要我的命了!看不看医生?这是一个问题。我的心里不断地以哈姆雷特的方式自问着。时不时拉下桌子的报纸,然后在报纸下偷偷地看几眼那仍在发红、流脓的玩艺儿。我挤了一些白色分泌物,用手指捏捏,是有点粘性,再放到鼻子下面闻闻,也不见得腥臭扑鼻……

下午同阿杰一起偷偷地躲在“飚车道酒序言廊”喝下午茶,透过落地大玻窗,看着长江边上秋日忧愁的投影。阿杰说我们是被都市的浮华逼得无处藏身的流浪汉,是得过且过的寄生虫。从来不思虑明天,也不去想自己昨天的奇异动物……没错,他的那些“本质呀!”“表像呀!”“内核呀!”也一点没说错。一个原本还算正常的脑袋,现在却被一系列与哲学有关的问题搅得一团糟。我对他终日所思虑的终极命题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只是一个病人,一个头脑简单,思维正常的性病患者;一个不知道在哪儿成了传染源的可怜蛋儿;一个下面仍在流脓的受害人。

桌上的“伯爵茶”对我而言像是白开水,焦虑导致我味觉功能的极度衰竭。服务生打扮得像英国的坤士。餐具,茶具,点心盘,奶盅瓶也十分讲究。这家店的老板在报上作广告,说要营造一股英国贵族的气息,并且暗示说这里只接待有坤士气质的人。但是今天,坤士被妓女所携带的淋球茵给感染了。

“我染上病了……”我忧伤地对阿杰说道。

当他问明白我的症状之后,居然笑得连下颌骨都要脱臼了。他说:“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淋病嘛!就像感冒那样简单——买两支菌必治,每针六十八块钱,两天之后你屁事都没有。又不是什么绝症。放心!你和你的小弟弟都保得住。再说了,前不久有一个道貌岸然的歌手。唱着大中国,死于艾滋病,人家的绝版唱片终于火了一把。倒不如你干脆得艾滋病算了,你不是在玩写小说吗?没准你死后,你那遗作稳居畅销榜榜首,销量超过了中央电视台那个姓赵的老胖子的自传……”

我白了他一眼,说:“我知道这的确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顶多没治了,就一菜刀砍下那玩艺。然后去庙里研究佛学。可是我心里终觉得不舒服……”我往胸口指了指,“我是说这儿总觉得闷得慌,他妈的憋气!”
我起身去卫生间,阿杰居然厚着脸皮跟来。

那个不要脸的杂碎,他跟我挤进同一间卫生间里。他不是要撤尿,而是埋下头来,看我那玩艺倒底是不是在流脓。在那双凸眼的注视下,我差点尿不出来。

想不到一只染病的性器竟如此强到地激起一个虚无者的好奇心,阿杰专注神态就像是参观动物园的孩童。“没错,你得的是淋病。”他很肯定地对我说,“你是不是有点剌痛,并且觉得那前面像是被什么东西塞着?”

我说是。我对他说:“我知道我怎么啦!你闭嘴好不好?”

我俩从卫生间里出来时,有好几双眼睛注视着我们。我心想,今天怎么就这么倒霉?上午才发觉那儿在流脓,不但找不到害我的凶手,下午反倒被人当成是“玻璃”!我越想越气恼,想打扁阿杰的鼻子,烧掉这座酒廊,炸平我们那家报馆……

傍晚,我摇摇晃晃地走在宿舍的路上,周遭的街巷比旷野绝壁更加冷暖。莫名其妙地与淋球菌的狭路相逢,世界在我的眼中忽然间变得陌生起来。一个个美女与我擦肩而过,竟不能激起心中的点点涟猗。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神志不清。走进区委的大院时,几个官员似的大人物款款地把屁股挪进豪华“奔驰”车里,旁边还座着一个漂亮的小妞儿。我想象着那小妞儿也跟我一样得了病,然后再把可爱的淋病球菌弄几个到那些锦衣玉食的家伙身上。说不定他们还能在医院的输液室里与我同躺一间病房……这个绝妙的点子也是阿杰替我想出来的。从“飚车道洒廊”到报社的路上,他对我说:“最好不要急着去治那玩艺。弄几个小妞试试,播撒一些多情但却恶毒的种子。”接着他那羊颠疯似的“阵发性”诗情大作,他把淋病的致病菌比喻成罂粟艳丽的花朵。他还说:“不要去找发廊或者是小歌厅的小妞,她们的档次不够。还有,你更不能找廉价的站在街边的娘们。没准她们会把病传给像我们一样穷的可怜虫。没那个必要。真的,我劝你豁出去算了,找个高档的地方,跟那些假装淑女的婊子干一场,痛痛快快地把钱花出去……”我的确被他的话打动了。我似乎看到一朵动人的罂粟花,在城市欲望的中心,繁华、妖治地盛开。

我将目标锁定在“金光岁月”,就因为那里是本城最豪华的娱乐场所。吃晚饭时我特意猛灌了几口烈酒,这阵子脑子里昏昏糊糊。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花光这个月的饭钱时,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金光岁月”依然如故。性感,狂乱,美妙。这里塞满了香车美人,塞满了奔诵的音乐和一浪接一浪的情绪高潮。人群的狂欢似乎永无止境。

我静静地坐在二楼酒吧的角落里,摇着一杯轩尼诗,漠然地看着这里进进出出的每一个人。将要发生的故事我知道一半,一个极度美艳的女人,一家普通旅馆里的发霉的房间,最后是最刺激也最现实的运动。尽管我那儿还在一阵阵地痒痛,但用不了多久,它仍能将快感传遍全身。像哈利•波特夹着扫帚一样,那流脓的肉棍子仍能带着我满世界飞翔。我不知道的另一半故事是那个还未出现的女人是否跟我一样有病?或者更糟的是从她那儿染上另外一种病。

轩尼诗摇了半个小时,没有女人上来和我搭讪。倒是来了个同性恋男人坐在我面前,用半男半女的声音找我聊天。该死的变态让我大倒胃口,直到我喉咙里发出阴沉的“滚”字,他才扭着身子离开。我注意到另一张桌旁坐了一个大美人儿。她穿得时尚但却俗气,但她绝对是今夜最漂亮的一个。看到她时我才明白,当年海涅为什么要坐在卢浮宫门口哭泣,因为那太美了,美得不能形容。男人们纷纷绕着圈子走路,就为了走近些看她一眼。她是一个艳得让人畏惧的尤物,除了一个中年痞子向她吹了声口哨外,没有一个人敢跑去坐在她面前。可我连想也没想就径直走到她面前,用一种空前绝后的礼貌口吻问道:“你不会介意我坐下来吧!”她笑了笑说:“当然,你随便吧。”

“你是在等人吗?”我问道。她说不是,接下来便是沉默。我在心里盘算着今晚会在她身上花多少钱,并且如何把我的想法给挑明。

“你常到这儿来玩吗?”她问道,嗓音略有些沙哑,声音性感之极。我说不常来,这是第二次。她说她也是第一次来这儿玩,说什么都玩遍了,生活无聊透顶。她说话时,脸上一直挂着醉人的微笑,让人想入非非。在此之后,闲聊的话题从迪厅开始,然后是网络,食物,夜生活,等等、等等。实在找不到话说时,我突兀地问她有男朋友吗?她说:“没有,你呢?有女朋友吗?”我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找一个呢?”她问道。我对她说,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一时半会儿也讲不清,我们最好换一个话题。她笑了笑,没再多问。她确实是一个识趣,并且很有分寸的女人。像所有的风尘女子那样,她尽拣一些我爱听的话说。说我谈吐不俗,气质不凡之类的恭维话,让人飘然欲死。她像谜一般地坐在我面前,令人捉磨不透。从她世故的谈话中可以看出,她的心境像个饱经苍桑的老妪。她时不时发表几句关于生呀,死呀,人生无常之类的高论,仿佛是她一个经历过千年脱变的妖女。我猜想着她的过去,她或许经历过某种巨大的不幸;或者是一种非人的生活。要不然从那张美丽的小嘴里不会流出对人生如此透彻的见解。她说一个人只活一次等于没有活过,但她却否认自己读到过昆德拉的小说。她认为她的父母根本就不该生她,因为诞生便是苦难的开始,她说人一诞生就指望着活下去,但最终却难逃一死。我大吃一惊,以为遇到某个哲学系毕业的靓女。而她却说自己根本没念过大学。更让人震惊的是,她说她只有十八岁。不可思议。一个十八岁的漂亮女孩竟然有着八十岁的看破尘世的眼光。她把自己的一生比喻成小孩子吹肥皂泡泡,五颜六色,明知道迟早会破,但他们还是拼命地想把那些胞皂泡吹得更大些。最后什么都消失了,连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从她精致的手袋里拿出一盒七星牌香烟,递给我一只,然后自己点燃一只。纤纤玉手上夹着一只烟,这让她看上去更加妖媚,更加显得风情万种。同她上床又是怎样的情形呢?我禁不住这样想。

“为什么你不把自己打扮得年轻点?”我问道,“像街上那些卡通式的小姑娘那样,扎两个小辨子,一身运动造型。”

她笑了笑说:“以前我就是那样子,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过去的日子是一片空白。你说为什么我不多尝试一些别的东西?比如抽烟,喝酒……”

“你抽烟抽了多久?”

她说:“不到半年吧!心事重重的时候,抽烟是放松的理由,你呢?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我说我已经是老烟民了,抽了十一年烟,总有一天会被烟毒死……她叹息着打断了我的话,她说:“是啊!我也是,我就要死了。”

“啊!不可能吧!”我睁大眼睛,望着她,以为她和我开玩笑。

她说:“其实你可以不相信,连我自己都不相信。上天与我开了一个玩笑,不过没有什么,人人都会有一个没有明天的今天,上天还是公平的。”她见我仍然不信她的话,于是她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说:“你还是不相信?那你看看我的眼睛,是不是有些反常?”我往前凑了凑,一双明亮的眸子流出莫名的哀怨,眼袋有些浮肿,发黑……

此刻,所有的谜底都已揭晓。死亡迫使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走向深刻。所有对于死亡的思考使她一步一步地走向形而上的高岗,再从那里反过来审视自己的一生。她把生命中的第一天都当成一个末日,像一个死者那样去看待周遭的一切,所以才造就了她那成熟得让人不可思议的苍老心态。

死亡如同太阳的光芒。人人都习惯于俯身看着大地,既没有时间,也没有胆量去直视如太阳般的死亡。直到有那么一天,当你被告知不久你必死无疑时,对于死的思考才显得重要和迫切。

“你不觉得太可惜了吗?”我问道:“十八岁是一个让人想起来就想大哭一场的年纪。今后的路还那么长……”

“没有什么可惜不可惜的,”她平静地对我说:“这个世界每一个人都要走这条路,这是迟早的事情。或许死后的世界要比现在好得多呢?”

“那你感到恐惧,或是绝望吗?”我继续问道,尽管我知道这样做对她有些残忍,但我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了解一个垂死的美人在想些什么,这的确够吸引人的。

她仍然保持着那淡淡的妩媚的微笑。她对我说道:“你觉得死很恐怖吗?我不这样想,就象我出生那样,从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走到这个世上,我不过是沿路返回而已。”

“你有什么打算吗?”我问道,“我是说在剩下的日子里,你会做点什么?”

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反正让自己开心点就行了。过几天我会离开这儿。我有几个姐妹在沿海一带上班,我想去玩一段时间。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想找份工作。上班是啥滋味我还不知道……我不可能继续呆在家里,爸爸妈妈看我的眼神只能让我更难受……”

她又点燃一支香烟,然后接着说:“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死?”我不屑地笑了笑,对她说,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无时无刻不被那个问题困扰。似乎自己不把“死”想透,我活着就觉得不踏实。我告诉她,世上几乎所有学派的死亡哲学都被我读到过,可是没有用。后来我想皈依宗教,但仍然没用。干脆混一天算一天,就像伊譬鸠鲁所说的那样:我活着的时候,死亡还没来到,而死亡降临时,我就不存在了。

酒吧里的爵士乐传递着彼此的悲哀,红酒的苦涩一直停留在唇边。灯光暖昧,人在空气中渐渐熔化掉。面对面坐着的是一个性病患者和一个绝症患者,两个来寻欢作乐的男女,居然严肃地讨论着许多严肃的问题。这未免有点滑稽。事实上,我早就打消了与她上床的念头。在我看来,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不得不独自去面对死亡,这真是太残忍了。我想开导她,但却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尽管她一直很平静,并且还不时同我说笑,但她的心里也许正在掀起巨大的波澜。

“可以请你跳一曲舞吗?”我对她说,她笑了笑,快快乐乐地站起来朝酒吧中间的舞厅走去。她笑得那样迷人,可爱,但她却要挥手告别眼前的这个世界。

我轻轻地拥着她,在悠扬的音乐里漫步。我拼命在大脑里查找所有关于“死亡”的智慧的话,希望她能活得乐观一些,精彩地度过生命里最后的宝贵时光。我们在舞泄中相拥而舞,自然而默契,就像一对恋人那样。后来,她把头埋在我肩上。她在抽泣。她终于哭了,哭得让人心碎。

音乐结束时,她对我说:“我会把今晚的一切记在我的日记里,那是我能留给我父母的唯一的东西。很感谢你陪我聊了这么久,真的,谢谢你。”

说完她便款款走出酒吧。当我回过神时,她已经不在了。我急急忙忙地往外走,想要找到她,但我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在底楼的迪厅里,我没有看到她的影子。我想她或许已经离开了“金光岁月”,回家去了。于是我跑到大街上,急切地张望,但仍然看不到她的身影。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愁怅涌上心头。一个从一开始就让人感到震惊的女孩,到最后却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似的。

我这才想起忘记问她的名字,忘记要她的电话号码。突然间,我想起今天就是“万圣节”,我不可能遇到鬼了吧?

※※※※※

深夜,我独自行走在空旷的街沟里。这里没有了人潮的阻塞,没有汽车的尖啸,建筑物与人似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灯火通明的城市,映照出天空的美丽,但身处其中的人却仿佛迷者坠入虚无的深渊。我没有想到,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会为我洗脑,用她那性感而略带吵哑的嗓音来揭开我心中的旧伤,象手术刀那样将死亡的阵痛血淋淋地勾出来。今天这一天比诺曼底登陆还要漫长。在过去的许多年里,死亡的阴影一直在我的心底隐隐作痛。它驱使我走向哲学,走向虚无的山谷。那些被各种哲学折磨得痛不欲生的日子简直不堪回首。不论我想什么,最终都会在那个可怖终点反弹回来。在我看来,死是一个生命中最重大的事件,然而周围的人却很少想到它,实在是不可拟喻。

人类是一种多么奇特的生物啊!能够在自己活着的时候预知道自己的死亡。我相信死才是一切艺术和宗教的源头。上帝将生与死悄悄地隐藏起来,留给人类的仅仅是活着的一小部分。生命短短数十年,与人类的历史相比,与永恒的世界相比,短暂得可以忽略不计。感受到死之荒谬与绝望的心,永远都有一条不可能愈合的伤口。想不到刚刚将自己麻醉的我,今夜却被那个小女孩弄醒,重新去感知那可怕的阵痛。将那伤口撕出更大,更深的口子。

这天夜里,我失眠了。我几乎一夜没合眼。我不再想女人,不再想将“罂粟的种子”撤出去。漫步在生与死的边缘,我用一种逝者的眼光审视自己的一生。那个小女孩毕竟是幸运的。她不必见证岁月在自己身上刻下的苍桑,这未必是不幸。当生命的花朵开得最艳丽的时候突然凋零,就像一出精采的戏演到高潮时,演员退场,留给人们种种猜测和悬念。我回忆着那个女孩的一颦一动。一个被死亡的阴云笼罩的美丽女孩,似乎更加惹人怜爱,可是人们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卷入死神的怀抱。上帝按他自己的样子造人,却不让人能够永远地活下去,这是神与人之间最大的不公平。为此,我甚至想诅咒,指着天空高呼渎神的话。人类不是杰作,而是经过精心构思的恶作剧:一半是神,一半是兽,有一个渴望永恒的灵魂,还有一个必然死亡的肉体。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希望自己能够皈依上帝,但最终却做不到。基督教的永生似乎比死亡更加荒谬。生命没有死亡作为根本的背景,一切都显得毫无意义。在一次聚会上,我对牧师说:“有时候我在想,如果人真的能复活,然后回到伊甸园中,那么我们将不再有朋友,不再有亲人,也没有现代设施娱乐。那是不是比死还要可怕?”结果我被一群人骂得狗血淋头。他们也许不知道。此生的所有事件都是一次性的,因而生命才显出珍贵。

我到现在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走进教堂时的情形。那是一个初春的下午,我像个孤魂野鬼似的在街上游荡。目光追逐着青春傻俏的脸蛋儿,曼妙的身材。一个漂亮的女孩走在我前面,她跺着优雅的步子,气定神闲地漫步着。她与周遭行色匆匆的路人形成强烈的反差。所以,我一直跟了她两条街。想看看一个孤单的女孩是怎样打发这无聊的下午?她的心里是否也一样感觉到凄凉?

阳光下拖着自己长长的影子,恼人的春色与燥动的内心极不协调。有好几次我想走上去和她搭话,但最后还是忍住了。搞不好遭白眼不说,还极有可能被她叫“非礼”,最后惹来一阵乱拳。

后来她拐进一条巷子,走进一座教堂。那座歌特式建筑据说是七十年前由法国人建造的,看上去有些阴森,让人不觉联想到霍夫曼笔下那些覆盖着在大雪下的黑漆漆的城堡,蝙蝠昏天黑地飞舞,乌鸦“嗷嗷”狂叫……教堂的大门紧锁着,看来那美人儿有大门的钥匙。一直以来,我总以为教堂或者寺院只是老人们的去所。这座奇异的大陆从不教人去直视自身的覆灭。只有当死神在向你露出锋利的牙齿时,你这才猛然意识到死亡的可怕和荒谬。

想不到在这儿还能遇见一位美女,真是匪夷所思。我注意到门上贴着一张告示。上面写着一周的日程安排。星期天是“主日崇拜”,星期六是“查经聚会”,星期五是“诗班活动”,星期四是“青年聚会”……我有些激动,因为那天正好是星期四,似乎一个全新的世界将在这春日的傍晚徐徐拉开帷幕。人世间的事情直白得一眼就可以望到尽头,对我而言,神秘的仅剩下神的源头了。

在那一年里,我感到自己很幸运:能够在年少时接触到宗教,以为从此将在基督的圣灵里寻找到生命的根据和归宿;以为人类追问了千百年的所有问题都能从《圣经》上找到确切的答案;以为由此便解脱了,远离了一切形而上的苦闷和烦恼。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我似乎比三次皈依天主教的帕斯卡尔活得还要艰难。

那个把我带进教堂的女孩是牧师的女儿。我曾经想向她求爱,但理智给我迎头一击。她是一个只有神性的人,远离人间的烟火,除了对上帝的爱以外,她什么也没有。不懂享乐,不会放纵自己,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玩艺儿。后来陆续结识了许多受过洗礼的年轻朋友,他们是一群偏执狂,一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一群现实世界的儒夫,或者是一群精神病患者给自己找到一个发病的理由。他们盲目的乐观让人十分反感。每个人都极力试图通过种种途径证明自己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但有些人连基督教最根本的教义都不清楚。这使我发现了宗教的伟大。人类在面对它时,存在一个配不配得上的问题。那帮人私底下也在聚会,并经常邀请我参加。我去过一次,还是冲着一个姓钟的漂亮妹妹去的。结果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在一个姐妹的家里,一群年轻的男男女女向我讲叙什么仁爱呀,圣子呀,侍奉呀,永生呀,荣耀呀。我傻呼呼地坐了几个小时之后,我终于明白那帮人为什么对我如此具有爱心了。原来他们是一个地下传销组织,企图通过宗教的途径发展下线。的确,他们挺聪明。他们知道宗教徒是向往永恒,真理和至善至美的怪胎,可惜他们找错了对象,他们遇到的怪物曾经是尼采门下的走狗。

这便是我的第一次皈依基督的失败经历。也许还有第二次,第三次。在一条寻找归宿和超脱的路上,我会一直往前,直抵虚无深渊的深处,在荒园上跋涉,绝不轻意停下脚步。尽管我背弃了上帝,背弃了一条现成的捷径,但我仍然得承认,这个世界最美的建筑是教堂的尖顶,最美的音乐是晚祷的钟声。也许迟早会有这么一天——早上高声朗读一篇神圣的文章,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之类,下午坐在舒适的花园里冥想上帝,晚上八点准时到达梦乡。我卷曲着睡在床上,如同一个被神圣保护在原始状态下的巨型婴儿。我预感到这一天的到来就如同自己的死亡那样确切。你无法想象自己突然有一天要去面对永恒的黑暗的那种伤痛。恐惧与孤独同时降临,仿佛独自一人迷失在无涯的旷野,巨大的无助如龙卷风将你连根拔起,抛入无穷的虚空中,最后再把你重重地摔在地上。你想要呼救,但却力不从心,喉咙里微小的声音连自己也听不清。仿佛大地正在沉没,天空步步逼进,漫天黑云像一群群黑色蝙蝠向你冲过来。

天亮之前,在睡与醒之间,我断断续续地做着各种各样的怪梦。我梦到“金光岁月”里那个十八岁的女孩朝我微笑。笑得那样纯美,笑得令人心碎。她似乎想表达什么,但我却说不清楚。我答应我自己,好好地生活下去,不管遇到什么,趁着年轻去多尝试一些新的事物,给自己一个完整的交待。

朝霞挥去了“万圣夜”的阴影,新的一天又展现在我的窗前。在所有的道路都被封死的今天,我依然相信另一个天堂在召唤我,然而,通往那未知世界的道路却在迷雾中。那无数层的迷雾灼痛了我,灼伤了我的双眼,现在,昏暗的视野更加模糊不清了。

第二天,也就是十一月一日。一个颇有名气的散文家跑到这座小城来签名售书,排场大得像小布什访华。我读过他的作品。故作深沉的老生常谈,被人称为“哲理散文”;矫情造作,“阿阿噫噫”的东西,被人称作“抒情散文”。在我的眼里,他的东西同中学生日记不相上下。读其文,你会发觉他不过是个喜欢说教的老家伙。然而,一个作家的成功与他的作品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作家的成功需要传媒去操纵大众的感情消费,要学会制造文坛新闻事件,要精通与传媒调情的性交技巧。在这一点上,作家和记者的关系就像妓女和嫖客的关系,扭捏,暖昧,说不清道不明。那个曾经是左派文人的老家伙当然清楚这一点。时代在他的手上玩弄,如同玩弄一个小姑娘。如果他不靠新闻记者去指导大众阅读他的文字垃圾,他恐怕早就默默无闻了。

他此次是为抛售他的新书:《佛国香径》而来的。为了采访时与他更好地沟通,我的同事们加班加点地研读他的那堆厚纸片儿。我只翻了几十秒,飞起一脚将手里的书踢到办公室的角落里。然后我开始下结论:“一个有钱的杂种,他玩遍了中国的名寺古刹,记了些日记,类似于行踪记录的东西。然后他就像他以前强奸音乐,绘画,诗歌,哲学,那样强奸了宗教。”

事实上,我没有必要在办公室里激奋地损那家伙。他是挺不错,恭恭敬敬地双手奉上他的新书,见人发一本,并不断重复:“拙作,请多指教!请多提宝贵意见”之类的话。并且他一把年纪了,还统统管我们叫老师。他特意在本城最高档的“福满春”酒楼设宴,请了四十几桌人。这其中有文化官员,书店老板,媒体记者,当地作家,等等。酒楼门口停了十七辆奔驰车。并且他还请来警车为其开道,请来上百名警察为他维持秩序。席间还有专业模特进行现场时装表演,朱门酒肉,歌舞升平,除了吃肉和观赏美女合我胃口外,那家伙我怎么看都觉得不顺眼。本来我打算今天下午去医院治我的淋病的,现在让他给搅和了。下面肿胀流脓,肚子里一肚子火,没有当场踢烂他的屁股,已经算给足他面子了。

在那场只差二十一响礼炮的午宴后,按照那杂种的日程安排,下午我们在记者站的会议室开座谈会。一群本城所谓的作家和一群被流放的痞记一起讨论那本定价22元,发行五万册的《佛国香径》。我们看到本城作协的蠢货把那杂种高高捧起,像敬拜神明那样敬拜他。那杂种在发言席上高兴得全身发抖。相互的吹嘘,夸张的言辞,听起来就像同性恋者的呻吟。我甚至还起了鸡皮疙瘩。

我们暗递眼色,准备让那个老杂种出丑。像这样的坐谈会,通常会成为我们发泄的最佳场所。作家作为妓女,在没有要到嫖资时,他们总会对嫖客千依百顺。当然,这两种人之中也不排除有双性恋嗜好的怪胎,记者靠作家出名也屡见不鲜。

我看到阿杰朝我撇嘴,眼神轻蔑地瞟着那杂种。阿海埋头看书,看得认真极了,我知道他在挑那杂种书里的毛病。邦邦则紧握着相机,随时准备抓排那杂种失态的样子……作协的蠢货口水讲干后,会场顿时安静下来。阿杰他们正用期待的目光着我。我小声嘀咕:“不行!每次都是我先,这回该轮到你们了。”那杂种看到冷场了,马上开始口齿不清地讲他的那些芝麻事儿。我打断了他的话,说:“余先生,我们还有人想发言。喏!张喻杰同志想问你几个问题。”我故意把“同志”二字的声音拖得很长,引来兄弟伙们配合极佳的大笑声。

阿杰这下没辙了,只好不情愿地站起来,想了想,问道:“余先生,你的书据说一直挺畅销的,你可不可以透露一下你的家产?”那杂碎沉默了几秒钟,眼睛飞快地转动,然后说了一通离题万里的话。他确实对得起这几十年来社会对他的裁培,外交辞令一套接一套,把问题回答得模模糊糊。我觉得他不去当一个政客实在是可惜。但阿杰不吃那一套,正当那杂碎讲得情绪激昂时,阿杰打断了他的话:“请问余先生。这是一个比较私人的问题。说实在的,像您这把年纪,还在不断地写爱情故事,没日没夜地谈论恋爱的感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一定有无数个情人……”

欢呼!尖叫!喝彩!

“嗯……”阿杰停了停,“据说罗素那些精采的妙论是孕育在他五个情人的怀里,我想冒昧地问一问,您的那些风月散文是孕育在谁的怀里?您可以透露您情人的名字吗?她们是不是对您的创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又是一阵尖啸声!我们又鼓掌又跺脚,那一刻我们让阿杰感到自己像一个凯旋的英雄。他得意洋洋地坐下来。做了一个优雅的手势,示意让余杂碎回答他的问题。我们可敬的余大作家面红耳赤,神色惊慌地与坐在他旁边的经济人交头接耳。

“我可不可以说几句,”我站起身来,故作谦逊地说道,“余先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想知道你是不是有怪异的性取向?是不是想要又得不到的那种?所以你才会一辈子对你的那些‘风月作品’满怀激情?”

那个杂碎的确被我们激怒了,他说我们提的问题很无聊。并且还为我们戴了一顶“人身攻击”的高帽子。他说了一大堆文学理论,妄图把话题往别的方向引。我高声地问道:“余先生,请你说说你几十年来屹立于文坛而不倒的秘密?你能不能客观地评论你自己在一九六0年至一九七九年期间的著作?”我故意停了下来,挥舞双手,示意让兄弟们鼓掌,或是嚎叫。

在余杂碎正欲发作之前,我接着说道:“从你的文章中可以看得出来,至今你仍然很时尚,你就不觉得你这一辈子都在献世媚俗?”会场开始沸腾起来,我看到那个出一本书就赚几十万的杂种双目血红,青筋凸爆。幸亏有本报识大体的刘编辑打圈场,不然他非得活活气死。再不然就是他忍不住揍我一顿。我巴不得他揍我!因为邦邦正提着相机在那儿等着哩!

散会的时候,我当着那杂碎的面,拿起阿杰身前的《佛国香径》开始撕起来。我说我要上厕所。拉屎,急需草纸!我撕书的时候瞥了几眼余大作家和刘大编辑,他俩像两个误闯女厕所的大男人,恨不得挖个洞钻到地底下去。他们想向我发作,却又找不到适当的理由。我当然清楚自己的所为,反正老子想通了,大不了丢了这份工作,你总不可能把我给剁了。

我开始意识到工作的可有可无,就像彻悟了生死那般超然。所谓的“苦难”不过是自己在阳光下的影子,我没日没夜地与灾难和痛苦调情,拒绝浪漫的扯谈如同拒绝一个患湿疣的婊子。我不再刻意地忍受生活。不再让自己的心浸泡在阴郁里。我想象着自己可以无比自由地在任何场所,任何地点,宣泄自己的狂躁。比如在银行大厅的花岗石板上睡觉,在市委办公楼的过道中间大便,在广场的旗杆撒尿……在文字的刀锋上舞蹈,直至死亡。像我这种年纪的人,海子已经自杀了,雪莱也被人给宰了,高更抵达了荒凉的塔希堤岛,济慈得了肺结核正在大口大口地吐血……诗人的灵魂在大地的上空飞翔,他们再也不肯降落到大地上。他们从一个世界穿越到另一个世界,穿过无尽的夜,穿过一个个虚无中升起的亿万个墓碑和铭牌。

※※※※※

在第三人民医院的泌尿科诊室里,我向医生描述自己那儿的症状。一个漂亮的女医生,她问我结婚没有,我说没有。“那有没有过不洁的性生活?”她接着问,我说也没有。我对她说:性是正常的健康的需要和活动,与我发生过性关系的女人很多,但我从不认为这里不洁的。她笑了笑,告诉我说,你是我遇到的最干脆的一个病人,许多人到这儿来都摭摭掩掩的,要么说自己是泡温泉被染上的,要么说自己是使用宾馆的马桶,或者毛巾……

她抬头看了一眼旁边站着的两个来医院实习的小姑娘,用很肯定的语气说道:“刚才他描述的就是淋病的典型症状。”然后她看了看我,说:“好吧,让我看看。”她不容置疑地说道,像是在下命令。这让我想到昆德拉笔下那个类似长颈鹿的女人。我刷地一下抽出皮带,一下把裤子松到小腿上。“啊,别急,别急,”她嚷着,“门还没关哩!”这个冒失的女人。

两个实习的小姑娘见到这阵式,脸上泛起了红晕。我对她们说,怎么啦,小妹妹还害羞吗?我都无所谓,你们还不好意思?她俩白了我一眼。我完全能猜出她们心里恶心到什么程度。但我仍然开心。看着那个美女医生仔细地观察我的阴茎,小心翼翼地提取分泌物,这种感觉复杂得难以用语言去形容。接下来她给我开药,我跑去一划价,上帝呀,五百八十六块钱!我又倒回来找她,像市场的小贩那样跟她讨价还价。我说您不要吭我呀!七七八八开一大堆药,我哪儿来这么多钱呀!我说您无论如何得把费用控制在二百块以内,否则我就不医了。跑到外面去传染别人,大不了到最后我自宫了就一了白了。那美人眉头紧锁,故作沉思状。稍后,她同意了我开的价钱。她叹气的样子仿佛是在告诉我——她的提成又大大地又少了一截。

我算是把这儿搞懂了。他们防着病人就像防贼一样。不管你做什么,都得先交钱。他们担心你把病治好后就拍屁股走人。他们是狗屁个白衣天使。不把你的钱袋掏个精光,他们就浑身不舒服。那伙贪婪的杂种,他们是传说中的吸血鬼,他们总是以一种伪善的口吻,耐心而反复地问你带了多少钱?你可以承受多大的治序开支?我看到一个大咯血的病人来看呼吸科,那伙杂种要他先预交二千块医疗费,否则他就只有混蛋。我目送着那个比我惨十倍的可怜虫吐着血走出医院,缓缓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地上是一滩滩发黑的血迹,墙上是写着“小心扒手”的标语,我脑子里翻腾的是一个接一个的奇思怪想,肺结核,鼠疫,麻疯病……这些都比淋病来得直接,如果你不免费收治我,我就不断地跟你说话,朝你脸上吐气。如果你让门卫赶我出去。也好!我就跑到人最多的地方去,去挤月票车;去幼儿园亲你的独生子;给你写信,信封上全是我的唾沫,反正老子要死了,你就算把我弄去枪毙还来得快些。

医院的病房,在我看来是人间用钱堆砌的天堂。床单和墙壁洁白无暇,到处干干净净,找不到一点灰尘。一个白衣飘飘的年轻护士,她刺破了我的血管。她居然在同一条静脉上刺出两个洞,鲜血返流到输液管里,童年打针造成的心理阴影再次重视。但我仍然喜欢她。喜欢她那双活泼的眼睛,那双带有消毒药水味道的干净的小手,温柔的声音。我问她可不可以把电话号码留给我,她笑着说不行,有什么不舒服按呼叫器就行了。这个目的无望达到了,下一步便是义无反顾地掉头而去。我对美丽女性的无穷想像全都圈定在“发乎欲止乎情”的范围里。我不可能再次丧失理智去陷入所谓的爱情。一切都要直奔主题。

看着药水一滴一滴地流进我的血管,往事一幕幕地不断在我眼前出现。我真想在这温暖,舒适的病床上睡一觉,永远也不用醒来。但我躺着一直没睡着,在想一个女孩。那个女孩不止一次流着泪说她爱我,她说她会一直爱我,直到她死。我们曾经一起成长,一起嬉戏。但是,我们的手上各执一张去往不同地方的单程车票,那上面只有两个字:命运。我这样想看着,即便是有一天我不在人世,在另一处神秘的空间,也许我仍会怀念尘世中与她一同走过的日子。那段不能被风沙掩埋的日子,闪亮的日子,超越了所有的时间与空间,超越了所有的存在,那是我唯一珍视的东西,比我的生命更珍贵。

从医院里出来,我跌跌撞撞地走在大街上,夜幕徐徐降临,秋风裹着哀伤的色调浸染了我体内的每一个细胞。站在新建的立交桥上,汽车亮着灯从脚下驶过,像黑夜里游动着的发光的巨龙。这就是世界吗?这是我曾经确认其存在的世界吗?是由人类所构成的动物和植物的世界吗?从我身边经过的男人和女人,他们说着什么并不重要,他们在想些什么也不重要,终究会有那么一天,岁月会将这里的一切带走,犹如秋雨带走最后一片树叶。光与影交织的城市,彩色斑驳的夜晚如此的妖娆。我回首望去,码头上雾霭沉沉。远外传来江涛的低泣,故乡石阶上那些矮矮的青砖旧屋被掩盖在愈来愈厚的雾气里。隐约的歌声飘来,安祥,宁静,越拔越高,如同天堂佛国里颤抖跳跃的仙籁,让人感受到宗教,神秘,死亡,复活……以及那些巨大的神力。

“这在我心里无数跳跃的光斑,是不是一种苦难?”我这样想着,泪水潜然而下。

仅仅几分钟前,我的脑子里妙思如泉,而现在一切都平静下来了。没有信仰,没有爱情,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天与地之间,钱包里还剩五十元钱以及一堆零碎的纸币,尽管如此,我仍然毫不犹豫地走进一家名为“欢乐周末”的酒吧。空气中有一种甜甜的香气,灯光暖人,贝斯和吉他的混响如子弹横飞。愤青,痞子,妓女,文学青年,妖怪朋克,虔诚的乐手,从OICQ上下载的小妹妹像苍蝇似的在这里飞来飞去。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在舞厅的一角跳着颓废的钢管舞。啤酒的泡沫满天飞溅,赤裸的舞女像电动玩具似的,在那里只是摆设。我面前的小方桌上有烛光,鲜啤,玫瑰和一切像征浪漫的物质标签,我不知道这对女人的杀伤力有多大,我并不关心这个,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大醉一场,被酒精温柔地毒死,其它的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可以请我喝杯酒吗?”一个雅致的女人,她问道。我居然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的。她用她迷人的肉体越来越近地蹭我,携着狐媚轻挑的眼神,美丽的脸蛋儿被她酒杯里的红酒染上一缕红色。酒精和堆砌的浪漫摧毁了她本来的面目,留下的只有风情和妖艳。

“你是干什么的?”她问道,用一种摄人心魄的目光看着我。我说我是记者,你呢?

“模特儿!”她说道。我不屑地笑了笑,心想现在随便一个女人,只要稍有姿色,在一家小报或者杂志的封面登一张照片,她们都称自己是模特。不错,她们的身体是世上最美丽的身体,她们用身体展示美丽与丑恶,用身体去思考,去生活。如果你能把自己的身体迷失在她们的身体里,为这样极致的快乐,你应当支付的代价我想应该是惊人的。酒不能把她们灌醉,她们的酒量惊人。甜言蜜语也不能令她们迷失,既使你为她流尽眼泪,流尽鲜血也不大可能在她们坚硬的空壳内留下一点儿回忆。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钱去砸她们。否则她们绝不肯把双腿再叉开点儿。

我没有金钱,比钱更困乏的是耐心。我对她说,我们出去喝酒好吗?到我住的地方去?她迷惑地望着我,问道:“然后呢?”我说然后就睡呗!反正男欢女爱,干那事感到愉快的又不是我一个人。看得出她大概明白我的意思,她一脸的不高兴。我接着说:“你看着办吧!走还是不走?不过我把话说前面,我身上没钱,家里也没有……”

她“嗯”了一声,用她那漂亮的眼睛瞥了我一眼。然后她起身走开,像一只蝴蝶旋向另外的男人。我想她没准儿会认为我是个小白脸儿,一个面首,一个专吃软饭的男人。这里就是这样,除了以性交作为定律以外,男人和女人相互算计着对方的钱包,疯狂的背后不再有优美得让人心痛的故事,但却有着许许多多美得让人心碎的男人和女人。欢乐与疯狂是被人享受掉的,直到酒吧打烊,曲终人散,苍白的心也不会慢慢飘回地面。我想起了曾经交欢过的女人,娜娜,玲儿,以及这半年来所有被我忽略掉姓名的肉体。浸泡在酒吧里,这足以将人淹没窒息的柔软的灯光,让人渴望着在高潮来临的一片虚无中死去,死在永恒的性体验中。年复一年,我张开双臂拥抱每个出现在我生命中的美丽的肉体,漠然地与她们做爱。很明显,我的性爱是受过割礼的。夹杂在现代文明中的野性的碎片,永远都不完整。我漫步在生与死的海滩,我在文明中歌唱性爱,我在文明的性爱中微笑,腐烂是它永恒的状态,腐烂着的是这邪恶世界的核,这世界邪恶,邪恶。

★ 第十一章 旅途中舍弃家园 ★

就像死囚临终前要吃顿饱饭那样,我被人客气地请到上司的办公室里。刘杂碎笑容可掬,他破天荒地把我着实夸奖了一番,说什么“前途无量”,“不可多得”之类的屁话。最后他告诉我,说是准备让我和阿杰,还有周海一起到巫山去参加笔会。我早就知道这是个阴谋,要不然报社的老杂种们也不会把这种好事情让给我。我面露愁容,我对刘杂种说,我这个月的钱花光了……他立刻表态,说不要紧,先找会计先借点儿。事实上,我的预感没错,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日后将我扫地出门之时,我的心里仍然会对他心存感激。

我们回到宿舍,收拾完衣物,在超市里买了二箱罐装啤酒,像三个逃跑的土匪似的尖叫着跳上去巫山的船。

一路上我们开怀畅饮,啤酒泡沫四处飞舞,歌声飞扬,江水给了我们太多的幻觉和灵感,但遗憾的是我们是三个男人,如果这一路上有几个小妞作伴就太好不过了。接下来我们开始醉薰薰地在船上寻找姑娘,从五等仓到一等仓,到处乱跑。游船上像一个小社会,最底层的是贫苦的人类,他们与一笼笼家禽和生畜坐在一起,面无表情,只剩下呆滞的眼睛和一张张在苦和泪中浸泡得僵硬呆板的脸。两岸风光无限,巴山渝水的秀美被他们视若无物。他们盯着甲板,或者埋头打盹,他们对富人们不远千里跑来观望的山水根本不屑一顾。
四等仓里睡着一排排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他们穿着相同的蓝色晴纶衣服,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些人只顾着睡觉,或是坐在床上与别人聊天,聊庄稼和今年的收成。也许他们已经在这条水路上走过许多次了,再美的风景也只不过是单调的摆投。

从二层开始,船弦上一对对情侣的陶醉在精采的二人世界里。他们说着悄悄话,如胶似漆地粘在一起。阿杰呷着啤酒,在一旁冷冷地说:“瞧着吧!他们好不了多久,他们图的是一时新鲜……”我们注意到船头一直站着的那对年轻男女。他们装扮朴素,人也长得不漂亮。但是他们很年轻。大概是某个大学里的学生。船头的风很大,冰冷刺骨,像刀子在割着人的脸和耳朵。他们在那里一站就是几个钟头,若无其事地谈笑风生。他俩一直规规矩矩,双手都放在栏杆上而不是放在彼此的身体上。看得出他们大概还未曾涉及过情欲的主题,仍在悠然地怀着焦虑的心情走在柏拉图的花园中。“年轻的爱情!”我们之中有人叹道。是啊!年轻时的爱情,这几个字想起来就令人双目潮润。我们都曾被那甜蜜的病症折磨过,摧残过,从此体内产生了抵抗爱情病菌的抗体。爱情是一种病,一种让人变傻变痴的病,得过之后永远都不会再得第二次了。

这是一艘旅行船。虽然现在不是旅游的旺季,船上没有一个旅行团,但是行至云阳时,我们的船仍照例靠岸停留。广播上一个讲川普的女声说道:“欢迎旅客们下船参观张飞庙,请大家注意安全……”

阿杰和周海那两个白痴居然背起诗来:“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兴奋得像两个幼儿园的孩子。

“走,一起去看看。”阿杰对我说。我说不去,一个愚忠的杀猪匠有啥好看的?他俩怏怏离去。我躺在床上,气恼着。这座奇异的大陆所造之神多如牛毛,人们喜欢将人神化,什么关羽,鲁班,杜康,后羿,嫦娥……几千年来,人们故作虔诚地顶礼膜拜,但他们却从未有过对神圣的敬畏。天旱时就到龙王庙去求雨,丰收之后又把龙扎成灯来欢快地戏耍一番。人们竟相追逐的东西,到头来只会走向毁灭。英格兰绅士台球一来到这里,立刻就成了乡村的娱乐工具;曾经红极一时的MBA现在已伦落到连夜大,职大,函大和成教都不如的地步。再说远一点儿,逍遥自在的道家文化在这里成了算命看相,装神弄鬼的把戏。什么黄道十二宫,什么五行八卦,亏他们想得出来!还有佛学,这大概是世间最透彻的宗教和哲学。想不到从天竺传到这里之后,就成了普渡众生,消灾祛祸,求福索财的道具。如果释伽能活到现在,他不被活活气得吐血而亡才怪。因为你完全无法想象那些主持和牧师们所过的生活。一座稍有名气的寺院,门口一定会有一个收门票的小亭子,大门内热卖着香油纸烛,像个现代企业那样运转着。我认识一位主持,他有一辆白色的明治轿车,还有个十九岁的女儿。他说他的妻儿住在富人们聚居的高档小区里。他每周回去一次,平常就住在寺院里。他的办公室有空调,桌上有电脑,卧室里还有背投彩电。他还向我述苦,说他忙啊!一年到头坐飞机满世界开会,交流。底特律,里约热内卢,香港,法兰克福,曼彻斯特,里昂,里斯本,布鲁塞尔,等等。他顺口说出一连串陌生的地名,如数家珍。还有一家尼姑庵,座落在一座大都市最繁华的市中心。那里边可新奇啦!有广东人开的美容美发厅,有浙江人开的高档茶楼,有当地人开的足道按摩院。后来尼姑庵的老板还在寸土寸金的马路对面开了家“斋饭馆”,服务小姐全是青一色的尼姑打扮。那里菜品昂贵,生意兴隆,日进斗金。当然,尼姑庵的老板也有自己的车,一辆红色雪弗莱跑车。她大概有三十多岁,会保养,看上去只有二十几岁。她姿色不错,到了晚上,她戴上假发,穿上时装,再化上浓妆出门时,没有人知道眼前这风姿迷人的少妇会是个尼姑。据说她是欢场的常客,出钱大方,被他包养的小白脸不计其数。我曾经连续十几天在那座尼姑庵的大门口徘徊,希望自己能够让那婊子看上。结果除了喝十几天的干风外,我连个屁也没等到。再就说当年常常教我“爱人如爱已”的牧师吧!我认识他和她的女儿。他女儿说她家有很多钱,多得不知道怎样花。她说:“真的,这个世上有太多的东西都是我们家不需要的。”好笑吧!我曾经的求爱对象居然是苏格拉底的遗孤。我所触及的宗教就是这个样子。小和尚叹息着:“做法事辛苦啊!这年头,钱不好挣啊!”真正配得上宗教的人又有几个呢?冲着那些奢华的生活和大把大把的金钱,我也曾有过出家或是受洗的打算。但是我根本就不是那块料,我极为有限的耐性更不允许我熬到那一天。的确,我活跃着的思维还未被阉割过,我过于清醒,过于理性,血淋淋的现实,就像无法摆脱的梦魇,无时无刻不陪伴着我。我就像是一个数百年前的游牧民族的一员。唱着牧歌,两手空空地走进现代都市里。顿时发现汽车如怪物向我冲来,街道和高楼,以及那些发光的彩灯和抬牌令我手足无措。这里没有属于我的帐篷,一辈子找不到属于我的房间,睡不到自己的床。如果说所有的人都是尘世间匆匆的过客,那么我也必是这之中最糟糕的一个。幻想遭到谋杀,一切均属徒劳。在这座小城里,我无奈地打发自己剩下的日子。我感到自己就快不行了,血液从头顶淌下,流过黑色的心脏,流到肮脏的脚趾。满天的尘埃遮住我的双眸,泪水在身体内发酵,凝成水晶。我被这莫名的悲伤碾压着,头上没有星星的光辉,一晃而过的出租车灯像一堆堆尚未熄灭的灰烬,被风吹起,吹向远方。

江水涛涛,长江被泥浆染黄。我站在船上,时而看看云阳的老县城;时而看看城对岸的张飞庙。那里游人如炽,相机的闪光灯闪砾不停。我想那两个家伙正在那里欢快着呢?交上几十元钱,看一堆泥塑的人像。我搞不懂这帮人为什么对人造的玩艺儿感兴趣。要我说,还真不如把那钱拿去看脱舞娘的表演,那才叫刺激,才叫享受。

云阳的老县城依着陡峭的山崖而建,房屋破旧不堪,最高的楼房也不过七层。这里一片萧条。我猜想着住在这里的人们又过着一种怎样的生活呢?这里全里高山,土地贫瘠,交通不便。他们又是怀着怎样的心绪在打发自己的岁月呢?

曾经有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儿,他就住在这里。那天我正在出版社跟一个朋友喝茶聊天,那老头小心翼翼地敲门进来,颤颤兢兢地讲明来意,他说他花了五年时间写了一部小说。说着他从包里取出几个硬面抄笔记本,上面的每一页都写得满满的,笔迹工整,看得出他还重抄过一遍。接着他开始谈论他写的内容,什么三峡工程,什么百万移民,什么牺牲精神,什么无私奉献之类的昏话。我和我那位供职于出版社的朋友,信手翻了几页他的文字,觉得他的文字功底太差。那堆废纸毫无出版的必要,出这本书肯定赔钱。那些红色赞歌早几十年可能管用,但是,在我们看来,凡是没有文学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文字都是多余的垃圾。就这样,那个老头被客气地赶走。

而今天,我站在这里,看着岸上那些错落有致的旧屋,那个老头的形象就渐渐浮现在眼前。他仍在修改他的文字?如果是,那就太可悲了。他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最终他还会不甘心地带着名与利的幻梦离开人世。或许他已经死了,带着梦想步入黄泉,谁知道呢?一辈子被一个念头折磨着死去,终究要比被许多个念头折磨要好。艺术的东西逐渐将成为老人和孩子的专利,除了他们,谁还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虚无上?

这座小县城里还曾经生活过一个叫陈颖的女人。我们曾经相处过三天。三天,对与一个现代风月故事而言,已经算很长了。所以至今我仍记得她。

那是我大学毕业的第二年,情况跟现在差不多。每天晚上我都在街上闲逛,或是在舞厅的一个角落里打发时间。一家经营得不好的酒店的底层,那里开了一家舞厅,门票两元,里面全是年轻的乡下打工仔和打工妹。那天晚上,有几个从未见过的女孩来到这里,她们嬉笑着,像一群不谙世事的孩子。我注意到其中有位穿黑裙子的女孩,她与她们不一样,她看上去要比别的女孩子成熟。所以我请那个穿黑裙的女孩跳舞。故事由此开始。那个穿着黑裙子,神情抑郁的女孩就是陈颖。她说她在银都酒店工作,干的是普通的服务员。她很坦诚,告诉了我几乎所有关于她的事儿。她说她十八岁就进城打工,至今已是四年了。她原先住在云阳县的山沟里,由于三峡工程将淹没她家的田地,她们一家在政府那里领到一笔钱后,全家人一齐跑进城来务工。她爸爸在效区帮人看果园,每个月三百块钱;她妈妈在市区帮人带孩子煮饭,每个月二百块钱。她还有个妹妹,在南区路一家韩国料理店当服务员,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每个月工资四百。她说她一有空就会跑遍整座城市去看她的爸爸、妈妈,还有她的妹妹。当她知道我是个记者时,她似乎突然间对我产生了好感。当然,她是被我满口的“社会责任”啦,“善心”啦,“正义感”啦,给蒙蔽了。她居然说我是个好人。她说:“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未跟一个男孩子聊这么久,我想,大概是……你是个值得信赖的记者。”

我问起她的业余生活。她说她喜欢看书,看报纸,有时候自己也会写点小品文章。她讲到这里时,我双眼放光,流利地说出一大堆连我自己也没完全搞清楚的文学术语。直到让她听得昏昏乎乎的。我们交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然后我送她回家。其实她在那座城市根本就没有家,她和那几个女孩住在一起,就挤在酒店潮湿的宿舍里。

第二次见到陈颖时,离我们相遇已经是两周了。那天我刚领工资,感觉自己稍微有些底气。于是我给她打电话,约她晚上出来看电影。她犹豫了很久,但后来她还是答应了。

傍晚,她如约而至。我们沿着繁华的商业街散步。路过德克士炸鸡店时,她笑着说:“我以前在这儿工作过,那时我刚满十九岁。我记得应聘的那天来了很多人,我没有想到他们会录用我……啊!现在想起来觉得好遥远。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这里开始的,就这家店。”

“那后来为什么又不干了呢?”我问道。

她说:“只怪我太笨了,不会跳舞。”

“嗯?”我看着她,说“当服务员跟跳舞有什么关系?”

她说当然有关系,每个服务员要轮流教小孩子们做游戏,教小孩子们跳幼儿舞,可是我觉得那太幼稚了,我不想在大街上蹦蹦跳跳,被人当猴子看,结果他们就把我辞了。

“然后你就去了酒店上班?”我问道。她说从那以后,她换了好几份工作,像商场里的促销小姐,送报员,街头发传单的小工,等等。最后,她忽然忧伤地说:“我知道,现在自己还年轻。唉!要是再过几年就不那么容易找到工作了。”

当时我是怎样的心情呢?我感到自己像个罪犯。身边这个纯朴的乡村姑娘在我看来已经够不幸了,而我却只想着如何骗她上床。

我记得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她以前的同事:一个土里土气的农村小子跟她打招呼。她脸上的表情完全是把我当成了她的男朋友。其实我不想跟她谈恋爱,除了她那白皙丰满的肉体外,其它的我完全不在乎。我需要的是一个性伴侣,一个一次性的泄欲器。她当然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在她看来,记者,一个舞文弄墨的文化人,他是多么崇高,多么值得尊敬啊!

电影是九点半开始的,可我一点也没看,心跳得利害,想着如何在黑漆漆的影院中与她的身体粘在一起。结果我做到了。电影结束时她的身子已经倚在我怀里。

深夜,我带她去吃宵夜,她只要了一碗珍珠汤圆。她只花了我三块钱,让我长出一口气。我断定她是喜欢上我了,要不然也不会想着替我省钱。吃完宵夜,我牵着她的手往宿舍走。她并没有拒绝我。那时候我住在报社的闲置杂物间里,除了一张破床和一堆衣物外,就是堆在箱子里的书籍。我们坐在破床上聊天。累了,我就说睡觉吧!她说:“你睡吧。我就在这儿坐一会儿,然后我就回去。”

她不愿意跟我睡在一起。我拉着她的手,深情款款地看着她美丽的眼睛,然后想要拥抱她,吻她。我喃喃地对她讲着情话,那些情话我已经熟得像演员背台词。她挣扎着,乞求着,她说不,不要。我没有勉强她。放开她。但她并不是真的想离去。我把自己从小到大发表过的文章翻出来让她看。我躺在床上,她坐在椅子上。她看得很投入。几个小时后,我连哄带骗,死缠烂打才把她弄到我床上。我试图扒下她的衣服,可是她不从。而我早已欲火焚身,只盼着早一点把那件事给做了。我不停地用手淫亵她,想尽办法去挑逗她。但一切都是徒劳的,她躺在那里楚楚可怜。最终我们相安无事地纠缠到天亮。

第二天清晨,她默默地起床,梳头,补妆,然后回酒店上班。我以为从此她不会再理我了,那件事也以我的失望而告终。想不到过了很多天,就在我快将她遗忘时,她忽然打电话给我。她说她在外面租了一间小屋,叫我有空去玩。在电话里,她愉快地与我聊天。似乎完全忘记了上次在我宿舍的不快。她好象真的把我当成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我欣然接受她的邀请,迫不及待地要和她见面。时间是我定的,中午一点半。因为这样我可以省一顿午饭钱。

她站在小巷口等我,那天她打扮得很漂亮。午后的阳光明媚,她比灿烂的阳光更迷人。我走上去和她打招呼,寒碜了几句后,我跟她去了小巷深处的那间小屋。那是一幢木结构的老式房子,破烂不堪。她一个人住在二楼的一间屋子里,没有厨房,也没有卫生间,上厕所要跑到巷子口的公厕去。这让我想起小时候自己最大的梦想——(我从小肠胃就不好。天天拉肚子。经常是还没有跑到厕所,就尿了一裤子。)那时我就想,要是长在以后,家里也能有厕所就好了。

我把这件事告诉她,我以为她会笑,可是却没有。她面无表情。那天中午我们正襟危坐着。她给我看她的相片,其中有一张相片看了让我感到极度不安。照片上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粗花布衣裳上打满各种颜色的补丁。小女孩的裤子在膝盖处破了个大洞,那裤子太不合身了,脚踝还露在外面。小女孩背上背着一个大竹筐,里面装满了猪草。她小小的身影比那个大竹筐相比实在是不协调。她梳着两条小辫子,脚上是一双军用胶鞋。她左手拿着一把镰刀,右手正在拭去额头上的汗珠。照片的背景是一座座山,绿色的大山,云雾缭绕。

“这个小女孩是你吗?”我问道。她点了点头。刹那间一种酸涩在我的心里涌动。我简直不敢相信,照片上那贫苦的农家女孩,就是现在坐在我旁边的这位漂亮的姑娘。我宁愿她不是她。

小屋里有一张老式的双人床。床单白净,屋子也收拾得整整齐齐,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这里弥漫着一种温馨的气息。家具简陋,但到处挂着精巧的小饰品,显出女孩子特有的那颗精巧的心。我恹恹地睡在床上,阳光从窗外懒洋洋地晒进屋子里,让人全身酥软无力。我想哄她上床来,在床上躺一会儿,既便她穿着衣服也可以。她说不,她说她不想睡午觉。

屋里没有写字台,她伏在一只大箱子上写文章。我看过她写的东西,太一般,大概是缺乏足够的文化底蕴。她的那些诗呀,散文呀,恐怕连县级刊物也上不了。更失败的是她根本就没找到写作的门路。像她那样的漂亮女孩,如果真的肯花时间去陪报社那帮色迷迷的老编辑玩乐,没有出不了名的。这个世界从来就没让美丽的女性饥饿过,连上帝都宠爱她们。她们有的是机会,只是自己还不知道如何去把握。

她一直埋着头写字,而我却不断地找话题同她聊天。我问到她家人时,她说:“现在我最怀念自己小的时候,在云阳县的大山里生活过的那十几年。那时我们一家人住在山顶的矮木屋里,每天快快乐乐地有说有笑……唉!现在家没了。一家人都在外面奔波,连想聚的时间也没有……”

我被她的忧伤感染了。她总是叹息,总是一副郁闷的样子。我问她今后打算干什么,她说她想在城里买套房子,然后一家人开开心心地住在一起。她说她已经存了五千多块钱了,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再存五千,然后就去买房子。

“一万块钱只够首付,”我告诉她:“买房和装修没有二十万你想也甭想。”

她居然傻到以为买房就像广告上所说的:“一万元,轻松入住。”

“像你这样的女孩不该到城里来,”我对她说,“这里不适合你。”她问为什么?我没有告诉她为什么。
后来我居然沉沉睡去,醒来时天已经黑了。陈颖仍坐在床边的椅子上,读着一本散文集。我起床,想拥抱她,但被她婉转地拒绝。肚子饿得咕咕叫。于是我和她出来找了一家饭馆。吃了我们认识以来的第一顿晚餐,但也是最后一次。

我喝了很多酒,直到自己把自己灌醉为止。她却滴酒未沾。她结完帐,把我扶回那间小屋。其实我心里很清醒:今天无论如何也得把她给搞到手。

进屋后,我喷着酒气,对她说了一大堆“爱呀”,“想念呀”,“痛苦呀”,“思念呀”之类的情话。并且还激情四射地背诵了一首谢尔盖•叶塞宁的情诗。紧接着,我再一次试图拥抱她。她反抗,她说不可以,说她接受不了。她不断地说:太短了,时间太短了……

当然,那天我还不至于强奸她。我干不出那种事情来。我用花言巧语先哄她上床,穿着衣服睡觉。接下来就不断地对她进行性的挑逗。我跟她说性是爱的一部分,性是健康的,没有什么,你应该体会到生为女人的那种愉悦。我一层一层地瓦解掉她内心的防线。凌晨,在我俩都精疲力竭时,我终于进入了她的身体。她双眉紧锁,脸上露出一种可怕的痛苦的表情。她哭丧着,哀求我说:求你了,快取出来吧,求你了……她让我感到扫兴,同一个哭哭涕涕的女人作爱,我还是头一次。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床单上竟然有一大片殷红的鲜血……

“你还是处女?”我问道。她哭着,没有理我。

“怎么会这样?”我对她说,“颖儿,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真的,请原谅我……”

“不要再说了!”她低声吼道。然后她背过身去,哭泣。我看见她雪白的肩头抽动着,全身不住地发抖……

她一直在哭泣,直到天亮。从那以后,我没有再找过她。我以为她会来缠着我。但是她没有。她是个有自尊和尊严的姑娘。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伤害了她?我也曾一度内疚过,自责过。觉得自己那样做简直是犯罪。可是后来我不这样想了,至少我为她上了一课。相信那天晚上之后,她会明白许多东西,知道这个世界有黑有白,有快乐有痛苦,有血腥有欺骗……说不定她彻悟之后,像民谣所唱的那样——无业的女人别流泪,挺胸走进夜总会,有吃有喝有小费,县长书记陪你睡……如此她的生活不就彻底改变了吗?是非祸福,没有人能说清楚。说不定现在的她正过着奢侈的生活。但偶尔她也会想起我,并感激我帮她清除了道德的屏障。这谁知道呢?

游船慢慢驶离云阳港。夕阳西下,船尾的江面上泛起片片金光。云阳破旧的老县城像一座摇摇欲坠的废墟,在我的视野里越变越小,越来越模糊。我回忆着颖儿甜甜的笑,回忆着她的眼泪和她的叹息,我竟然欲哭无泪。此生此世,我恐怕是再也遇不到她了,但我衷心地希望她幸福,有一个疼爱她的男人,有一个温暖的家。

不久,长江三峡特有的地貌就显现出来了。两岸是陡峭的山峰,江边连一片沙滩也没有。江面变窄,江水汹涌,巨大的漩涡随处可见。人们乐此不疲地拍照,留恋,像吴承恩笔下那只猴子,撒把尿不算,还要写上“到此一游”几个字。就连阿杰和周海也乐哈哈地加入拍照的行到,还叫我也拍一张。我说不用了,一切印在我的心里,保存在心里的东西要真实得多。

我忽然发现:凡是最美的自然风景都是未曾被人类败坏过的不毛之地。长江的两岸全是高山,全是悬崖和岩石,游船要行驶十几里才看得到山腰上住着一两户人家。这样的赤贫生活,他们如何受得了?看着那些低矮破旧的土房子。我发觉在一条艰难的路上,还有许多人与我同行,并且他们走得更加艰幸。

从下游驶来一艘五星级豪华涉外游轮。船上只有几个老外朝我们招手,引来这艘船的一阵骚动。人们尖叫着,喊着,就像云阳岸边戏水的小孩子朝我们尖叫那样。周围的人都挺快活。唯独我闷闷不乐。我不知道这群没有资格,也没有经济能力去坐星级游轮的家伙到底高兴个啥?

船到奉节时,太阳已经看不见了,天边只有几缕暗红的云彩。我的手机忽然响起来。电话是这段时间失踪的王福贵打来的,他语调凄婉,像一个被绝症摧毁的病人。他说他想出一本诗集,但现在他积累的作品太少了。他说,拿出来见得人的,充其量只占得到一本书的几十页。所以他想几个人一起,出一本合集,只有这样凑起来才像一本书。

王福贵还说他破产了,现在一无所有,成了彻底的穷光蛋。接着他完全不顾我的感受,以及让我心惊肉跳的电话费,在电话的另一头大放生死厥词。他喃喃自语,说“出书”是他此生最重大的事件。如果那本书面世,就是第二天跑去自杀他也无所谓。

本来我以为他说这番话的目的是想让我也一起掏钱。可是不,他说他还有点儿钱。那钱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连工商局查封他的公司,银行和法院那些穿制服的家伙抄完他的家也没把那钱给翻出来。我问他会不会吃官司?或者被人弄进牢房里?他居然开心地笑起来,他说他现在难过得连死都毫无顾忌了,还怕进监狱?他说:“进去也没什么,无所谓。那里管吃管睡,还有人教你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知道吗?重新做人,真他妈好笑……那里是一个小监狱,外面是一个大监狱,这里的每个人都被判了刑,上帝早早地就判了我们死刑。真的,我无所谓。顺其自然……”

他让我尽快准备,只需将自己觉得满意的作品交给他就行了。他嚷嚷着,说这可是他最后的翻本机会。如果策划和炒作搞好了,他就会狠狠地赚一笔。我知道,人在希望破灭之前总会疯狂一把。所以我没有打击他盲目的乐观,没往他发热的脑门泼冷水。我想他现在这种情形,恐怕再也受不得刺激了。

我把福贵准备找人出书的消息告诉了阿杰和周海,他俩“蓦”地欢呼起来。并且还拥抱着,在船甲板上跳舞。这时游船刚过奉节县城。瞿塘峡口的白帝城,孤零零地立在我们眼前。所有的人都在拍照留念。而我们却在甲板上干着啤酒,唱着歌,跳着舞。我们把船弄得“咚咚”直响。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睛不停地注意我们。像犹太人提防光头党或者三K党那样提防我们。他们大概是害怕这三个疯子把他们推下河去。不久,狂欢受到船上工作人员的干预。几个蛮横的家伙还准备把我们带到治安室去。但当他们看到我们身上带的那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部”的记者证时,一个个媚笑得让人觉得肉麻。他们在“祝你们快乐”,“祝你们愉快”之后,灰溜溜地走了。我们继续在船上寻欢作乐,兴高采烈地把啤酒一路喝到巫山港。

※※※※※

巫峡峡口的一座小城静静地躺在夜色里。玻璃似的江水流过,在山与山的夹缝中消失。身边的两个白痴念叨着那句古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摇摇晃晃地带着几分醉意上岸。我们还没回过神来,一群拉客的男男女女就把我们团团围住,问我们住不住旅馆,去不去大宁河……这感觉就像是掉进了贼窝。我们急急忙忙钻进出租车,绝尘而去。长途车站,码头,火车站,这些地方是混混儿,骗子,扒手,无赖们的天堂。我们还是少惹麻烦为妙。

巫山的旧城只不过区区几条街。我们很快就找到文联为我们预定的那家招待所。在县委的大院里,环境不错,就是房价高了点。放下行李,我们就跑到街上去找饭吃。这里房屋低矮,街道狭窄。不过这里还算干净,行人稀少,两旁的树上挂满了彩灯,让这里看上去也不是很冷清。据说以前的巫山穷得让人无法想象,这几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这里的日子才稍微好过了一点儿。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这儿的欢场。到处是亮着红灯的按摩院,发廊。浓妆艳抹的小姐横七八地躺在暖昧的灯光下,等着客人光顾。有家美容院居然开在县政府的大门对面,还挂着两幅露骨的对联,除了“云雨”还是“云雨”。

一座古老可怖的小县城,到处充盈着性的欢乐。风歆犹存的老鸨向我们微笑。头顶的彩灯如火焰熊熊,舞蹈蹁跹。我们在烂醉中憧憬着明天。

吃宵夜时,那两个杂种背着我小声嘀咕着。阿杰结完账,招了辆出租车,准备把我打发回招待所去。我知道他俩在想什么。把我赶走之后,他俩就会象发情的蛇那样溜进窖子里,跟这里讲着川东口音的山妹子作一番肉搏,在花钱的过程中寻求那种让人忘记一切的快感。可是,我是赶不走的。我偏要跟着他们。在船上颠簸了一整天,我的确累了,想好好睡一觉。但那两个杂种的所作所为太让人恼怒。我是到这儿来朝圣的,来冥想那些中国式的云雨,中国式的性爱和中国式的云雨,这不能简单地划入找个妞儿来睡觉的范围。所有这二十多年的正统教育赋予我的东西皆化为乌有,而我身上古代巴国那些狂野的部分却完好地保留下来。现代文明对我毫地意义。我不需要那些所谓的知识文化。我存在于死亡与邪恶的中间地带,似死非死的奇异状态。我想我没有被这世界彻底遗弃,我成了一个虔诚的虚无者,但那颗枯寂干瘪的心却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我在灰烬中祈祷,在血流成河的深谷中寻找上帝的尸体。

第二天我们被人吵醒时天还没亮。后来我们被人连拉带拽地弄进一辆出租车,在陌生的小城转得昏头转向。等我们到了笔会现场一看,该来的都来了。他们穿着名牌服装,用最新款的手机“叽哩哇啦”说着彼此的方言。我还没睡醒,还以为这里是大款俱乐部在搞活动。他们像菜市场的猪肉贩子似的瞎嚷嚷着。我暗暗观察,发现自己上了大当:我一个三尺薄命的小记者,不被别人当动物看才怪!

无论在哪儿,最无聊的未流文人总喜欢闹哄哄地坐下来,围成一个圈子。一个密不透风的圈子。外面的人仰视他们,猜测那里面的一切。迟早我会把那个谜底给戳穿。在那里边,或者是妓女在跳艳舞;或者是文人在扮疯狗相互嘶咬;或者就像是一个僻远的山村,一群没有修养和教养的业余戏子在搭建一座伪善的舞台,并且还脱光了裤子上演令人作呕的皮影戏。他们全是儒家和道家的衍生物,前者急吼吼地要当官发财,治国齐天,安邦救国;后者却知道自己当不成官,也发不了财,只好去钻牛角尖,结果脑筋也不正常了,于是便躲回家去写玄虚文章,骗几个散碎银子喝稀饭。他们惟一的共同点是说假话,能以此为职业的人就成了作家。文学,连屁都不值!工厂批量地印制着模式化的小说,僵死的散文,打着先锋商标的伪诗。这里流行的是晋代的清谈,清代的八股。所有保存纯美童心的守望者已被激流卷走,人们强作欢颜的话语遮盖了乞讨和叫喊。这不是什么笔会,不是有关于文学或者艺术的交流,这只不过是我徒经屠宰场时所作的一次访问。

那些所谓的作家们讨论的东西我一句也听不进去。幸亏我旁边还坐了个年轻貌美的女文青。她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既古典又现代,有一种惊心动魂的美。我对她大献殷情,打听她的姓名,住址,职业,以及她的家庭情况。还叫她留下电话号码。约她吃饭,喝咖啡。但她木纳得像一块石头。她目不转睛地注视台上发言的那个老家伙,那个老得皱纹像波浪般的文化官员。她注视着他,就像秃鹫凝视鲜鲜的尸体那样看着他。

大宁河,一条从天堂流到尘世的河。我们坐在小船里逆流而上,两岸的峡谷和山峰犹如幻境。这样的地方曾经在我的臆想中。我是在故地重游吗?所有的风景都曾在我的想象中出现过,在那里被更加浓艳的色彩渲染。当人们正惊叹于眼前的一切时,我看到河滩上有很多光着屁股的孩子在冰冷刺骨的河水里奔跑。他们乞求旅客给他们食物。但所有的人都无动于衷。那些可怜的孩子奋力地在河水里跑着,为了一个苹果或是一包点心而奋不顾身地投入江水中……我禁不住想:我们此行的目的何在?满眼是触目惊心的贫困,我只要一看到这阴湿可怕的冬天,想到这儿的饥饿,这儿孤单与无助,所谓的巫江画廊就像尸横遍野,到处堆满了人类的血和肢体的碎片的陈尸所那样让人不忍卒读。

当然,这里也不是所有的人都一贫如洗。小船在一处险滩被迫靠岸,旅客们上岸步行,力夫们喝着悠扬的川江号子把船拉到上游去。在这段路上,有许多小贩向我们兜售纪念品。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缠住阿杰,劝他买下他手上的彩色石头。小男孩口若悬河,说他的石头是三峡石,可以消灾祛难。他还装出一副可怜的样子,说他家里穷,没钱上学,家里等着他赚钱回去给他妈治病……阿杰居然信以为真,大大方方地给了他十元钱。然而我发现那个小杂碎在说谎。他身旁还有一个冰柜,很明显,他是在哭穷!但我没有揭穿他,他那番逼真的表演也应该值十元钱了。

旅行结束后,我们有气无力地坐在码头的石阶上,望着江水发呆,目不转睛地盯着巫峡峡口。只要有一艘船驶来,我们就会和周围准备进城的民工一起疯拥而上。人们歪歪斜斜地坐着,单调的黄皮肤,单调的枯黄头发。焦虑的情绪沾满他们的脑子和双手,那种被麻疯病浸袭过的痛苦渗入了他们的血管里。婴儿的啼哭声,小贩的吆喝声,轮船的汽笛声,出租车的喇叭声,人群中的尖叫声,全都被江涛染成了灰色。我们高高地坐在岸上,看漂着油和垃圾的长江水无语东逝。江水没有忧伤,也没有形而上的烦恼,它从不肯为谁而停止奔流,也从不会提问或者思考;它从未改变过它前进的方向,滚滚向前,直到永远。

美丽的巫峡十二峰不能让我的心情平静,迷人的大宁河也不能洗去我纷乱的思绪和情感。我追忆着这里的放荡女人轻盈转动的脚趾,柔软光滑的肌肤,令人酥软的灯光和东川妹妹床第间的呻吟。夕阳西下,暮色中的巫山像鬼影般出现在云雾里。山与水的剪影,与浓雾中乌鸦的叫声交相呼应。

我们等到一艘客轮时,阿杰却突然发起疯来。他死活也不肯上船。他嚷嚷着,他说到了巫峡峡口却不进去看看实在是可惜。可是船票已经买了,我和周海只得把他架上船去。我们一左一右夹着他的胳膊,像是押一个疯子进医院。阿杰“嗷嗷”的怪叫声响彻云宵,像一头被宰杀的猪似的发出阵阵哀嚎。

船离岸时,我再次凝望眼前巫山的旧县城,破旧的建筑投射在江水中,比莫拉莱斯所创造的世界更疯狂和混乱。沿岸的万点灯火,而我所联想到的只是恶棍和骗子,残疾的殉道者,发疯的流浪汉。无处不是性变态的圣徒所构成的独特风景,性和滥交的红旗在天空高高飘扬。地球黑色的身体上流着血,星星在山的夹缝中时隐时现……再见了,长江!再见了,巫山!多么圆满的冬天的故事!没有浪漫的爱情故事,没有缠绵的悱恻,甚至连一个让人留恋的艳遇也没有。我的心里只剩下亿万个感叹号:朝着一张张苍白贫血的脸招手。在这个看似悠然的地方,那些曼妙的大山的背后却隐藏着千万个被饥饿掏空了的尸体;隐藏着无数个饱受病痛折磨的活着的人。以壁虎,猫,麻雀和草根为食的大山里的农民。大地肿疮遍体,人们竟相把自己年幼的女儿送进欢场,啖着自己的孩子苟廷性命,任狂喜的淫秽与昏庸如江面的浓雾满天飞舞……

深夜,我躺在逆流而上的船舱里,看着山的鬼影嗖嗖飞过。我将到哪儿去呢?是回家吗?是死或者探索吗?是虚无的天堂还是真实的地狱?欢乐留不住,美不能收。我与我的伙伴漂泊在河上,凄凄切切,在冰冷的江风中瑟瑟发抖。生命循环往复,生机勃勃地制造着这个混乱的世界。长长的旅途没有终点,没有伴随旅行的趣事。

地球坏死的血管里堵满了垃圾和动物的尸体。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地方,接近贫困也接近死亡的地方,是饥饿,绝望,悲伤和不知羞耻的地方。所有属于我们的季节裹着风一同远去了,只剩下苍茫的大地和孤零零的每一个人。初冬的月光湮没在光和彩中,湮没在枯枝般脆弱的神经里,斜刺着天空,那灰白的天地尸体的倒影,指着没有尽头的远方,地平线上一片朦胧。所有被欢乐包围的日子啊!它们究竟去了哪里?有谁知道?一切一场梦,一切将成空。脚下是流逝的江水,携着我们这一代人逝去的岁月,携着追随奏的大雁的悲鸣。一颗星熄灭于荒漠。荒漠更加荒凉了。

★ 第十二章 ★

潮润的天空,意象和情感的碎片交织在绵绵的冬雨里。我诅咒这样的季节,诅咒阴沉的云和寒冷的风。凄凉的空气已潜进我的灵魂,潜进我身体的每一根毛细血管里。我的视野里无处不是光秃秃的沙漠和荒凉的天空。大脑已经结冰,昏沉地进入冬眠的状态。21世纪的丧钟响起,在这样一座奇异的小城,我凝视着办公室的天花板,凝视上面的蛛网和蚊子的尸体,凝视沉睡中的那种死寂。窗外,一场绵绵的阴雨让人误以为日子将一直这样平淡下去,永无止境的轮回与季节的更替也不会将生活现有的颜色改变。可是,事实上,这段路我已经走到了终点,从开始到结束,与我所预见的情形一模一样——

上午,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并客气地对我说刘杂碎要召见我。等我梦游般进到那间豪华办公室时,我发现那个杂种正坐在大班椅上,一副笑容可掬的样子。他先是给我分析当前的经济形式,追忆报社艰难的发展历史。他的话条理不清,把什么事都混为一谈,让人搞不懂他究竟想说什么。到最后,他那收放自如的老脸对着我作痛苦状,说我好象不适合当记者。他说我年轻,转行的话说不定另有一番作为。他还为我作职业规划,说我可以做个优秀的自由撰稿人;可以读个MBA去当个CEO;可以下海经商,等等。他双眼放光,语气委婉并且温和。他不想激怒我,他甚至差点在我面前挤出几滴泪来。但是我已经愤怒了。我对他说:“不就是让我走人吗?你他妈的有话直说,用不着绕弯子!”

那张表情丰富的老脸立刻转悲为喜。他尴尬地笑着,笑得象一只吃饱了血的红朴朴的臭虫。他小心翼翼地叫我把《记者证》交出来。我说那不可能,我还得靠那玩意儿去找饭吃。我态度强硬,朝那杂种挥舞拳头。我只想吓吓他而已,跟他动怒就象对一条狗或者对一头猪动怒那样滑稽可笑。在我摔门而去之前,我留下一句话给他,我说我还会在区委大院里的宿舍住一个月,这些天的工资你一分钱也不能少我的。你把我的离职手续办好后我再来签字……

“舒服了!这次彻底解脱了。”我不断地对自己说着这句话。

我走在大街上,任冰凉的雨打在自己沁凉的额头。我浑身上下洋溢着诗意。我开始寻找宗教的情趣。呕!上帝,你看到我了吗?这个似死非死的奇异时刻你预见到了吗?你以为命运如刺刀会杀戮我;以为空虚会使我精疲力竭;以为愤懑会把我击垮吗?我并不象你想象的那样脆弱,生命永远是属于我的了。只属于我一个人。我已经走到了死荫的山谷,我要伸出双臂去拥抱我所了解的那个世界。从今天起,我要快乐地与诸神交流,冥想末世的怪兽和他们的喧闹;冥想那番关于旧世界的谈话;冥想那些白痴似的脸,虚伪的话语和被出卖了的灵魂。走着瞧吧!我的脑子里开始长青春痘了。我将进入这个世界的中心,那里是一片狼籍,到处是尖叫和恐惧,然而这一切却吓不到我。我仍将继续努力:去宣传宇宙神秘的谶语,去为痴人讲经,为疯人布道,为愚人说法,为逝者裹尸!

当你失去工作,失去维持生存的基本保障之后,一夜之间,你就不被人当作人来看了。他们远远地躲着你,就象躲避疟疾、黄疸、癌症、狂犬病、妄想型精神分裂那样躲着你。他们不再主动找你说话,甚至不愿对视你的目光。

我还住在原来的地方,跟邦邦、阿杰那群寡情薄义的杂种们住在一起。我白天睡觉,晚上躺在床上数墙上红色的小蚂蚁。我不断地回忆往昔支离破碎的时代,在脑海里探究走过的街道,探究落魄的眼神和自己穷途末路的今天。

《商报》有个好心的家伙启用了我的一组文章。我原以为他会充当敢死队。但文章刊出时却被他改得面目全非——语句不畅、逻辑混乱,甚至错字连篇,居然署着我的大名。可我一点也不生气,至少这段时间内我不会再忧心是否会饿死的问题,我高兴还来不及哩!

为了换回我仅有的廉价自尊,有时候我会早出晚归,做出一副挣钱忙碌的样子给原来报社的人看。其实我是到茶馆去看老头儿们下象棋,看赌徒们打麻将,或者干脆就在街沟里游荡,在那里看漂亮的女人从眼前一晃而过。我喜欢观察路人们脸上的表情,但我却看不到一点真实的东西。有些人根本没有任何表情,笑容不过是他们身上的饰物。在这个纷繁的天地里,功利与时尚的利剑逐一刺瞎了每一个人的眼睛,刺透他们的心,就连剩下的灰烬最终也会被物欲的洪流卷走。大地上剩着一具具面无血色的躯壳,在精心的装扮下露出各种姿态,嬉笑着在天地间飘忽不定。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天地?一场又一场的闹剧开始又结束,一个又一个的伶人登台又谢幕。人群在闹哄哄的大地上蠢动,象一群尸体上蠕动的蛆虫,象化妆舞会上渴望出尽风头的妓女。她不甘自己的卑微和低贱,更不屑下体的梅毒和淋病,毅然决然地扮起了纯情。

我连续几天到网吧去打发时间,将自己得意的新作和尖锐的评论贴到网上。但我从不与别人聊天,从不。现实生活中的朋友已露出锋利的牙齿和狰狞的面孔,网络的虚拟世界里也许连伪善也找不到……现在我才知道互联网是多么的可恶,象一朵鲜艳的蘑菇,可是却生长在粪堆上。那上面到处是疯子们癫狂而阴暗的文字,到处是背逆的味道和死亡的气息。

※※※※※

与王福贵见面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没有把作品带给他。站在朋友的立场,我肯定不会落井下石去害他。我们悠闲地坐在咖啡馆里喝咖啡。这儿有暖气,有怡人的音乐和淡淡的香水味,让人觉得这是一场人和春天的约会。

窗外是萧条的街道,光秃秃的法国梧桐使人联想到亨利•米勒笔下的巴黎。王福贵仍象从前一样衣着光鲜,从头到脚全是名牌。他夹着一只“鳄鱼”皮包,但我断定那里面顶多只有一佰多块钱。他看上去并不象一个失魂落魄的穷光蛋,至少在旁人的眼里,他比我富有多了。开始他还滔滔不绝地跟我谈论他的出书计划,但听了我客观细致的精辟分析后,他彻底打消了那个该死的念头。

我是这样对他说的:“你那该死的想法是不错!出一本书,花上一两万个大洋。最终的结果多半是在世上只有两个读者——一个是你自己,另一个是我。那太不现实了。等于把钱往火坑里丢。假如你有20万,可以,给出版社几万,给各大媒体的娱记几万,再用剩下十万去请枪手给你写炒作文章。只有这样,你的书才卖得出去。可是你有20万吗?我看算了吧!咱们本钱不够。要不你试试看?这等于把钱砸进粪坑里,最后连个气泡儿也不冒一个。该富的已经富了,该穷的仍得穷下去,有什么办法呢?不如认命吧……”

他的表情沮丧极了,目光凝滞,流露出绝望、失意和哀伤。我劝他也用不着太伤心,再好好想想其他办法,比如开个小面馆,或者到别的地方去开家皮包公司。再或者开家小歌厅顺便找几个妞来坐台。我叫他看看我,我比他糟糕十倍,但一样能麻木地活下去。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只管今天有饭有床就行了,明天的事情关现在屁事!

当一个人悲伤到极点时,他往往会拒绝任何形而上的安慰和形而下的劝说。如果不是一个漂亮女人从我们身边走过,也许他将一直这样痛苦下去。时光飞逝,转眼已是黄昏。要是可能的话,一个人在这样温暖而舒适的地方耗尽一生的精力也会毫无察觉。他提议去喝点酒,为我们的窘境而干杯,为我们的失意而大醉一场。

这正合我意。

我们摇摇晃晃地朝滨江路的大排档走去,一路上唱着歌,讲着粗话和下流的故事。我们朝漂亮的女人吹口哨,朝街上行驶的特种牌照的小车竖中指。我们大笑着,开心而放肆地大笑。感觉如此自在,如此的无拘无束。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在看着我们,用一种异样的目光打量两个疯子。他们以为我们有病,但他们错了。我们正常得已经不正常,清醒得已经不在清醒了。狂欢还没有到高潮,狂欢要在半醉半醒之间才会突然瘁死过去。

我们点了一份红烧田螺,一份盐水花生,要了十几瓶啤酒。不断地干杯,恭喜彼此的倒霉,恭喜彼此所有的不顺心和不如意——“干杯!祝你比我更背运!”

我们高声谈论女人,谈论那些白白胖胖的屁股;谈论那道如伤口般皱肉连连的罅隙;谈论暴力和凶杀;谈论血腥的阴谋和亮晃晃的匕首。我们全当周围的世界已经完全不存在了。我们背叛了它,一脚把它远远踢开。我以为大腿会骨折,但是没有,它完好无损地长在我身上,并且依然强壮有力,依然能够四处奔跑。

酒醉的感觉多么奇妙啊!即使你在马路的正中间,随便拦下一辆车,然后再朝着车轮子撒尿也没人敢对你说个“不”字。人们乐于宽恕醉汉的奇异行经,一如宽恕一个疯子的罪孽。屠刀不会挥向疯子的头颅,杀戮不在精神病医院里,那里是太平盛世。

酒精就是这样一种尤物,它先是没有缘由地把你的身体和灵魂弄得软弱,在你最脆弱的地方给你重重一击,但你并不会倒下去,因为最终它会伸出手,漫不经心地扶你一把。所以,夜生活永远都没有尽头,永远都会在无限的时空中延续,让你永远也得不到满足。今夜,一样的月光,一样的在江水中堆积。

没有人知道两个流落异乡的流浪汉此刻的所思所想。我们的江边的高架桥上漫步,唱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校园民谣,唱着罗大佑黑色年代的古老情歌。我们是在祭拜那些亲历过的理想时代,目送着无悔地付出的青春与眼泪烟消云散。

后来我俩跌跌撞撞地掺扶着走进一家舞厅。恍忽中又回到了大学里的学生舞会中。然而,我们所急切找寻的一切早已而目全非。这里没有熟悉的身影和年轻的脸庞。这里是中老年人的健身场,是肉欲的根据地,是性和畸形情欲的交易厅。我总是试图摆脱这种可怕的感觉,可是我做不到。即使是在舞厅这种勃发着强烈欲望的地方,也不能让我那颗尚存一息的心变得激动起来。

我冷眼看着舞厅里的一切,轻盈转动的蜂腰,抖动着的乳房,冰凉的双手和滚烫的红唇。互不相识的男人和女人扭抱在一起,动来动去,彼此探究着对方的身体。陌生的身体,一场让人兴奋不已的探险活动。这是一群异化了的人类,他们只会在肉体接近衰老和死亡的时候,才开始学习找寻所谓的爱情。这是一群背叛丈夫,抛弃妻子,遗忘了家庭与后代的肉欲者。他们在肉体的集市里满足自己的口腹之乐。在茫然与空虚中忽略岁月的虚无,在漆黑的舞池里忘却自身的覆灭和对家庭的责任。

两个醉鬼在舞厅里走来走去,看那些现代版的舞女如同观赏一株株造型各异的植物。踏着梦幻如虹的灯光,在充满的肉体芳香的海洋中自由地游动。她们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人,她们有偿地为你提供各式服务,陪你跳舞,陪你聊天,陪你寻欢作乐,直到陪你上床。你从她身边走过,看她一眼,而这时,她就会用她的身体的某一部分来蹭你。她会拉住你的手,在你耳边莺声细语。如果你花上十元钱,就可以和她粘在一起,跳舞,抱在一起摩擦,抚摸她的胸部,屁股,把手伸到她裙子下面去捣弄她的阴部,就像疏通厕所被堵塞的下水道。而那时,她潮湿的双唇就会附在你的耳根旁,纵情地呻吟、狂喘,直到撩人的淫言浪语将你活生生地肢解掉。

可惜的是今夜我已经身无分文了,连十元钱都没有。不过光是看看那些外表温顺的女人,看看那些轻挑的眼神和在精液中洗浴过的光滑的身体,就能让你忘记永恒、时间、苦难和死亡。彻底忘记尼采、康德、休漠、贝克莱、海德格尔等人带给你的所有不愉快。我没有和那些动人的肉弹儿亲密接触一番,王福贵也没有。后来他在舞厅的破沙发上睡着了。大概是酒喝得太多的缘故,他睡得像一头被人放光了血的死猪,怎么叫也叫不醒他。

后工业时代的舞厅,这里堆满了失业的工人,无所事事的老混混,婚姻破裂的怨妇。他们到这儿来消磨时间,只需要一两块钱的门票就可以让几个小时的光阴转瞬即逝。如果口袋里还有几个多余铜板儿,你就可以叫服务生给你泡杯茶。两块钱一杯,物美价廉。可是多数人连那两块钱也舍不得。他们用自带的杯子装水喝。即使如此,这里也并不排除我寻找到一场艳遇或是网罗到一个放荡女人的可能。

我注意到舞厅亮处坐着的那个女人。事实上一开始我就在注意她了。她穿着一条苏格兰式的红格子短裙,一双绒布质地的短靴,紧身的黑色牛仔上装,刻意凌乱的头发,V领白衬衣里在锁喉上戴着条精巧的藏式项链。一切都隐藏在遥远、野性以及神秘的异味里。她坐在单人沙发上喝茶,静静地听着舞厅里并不动听的音乐。几个男人先后请她跳舞都被她拒绝了。她那冷艳的双眼让人发悚。

我鼓起勇气走到她面前,“可以请你跳舞吗?”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心里想着被她拒绝的尴尬。她用眼光的余角把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轻轻地摇头,说:“我不想跳舞,我只想一个人坐一会儿。”

“可是你已经坐了几个小时了,”我说,“久坐不利于身体健康,特别是像你这样的美丽女性,长期坐着会生出许多赘肉,会毁掉你完美的身材。”此番违心的恭维一定让她心花怒放,她朝了笑了笑,笑得像蒙娜丽莎那般诡秘。

她答应了。

我们搂抱在一起,踏着音乐在舞池中漫舞。她看上去有二十七、八岁,一个成熟的性感女人。一切都恰如其分,优雅得体。从她身上散发出的若有若无的香水味,有如一朵盛放的花儿。她纤细娇美的身体紧紧地与我依偎着,圆润的腰肢让人渴求一段激荡的春情。她没有放肆地诱惑我,但我的灵魂却早早地游离于肉体。她的性感在她的骨子里。我握住她柔嫩的小手,青春期朦胧的感受在心底无限蔓延,我就快让这无法抑制的情感给摧毁了。

性的幻觉不断地制造快感,一点一滴地堆积,肉体化作微风吹过海面,吹过绿色的森林。在这个如妖的女人怀里,即便是臆想中随之而来的疯狂交欢后,她会变得像蜘蛛般残忍也是令人着迷的。音乐闪闪而过,我们缠绕在一起,耳鬓厮磨,娓娓地交谈,亿万根触须交织,彼此试探。

“你常到这儿来玩吗?”我问道,用一种深情的目光看着她的眼睛。

她摇头,说:“不是。偶尔到这里来坐坐,换一种生活的气氛。”

她的声音温柔之极,慵懒如同正处于睡眠状态。看来她并不讨厌我,我继续问道:“我看见你一直坐在那儿,是今天心情不好?不想和别人跳舞?”她看了我一眼,仍是那令人颤栗的蔫然一笑。她说她不想和那些男人跳舞,说他们看起来始终不顺眼,他们是一些无赖、懒汉、瘾君子,是一些心理不正常,离过婚但又找不到新欢的窝囊废……

“你该不是在影射我吧?”我问她。

她说:“当然不是,你是那种人吗?”我说不是。“那你有工作吧?”她又问。我点了点头,我想都没想就告诉她我是一个记者。话刚一说出口后,我这才想起我已被报社给辞退了。很快我将居无定所,流浪街头,与乞丐和痞子为伍,与天空、大地和自己的影子作伴。

舞曲一完,我便很自然地坐到她旁边。她为我叫了杯茶。我们东拉西扯地聊一些琐碎的事情。谈论男人和女人,谈论糟糕的天气,谈论无聊的日子和苍白的生活。她很健谈,但她却一直保持着一种冷淡的从容。凭直觉,她曾受过高等教育,有一份体面的职业和丰厚的收入。她那卖弄风情的妆扮下透着高雅的温婉和知情识趣的姿态。

“你今晚喝了很多酒?”她问。

我说:“是的,是喝了一点儿。你不喜欢喝酒的男人?”她说不,只要不长期酗酒,也就不讨人厌。我问她喜欢喝酒吗?她点了点头:“偶尔来一点,但我从不让自己喝醉。”我对她说:“你害怕丧失理智?”她没有回答,我接着说:“你不觉得这个世界有时侯理性得可怕吗?喝酒可以为你找一个放纵自己的理由,要知道,一个完全理性的女人算不上是个女人。”

她默默地看着我,似乎明白我在对她暗示什么。她把话题岔开:“你觉得我不像女人?”

我急忙摆手,说我不是说你。她“咯咯”地笑着。她让我隐约感到有点自卑。一个浑身充满诱惑的妖艳女性,一个母性与女儿性的混合体,一个伊斯兰后宫的娇姬——性感如一把杀人于无形的利剑。我所渴望的是她娇娆打扮的肉体,但那里却隐藏着一个让我感到恐惧的灵魂。她是一个艳丽的女人,但她的背后却似乎还有一个人,甚至是一群人。我的情绪几近崩溃,所有关于性的幻想倾刻间化为乌有。我没有问她叫什么名字,没有问她的职业,以及她的年龄和她的感情生活。同她聊天已经让我感到满足了,上床是绝对不可能的,至少今天不行。

舞会快结束的时,王福贵站在舞厅门口,高声大叫着我的名字。

我对她说:“我得回去了,我朋友在叫我。”

出于礼貌,我邀请她跟我们一块出去玩儿。她说算了,改天吧!

“可以留下你的电话吗?”我问。她递了张名片给我。舞厅里光线昏暗,我看了一眼,顺手丢进裤兜里,对她说:“再见!我会打电话给你……”

酒差不多已经醒了。我感到头很痛,脑子里像是被人扎满了铜针。两个垂头丧气的男人徘徊在空寂的街沟里,神情沮丧,像两个孤魂野鬼似的移动着脚步。我对王福贵讲起了刚才舞厅里的那个女人,向她描述她那蒙娜丽莎式的神秘的笑脸。

“你爱上她了?”王福贵劈头盖脸地问。

我说:“你莫名其妙!我的生命中根本没有‘爱’这个字。”

我对他说我感到累了,心力交瘁。那个风花雪月的年代已经死去了,那个沐在爱情中的我已经死了。一个人与异性寻欢的次数越多,激情就会越少,最后就像搬空货物的仓库,成了一具捣空内脏并经过防腐处理的可以移动的尸体。

“变态!”他冷冷地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刚一说完,他忽然停下脚步,神经质似的看着夜空,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是呵!那些情话喁喁的世界比这星空更虚幻。把时间和钱耗在那里面,实在太不值得了。”
这个话题如果继续下去,我想没准儿会把他逼疯的。于是我假猩猩地问他今夜打算如何安排,我困极了,真想一头倒在大街上呼呼睡到天亮。

“得找个地方睡觉!”他断然地说。

“那好,”我说,“我回我那儿去睡。哪你呢?”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说:“你不想疯狂一夜?去找个妞儿来暖暖身子?”

我说:“想啊!可是我身上没钱。”

他开始翻他的钱夹和衣袋,找出一大堆零钞碎票,数了数,只有三十一块钱。

“你有多少钱?”他问。

我就知道他会问这个。我把捏在手里的所有的钱拿出来,对他说:“看吧!一块六角八,再也没有了,不信你来搜搜。”说完我高举双手,示意他再帮我再检查检查。

我知道他快背气了,跟一条寄生虫作朋友,谁遇上谁倒霉。他愤恨地问我:“那今晚咋办呢?”我说不知道,叫他再想想其它办法。他说:“狗屁个办法!再走走,看看有没有便宜点的。”

我带他到和平广场下面的那个花园,这里每夜都有专为民工服务的廉价婊子。几个女人在那里迈着僵硬的步子。周围是三三两两进城务工的农民。他们交易时像特务在接头。我站在王福贵身旁,气若游丝,只想着睡觉。可他兴头足着呢!双眼放光,像一匹饥饿的狼。

一个女人缓缓朝我们走来。天啦!她丑得真她妈绝了!又矮又胖,两个眼睛像两个小肚脐眼儿,一张脸画得像打陕西腰鼓的老太婆,还全是皱纹。她居然笑着望了我们好几眼。

“去,帮我问问要多少钱?”王福贵对我说。

我说算了吧,哥们,你就不能忍一忍。他说:“不行,我憋不住了。这样捱下去非得弄出毛病来。”

我只好听他的,走到那女人面前,压低声音问她:“这么晚了,在等人那?”

她摇头。

“不如出去玩玩?”我又问。她说到哪儿?我说随便去哪儿,你要多少钱?她说:“四十,吃快餐。”

“就不能吃套餐?”我问,“是不是贵了点?”

她说这里的女人都是这个价钱,不信你再问问别人。说完她继续迈着那如死尸般僵硬的步子继续往前走。我看着她那肥鼓鼓的背影,真想朝她屁股上踹一脚。

“你跟她说了吗?”王福贵问。我说,我说了。他问道:“那怎么样?”

“她说她要四十。”我答道,“并且放炮下,一分钱也不少。你朝她身上打一针,然后马上就得提起裤子走人。”

“操!”他叫道,“你就没和她好好讲讲,叫她少点,天气这么冷,并且现在都这么晚了,生意也不好做……”我打断了他的话:“好了,好了。她不干就算了,那个丑女人,你要跑去跟她上床,简直就是践踏人性的尊严。”

我俩继续在街上游荡。如果不是随身带着记者证,没准还会被无所事事的联防队员带到局子里去拷问一夜。街上连个人影也没有,城市已经死去,没有先兆地倒塌。恍然间,我们已经走到这城市的尽头,然而我们永远也走不出这废墟。路人、车辆、灯光、招牌、大款、美女、乞丐都暂时消失了。浑浊的空气在我们的肺叶时结成冰。工业城市的一切就像胡乱咽下的食物,在地球长满湿疹的肚子里消化着、分解着。这里是繁华与荒凉的分界线,此岸与彼岸,我们正走在繁荣的废墟之上,身边是无数血肉模糊的肢体碎片;我们正走在理想和现实的断层,没有光,也没有水,但却注定将永远在这漆黑而泥泞的城市的尽头跋涉。我们的身后没有一个人,前面也没有。忧郁的心迟迟不肯安息,忧伤的歌者走在现代文明之外的荒漠上,天地之间隔着一道天堑,这远不只一顿饱饭那样简单。失望令我坠入地狱,但我并不感觉绝望。一颗颗细微的颗粒在我的脑子里跳动,肚子又开始“咕咕”地欢叫了。明天,明天在哪里?谁能指给我看?到那时又将发生些什么呢?谁能告诉我这一切?一样的平淡?一样的奄奄一息,痛不欲生?

★ 第十三章 ★

如果不是《商报》的朋友及时把稿费寄给我,我想大概我已经饿死了。至少也离死也不远了。刚被辞退的那几天,我还能在屋里捡邦邦、阿杰他们留下的剩饭剩菜吃。不管那饭菜有没有变味,也不管饭粒上有没有蜘蛛网或者沙子,吃饭是一种僵化的活动,就像病人按时吃药那样。

离圣诞节还有一个多月。那帮杂种开始做策划,做得连饭也不回来吃了。他们兴奋地谈论工作,整天扮着一副忙碌的样子。他们连话也不想跟我说,我成了一个玻璃人。如空气般凝结在屋子里的奇异生物。我开始学着像猫科动物那样昼伏夜出。裤兜里揣着刚从邮局取出来的几百块钱,铜板儿的响声比贝多芬的《田园》更加优美动听。

我约上王福贵,一连几天在繁华的街沟里徘徊,昂首挺胸,招惹放荡妇人善意的暖昧目光。是的,我需要有人注意到我自己,这使我还能感觉到自己活着,依然尚存一息。一种死里逃生的欢乐悄悄地在心里滋生着。穿过沦陷的城市,穿过屠刀和枪林弹雨,枯骨顽强地从地里爬出来,朝着太阳狂笑不止!

我们穿梭在酒吧、茶楼、迪厅,把钱扔到每一个光线飘乎的欢场,在那里享受昏暗的灯光,观赏扭动着的人影,品味芬芳的乙醇味道。我们在沁人的轻盈音乐中暂时忘却烦恼,进入一种恍惚的官能惑乱。一杯啤酒,一杯咖啡,足以让我们愉快地渡过一个个难熬的夜晚。颓废的气味踊跃在都市里,比我们更年轻的一代在这些淌金流银的地方寄生着。野性和空虚是他们基因中隐性的一面,他们让性液弥漫在骚动的空气里,在荷尔蒙的风暴中沉沦,在情欲的旋涡中感受瞬间的刺激。这里发生的所有事件都可以这样概括:肉体与肉体的直接对话,性器与性器的亲密接触。男人与女人,衰败的神经未稍渴望被唤醒,只需要一个怪异的眼神,一句苍白无力的对话,此后便可以顺理成章地坠入疯狂,莫名其妙地黏附在一起。

王福贵是个天才的诈骗犯。他领着我重新回到恣意妄行的狂喜里。我们四处寻欢作乐,惊喜层出不穷。有家汽车行正在搞一个促销活动,让准备买车的人免费驾乘新车。我们做出一副派头十足的样子,伪作想要购车的肯切,然后开着新车在城里四处转悠。尼桑新蓝鸟,帕萨特,加长林肯,雷铁龙,三菱赛马,海南马白达……一辆接一辆。我们愉快地在豪华的车箱里打发时间。一直跟着我们的那个矮个子促销员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由兴奋到失望,最后绝望。当他知道我们根本不打算买车时,那种敢怒不敢言的欲哭无泪就像个被骗上床的娘们儿。

“该宰了那小子!”从车行里出来,王福贵沉默了半天,终于冒出一句话来,“然后我们就把车开走,随便卖几个钱来好好享受几天。我们先洗个澡,到桑拿城去泡一天,然后再弄个妞来爽一回……”他那张疙疙瘩瘩的脸上写着美丽的憧憬:“我们去吃海鲜,然后到歌厅去唱歌,累了就去洗脚,踩背……他妈的!现在这穷日子真他妈郁闷!天气郁闷,心情也郁闷。没有个小妞陪我睡觉,给我暖暖身子,我就会失眠。失眠让我神经衰弱,我他妈的就快发疯了……”

他的心里似乎被人纵了一把火,此刻他正难受呢。我问道:“你真敢那样做?我是说你下得了手——跑去捅那小子几刀?”

他想了想,说:不敢!回答得很干脆。他说:“我俩根本就是两个彻头彻尾的草包,两个懦夫,两个窝囊废。文也不行,武也不行……生来就不是当强盗的材料。”

路过一家饭店时,我们看到这里正在举行一场婚礼。饭店门口停满了高级轿车,宾客陆续到场。花岗石门厅的左边竖着一块红色的牌子,上面写着新郎和新娘的名字。我和王福贵混在喜庆的人群里,满脸堆笑,与正在忙着招呼客人的新郎新娘握手,亲切地叫着他俩的名字,祝他们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就这样简单,我和福贵大摇大摆地坐到软软的餐椅上,混了一顿饭吃。周围的装修还不错,菜品也过得去,传统的中式大餐,鸡鸭鱼肉摆了满满一桌子。我们呆呆地坐在餐桌旁,耐心等着那该死的结婚仪式结束。这是一个连婚礼都可以成为表演和作秀的时代,我看到新娘的脸上没有一点儿羞涩,主持人不断地捉弄这对新人,引来阵阵哄堂大笑。恶俗得不堪入目。我无奈地看着眼前凉菜冷盘儿,大口大口地往肚子里咽水。等到《婚礼进行曲》切换成流行音乐时,台上那杂种终于说出我想听的那句话:“……好!现在请大家入席、用餐。吃好、喝好、不醉不归……”这当然,还用得着你来提醒?我同我身边的饿鬼一声不吭地大啖酒肉,偶尔举杯也是迫于形式的需要。

一个小时后,我和福贵喝光了两瓶千红,肚子胀得连呼吸都感到困难。临走时新郎新娘恭敬地把我们帝出门,两个傻瓜跟我们说了一大通客套话,对我和王福贵的光临表示感激。

吃饱了饭的感觉真好!即将崩溃的身体重新复活,大地上一片生机,整个世界都映在我的眼里,随着不同的眼光而不断变幻的季节。这不是寒冬,春天的乐章在耳畔回荡,春天的气息成了可以预支的东西。

从那俩个笨蛋的婚宴上全身而退,我俩继续在街头游荡,我们去逛一家信誉良好的商场。王福贵故意找售货小姐的茬儿。他是在无理取闹,用最恶毒最下流的话侮辱她们。她们脾气真好,骂不还口。有个女人就快哭了,但她没法子,这是商场的规矩,与顾客争吵就会让她丢掉这份工作。不一会儿,看热闹的人把我们团团围住,几个保安想劝劝情绪无控的王福贵,但他们同样招来福贵的讥讽和辱骂。几个高头大马的年轻人脸色铁青,傻兮兮地站着任人凌辱。我当然清楚福贵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要激怒他们。只要他们之中任何人动了王福贵身上的一根毫毛,王福贵就会顺势倒下。在地上打滚儿,不断地呻吟,嗷嗷地痛苦狂叫。然后我们就到商场的经理室去索赔,要求验伤,照CT,赖上他们十天半月。正如王福贵骂的那样,这里的保安全是被阉割过的家伙,骂他娘偷人,被人迷奸,与公猪交配……而他们却一直保持着白痴般的木讷。

※※※※※

星期五下午,我在屋里洗衣服时翻到口袋里有一张名片。名片的主人叫汪巧芊,就是上次在舞厅里认识的那个少妇。名片上印的职务是民政局副局长,这真是匪夷所思。一个美艳的官僚!

我试着拨通了她的电话。

“喂!你好……”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干练的女声,看来她大概已经忘记我是谁了。

我语无轮次地提醒她:“那晚,我喝了点酒……在舞厅里请你跳舞……”她想起来了,她说:“哦……我现在很忙,不如待会儿我再打电话给你。”

我说:“好,我等你的电话。”

电话挂断之后,我再无心做任何事情。我懒懒地躺在床上,暇思绵绵。脑子里勃发着强烈的欲望,冥想着一场五光十色的交欢。洛丽塔和宫雪花的时代已经宣告结束了,熟透的女人散发着摧枯拉朽的魅力。所有被禁忌的性爱只有在越过山巅之后,在视线的另一端才会愈发迷人。汪巧芊!汪局长。我在操你!在我的这张破床上,在我大脑的幻想里,一次又一次,情不自禁地尖叫狂喘吧!呻吟吧!直到你浑身瘫软,直到你的子宫溃烂,流出脓血。

那娘们果然守信用,在我捧着卡尔维诺的小说,正昏昏欲睡时,她打来一个电话。她说晚上在新茂山庄有场酒会,如果我有空的话,可以同她一起去。我有些犹豫,因为通常那样的场面会让我局促不安。但我还是答应了她。电话里那个绝嗲的娇媚女声,让人想拒绝都不行。

我找不到一件合适的衣服,那件稍微见得人的外套刚刚被我泡在水里。阿杰的柜子里倒是挂着一套黑色的BOSS西服。可是对我来说,尺码小了点儿。不过不要紧,脱掉所有的毛衣,只穿一件衬衫,然后再把那小一号的BOSS罩在身上,也还勉强合适。

傍晚,我站在街头等她。弱智似的站在寒风里。我意识到自己在颤抖。胸前的领带随风飞扬,有一刹那我真想勒死自己,用该死的克罗地亚人发明的布条子勒死我自己。我开始发僵了,站在寒冷冬天的街头,我像一块发霉的年糕。

她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几分钟。一辆银色的家用别克停在我面前,车窗缓缓滑下,我差点没认出是她。她点着金色的唇彩,披着流苏大披肩,像复活的哥特艳妇。我把屁股挪进她的车里,关好车门,缕缕醉人的香水味渐渐弥漫而来。我的心绪开始随她身上的香味一起流动。她同我聊天,聊她枯燥的工作,聊她身上的CD香水,聊她喜爱的时装。

我问她,车是不是自己的?她说不是,朋友的,借来玩玩。她似乎觉察到我上车前在路上瑟瑟发抖,问我冷不冷?她真会说话,已经很久没有人关心过我的死活了。

新茂山庄在城郊的森林公园旁,一路上我一直偷偷地看着她,猜想着她的真实年龄。她发现我在看她,于是便问:“有什么不对吗?”我忙说没有,没有。出于好奇,我旁敲侧击地问她高中是哪年毕业的,在哪儿念大学,哪一年参加工作?她从反光镜里望了我一眼,笑着说:“你是想问我的年龄?”我没有回答。她说:“女人的年龄永远都是心里的隐痛,不过不要紧,你问吧!”

尽管我有些不安,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她说她今年三十二岁了。我不相信。不过她的解释倒合情合理,她说一个女人如果生活得富足的话,就不会被日常的琐碎磨老。她可以天天去健身做美容,用高档的营养品和化妆品,终日醉心于时装和享乐。

半个小时后,她把车开到一个别墅区。这里汇聚着本城最有钱和最有权的人类。车驶入小区时,我看到这里停着的小车足以开一个名车展。一位阔太太推着婴儿车,在花园里散步。婴儿手里抱着个奶瓶。阔佬的崽子!从诞生之初就与众不同。我真想朝那个流着口水的婴儿身上撒砂子,捉几只虱子放到那小子的裤裆里,最后再往他的奶瓶里丢辣椒粉。

参加这场酒会完全是个错误,我在这群衣着光鲜的人中间显得寒碜极了。如果不是汪巧芊一直陪着我,说不定我早已经掉头跑掉。我厌恶这种聚会,人们摇着高脚杯,互相溜须拍马,满口无关痛痒的屁话,无聊并且肉麻。最失败的是我身上的西装,只有我一个人穿着西装,还在颈子上捆根布条子。我的打扮同这里的侍者极其相似。

这里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自己闯进了艳遇俱乐部,每一个年老色衰的男人都被一个个娇丽的小娘们挽着胳膊。汪巧芊不停地与他们打招呼,他们也不停地与她打招呼,彼此的眼神暖昧。我慢慢退到墙边上,默默地喝着红酒。汪巧芊走过来问我:“怎么?不习惯这儿的气氛?”我说是的,有点。

她笑了笑,说我应该放松点,这是一个结识上层名流的好机会,特别是对你这样的年轻人而言,这种机会并不多。我默不出声,我确实不知道该跟那些大腹翩翩的老杂种们说什么。我连个屁也放不出来。原以为今晚我可以混到一顿饭吃,结果真他妈令人沮丧。除了大口大口灌自己郎姆酒、威士忌和马爹利以外,我连一根生胡萝卜也没啃到。我看到人们拿着酒杯,浅尝辄止,DJ不断地讲着下流的黄色笑话,音乐把人群的情绪推向高潮。那些汪巧芊为我介绍过的官宦、经理、总裁们,他们爬满皱纹的手在躁动,在身边的小妞儿的屁股和胸脯上动来动去。一切都似醉非醉,大脑被酒精搅动的幻觉转动着,彼此心照不宣。

汪巧芊在一旁冷笑着,“看!不要觉得奇怪,这就是上流社会。”

我注意到离我不远的一个女人,她留着短发,打扮得非常时尚。她很漂亮,看上去大概只有二十岁,那张青春的脸和如水的眸子竟然让人联想到邻家的小妹妹。她跟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在一起,她也在看我,一副想要被人强奸的样子。目光相融的瞬间,我感到一种刺骨的怅然不快。没等DJ宣布酒会结束,我就向汪巧芊告辞了。我悄悄告诉她,说我想离开这里。她说既然来了,不如再玩一会儿。我说不了,我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她迟疑了一下,让我到门口等她一会儿,她去跟他们打个招呼后就用车送我回去。说实话,我打心眼里感激她。我身上一个子儿也没有,要从这荒郊野外的地方走回去,恐怕要走到第二天天亮。

她驶着车穿行在城市的边缘,穿行在夜的深处。我们沿路返回,这一夜暗香浮动。她的身体已经被酒精点燃。车内开着暖气,我像一块黄油渐渐地熔化。

“今晚你好象不开心?”她关切地问我,“是不是觉得不舒服着凉了?”

我说:“没有,我一直是这个样子。”

她转过头来朝我笑了笑。她笑起来真美,妖娆得让人松软无力。而我却想着如何才能与她柔情蜜意一番。她的身体就在我旁边,不到一尺远的地方,性的诱惑令人窒息。情欲跳动着,性器在身体上随着汽车的节奏颤动。

“你真的是一个副局长?”我问她,问得很无聊。她说怎么?你不相信?我说:“不是,可是你还这么年轻……”

“我很年轻吗?”她放荡地笑起来,“那你觉得副局长应该是什么样子?”

我笑了笑,说我不知道。一阵沉默后,她开始哀声叹气地报怨,说民政局只不过是个清水衙门。她说:“辛辛苦苦拿了个硕士学位,这不,每个月二千多块钱,连我自己都养不活。”她还说她想开家公司,她说她最不忍心看到自己在那张办公桌上渐渐老去……

交谈拉近了彼此的心理距离,我们一同诅咒死寂的生活,诅咒如烟雾般虚无的快乐。她不再让我感到恐惧,特别是当她被我的奇思异想逗得纵声大笑时,我觉得她正在春情激荡。于是,我故意懒懒地把手搭在她的肩上。刚一触及到她,她便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她是在提防我吗?但似乎又是在引诱我。她没有叫我把手拿回去。我趁势在她的身上乱抓乱摸,她也只是偶尔动一动身子。大概是我太用力了,她每动一下就会温情脉脉地看我一眼。

车摇晃着在公路上前行,我示意要她把车停下。她轻声地说:“我们换个地方吧!”

不一会儿,她把车拐进一条石子铺的乡间小路上,两旁是树林,我急切地想要拥抱她,这使她不得不停车。车内与车外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车玻璃隔着黑夜,隔着悸动的心和沉重的呼吸。她用力挣开我的手,慌乱地把所有的车灯熄灭。她是一个淫荡下流的婊子。没错,这正适合我的口味,一切都令人陶醉。

我们在黑夜里下滑,滑向无底的深渊。

我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她喃喃地说着“不要,不要………”。她噘着嘴,“哧哧”地喘着气。月光盈盈,狭小的车箱里,煽动的欲火狂舞着。彼此的舌尖搅动,如幽灵般玄虚,空灵。我把冰凉的手伸进她那柔软发烫的肉体,一阵痉挛之后,她紧紧地贴在我身上,忘情地扭着身子,呻呤,尖啸,像一头受伤的母兽。我一声不吭地在她身上撒云播雨,直到她被我弄得欲火难熬。她断断续续地说着撩人的呓语,她的一支手在我的裤裆里,紧紧抓着我那玩艺,嘴里不断持叫我快点,快点!我猛地扒下她裙子里的羊毛长袜,再扒下她的内裤,在她那滚烫的阴部捣弄了满手淫液。趁她不注意时,我把粘满了她的体液的手悄悄拿到鼻前,闻了闻,气味还算正常。等我确定她没有性病之后,我才肆无忌惮地跨到她身上。裤子刚垮到一半,就迫不及待地进入她的身体。她高举着双腿,高跟鞋在车箱的玻璃上擦出阵阵刺耳的声音。放荡的温暖的肉体,肉体里隐藏着另一个肉体。我们是这黑暗中的贼,用不同的性交方式描写堕落的幸福。内心的苦楚与恐惧早已被肉体的欢乐销蚀得一干二净,剩下的只是情欲的高潮和随之而来的空旷。

渐渐地,我支持不住了,死死地趴在她身上,精疲力竭……她似乎意犹未尽,紧紧地搂着我,双目紧闭,脸上的表情扭曲,变形。她拼命地啃噬我的嘴唇。忽然间,我闻到一股从她胃里散发出的腐味,食物发酵,带着酒精和胃酸的味道。我差点要呕吐。

完事儿之后,她把我送到区委的大院门口。临别时,我们什么也没说,没有半句多余的话,没有说再见,或者晚安。她一路上喋喋不休的自语:“我们不该那样做,不应该……”她令我感到心烦。
我独自回屋后,深夜里,写作的欲念成了我惟一值得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我的下体还残留着一个女人性液的腥骚味,被她用锋利的指甲划破的皮肤仍在隐隐作痛。然而,幻梦已经结束。对我而言,真实的东西是不存在的,所有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如一个绵长的梦,它象破碎的影像,闪现过的桩桩事件如烟雾般缥缈。我所亲历过的每一个日子都穿透我的手心,时光悄冥流逝,竟到不起指尖的点点酥麻。

※※※※※

我独自面对文字的巅狂,一如我独自面对注定的死亡。我在臆想中改变着世界可憎的面目,我写的不是书,不是小说。那一个个真实的我与非我,只不过是一个个虚构的人物。生活不断上映由叙事所组成的幻象,我周围的一切就是虚构事实所得以展现的场所。写作浸透在一个成年人无奈的泪水里,他借此打发自己多余的时间,他以为文字可以挽留好些逝去的日子,却不想到头来都是徒劳。

文学!多么可耻的东西,它是人类思想的粪便。它的诞生便意味着肮脏和多余。臭不可闻的文学!操坯的文学!那是大啖尸肉的食腐动物的代谢终产物。用不着再拿作家和作协的光环来唬弄我了,成群结队的秃鸠在尸体上跳舞,滥交,大搞同性恋。然后他们开始分享食物。疯人院里的天才们在呓语,台上还有个居心叵测的家伙在发表演说。一把把利刀悬在天空中,无数具被人剃光皮肉的枯骨在院子里爬行。江湖上血雨腥风,作协的痞子们在槭斗,在群殴。每时每刻。只要我一想到外面那个由兑变的人类所构成的动物园。我就迫不及待地渴望讴歌一切肮脏的东西。我热情澎湃,讴歌发臭的老鼠尸体,讴歌苍蝇狂舞的垃圾场,沤歌城市的下水道,沤歌粪水四溢的厕所,沤歌溃烂繁荣之下的废墟,沤歌被粉钸过的太平。来吧,来吧!更多的谎言,更多的欺骗,更多的大便和乌托邦的彩虹。

文字再也雕刻不出我生命里的浪花,每当一点一滴的感受打动我内心时,我根本无法的把它们全部转述出来。这的确是一场灾难性的写作。那些文字饱蘸了我的血和我的泪,然而却没有跌宕的故事情节,没有真实的人物。没有戏剧场景的再现,也没有令人击节的对白。我无法完整地重建那些逝去的东西,我所写下的文字全都是经过眼睛过滤过的残渣。

这些天里,每当我停下我手中的笔。脑子里就会立刻浮现出汪巧芊的形象。那个光彩照人的女政客,硕士学位,内裤被扒下时她仍然会露出人类兽性的一面。那夜在野地里的肉搏无数次出现在我的回忆中,每当我想到跟她演绎的那场精美绝伦的性爱画面时,我下面那玩艺儿就会“兀”地勃起。我想要的东西我已经在她的身体上索取到了,然而,至今为止,她仍然是一个谜。她是一个被黑色纱绸包裹着的伊斯兰后宫的妖姬,神秘的丝巾完好如初。她的胴体恍动在我的脑海,依然是那样妖艳惑人。我孤独地躺在床上,从记忆中搜寻有关于她的一切,她那迷人的体香。光滑的皮肤。她的尖叫和狂喘。那滚烫的小腹和炙热的阴道……直至精液喷出,世界又归于死寂。

※※※※※

夕阳西下,我独自坐在区委大院的草地上,目送着冬天的阳光。恍然间,我感到自己是坐在俄罗斯忧郁而深沉的草场上。我打理着我的思绪,倾听那些花开之后留下的声音。有一种悲哀缘于青春的毁灭,一个女孩的形象曾无数次出现在我的梦中。那个春天的故事,那个风花雪月的季节,消失的一切如利刀在我的心里连连击下。我已经回忆不出她的样子了。男孩与女孩,连同那个时代的校园,天空,森林,街道,房屋,以及孩子们朴素的情感和恋爱的心,一齐消失在时光的洪流中。我忘记她的笑,忘记了我们相拥而泣的泪水,被遗忘掉的她和我像烟雾那样越来越稀薄。这是一种痛的感觉,这样的痛楚是致命的。她闯入我的生命,又随之消失,恐怖的阴影便突然袭来。我感到自己原本完整的生命突然之间残缺了,就像是被人砍断一只手,或者一只脚那样。多少年来,我独自潜行在她离去后留下的苍白道路上,时刻准备着去拥抱每一个出现在我身边的女人,轻率地同她们上床。我是在寻找她们与她所存在的相似之处。然而,这种寻找毫无义意,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她们不能成为她的替代品。年轻的光荫被我挥霍一空,我的青春是被我亲手毁灭掉的。

※※※※※

再次见到汪巧芊是在一家名为“魂去来兮”的酒吧里。那天中午,我迷迷糊糊地睡在床上。忽然枕边的手机铃声响起,屏幕上的来电显示的是她的手机号码。她在电话的那头不停地问,刚才是谁打的我的手机?我说不是我,我根本就没打过电话给你。

“哪你是谁?”她又问。我没有告诉她我的名字,一开始她就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只是含蓄地提到那天晚上的事情。她似乎想起了我是谁,并开始跟我闲聊:“最近过得好吗?”她问,“还是一样不开心?”

我懒懒地说:“一般!反正每一天都差不多。”如果不是我主动约她晚上出去玩,我想她会一直这样耐心地跟我聊下去。到最后手机上显示的通话时间将让我心如刀铰、痛不欲生。

挂断电话,我隐隐察觉到她是故意打错电话的。也许她没有忘记我。一个年过三十的女人跟一个比自己年轻的男人在一起,就像是在吸毒,看来她是上瘾了。

天察黑时,我来到也所说的那间酒吧。那里昏暗的气息让人感到阴森可怕。墙上挂满了描写死亡和病痛的装饰画。背景音乐是一些鬼气森林,阴风阵阵的东西,灯光低垂着,我看见眼前的魑魅魍魉开始活动,正期待着不可预知的事件的发生。门口的酒吧台上摆放的那些仿古物件,其间陷藏着冰冷的光泽。让你有一种错觉,仿佛16、17世纪的欧洲又回到这光与影交织的角落里,仿佛空气中仍在弥漫歌特人的窃窃私语。

我看到汪巧芊跟另一个打扮怪异的家伙坐在酒吧中一个显眼的位置,在愉快地聊天。我朝他们走去,同她打招呼:“你们好!到了多么了?”她说,刚来一会儿,她仰头笑着着我,说:“来,请坐。随便点,这儿的氛围还不错吧?”

我说还可以,就是音乐太吵了点。她向我介绍她身边的那个怪物,她说:“这是我的好姐妹,Joey,胸肺科医生。我们是高中同学。那个怪物面容惨白,中性的着装和中性的声音,他说:“你好,听说你是巧芊的朋友……”接着他伸出他那只盐水鸡爪般的右手,准备同我握手。一个可鄙的同性恋男人企图握我的手。我感到自己快被大便掩埋了。

为了不让姓汪的婊子为难,我这是接触了那只变态人的手。他说话女声女气,动作妖媚,令人作呕。坐在仿古的红木椅子上,我觉得浑身不自在。特别是那个变态的医生不怀好意地看着我时,仿佛亿万只蚂蚁在我的身上爬行。

他们继续着刚才的话题,变态医生说:也许同志的感情天生就很悲哀。我相信一见钟情的神话,自从我认识他,就爱上他了。爱他,我说不出为什么,也说不出他哪儿好。也许爱一个人就真会头脑发昏……

我被迫无奈地听着一个变态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爱情宣言,听着一个可鄙动物时人性的亵渎。不,眼前这个家伙连动物都不如,人性已背弃了由动物而趋于神的轨迹。他不是动物,更达不到动物。这个世界妖魅横行,打着所谓爱的旗织与魔鬼同舞,一切都污浊不堪。

我看着自己刚刚与他接触了一下的手,真想一刀砍下它。我起身去洗手间,一遍一遍地洗手,神经质般地闻闻有没有怪味。忽然,洗手间的门开了。那个变态医生扭着身子走进来,他说,巧芊为你点杯鸡尾酒,名字叫sexonthebeach,看来她对你有点意思……说着他竟然把手放到我的腰上。我感到心里的火焰在熊熊燃烧。我瞪了他一眼:“把你的脏手拿开!”我咆哮着。他仍是嘻皮笑脸的样子。他说,怎么啦,你不习惯吗?我再也忍不住了,挥拳咂向他那张妖怪般的脸,打得他抱头鼠窜。之后我愤然走出酒吧,汪巧芊在我身后朝我喊:“喂,喂,发生什么事?”我真想掉头回去再狠揍一顿那姓汪的婊子,但最终我还是忍住了。

从酒吧里出来,我疾步走在大街上,满眼都是巫婆、黑猫、鬼怪和尸骨。人们面如枯槁,密布血丝的双眼目露凶光。活人的头骨和皮肉所酿造的致命欢乐,正在召唤魔鬼撒旦的复活。从那家酒吧我联想到史前的祭祀场,再联想到18世纪的巫师夜会。我不断地冥想神秘的炼金术和伏都教的活死人。我的眼前闪现着符咒书、图表、蜡烛、权杖和魔药瓶。我感到呼吸困难,仿佛被人摁着头活活地淹死在漂浮着尸肉的铁水桶里。

这是一个没有形而上学的荒漠,人与人之间只剩下纵欲和交易。人们争斗着,在吵吵闹闹的市场上打发自己的岁月。这是一个奇异的城市,挺立在满是骷髅和尸骨的沼泽上的城市。我在这样的地方踽踽潜行,沉默着去面对我所看到的一切。情欲场上生意兴隆,官宦和商贾养活了一代又一代靠皮肉为生的女人。而这些女人反过来又养活了他们。炫丽的霓虹灯下,年轻貌美的女人争先恐后地朝着脑满肠肥的中年男子挤眉弄眼,她们再现着这个大陆新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壮观场面。喧腾的商业和欲望的社会,钞票从一个劳动者传向另一个劳动者,那些肮脏褶皱的纸张牵动着时代的命运。我看到一群群卖花的小女孩在人群中急急地奔走;看到擦皮鞋的孩童在高声吆喝;看到胸前挂着香烟叫卖的老人在寒风中颤抖;看到摆地摊的壮年男子的眼中流露着的黯淡和绝望;看到登车载客的三轮车夫满心欢喜地苟延残喘……我模模糊糊地想起了我的父亲。思绪飘散,我回忆起我离家时,父亲那幽怨的眼神。他已经老了,他不再朝着我挥舞拳头,也不再朝我高声嚷嚷。我想他或者平安无事,或者睡去,及至死亡。

我把我同汪巧芊之间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对王福贵讲了一遍。那天,我们在“浪淘莎”脚浴中心作足底按摩,昏暗的包房里回荡着凄凉的二胡曲声。我娓娓讲述着那婊子以及痛扁她同性恋朋友的事情。之前王福贵仍像往常那样嚣张,他大概忘记了他跟我一样穷,还在以为自己是公司老板,还是一如往常那样,用语言去轻薄那两个为我们按摩的女人。他问人家跟不跟男人上床,问别人的性经历,问她俩为什么不提供色情服务?看得出来,那是两个苦命的女孩,长相难看,身材丑陋。她们挣点钱也不容易,做按摩时,她俩不停地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为一个客人提供两个小时的按摩服务,在老板那儿,她们只拿到五块钱。我是在对王福贵的所作所为实在看不下去时,才故意把话题引开的。

我断断续续讲完,讲的时候,我留意到那两个按摩女孩好像很不好意思。特别是我绘声绘色地讲述我和那婊子在汽车里做爱的那一段时,我看到她俩脸儿潮红,并且目光闪烁,像是寻找不到目光的落脚点。王福贵越听越激动,他甚至将按摩拍得“叭叭”直响。他骂我是笨蛋,是十足的傻瓜!他说那一切都该用相机照下来,或者用摄像机摄下来。他说那娘们没准前途无量。退一步说,即便她的官不能越当越大,至少我们也能敲她一笔竹杠,发一笔小财。

我觉得他的点子恶毒了一点儿,我对他说:“没那个必要,我同她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去害她?”他不屑地大笑起来,没缘由地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笑。他笑着问我:“……那好,听着……那你打算跟她怎么样……”
我说根本就没想过要怎样,我无非是寻点开心刺激罢了。

“那么……”他又问,“那个同性恋呢?你不如牺牲点色相去勾引他,骗点钱来花花,听说那些当医生的杂种挺有钱。他们专骗病人的钱,并且草菅人命。他们不是白衣天使,他们是白衣恶魔。依我看你不如去作一个祛恶降魔的大侠……”

“侠你妈个屁!”我愤愤地说,“他妈的同性恋,既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怪胎。我连想想他的样子,都觉得恶心。”

“你是在畸视同性恋?”王福贵说。

我说,不是畸视他们,而是蔑视。因为连动物都有权力蔑视他们,就像神蔑视人那样。

音乐仍在这间包房里流动。灯光昏暗。外面是嘈杂的城市,里面是二胡颤音的悲鸣,声嘶力竭的悲鸣。按摩做完了,按摩女已经离去,包房里只剩下我和王福贵两个人,两具精疲力竭的尸体。

这里曾撒过香水,气闻很好闻,香料发出的芳香,有蜂蜜的味道。我们躺在床上,沉默不语。我感到莫名地悲伤。一个难熬的夜晚降临,我们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

他点燃香烟,也递了支烟给我。他说:“不如今晚就在这儿一夜吧!反正到那儿都是睡觉……”我说无所谓,这里挺好,干净,有香味,还有音乐。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一直睁着眼睛,一分钟也没睡着。凌晨一点,我去洗手间方便时,发现这里的大门是半掩着的。守在门口吧台上的老板正趴在桌上鼾声大作。我蹑手蹑脚地溜回包房,小声对王福贵说:“我们开溜吧!老板等我们去结帐,可他睡着了……”王福贵像根本木头似的从床上滚下来,显得激动不已。披上外衣,连鞋也没穿好就跟在我屁股后面,像只猫似的往外走。

幸好那杂种没醒。我衷心地祝他有个好梦。

我们踮着脚往外走。一走出这家脚浴馆,就立刻迈开双腿,一路狂奔。我们高声尖叫着,欢呼着。路过一家火锅店时,王福贵连想都不想就一头栽了进去。

我们点了几样钟爱的菜,猛灌几口啤酒,寒冷竟从舌尖开始蔓延。所有的烦恼,失落,悒郁在肚子里翻腾着,刚从脚浴馆溜出来时的喜悦荡然无存。

我注意到坐在我们旁边的那对情侣,两个小情人。女孩温情脉脉地给男孩夹菜,幸福象是融化在他们面前沸腾的锅里。这样的场景也曾一模一样地出现在我的生命里。这个绝对真实的存在是不能被忽略,被抹煞的。

我再一次回想起跟初恋的情人相恋数年的情形,只有上帝知道那引起被我遗忘的日子是真实的。年轻的心已经苍老,我再无法回到从前,回到那有她在身边的岁月。那些写满童谣和神话的时代没有征兆地消失,蒸发,衰败,直到被时间掩埋。

现在,我们分居在大地的两端,拥有不同的时间与空间。她也许正躺在温暖的小家里,躺在丈夫的怀抱中。她的身边摆放着编织好的摇篮,她的孩子也许正孕育在她温暖的子宫里。然而,此时此刻,一个流浪异乡的流浪汉却无奈地在寒夜里无家可归。吞咽着冰冷的啤酒,心里早已泪流满面。

她曾在电话里对我说:“我就要结婚了……”我不知道对她说什么,我过了很久才想起说:“……哦,祝你幸福!”我听见她在电话那头的呜咽声。她哭了,哭得令人痛彻心肠。

就在一个星期前,在另一个遥远的地方,那里在举行一场婚礼,而那场婚礼似乎又与我有着某种联系。我发现我的生活并未出现断裂,我的生命依然在大漠的特征下展现——永远的离弃,永恒的分离,那么凄厉,那么催人泪下。孩子们已经走过了春天,向着大海和荒漠航去。动身远去的人在哭泣,他永远都用悲痛和绝望的心绪在告别自己冷冷的过去,告别自己冰凉的影子。

在那些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我发现自己背后的每个故事都在那里哭泣。然而,我并不能从那些故事里看到无限,永恒,轮回,以及一代代人眼里不断涌出的泪水。我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忍受时光的捉弄,眼睁睁地看着生命中仅有的那个美妙的季节转瞬即逝;看着所有被爱包围的匆匆岁月散进浪影汹涌的红尘。花开的季节一恍而过,漫天星头顶上昏暗地闪光,谬误遍及宇宙万物,我只能在失望,恐惧和颤栗中屈服。

★ 第十四章 ★

最后一天去报社领我的工资时,一路上,我不断地想着莫名其妙的事情。我恍然间经过的街巷突然陌生起来。冬天里的阳光飘舞着,苍白而冰冷,像一把把雪亮的刀子从我眼前割过。我不知道将来会何去何从?不知道何处才是乐园,才是一个可以让我永久停留的终点。哦!这崩溃的世界,这疯狂失陷的世界。从今以后,我又会走向哪里?谁能告诉我?我的骨骼和躯肉是否还会像现在这样强健?这个世界如果真的存在上帝的话,是否一切均遭覆灭的时候,我仍然坦然地和他在一起?

我的思绪在天空和大地之间往返不停,这是一次由生到死的旅行,没有任何目的的长途跋涉。我不愿冒险但却一次又一次地承受危难的袭击。我没有热情,没有渴望,也没有任何遗憾。像一个万念俱灰,似人非人的生物那样穿过街道,穿过稀奇古怪的兽类。女人们穿着时尚而性感的衣服,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包含着诡异的笑。性液流过大地,流过男人们冷漠的脸和茫然的眼睛。生命在冬天里是如此苍白,太阳正在腐烂,天使们惊慌失措,四处逃散。我一路看过去,直到黑暗的深渊。我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我想到会有那么一天,所有映入我眼中的人物和事件都将消失,世界将因为我的死亡而单单对我而言不复存在。到那时,我又会到哪里去呢?会化作一缕烟升腾,穿过层层的云,到达天空的最上层?在上帝的周围?或者是我出生之前那个为我所不知的空间?耶稣说一个人赢了全世界,但失去自我也是无益的。然而,那个所谓的“自我”又在哪里?谁能指给我看看?我不知道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一切都会在死亡的分水岭上成为虚无,我期待着蛆虫将我的身体吞噬得干干净净。我是易朽的。

在报社里,我看到我以前的办公桌已更换了主人。一个我不认识的小伙子正坐在那里飞快地敲着键盘。他是那样地快乐,干劲十足。我承认,对于工作,他比我更有热情,而他们所需要的也正是他的热情。几个干了几十年新闻工作的老记者还是跟以前一样,摆出一副兢兢业业,勤于工作,对上司惟命是从的叭儿狗模样。他们比我强的是至少他们还能捡到几根别人丢的骨头啃,但我却不至于像他们那们守着办公桌渐渐老死。我以前的那些死党在今天也显得特别兴奋,他们愉快的同我交谈。他们的喜悦是发自内心的,因为不久我就不再像寄生虫那样缠着他们了。这我心里明白。刘杂碎意气风发,因为最近他那部只卖出去十几册的小说获了个什么奖来着。评一个市级的文学奖,就跟我们以前选先进一样,今年终于轮到他了。他向我出示了一张浸有油渍的纸,然后我在那上面写下我的名字。从此,这家报社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了。也好,从此我不用再终日闲逛,去找他妈该死的新闻了。由始至终,我对这件事不带半点感情色彩。

我不像别的被辞退的人那样,刚一拿到钱,办完手续之后就急急忙忙地离开。他们似乎觉得再多呆一会儿都是见不得人的事情。我无所谓,大摇大摆地在报馆中走来走去。一会儿玩玩汤伟的电脑;一会儿喝几口阿杰的铁观音;一会儿在邦邦的坐位上看报纸,翻看他最近的“朴实”的文字。我还跟报社新来的女记者调情,讲黄色笑话,夸她们漂亮得无与论比,直到把那几个婆娘逗得屁颠屁颠的……

中午午休的时候,我溜进值班室,抱着电话一阵暴打。我无聊之极,拨通了一个声讯台的电话。一个自称“婷婷”的主持人在电话的那一头,她一开口我就知道她是个风情万种的娘们儿。她不停地对我撒嗲,问我现在寂寞吗?要不要她来陪陪我?此后,我们便展开了一场裸体的露骨对白,彼此询问对方的性体验和性能力。她在电话里浪笑着,说她至少同四百个男人上过床,还说她可以没日没夜地同男人做爱。我们谈论性,就像谈论一件非常普通的事件。她有着风尘女子特有的亲和力,让你渴望去接近她。应我的要求,她在电话那头为我提供呻吟服务。她“嗯嗯”地狂叫着,仿佛一滴剔透的露珠从花瓣上滑过,令人想入非非。我跟她聊了近一个小时,放下电话之前,我随口说了一句:“真想同你面对面地聊聊。”没想到她立刻就说:“好啊,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你见到我就知道了……”于是我们约好晚上见面的时间、地点。她说她要晚上十一点才下班。十一点半,她会在白岩路的茶楼门口等着我。

※※※※※

下午,我回到区委里的宿舍去收拾我的生活日用品。我不想再懒在这里了,这样会让我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王福贵在城郊的开发区租了一套房子,他答应让我搬过去与他同住,但条件是我必然担负一半的租金。当着他的面,我非常爽快地答应了租金的事情,我心想,等到下个季度交房钱时,鬼才知道那时我跑哪儿去了!

我默默地收拾房间里属于我的物品:几件换洗的衣服,一摞书籍,一床棉被,一张布毯,毛巾,枕头,茶杯,牙刷,剃须刀,外加一双拖鞋。仅此而已。我所有的东西加在一起还装不满两只旅行袋。这是我四年来的第三次失业,对此我已经习惯了。习惯有种惊人的力量,它可以把所有不平常的日子变为平常。生活每时每刻都在改变着,所以今天这样的日子便无所谓特殊了。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同,从开始到结束,我是怎样来的现在就怎样离开。我不觉得自己被人辞掉是不光彩的事情,因为我到这儿来不是为了寻梦,或者是追求理想什么的。这几个月生里我活挺好,能吃能睡,值得欣慰。

王福贵的新居在一个叫五红支路的地方,背后是本城的垃圾处理场,老远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腐臭气味。那是一种奇特的臭味,有股酸酸的味道。我一路走过去,在五红支路旁的小山岗上,我看到脚下的垃圾车像甲壳虫似的急急奔走,看到远处的高架桥一飞而过,看到暗黄的长江水在无言地流淌。周围是大大小小的建筑工地,大地千疮百孔,灰白的高楼像一把把扎在大地尸体上的匕首。寒风拂过脸庞,悄然引出我对此生虚实不定的的命运的莫名焦虑。

我见到王福贵时,他正在屋子里发疯。他在纸上飞快地写出一串串毫不相干的词语。他一边写,一边自言自语,说他写下的东西是不受控制的,笔尖自然流淌,是在自动记录神灵凭附式的口述。他说他要变成一个被动的工具,一只将接收天空之外的信息记录下来的手。一个可爱的疯子,我瞥见他对形象的描述都是不可思议的。他滔滔不绝地同我谈论勃勒东,谈论意识流,波洛克,象征主义,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他已经走火入魔了,被概念的木乃伊深深刺伤。他是无药可救的。

我把行李往地上一丢,便四处打量起我新的住所来。这是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有厕所和厨房,家具简单,除了几盏灯以外这里再没有别的电器。卧室的墙上挂着一幅德•库宁的膺品油画:《女人第一号》。画面上是一个没有轮廓的女人,造型怪异。

“你也喜欢这幅画吗?”王福贵问。我被这突然的发问吓了一跳。我摇摇头,说只是有些好奇罢。他放下手里的笔,问我:“你有什么打算吗?”我说:“没有,你呢?”他说他仍想另开家公司,找个赚钱的门道,但在此之前,只好靠写点东西来打发时间。他承认他要疯了,他说他一刻也不能让自己停下来,他害怕独自面对他自己,所以他总得找点事情做,比如写作。他称他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叫作品,在这一点上,他不乏幽默。

傍晚,我请王福贵在路口的一家小酒馆里喝酒。我们对饮到深夜。酒精的分子从彼此的口鼻中喷出,连同所有的愤怒、坦然和叹息一齐从身体中消失。欢乐源源不断。我对他说,下午我在电话里约了个娘们,她说起话来就是像一只发情的母猫,并且,她说她能用无数种节奏和声音呻吟。他对此很感兴趣,特别是知道我呆会儿要去见她时,他更显得激动不已。他执意要跟我一起去。这我倒并不反对,我担心的是他喝完酒后会产生异常强烈的性冲动,没准儿会找我“借”钱去解决问题。

酒喝到半醉后,我俩摇晃着来到白岩路的那家茶楼,站在门口等那个事前约好的女人。不一会儿,一个染着金黄头发,踩着尖细高跟鞋的女人走到我们面前,她问:“请问,中午的电话是你打的吗?”我说是我打的。她看到王福贵在我身后站着,似乎有些话难启齿。她说:我们去哪儿玩呢?我说不知道,我只想看看你的样子而已。

她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几遍,用一种参观怪物的眼光看着我,卷翘夸张的睫毛带着致命的风情扑面而来。
“你想不想……那个?”她挽起我的手,背对着王福贵,压低嗓音问我。我故意装傻,问:“想什么?”她说:“你说……男人和女人到了晚上会做什么?”话里暗藏引诱。我忍不住问了一句:“那我该给你多少钱?”她说包夜收费200。我犹豫了一下,觉得那是笔不小的数目,尤其在这种处境里,一晚上花掉一笔巨款,等于直接从我的身上割下一块肉。

我对她说:“太贵了点吧,我只有几十块钱。你干不干?还有,我朋友跟我一起来的,我总不能把他凉在一边吧……”

她的忍耐终于到头了。她瞪了我一眼,冷冷地说:“神经病,没钱还深更半夜约我出来。你吃饱撑的啊?”我嬉笑着对她说:“是是,我本来就刚吃完饭,顺便来散散步。”

王福贵在一旁一直默不出声,在那里窃笑着。

那婊子转身消失在夜色中。我们目送着她离去,目送一个性感的波普玩偶扭着步子消失在黑夜里。她的夜生活只是刚刚开始,狂欢的序曲即将奏响,她的明天似乎永远不会到来。

我在新居里睡觉,睡得死去活来。整整两天,我睡睡醒醒,真希望自己能永远不再醒来。恶梦不断出现,一个个血腥的场面。警察、歹徒、无辜的伤者,频频以模糊的影像出现在我的脑子里,让我每次醒来都会惊出一身冷汗。疯狂的恶梦,我的四肢都被砍伤,我不停地奔跑、逃亡,回首是雪地上的斑斑血迹。寒风穿过我的内脏,太阳像万柄利剑扎在我的伤口上。我什么也看不清,拼命地呼救但喉咙里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一直自问,为什么我会落到这般下场?于是我渐渐地绝望。梦中的一切使我感到恐惧,我甚至感到呼吸困难。

在我昏睡的第二天,王福贵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不停地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感到哪儿不舒服?要不要去看医生?我知道这并不是他爱心的表演,他的确很在乎我的死活。他唠叨着:“你这该死的杂种!你不可能就死在这儿吧?你不能这样,别给我惹麻烦……真他妈倒霉!你是不是不行了,你说句话呀!”可我偏不理他。我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想像着自己真的死掉,他又会如何处理屋子里的这具尸体。他不停地照料我,替我量体温、洗脸,还特意为我熬了米粥。这样的日子真是舒服,有人来服侍我,即便是这样死去我也觉得是一种享受。他哭丧着,叫我要振作起来,他说他已经够潦倒了,他没钱叫救护车,更没钱送我去火葬场。我无心听他诉苦,思绪飘向远方,我正在与庄子、高尔吉亚、奥伊肯、贝克莱、柏格森等人作一番无聊的嬉戏。想着世界到底有没有一个开始?想着时间之谜,想着人类是否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行为?

正当我漫步在云雾时,王福贵再也忍不住了,他气急败坏地用手拍我的脸,“醒醒,醒醒!该死的猪……”他高声嚷着。他粗暴地搅乱了我的沉思和我的幽梦。没法子,我只好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我顿时感到头昏眼花,浑身乏力。呵!这致命的睡眠,一切都在空气中散发着毒性。一切都在眼前转动,闪着金花,摇摇欲坠。自动地滑行,晃荡着变得面目全非。

我起床后,胡乱吃了些食物。不一会儿,我的精神恢复了许多。时间是上午十点,窗外暖洋洋的太阳预示着光辉绚烂的一天即将开始。

“喂!听着,”王福贵一神一鬼地问,“说实话,你是不是得了一种怪病?”

我说没有。

“那你为什么睡这么久?”

我说我只是凭自己的性子做事,我想睡这么久,有什么不对吗?他无话可说,呆呆地坐在他的单人床上,望着天花板叹息道:“如果我能像动物那样冬眠就好了!”我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他现在连饭钱都想省。

他拉我去逛街,出去找乐子。一开始我不想去,如果节制一点儿,身上的钱还可以花两三个月。我怕刚一出门,他就不停地怂恿我花钱,到头来我又得饿肚子。我死活不肯出门,他拼命地把我往外拉,还不停地对我说:你看看,多暖和的太阳,你应该出来走走,再关在屋子里,你会全身长霉斑的……

后来我俩还是跑到街上游荡。像两个了孤魂野鬼在繁华的商业街穿来穿去,他忽然对商场精品柜里那些昂贵的小玩艺表现出极强的欲望。Zippo打火机,钻戒,瑞士军刀,江诗丹顿手表……我看到有款宝玑表标价竟高达二十七万。那只手表会戴在一只怎样的手上呢?一个人无时无刻都在挥动手腕上的二十多万,那是一种怎样嚣张的情形?王福贵在那里看得发痴。而我早就不耐烦了。我催他走,但他听不见我的话。

在商场里转悠一圈,到头来却无端地为自己凭添几多悲伤。原本我们的心是平静的,而此刻,看到那些五花八门的商品,以及让人触目惊心的价格标签,仿佛在心里沉睡多年的火山正在复苏,正急切地想要剧烈喷发。鲜血在每一根血管里奔涌不停,搏击着街道和绚丽的灯光,仿佛火焰在燃烧。火舌漫过大地上的污渍,失衡的天称引发的咆哮声被理性压制着。我们只好选择没有欢乐也没有痛苦地走来走去,走在灰色的天际下,赤色的枫,枯黄的叶,昏昏欲睡的阳光,一切跃入眼底。一种沉痛的希望在摇晃着坠落。

我们坐在街心花园里休息,肚子饿得“哗哗”直叫。王福贵想去吃涮羊肉,但我觉得那样的奢侈近乎于疯狂。我替他买了一个面包,还有矿泉水。耐心地开导他:“三块钱一顿的午饭,同三十块钱的午饭相比,其结果都是填饱肚子,也就是说——意义是一样的。”他骂我抠门,骂我是“有钱的穷鬼”,可最终他还是把面包便塞进肚子里。

我们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享受头脑的真空。他断断续续地向我说起他最近的一些打算,他说他想开一家调查公司,专门为婚外恋索赔的人提供证据。他还想开一家婚介所,他说这事儿须要我帮忙,去找找姓汪的婊子这事就准成。然后他开始为我算了一笔帐:雇红娘要多少钱,付给婚托要多少钱,除去租金,税费,等等,他说一个月要赚三万多。他说得头头是道。我发现只有在谈到做生意时,他才算得上是个正常的人。

我们在石凳上坐得屁股发麻后,他突然想起今天要去拜访一个以前生意上的朋友。我们疾步走在街上,穿过几条街后,他放慢了脚步。他面色惨白,左手紧紧地捂着腹部,一粒粒黄豆大小的汗珠从头上滚下来。

“你怎么啦?”我问道,“你是不是又在装神弄鬼,想唬弄我?”他有气无力的朝我摆手。他没有装病。他的确痛苦得连话也说不出来。我掺扶着他,让他坐在商店门口的大理石台阶上休息一会儿。问他哪儿痛?他摆手。问他喝不喝水?他仍是摆手。他不说一句话,牙齿紧闭,双眉紧锁,除了没有尖叫以外,他那表情与分娩的孕妇完全一致。他坐了一会儿后,对我说他是胃病犯了,要我马上去给他买药。他说求你了,你总不至于看着我胃穿孔吧!那可是会死人的……

城市里的药店比米店还多,但大多数都只卖高档的中西药。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廉价的氧化铝片剂。等我屁颠颠地把药交到王福贵手中时,我看到他的脸由白转红,最后变成猪肝色。他吃力地把药嚼碎,然后咽下。我关切地问他是不是觉得好受了些,他没理我。他把头深埋在两腿之间。大概是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指给他看街上的美女,叫他打起精神来。我对他说:“来,看看那些女人,然后你就会忘记疼痛。喏!那个,洛可可式的贵妇,天鹅绒大蓬裙里面的芊芊身段,比烟霞还轻笼。还有,看那个,她走过来了,烈焰红唇,她娇艳极了……”

我知道他热爱美女,但此刻美女对他而言是绝对的没有意义,绝对的虚无。病痛可以将人变得柔弱,逼迫你重新返回原始的蒙昧状态。他像个被人欺侮的孩子那样坐在地上,看上去怪可怜的。他没有呻吟,病痛是柔和与宁静浑然一体的黑暗。他作为“人”的概念已经崩溃了。“自我”消失在城市的阴沟里。一个人倒在地上,他在旋围,永远朝着痛苦的深渊,朝着潦倒,污浊,分裂,孤独的峡谷中前行。

※※※※※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王福贵在外面鬼混了一天回来。他屁股后面跟着一个女人,她大概有三十多岁,仅凭她的气质和外表就能断定她是一个富有的女人。王福贵向我介绍:“这是朱小姐。鸿远高贸的老板,本地最大的装饰材料代理商……”那个女人朝着我笑了笑,笑得很勉强,她笑得比哭还难看。她坐在门口的椅子上,表情极不自然,王福贵在屋里走来走去,换了身干净衣服,系领带,刮胡子……他对我说:“晚上我打算和朱小姐到外面去吃饭。你呢?你该不会厚着脸皮跟来吧!”

他断决了我所有的非份之想,我只好笑着说:“怎么可能呢?晚上我约了人。”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今晚怎么熬过去。像一只被踩的虫子那样,卷在床上看书?或者是写我那毫无意义的小说?更或者是躺在床上冥想一引起古怪的东西,如安瑞•布代尔的雕塑;高更的塔希堤岛;玛雅金字塔下的洞穴;小乘佛教中的鬼怪故事;伊斯兰圣战者手里的圆月弯刀;道家的五行八卦;《圣经》中未世的恐怖;喜马拉雅山上的雪人和尼斯湖底的怪兽……

说实话,我不想离开这屋子,离开我那温暖如子宫的木板床。外面寒风凛冽,街道行人稀少。那种深冬里的悲凉气息只能让我更加颓废。可是,既然话已经说出口,我不得不出门到街沟里去闲逛。

我漫无目的地走地大街上,零度的城市,思维开始结冰。我昏昏然然地想着我那为之疯狂的小说手稿,我不是一个存在的探究者,时代和历史包括这个世界都被我粗暴地拒绝了。然而我却与生命的本身相互协调。我不再是一个有限的主体,我感到作为灵魂的那个我已经摆脱了内身的限制,在上帝用欲望纺织的永劫轮回中,我感到自己已经达于永恒了。眼前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我恍然间看见人们脸色苍白,看见天使与魔鬼一齐欢笑,看见那些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盲信者,看见他们庄严、肃穆,但却悲伤,痛苦。我的想象力惊人地扩散,四处漫延。它穿过高墙,穿过罪恶,信仰,发疯,狂笑和彻悟所构成的生活。我感到自己与生俱来的忧郁开始焕发青春。我悠闲地走在这阴森冷清的街道上。此刻的我正驾着柩车,犹如正在经验死亡的道路上迎接万神的欢歌。

路过电影院时,我看到这里正在上映一部国产反贪题材的电影,票价居然高达十块!我厌恶一切伪装成艺术的东西,革命化抒情往往是专制恐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今天,在这样一个寒冷孤独的夜晚,那些社会、政治、道德、奉献、牺牲、等等,又与我有何益?我在电影院门口徘徊,这里汇集着录相厅、酒吧、咖啡屋、迪厅、电子游戏室还有网吧。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倒底是扎进哪间屋去消磨时间?

有欢场的地方就必然有美女,她们笑起来像是谋杀。各种颜色的头发,各种颜色的指甲和嘴唇,皮肤在暖色的灯光下带着哑金的光泽,引人遐思。我看到一个站在路边等人的漂亮女人,她那纤细柔软的身子包裹在艳红的大衣里,隐隐透出一层胭脂的氤氲。我想象着她为之等候的那个人,是她的情人?一个有妇之夫?一个小有成就的秃顶的男人?一个社会上的小混混?但不管她所等的那个人是谁?恍然间,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早已沦落到一无所有的地步。真是可悲,可悲呵!

录相厅门口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美国艳情片,循环放映,票价三元。”旁边竖着一排红粉笔写的小字:“少儿不宜。”卖票的柜子前面挂着一张宣传画,赤身裸体的男女交织在一起,像两根扭在一起的面团儿。

等我买票进到里面之后,我发现这里面稀稀拉拉地只坐了二三十人。他们大多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到处是浓烈的汗臭味,脚臭味。这里烟雾弥漫,民工们大口大口地吸烟,把这里弄得同火灾现场相差无几。大厅前面摆着一部25寸的彩电。我坐在漆黑的一角,透过烟雾,漫不经心地看着电视中昏暗的画面。我发现比色情录相精采得多的是周围的男人和女人们,十几个廉价妓女像幽灵般在录相厅里走来走去。她们是在工作,挣钱,然后养家糊口。民工三三两两地坐着,等妓女们上去招惹他们。其后便是接头暗号般的讨价还价——三张?不,太贵了,二张!这让我感到新鲜。靠出卖皮肉为生的女人像无孔不入的空气,性液与生殖器构成人类的海洋和大陆时,整个已知和未知的世界都在欢乐与疯狂中尖叫。

一个撒着劣质香水的女人悄悄地在我旁边坐下。她没有与我搭讪。我继续看着电视,心想:说话吧,你这婊子,把你想表达的全说出来。她坐了大概几分钟,仍不与我说话。后来,她忍不住轻轻地用手碰碰我的大腿。然后侧过头来望着我。我问她,你干嘛?她笑着说,你一个人吗?我说一个人又怎么啦?她说要不要她陪我玩一会儿。我说不要,我一个人坐着,这挺好。她脸皮太厚,居然一把将我抱住,硬是要同我来一番恶臭的嬉戏。她把我的手抓住,往她内衣里寒。我死活不肯,因为我一旦接触到她身上的那堆烂肉,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找我要钱。我比柳下惠还冷淡!后来她只好悻悻离开,重新去找寻新的目标。

其后我去了趟卫生间,穿过一条长约十几米的昏暗走廊,我看到走廊的两边站着几个妓女模样的女人。她们长得奇形怪状,是几个土里土气的中年女人。她们朝着我笑,眼睛眨吧着,像一具具皮肤腐烂开裂的尸体。我在卫生间里小便时,旁边站着一个气喘吁吁的民工。手里握着肿胀发红的阴茎,在“哗哗”流水的水龙头下反反复复地冲洗。门口是一个穿白羽绒服的妓女,她身材高大,强壮,看上去像北方农村的妇人。她焦急地朝着男卫生间门口张望。她守在卫生间门口是怕那个在洗阴茎的农民工不给她嫖资。我仅凭她的眼神和表情,就完全洞悉了所发生的一切,无需旁白,更无需说明。语言已经死亡。

晚上十一点,是时候回去睡觉了。原来我打算今夜熬一个通宵,把这几天的所有的感触汇积成一组散文。然而,正当我进入恍惚的写作状态时,该死的王福贵还有那个叫小朱的婆娘也一起回来了。王福贵似乎很兴奋,他高声地跟我嘘寒问暖,问我晚上出去是找男人还是女人?有没有艳遇?为什么不带个妞儿回来?我嗯嗯呀呀地敷衍他,盘算着他下一步究竟想干什么。我在卧室的床上看书,他和那个“小朱”在客厅里打情骂俏。我一个字也看不进去,耐着性子忍受外面那对男女制造的噪音。我听见他对她说:“……小朱呀,小朱。天这么冷,现在都这么晚了,干脆今晚就在住一夜吧,……”她说,你这儿只有两间屋,怎么,你别开开玩笑了。他又说,不如在客厅打地铺吧!她说,那你屋里的朋友怎么办。他说,你甭管他,他是个白痴,弱智,他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我们就当他不存在就行了。

感谢上帝!我心里悬着的巨石终于落地了。开始我还想,如果他同她真的要在这里过夜,那么我也只好去街上另找个地方睡一夜。

我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冷冷地看着王福贵和那娘们,“哼哧”,“哼哧”地把另一张单人床抬到客厅里。我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感到太不可思议。一个外表看上去雍容华贵的妇人竟然廉耻尽丧到如此程度。

王福贵准备关上卧室的门,他说,听着,不准跑出来,否则我跟你翻脸。我对他说,万一我要上厕所怎么办?

“那也不行,”他说,“自己忍着……”

门被他重重地关上。可是这房屋的隔音效果不好,外面那对淫男荡女所出的声响源源不断地传到我的耳朵里。姿意的尖叫,喘息……我熄灯睡觉,但怎么也睡不着,那破床发出的响声如一万只老鼠在窃窃私语。奇怪的声响大概持续了四十分钟,然后是卫生间的水响。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王福贵那杂种会把卧室让给我了。他无非是为了完事儿之后冲洗方便些。其实我并不想听到外面那对狗男女发出的声音,听代表好奇,表示我对他们之间的性行为感兴趣。所以我认为那是对自己的污辱。不过话说回业,我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渴望性交过。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我从一整晚的迷糊中被一阵阵“叽嘎”、“叽嘎”的声音吵醒。该死的王福贵!他精力充沛得像一部动力十足的机器。我睡了一夜,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到厕所里去放水。可是我不能出卧室,再怎么说,我也不会去扫人家的兴。我耐心地等着,等那娘们离开。她昨晚说了——明天一早我得赶回公司开会…后来我等不及了,我在屋里大声地叫起来:王福贵!你他妈的完没完?我要上厕所,我憋不住了!
“……嗯……嗯,快了,”他在屋外失魂落魄地说,“你再忍忍,刚才我就快完了,……你忍忍,要不你就在拉在你那屋里……”在我看来,王福贵应该去犯罪,去抢劫,去随便个姑娘然后强奸她,他不应该窝在这破屋里跟一个比他年长八岁的女人彻底不眠地交欢。生殖器不停地磨呀磨的,做着单调重复的机械运动。我实在不知道这对人而言究竟有什么好处。

等那个叫小朱的女人走后,王福贵悠然地躺在床上,叨着烟,向我谈论那些细节。他说:“她是我遇到过的最淫荡的娘们,千真万确。从来没有哪个女人的性欲比她还强。她搅得我没睡上一分钟的觉,一次不够,二次,她要我再来,再来。我说哥们,现在我就只剩半条命了……”

我对他说,你遇到个纵欲狂?说来听听。

他说:“她就像一个喝醉酒杯的哥萨特骑兵,而我就像是她的一匹战马。她骑着我冲锋陷阵,穿过一片混乱,她让我梦游到一个全新的国度……她太饥渴了,她就像一堆干柴,忽然间遇到了我,然后就噼噼啪啪地燃烧起来。那个骚娘们儿,你想象不到她那骚劲儿。整整一个晚上,她的脸一直因兴奋而扭曲。像破碎的镜子里透出的另一个人。她不停地翻着白眼,那白眼仁儿真让人恶心,看上去像两条死鱼的肚皮……”

“喂!等等,”我打断了他的话,“能不能再讲细一点,我是说她的床上功夫如何?有没有什么特别的?”

他显得更激动了,他激动得坐起来,他说当然有!她是浙江人,你没见识过吧,纯种的浙江的窟窿眼儿。她那儿一动一动的,就像海浪在轻拂沙滩。她的屁股浸着海水。温暖炙热的海水。真她妈销魂蚀骨!我劝你也去找个浙江娘们儿试试。她们那儿有力极了,说不定浙江的窟窿眼儿肌肉要强壮些。啊!温暖炙热的海水……嗯,不和你聊了,我现在妙思如泉。

他高呼着:“我要写首诗——”

随后,他赤条条地从床上跳下来,拿了纸和笔,又迅速窜到被窝里。他在一张纸上奋笔疾书,而我却联想着刚刚离去的那个“窟窿眼儿”。

“那娘们是不是离婚很多年了?”我问道。他说,没离婚。

“真的?”我又问,“她有老公还骚成这样?是不是她老公满足不了她?”

“不是。她老公在南方做生意,他们只有春节才见一次面。浙江人就是这样……好了,好了!别在那里嚷嚷,别打扰我!”

一连几天,王福贵不停地带女人回来睡觉。他带回各种各样的女人,不管她长得怎么样,只要她愿意,他就会把她带回来。接着就“噗哧噗哧”地运动到天亮。在这些女人中,只有小朱来了三次,其他的都是一次性的日用品,就像他随手丢在地上的避孕套。用完了就扔掉。他说他只对小朱感兴趣,除了她的骚劲儿外,她还是他的摇钱树。他准备从那娘们身上弄笔钱,或者跟她合伙做生意。她似乎成了他通往未来成功的途径。

每天上午,只要他身边的女人一走,他便立刻绘声绘色地同我描述夜里所发生的一切。天天如此。只要时间一到,他就开始抖落昨夜隐密的东西。像犹太教徒每天上午的祷告那样准时,只不过他没有半点犹太式的悲伤。没有,他几乎不知道悲伤是何物。他肆无忌惮地跟我讲那些性爱细节,在我看来,这是他对我的一种挑衅,一种炫熠。当然,我知道他是在寻找一种满足。

他确实是淫欲过度。他在这里不停地交媾。白天,他呼呼大睡。一到了夜上,他就会和一个娘们把这里变成撕杀拼搏的竟妓场。满屋都是骚味。这里乌七糟八的,他们不是在偷情,这还算不上偷情。他的性欲似乎永远得不到满足。也许他是在用另一种方式,在只有钢铁和水泥的荒原,在厌倦无为也无爱的荒原上奔跑。

※※※※※

这些天里,我的生活丝毫没有改变。我一直龟缩在屋里,体验着独处时美丽的精神错乱。无时无刻,最微妙的思考,就像笼罩在我周身的光环。我的骨肉被剔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灵魂和精神。我所居住的房子成了陈尸间,精神栖居于茅屋这下,在另一个遥远的地方尖叫。我目睹着所有扭曲搁灞的事物江成海洋,沉渣泛起,然后幻象般地化为乌有。一切都是那么凛冽,那么荒凉!我自忖着,是什么让我与世界隔绝?我悬挂在天空中,灵魂脱离肉体,在无神的野地里神游。

青春,伟大的青春!它真的消失了吗?它又消失在哪里了呢?思绪飘过天空,一动不动的天空,我的思绪在冬天无限的太空俯瞰大地。我看到一个个神话瓦解得如此迅速;看到死亡的灰色雨点打在坚硬的墓碑;看到被创造出的历史像妓女般任人发泄;看到黑白时代的故事泛着伤感的泡沫;看到一个个后现代童话化为幻影,在断璧残垣的废毁中任蝼蚁啃噬。辽阔无边的世界啊!永恒的似乎只是人类的苦难。然而置匆其中,我不再像以前那样惊魂不定。没有恐惧,没有遗憾。尽管我穷困潦倒,并且穷途未路,被无形的巨大力量在驱使走入苦难的深处,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到。我无力地尖叫,用疯狂的词汇书写生命的悲歌。我单纯而自由地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单调的生活可能让我不停地思考,不停地奔走。我在天空中创造出另一个世界,一个音乐般的宇宙。我仍在写作,写之前就知道注定要失败。我不乞求痛苦的折磨,巨大的不安已迫使我焦虑地度过地狱的最后一刻死寂。我艰难地书写着几个互不相同,但却相互关联的故事。密室、死亡、阴谋、男人与女人,他们在不断尝试新的排列组合。他们绝望而无助的眼神,犹如基地里的磷光。他们若即若离,戴着撒旦的柱冠,准备着从所有人类的故事里消失。他们不是国家和宗教的叛徒,他们背叛的是整个人类。他们玩世的游戏精神有着温顺的迷感性,色彩与阴影融为一体,他们的语言和思想在巨大的灾难面前显得枯贫……这便是我惟一的生活,界于虚幻艺术和残酷现实之间的生活。两者之间找不到可以均衡的支点。它停滞,变坏,生病,甚至死亡。它分文不值,是丑陋,是枯燥,是一切的一切。

※※※※※

星期天清晨,我醒来后发现王福贵不在客厅的那张小木床上。他连同昨夜那个穿雪靴和鱼网丝袜的女人一齐失踪了。客厅里一片狼籍。他们把这里变成了战场,而现在,硝烟迟迟不散。地上黏满粘液的纸巾依稀反射着晨光。窗户敞开着,我隐约嗅到楼下的中医院散发出的草药味道。我安静地趴在窗台上,看着天空象地狱之火那样鲜红。晨曦微露,天边的云朵的暗影像一滩洗不掉墨迹。我木然地凝视窗外,尽可能地摄入一切。街头的私人诊所,破旧的茶馆,阴惨的棚屋。厕所对外开放。花鸟集市上人头攒动。这里堆积着贩夫走卒,做苦工的人,失业下岗的工人,拉皮条的无赖,酒鬼,伪君子,窑姐儿,叫花子,外币贩子,摸包贼……他们全都在这里寻找着各自所需的东西。街道犹如敞开的坟墓,那里面埋藏着令人触目惊心的残忍。腐质层如巨浪翻滚,亿万具骨瘦如柴的尸体被炙热的岩浆熔化……我沉浸在光怪陆离的奇幻中不能自拔。那是由梦想制造的海洛因,它让我像小鸟一样自由。多么美好!穿过一个个令人生厌的痛苦构建的墓穴,永远悬挂在天幕低垂的天尽头,从此不再回到陆地上,除非有一天那只飞翔的小鸟欢叫着死去。

中午时分,王福贵像个小孩似的唱着歌回来了。他在唱赞美诗:“主耶稣是我的大磐石,我靠着主能得平安……”他像是被人清洗过大脑。他在屋进而里蹦蹦跳跳地向我讲述《圣经》上所记载的故事,时不时“啊”啦“啊”的,让我觉得发噱。《圣经》上记载的那些种族战争,家族辛酸,古代的乱伦,残害,谋杀和预言,等等,那只能使人陷入迷津。犹太人以悲哀书写的伟大文学杰作,大概仅仅适合以宗教为职业神学者。并且,话说回来,一个才读过几页《圣经》的人,妄图向另一个渴望的依基督而不能的人讲经布道,就像哲学系的新生要给尼采讲哲学那样可笑。他似乎忘却了他身处何方,忘却了在无神的人群中上帝早已化为灰烬。无轴的子午线穿越宇宙,既便是黑天,老子,乔答摩,默罕穆德等人重现世间,也无法改变世界戏剧性的骚动。上帝被群殴致死,什么都不存在了。现在的我坐饿以毙,日露形而上的忧愁,不再对既存的神学,政府,法律,理想和图腾遗有敬意。流着奶和蜜的伽南地是希伯菜荒漠中的海市蜃楼。无人能引我们到那儿去,神的力量鞭长莫及。神的寓所里堆满了迟暮的孝者,以及千百万个类似于王福贵那样的心理异化者。他们不是在向宗教和神学寻求归宿。他们仅仅是用宗教的故事和譬喻在抚慰一颗颗流血的心。然而,伤口仍然存在。血液泊泊暗呤,一切都被剪断,隔离。我独自一人,我的喉咙里回荡着最刻毒的渎神言词。如果我是由神而来的,那么创造了我的上帝在将我降临世间之前,他究竟有没有征得我的同意?这生命已使我感到厌倦了!死亡无处不在,死亡在窥视它,它不过是他眼中在劫难逃的猎物。亿万种致命的毒素噬入我们的灵魂。我们溺亡于其中,这必然的结局决不会是仅凭科学或者神学就能够避免的。

宗教的神奇仅仅只存在于人类神秘的内心体验中,正如王福贵所言:“你一定没有过这样的体会,”他说,“当你祷告的时候,你会忽然变得轻盈起来,身体腾倾家荡产而起,飞向天空……”他满口的重生,复活,拯救,遴选,听上去就象一本本盗版的伪书。尤其是我看到地上干硬的纸巾和发乌的避孕套时,我感到全身的神经都被他炸伤,烧灼,绞榨得只剩下根根枯萎的纤维。他使我不堪忍受,使我像逃避灾唯那样逃离他。如果再同他呆上哪怕十分钟,我一定会歇斯底里,我一定会被弄出点神经病来…

从那破旧的房子里走到大街上,接触到午后的阳光与空气,我禁不住狂肆不羁大笑起来。空气中充满寂寥的气息,憔悴的树枝纠缠在一起,道路两旁的篱笆已被园丁剪平,冬天成了树与草的影子。我漫步在城市的林阴道上,周围的老墙颓坍,商场的玻璃后面我寻找不到自己的眼睛。走过鬼魅般的房屋,走过一个接一个的日子,在日子的丛林里也找不到自己的踪迹。街道弯延曲折,没有终点,也没有目的地。道路在无限延伸,被命运追赶的我不愿再回头。属于我的青春时光被时间磨灭,却又在永恒轮回的岁月里艰难穿凿。

我用手机给汪巧芊发短信息,在输完最后一个字,按动“YES”键的那一刻,我的心莫名其妙地狂燥起来。陷落在一个女人温暖的身体里,介于毁灭与堕落之间,整个世界都飘浮在星云壮的雾气中。抛弃一切存在的绝对空无,多么美丽多姿,多么令人心醉!性的欢乐无处不在,随时都可以发生,不单单与她,她以外的无数个“她”。她们就象是我的影子,我被无数个影子缠绕,被千万个假像包围。只是到最后。一旦雾气消失,我便会赤身露体,荡然无存。

夜晚降临,她如约而至。她把原先凌乱的头发烫直了,一根根服贴地垂到胸前。说实话,如果不是中午被王福贵把我的心情弄得一团糟,我也不大可能会想到她。我害怕有一天会跟她纠缠不清,那样我就会感到窒息,会疯掉。我渐渐迷上了一个人的生活,性与爱被我严格区分开。我的爱情的故事只在梦幻不灭的童话空间里穿行。身外到处是诱惑的城市,泛滥的性似乎比爱更加空寂。就是现在,一个扑朔迷离的女人在用目光牵引我,烟霭般的眼神。在夜色里我看不清她的表情。静静的空气里只有两颗诡异的心脏急速跳动的声音。这是一个没有月光的冬夜,五颜六色的灯光被捣得粉碎,各种各样的阴影被描绘在墙上、路上。阴影比天空还要深邃邈远。

她没有向我提上次在酒吧的事儿。她知道我需要什么。

我们坐在酒廊的阴暗角落里,拥抱、抚摩,甚至接吻。象真正相爱的恋人那样忘情地吻着对方。她让我感到温润芳香。她低吟着说:“到我那儿去,好吗?”我点了点头,问:“你家里还有其他人吗?”她说没有。

深夜,她把我带到她家里。一套轻欧风格的房子,清凉,洁净,让人觉得惬意。优雅的音乐如白色的雪花浮满了整个房间。我们在酒精的作用下做爱,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进行在柔和的氛围中。仿佛她正在同我合作,在创造一种高雅的艺术,在铺筑一条通往天堂的捷径。

屋子里开着暖气,缕缕青丝贴在她汗芩芩的脸上,那张脸像一朵被海水浸湿的玫瑰。我偶尔抬头,会看到她紧闭的眼睛,在那一刻,我仿佛触及到隐藏于混沌中的真实的某个部分。然而,我感觉不到她,我们的身体不能合二为一。光线从我们身体之间的罅隙穿过,所有肉体不能企及的幻想都从那些间隙里悄悄流逝了。

我们没有说话。音乐和夜晚给这样的场景罩上一层朦胧的诗意,就象肉毒素可以延缓衰老那样,时光在情欲的深渊底下倒流。有那么一刹那,我身体下面那个扭动着的女人让我产生一种错觉,仿佛她就是我的初恋情人,仿佛眼前暧昧着的只是日落前那一抹最美的霞光,此后将会是无尽的黑暗和漫长的夜晚。我不愿再想下去。我感到全身乏力,心底的泪水足以把我湮没。

一曲终了,我疲惫地从她身上退下。她翻转过来,用手臂和腿将我缠绕。她说,你会爱上我吗?她不该问我这个问题,尤其是在高潮如海浪退去的时候。我漠然地躺在床上,对她说,太迟了,一切都太迟了,我的爱已沉入大海,被泥沙掩埋了。

她绝望地望着我,温柔而顺从。她问我,你结婚了吗?我摇摇头,目光凝视窗外。我那呆滞而枯寂的目光在漆黑的玻璃上往复不已。她又问,你有女朋友吗?她怎么样?

我用同样的口吻反问她,那你有丈夫吗?他怎么样?

她说她有,但她并不爱他,他也满足不了她。她说她无所谓,他不在她身边时,她也一样能找到可以满足她的男人,比如说你。

她不断暗示我们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随时打破,并随时重新建立。

她说身体的放纵不等于背叛。

我对她说,既然你不爱他,当初为什么又要嫁给他?她自嘲地笑道:“为什么?连我也想知道为什么?”她说:“有些事情是很自然的,像是水到渠成……最爱我的那个男人已经死了,没有人能代替他在我心中的位置……”

我问她:“你说的那个‘他’是谁?”

她没有回答。我看见泪水挂在她的眼角,如两行美丽的珍珠。

我们赤裸裸地躺在床上,说着些相互怜悯的话。到后来,她睡着了。她的脸露在棉被外,冰冷而苍白。但她身体的某些令人生厌的部位却仍在炙热发烫。

半夜里,她醒过来。我一直在看着她,直到她问我,睡不着吗?

我点点头。她的脸上风情万种,看来她又想要了。可是我一脸的木然,眼前的这个女人,这张床,使我想起一堆凌乱的人影,我混迹于她所拥有的诸多男人之间,我甚至分辨不出那一个影子是我。

她开始抚弄我,像条蛇那样用身子缠绕我。她喘息着请求我搂着她,她说她被融化了。她疯狂无望的眼睛使我感到紧张不安。我娓娓地拒绝了她。此刻的我思绪翩翩,正独自陷入往昔最甜蜜,最非凡的回忆中——闪电般飞越我脑海的人物,对话,声音还有表情。回忆像是被放逐的天使,我目送着他们渐渐远去,旷野上早已空无一人。

窗外飘舞着片片白雪。隐隐传来细微的“沙沙”声,仿佛天堂里的天籁。

我无法入睡,一种从没有过的对神迹的敬畏在心中滋长着。它驱使我带着莫名的焦虑端详窗外的一切。仿佛我已经置身于雪域荒原的中央。在耀眼的光线下徘徊,惶惶然渐渐窒息。我想到了一个又一个逝去的生命,从但丁到帕斯捷尔纳克,想到他们轻飘飘的倒影。在我的眼前,在另一个虚实不定的空间时隐时现。

看吧!在那坍塌消失的天空中,飘满了由天堂降落的雪花,飘满了生命破碎的残骸。这样的夜晚,飞舞的雪绒花使我对莫扎特的安魂曲充满了无限的感激。那千百万朵雪绒花之中必定有一朵是我。我轻轻地划过天空,任凭呼啸的风将我吹向任何一个地方。此后便是悄冥地熔化,蒸发。最后消失。一生就是这样,像一朵飘落的雪绒花那样任时空戕害。雪绒花,天堂里的花。被人折断灵魂的翅膀低垂着,它无力再重返天空。它飘落,一朵接一朵,一朵比一朵更白,一朵比一朵更高。哦!我的上帝!我的雪绒花!

……

……

……亿万个未知结局!

2001年9月2日——2003年1月18日一稿于重庆万县、北碚

2003年2月——2003年4月二稿于重庆南岸

★ 作者自我简介 ★

李庆,男,1976年2月14日出生于重庆,未婚。身高1.70米,体重58公斤,模样还可以。17岁开始发表作品,自由撰稿人。21岁参加工作,当过4年木匠,2年油漆匠,多年来长期混迹于社会的最底层。25岁前用"旭岳"的笔名在重庆文坛发表文章,在当地小有名气。现供职于重庆某房地产公司。我自幼酷爱读书,每天坚持写两千字,对文字的感觉很好。24岁曾试图皈依基督教而不能,至今仍是一个痛苦的虚无主义者。


author:李庆    source:网友推荐   last updated:07/15/04    visited:24570
printed from: CDJP Overseas Headquarters Website
website address: http://66.49.218.225/gb/article.php/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