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非暴力的理论与策略
★ 第一章 遭人误解的非暴力 ★

一般人,大都听过「非暴力」这个名词。

想到非暴力,也就想到那位瘦瘦乾乾,裸露上身,腰缠白布,拄着拐杖,领导印度独立运动的甘地。

可是,环绕着甘地的头上,有太多的神秘光轮。若不剥光甘地的神话色彩,我们就无法真正了解非暴力,而不了解非暴力的人,常常有下面这些误解∶

(1)没有甘地的领导,印度不可能独立成功;

(2)甘地的非暴力,碰到的是讲民主的英国政府,才有成功的机会;

(3)甘地的美国信徒金恩博士,碰到的是民主的美国政府,他的非暴力才有可能成功;

(4)非暴力遇到独裁政权的暴力,必然失败;

(5)非暴力是过时的产物,甘地拿来对抗大英帝国的法宝,不见得适用於解决核武时代国际间的冲突。

不要把甘地过度神化

一九四七年八月,印度宣布独立。当时,印度人民尊称甘地为印度国父。

甘地死後,若以「印度甘地」来□括他的一生,这是太过简单的墓志铭。

其实,甘地的伟大,是在於他领导独立运动过程中,把非暴力思想发扬光大,影响後世子孙。没有甘地,印度就无法独立,这是过度神化甘地所得的推论。

英国历史学者茱蒂丝朗(Judith M. Brown)就指出,印度能独立,甘地虽然功不可没,但是,当时政治、经济的时代背景,影响却更大。她说∶

「其实,印度的民族主义运动,在甘地还没出道前,就有了,而且,即使没有甘地,他们还是会成功。印度脱离大英帝国而独立,不光靠甘地一人领导,更重要的是,有当时存在的政治的、经济的各种力量,而这些力量的产生,是因为有那时的印度、英国、国际经济体系及国际政治权力平衡的背景因素。」1

她更进一步分析,英国为什麽不得不放弃印度,让他们独立∶

「英国是越来越觉得,强力打压风起云涌的印度独立运动,不但道德上站不住脚,而且须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实在得不偿失。一九叁○代以降,直到二次大战之後,整个世局的政治及经济环境,使英国感到,与其派遣一批没有信心的英国文武官员,继续统治印度这块殖民地,而常常寝食难安,不如就让他们独立,并加入大英国协,成为安安份份的贸易伙伴来得更好。毕竟,拿来跟十九世纪英国统治印度的时代相比,从中所得的工作机会、投资利益、贸易保护及战略地位等诸多好处,已今非昔比了。」2

甘地拥有高度的政治技巧,他善用非暴力,卸去印度人民的恐惧感,使其挺身反抗英国帝国主义,赢回了印度人民丧失已久的民族自尊。

同时代其他各国的民族解放运动领导者,他们用的是武装斗争、暴力革命,甘地使用的武器则是非暴力,这是他与众不同之处,也是他伟大之处。

残暴的英国绅士

一般批评非暴力的人常说∶甘地的非暴力管用,是他运气好,碰到的对手,是讲民主的英国绅士,要是遇上了希特勒,岂不早被枪毙?那有机会去推展什麽非暴力?

又说∶英国是老牌民主国家,重视法治,而非暴力的策略,就是影响舆情,因此,甘地的非暴力才能有效的影响英国的社会,最後迫使政府停止压迫印度人民,而让他们独立。

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英国人讲民主,他们就不会残暴吗?

如果你认为现代的英国是一个文明的国家,他们不会对手无寸铁的反对者施以毒手,那就错了。

让我们看看近百年内,两项英国人「文明」的记录∶

一八九六年,为了镇压回教徒的叛乱,英国军队大开杀戒,光是欧姆德曼(Omdurman)一地,就屠杀了将近一万名回教僧侣,这场屠杀事件的主谋者基却能尔爵士(Lord Kitchener),不但未遭谴责或审判,反而因平乱有功,受封为贵族。3

一九一九年,正当甘地领导印度人民,如火如荼的展开非暴力反抗运动时,英国军队却在甲利安娃拉巴哈(JalianWalaBagh)一地,进行血腥屠杀。事件发生时,印度人民在那四面高墙的广场上,举行和平集会。英军也没事先示警,即迳行扫射,使现场惨如人间地狱。事後,根据「韩特委员会」(Hunter Commission)调查报告指出,当天死亡叁百七十九人,受伤一千一百叁十七人。4

这下子我们该明白一点∶

一般人观念里,甘地所反抗的英国,是文明的、民主的、讲道理的绅士,但是,面对非我族类的反抗者,他们也有不文明的、不民主的、不讲道理的屠夫作风。

血泪交织的黑人民权运动

也许有的人以为,美国是一个讲民主、讲自由、讲平等的国家,这是金恩领导的非暴力民权运动,之所以成功的主因。

可是,黑人争取与白人平等权利的过程,是一串串血泪交织的历史;他们被殴打、被逮捕、被刑求、被谋杀……,才争取到今日的权利。

两百年前的美国宪法说∶「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但等到了一八六叁年,林肯总统才解放黑奴;再过约一百年,即一九六叁年,美国国会才通过了「投票权利法案」,保障黑人的投票权。5

一九五四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凡是公立学校实施种族隔离政策的,都是违宪的。以此类推,当时凡是有关的种族隔离措施,通通是违宪的。但是,被压迫的黑人的金恩领导大规模的非暴力抗争之前,美国白人依然是判例归你判例,种族隔离归我种族隔离。6

若有人认为,金恩运用非暴力会成功,是因为美国社会,对金恩的非暴力思想,有基本共识。出身牧师的金恩,宣扬「爱你的敌人」(非暴力就是爱),这些是美国人民的基本价值,刚好特别容易打动人心,影响舆情。

这样的推论似乎是∶

「美国的土壤(社会共识),特别适合非暴力的种子萌芽茁长。」

劳勃塞利(Robert Seeley)则不以为然,他认为∶

「(美国的)社会共识,对金恩领导的运动,并不情有独锺。今天,美国人为了纪念,而将他的生日订为美国国订纪念日。但是,过去,许多美国人把金恩看作是一个危险的激进份子;联邦调查局更把金恩当成眼中钉。

金恩并没有得到广大美国人民的支持,而且,直到今天,种族主义的阴影,依然残存在美国社会的各个角落。

使金恩运动成功的,是非暴力的力量,与持续不断的抗争,而不是因为金恩反映了社会既存的共识。」7

可以推翻独裁政权

十年前,若有人断言∶光用非暴力,推翻不了独裁政权。十年後,他这句话,必须收回。

一九八九年,东欧民主浪潮,风起云涌,成千上万的东欧人民,手无寸铁,却勇敢的走上街头,迫使共党政权,一个个像骨牌一样倒台。

捷克剧作家哈维尔,昔日捷共政权的阶下囚,如今摇身而为捷克总统;团结工联领袖华勒沙,曾是波共政权下的牢中客,现在已是波兰民选总统。

若有人辩称∶时空不一样,所以非暴力才管用。要是搬回十几二十年前,共产政权严厉控制下,非暴力行动者,不是被枪毙,就是送去劳改营,那有可能成功?

话说的是不错。那时,的确是还没有一个共产独裁政权,被人民用非暴力的力量推翻过。

可是,若我们再追问∶非暴力虽不能「成功的」推翻当时的共产政权,但有没有效呢?

试举一九六八年的捷克为例子。

一九六八年八月,以苏联为首的华沙公约共党国家,五国联军,入侵捷克。据说,当时苏联当局曾夸口,四天之内,取下捷克,再扶持新的傀儡政权上台,以取代主张改革的杜布契克(Alexander Dubcek)政府。

虽然捷克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可是杜布契克政府领导阶层深知,以一国之军,面对五国联军,必然不敌,而决定放弃武力抵抗。随後杜布契克等领导人物遭到苏联秘密警察格别乌的绑架。8

捷克领导人物被抓了之後,人民开始展开非暴力抗争。虽然人民没经过非暴力的训练,也没事先准备,也没有政府领导人物的正确指导。他们发射地下广播网,他们发动罢工,他们进行怠工,而原来杜布契克的政府官员,又拒绝与苏联入侵者合作,使得後者无法扶持一个傀儡政权。

入侵者的军队遍布全捷克,但在人民非暴力抵抗之下,苏联竟被迫跟被关在牢里的改革派领导人物谈判,最後,双方签订了「莫斯科协议」(the Moscow Protocol),苏联同意让杜布契克重掌政权。

金夏普教授对这段历史,有以下精彩的描述∶

「领导者被抓了,国土完全被占领了,而且军队尚未投入战场--在这种最不该谈判的情况下,捷克人民的非暴力抗争,竟迫使苏联坐下来跟捷克领袖们谈判(当时,杜布契克还关在牢里)。」9

双方谈判後,杜布契克政府前後维持了八个月之久!直到一九六九年四月,布拉格爆发了一场反苏联暴动,这下子可给了苏联入侵者逮到了藉口,於是趁机把改革派的捷克领袖通通赶下台,再换上听话的班子。

这时,苏联入侵者总算达成了征服捷克的任务了。

他们原先预估,若遭军事抵抗,四天可攻占捷克,但遇到了捷克人民的非暴力抵抗,竟拖延了八个月之久。非暴力还是有一定的功能的。

铁蹄下的非暴力抗争

一九四○年到一九四五年,丹麦人以非暴力反抗纳粹德国,其中,一九四四年,他们在首都哥本哈根发动一场总罢工;

一九四○到一九四五年,荷兰人以非暴力抵抗纳粹占领,其中,一九四一年、一九四叁以及一九四四年,他们发动过叁次大规模的罢工;

一九五叁年,东德六月抗暴风潮,当时,他们的妇女,就在真纳(Jena)一地,以肉身之躯,坐在苏联坦克前面,阻挡其前进;

一九五叁年,苏联境内许多集中营的政治犯(尤其是伏尔库达(Vorkuda)一地),举行罢工示威。後来,苏联囚犯在牢里的待遇,才得到大大的改善。

一九五六年到一九五七年,匈牙利革命期间,除了军事对抗以外,人民运用总罢工,或大规模的非暴力反抗活动,展现他们的力量;

波兰人民,以人民的力量,迫使波兰政权走向民主化。10

如果你认为,独裁者只迷恋暴力,以为光靠暴力,就可以使人民乖乖听话,不敢反抗,那你就错了。

希特勒是独裁者,但他却深知,征服别人,不能完全靠武力,还要使对方屈服,让他们接受,你们失败了,我是你们的主人,不要再反抗了。

从下面这段历史文献中,我们可以发现,当时的希特勒制订纳粹德国占领东欧国家的政策,主要的目的是要屈服对方的反抗意识。他指出∶

「我认为,如何统治被占领区的人民,这当然是一个心理战的问题。

统治者不能光靠武力来统治人民。不错,武力是很重要的,可是,好比驯兽师在训练野兽时,要让它们感受到,我是你们的主人。同样的,我们对於占领区的人民,也要使他们有同样的心理感受。

我们一定要使他们清楚,我们就是胜利者……」11

所以,只要人民拒绝屈服,纵然兵临城下,或大军入境,统治者就达不到征服的目的。非暴力可说是,拒绝当顺民的人,手中最好的武器。

前面我们说过的,人民面对暴力独裁的统治者,揭竿起义,成功机会渺茫,但他们却可以选择非暴力为武器,来骚扰统治者,或瘫痪统治者,而迫使统治者坐下来谈判。

若从这个观点来看,以非暴力来对付独裁者,仍不失为有效的方法。

金夏普对这点,作了有力的注脚∶

「这些例子显示,人民展开非暴力抗争时,并没有充分的准备,充分的计划,或事前的训练。

但是,他们这种非暴力行动,仍然意义深远,因为他们至少证明了一项常被忽视的事实∶

在某一种特定的情况下,用非暴力行动来反抗独裁政权,这是可行的;有时,人民甚至有办法迫使对方让步,而得到局部的胜利。」12

甘地碰到原子弹

甘地运用非暴力,对内解决内部问题,如印回冲突;对外抵抗英国,争取独立。

有人会问∶甘地的非暴力,是一项有效的武器,但那是半个世纪以前的武器,能适合今日的核武时代吗?

当然,这个问题把它缩成最简单的话,就是∶你说非暴力好,可是碰到原子弹,还管用吗?

甘地晚年时,就有人问他这个问题。

我们听听甘地如何巧妙的回答∶

「我不会跑去躲起来。我会跑到空旷地,就让那飞行员看到我,让他知道,我对他没有一点点恶感。当然,我知道他飞那麽高,不可能看到我们的脸。但是,我们内心的善意--保证他不会受我们伤害--必定直上云霄,开启他的双眼。」13

的确,这问题问的绝,甘地也答的妙。甘地不是空思想家,也不是人道主义的笨蛋,当敌人准备投掷原子弹时,还信心十足的跑去旷野,叫九霄云外的敌人了解他的善意。

他回答的重点应是,核战未爆发前,我们就得想尽各种可能的和平方法,解决危机。

戴尔顿列罗伊在他的《非暴力心理学》一书中,分析如下∶

「其实,甘地大可机智的答道,我不会笨到原子弹飞到我的头上来,才赶紧采取非暴力行动。

当然,冲突会大到爆发核武战争,一定是拖延到某一段期间,所以,愈快去处理冲突,愈能找到解决之道。」14

非暴力是过时的产物?

不对。它不但没过时,而且愈来愈重要,不但替国内的反对者提供了有力的武器,以解决冲突,如∶

--民事不服从,打击统治者威信;

--罢工或经济不合作,瘫痪统治者的经济;

--文官拒纪服从上级,阻挠政府机器运转;

--军警人员抗命,削弱统治者镇压人民的能力。

非暴力在这「相互保证毁灭」的核武时代,也替国际间的冲突提供了解决的方法,如∶

--贸易禁运;

--冻结他国资产;

--经济抵制;

--取消经济合作计划;

--取消政治访问;

--降低或中断外交关系;

--国际仲裁;

--开除国际组织会籍。

非暴力的方法,种类繁多,在此只是列举一些而已。

最後,我要强调的是∶只要人类发明的武器愈精良,相互毁灭的程度愈高,那麽,非暴力将不会是过时的古董,而是追求和平的崭新钥匙。

主张非暴力无用论的人,或认为非暴力只有在特定时空环境的人,在此,我愿意不厌其烦的再重述一遍,上面我们讨论的重点∶

--甘地的伟大,在於他生前的非暴力行动,奠正了日後非暴力的理论基础;而若说「少了甘地,印度就独立不成」,这是过度神化的结论;

--非暴力碰到民主政治,较易成功,遇到独裁政权,也有特定的功能;讲民主的绅士,有残酷的一面,搞独裁的暴君,也懂得「光靠武力,不能使人民屈服」。

--非暴力没有过时,反而日新月异;非暴力可用於国内纷争,也可用於国际冲突。

★ 第二章 非暴力的思想渊源 ★

不了解非暴力的人,常怀疑道∶「你说非暴力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岂不是太消极了吗?」

或者追问∶「被镇暴警察打得鲜血直流,还要说『爱你的敌人』,这岂不是违反人类的本性吗?」

不错,他们的问题问的一针见血;他们的问题,代表一般人对非暴力的怀疑。

要解答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先探究,非暴力的思想渊源是什麽?它的理论基础在那儿?甘地阐扬非暴力,有什麽特别的历史背景?……等。

这个章节,我们将分叁部分来讨论∶

(1)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的「民事不服从」(Civilian Disobedience)主张;

(2)托尔斯泰(Leo Tolstory)的「民事不服从」与「非暴力」思想;

(3)甘地如何诠释「非暴力」。

梭罗的民事不服从思想

民事不服从是什麽意思?它是指,如果你认为这是一项不义的法令,那麽,拒绝服从它的规定,但又愿意承受随之而来的惩罚。

相对的,军事不服从(Military Disobedience),也是拒绝服从你眼中认为不义的法令,但是,用的手段与前者不同,是用恐怖暗杀,或打游击战,或进行内战……等等暴力行为。可是民事不服从者,唯一的手段,就是非暴力。

民事不服从的历史,最早从何时开始?我们翻翻圣经,就可以找到许许多多善男信女,宁愿为了神,自我牺牲,也不愿意屈服世上的权威者。

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一天到晚四处叫人要追求真理。有一天,雅典当局忍不住了,将他逮捕下狱,但开出一个条件,只要他闭起嘴巴,就放他一条生路。苏格拉底最後的决定是∶为了真理,宁可服毒自杀!他用自我牺牲,来表达他对当局的民事不服从。

美国哲学家,也是《湖滨散记》的作者梭罗(1817~62),他反对美国的蓄奴制度,也反对美国发动战争,侵略墨西哥。

一八四二年,他开始拒绝向美国政府缴税。他认为,缴税给这个政府,等於帮助他们蓄奴,等於出钱让他们去打一场不义的战争。

美国政府忍呀忍的,终於忍到一八四八年,才将梭罗送到牢里去过了一夜。

但是这一夜的牢,他没白坐。

一八七四年,他发表了一篇文章∶「论民事不服从的义务」(On the Dutyof Disobedience)。这篇文章,後来成为非暴力理论的经典之作。甘地师承梭罗的非暴力的民事不服从哲学,而後加以发扬加大;马丁路德金恩则深受甘地影响,形成他在一九六○年代,民权运动的基本理论基础。

梭罗民事不服从的中心论点是∶

「你可以遵守法律,但是,你要更尽心的去遵守正义。」1

他的观点推演下去,就是,当你的良心与政府所制订的法律冲突时,宁可抛弃法律,遵守良心的指示,而不可昧着良心,屈服於不义的法律。

良心的位阶高於法律的位阶,就是民事不服从的中心思想。

如果你跑去一个空军基地前示威,抗议他们在里头搞核子飞弹,如果你跑去南非大使馆前示威,抗议他们的种族隔离政策,如果你跑去司法大厦前示威,抗议他们假借司法之名,整肃政治异己,那麽,警方势必会围起一道警戒线,阻止示威者闯入。

那条线,就代表人为的法律。线以外,任你声嘶力竭的呐喊,线以内,不准你跨进一步,否则,当场逮捕。

一个实践民事不服从的人,他的眼中,虽有那条警戒线,但他的心中却没有。他认为,发展核武是不义的;种族隔离,是不义的;迫害人权,是不义的。

这时,他只听来自良心的呼唤,而不管人为的法律,他否定了那条警戒线的权威,於是,当别人都站在线下呼喊时,他会踏出坚定的步伐,闯入禁区,而遭受逮捕,但不作任何抵抗。

民事不服从者,就是良心的反对者。他不是光说说而已,他要以身作则,他要自愿受苦受难,来影响舆论,来唤醒社会大众的良心,从而,间接的,改变那不义的法律或制度。

可是,为什麽故意触犯法律,又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呢?因为,你要违反的,是那特定的法律,但并非全盘否定所有的法律。比方说,违法者必受责罚,这是整个社会赖以维系的基本价值,你仍要遵守;你所反对的,只是那不义的法律而已。

这儿,让我们看一段劳勃塞利(Robert Seely)的说明∶

「民事不服从的目标之一,是去影响舆论,从而改变那不义的法律,或者是废除那不义的政策。

民事不服从者通常跟对方很合作,任由你抓,任由你审,任由你关,因为,他们仍然肯定,这套公司法程序是社会的基本价值。(甘地就常指示他的追随者,在牢里,就得当规规矩矩的受刑人。)

就这一层意义来说,民事不服从者,追求的是间接的改变。」2

托尔斯泰的非暴力思想

梭罗叫人照良心行事,拒绝遵守恶法,发展他的「民事不服从」理论;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则从基督教「不可杀人」的基本原则,发展他的「非暴力思想」。

一个基督教家庭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可能习惯了大人们教他们的耶稣训示,如「爱你的敌人」、如「不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如「假如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让他打吧!」、如「不可杀人」……等。但是,长大之後,为什麽要穿上军服,手拿武器,杀死敌人呢?为什麽明明是杀戮,却要冠上「爱国」的美丽名词?

托尔斯泰干过军人,而且是个表现杰出的军人。但後来他痛苦了,他後悔了,他不断自我反省,为什麽要加入国家制度下这种杀人的行列?

他反省道∶

「从小,大人就教我,耶稣基督是神,他的话是神圣的,同时,又有人对我说,我也尊重国家制度,因为国家制度保护我的安全,才不会遭到坏人的攻击。甚至有人强调,这些国家制度,也是神圣不可侵犯。……

有人要我去干军人,因为干军人的话,我就可以去杀坏人。他们又说,我所加入的军队,是宣扬基督博爱精神的;可是军队杀人的行为,明明是基督教义里面严加禁止的啊。

从小到大,他们教我的,跟耶稣基督的话刚好相反∶人若伤我,我就干回去;人若侮辱我、侮辱我的家庭、侮辱我的国家,我一定让他们不得好死。」3

他批评军队道∶

「我们都是兄弟,但国家却付钱给人去杀人,去学习杀人的技术,去制造武器炸弹,去建造要塞碉堡。」4

托尔斯泰进而主张,一个人不应该入伍从军,去干集体杀人的勾当,而又自我美化为「爱国」;人应该遵守耶稣基督的话,不可杀人,也不可屈服於世间的法律,参与以暴制暴的行列。这种拒绝服从不义的法律,反对以暴制暴,就是非暴力的思想。

可是,个人何其渺小,国家何其强大,个人如何去抵抗国家的力量?违法抗命,遭到处罚时,该如何反抗呢?可不可以以暴制暴呢?

托尔斯泰呼吁人们,起来反抗不义的法律制度,但是,却不要对实施不义的人暴力相向。他说∶

「你我都知道,基督教的根本精神,就是叫我们去爱别人。『伸出你的脸,爱你的敌人』这一句话,最能表达这种爱的精神。……

『邪恶的人,不可去抵抗他』,这句话,实际上的意思是叫我们,『不可以用暴力来抵抗邪恶的人,以暴制暴的话,就违反了爱的精神』。我看,再也没有别人,像耶稣基督这样,说得这麽直接了当,这麽清楚明白。」5

托尔斯泰除了反躬自省,还自我实践。他常常写文章批评政府,批评教会,两者都将他视为异端,他仍不为所惧。托尔斯泰是个伯爵,拥有广大的财富;他更是一位饮誉全球的文学家,远近的慕名造访者,络绎於途。

像这样集权势、名望、财富於一身的人,却说出这样发人深省的话∶

「我们都是兄弟,但为什麽每天早上,总是有一位兄弟,或一位姊妹,到我的房间来,替我把尿壶拿到外面倒掉呢?」6

晚年,他不想再让人来服侍,他要过一个简单的农夫生活,自己工作,维持自己的生活。最後,他抛弃了一切财富,离家出走,而病倒在一间乡下的火车站,与世长辞。

任何伟大的思想,光说不练,那是没有用的。托尔斯泰的力行哲学,甘地最是推崇∶

「托尔斯泰抛弃了财富,放弃了世俗的享乐,宁愿过着乡野农夫的日子。他宣扬自己的主张,又能身体力行,这就是托尔斯泰伟大的地方。」7

甘地发展成非暴力行动哲学

托尔斯泰这套「非暴力思想」,到了甘地手中,不再只像梭罗那样,湖边筑屋,遗世独立;也不像托尔斯泰,老来离家出走,寻求自我实践。甘地把它发展成一套积极的、入世的、战斗的行动哲学,而运用到政治舞台上。

刚开始,甘地在南非领导当地印度人,起来反抗英国的不合理待遇,那时,他把他们的运动称作「消极抵抗」(Passive Resistance)。

消极抵抗?这个名词,字面上的意思太软弱。後来,甘地就悬赏,请大家集思广义,替正在推行的运动取一个适切的名词。後来,有人想出了一个印度名词,甘地再叁斟酌,而成为「撒提阿格拉哈」(Satyagraha)。

这个字,是由两个印度文「撒提阿」(Satya,真理)与「格拉哈」(Agraha,坚持)合成,英文翻作「坚持真理的力量」(Holding Fast to the Truth)。甘地曾解释道∶

「从此以後,我就把我们的运动,叫做『撒提阿格拉哈』,它的意思就是,一股来自真理、爱与非暴力的力量。原来的『消极抵抗』,我就不再使用了。」8

那麽,如何去推动「撒提阿格拉哈」的运动呢?甘地说∶

「撒提阿格拉哈运动若要成功,须具备叁个要件∶

(1)撒提阿格拉哈运动者,对於那些反对他们的人,心中没有丝毫仇恨;

(2)运动诉求的主题,必须是真实而具体的;

(3)撒提阿格拉哈运动者,必须忍受苦难,坚持到底。」9

甘地创造这个名词,主要目的是,替「非暴力」穿上印度的外衣,以争取广大印度人民的认同,其实,它的本质就是非暴力。

甘地讨论非暴力时,特别强调,「强者的非暴力」与「弱者的非暴力」,两者大不相同。他认为,後者是消极的、被动的、驯服的,明明怀恨在心,却不敢抵抗,而又虚伪的自称非暴力。

这不是真正的非暴力。甘地眼中,真正的非暴力,是强者的非暴力,也就是,积极、主动、战斗,它的力量来自爱,它勇於抵抗,但又不加害对方。

甘地指出,弱者的非暴力,其实就是懦弱。

一九二○年,甘地还说过赞同暴力的话,你相信吗?

「假如在暴力与懦弱之间,只有唯一的选择的话,我一定会建议你选择暴力。」10

甘地居然主张暴力?且慢,我们再听他解释∶

「我宁可要印度人民,拿起武器,起来反抗,维护国家民族的尊严,也不愿意看他们那样懦弱无助的、眼睁睁的任国家民族遭受侮辱。」11

勇者与懦夫

在甘地眼中,懦弱胆怯,形同罪恶。因为他最反对人们拿非暴力来掩饰内心的懦弱。所以他主张,除了懦弱以外,别无选择的话,他宁可人们诉诸暴力,反抗外侮。

但是,这儿我们要注意一点∶甘地还提醒世人,这不是暴力与懦弱,鱼与熊掌之间的选择。他深信,反抗运动中,永远有第叁个选择项,而且是高出其他两项的,那就是--非暴力。

甘地这个人,难能可贵的,是他懂得自我反省,坦诚相告。他虽斥责懦夫,却承认自己从前就是一个怯懦的人∶

「懦弱的人,不会永远那麽懦弱。你绝不会知道的,我年轻的时候,是多麽胆怯懦弱,可是,我想你一定会同意,现在的我已不是一个懦夫了。如果很多人都像我这样,那麽,我们整个国家民族,就能一改往日懦弱的形象了。」12

懦夫不配当勇者,除非他面临打击,心中不再胆怯。但是,勇者不一定要使用暴力;用暴力反抗的,称不上勇者。我们再听甘地进一步的说明∶

「你不能拿非暴力来当作懦弱的藉口,因为非暴力是勇者的最高道德。

非暴力运动者,比那挥刀弄枪的人,须要更大的勇气。懦夫的行为,与非暴力的精神,是完全相反的。」13

甘地一面批评懦夫,也一面斥责行使暴力的人。用暴力来报仇,称得上勇敢吗?甘地的答案是否定的。他说∶

「你一旦遭到打击,挺身报复,这总比唉声叹气,任人摆布来得好。可是,原谅你的敌人,却是更高明的作法。因为,一个想要报复的人,他的内心是脆弱的,他害怕遭到对方伤害,不管他所害怕的,是真的会发生,或仅是胡思乱想的。」14

最後,我们再来看看这一段∶甘地如何对那些推动印度独立的撒提阿格拉哈运动者进行心理建设;如何把「非暴力」的精神武装提升到「面带微笑,从容赴义」的道德境界。他说∶

「一个撒提阿格拉哈运动者,他必须随时面带微笑,接受死亡的挑战;他不向对方报复,他也不怀恨在心。有些人误解了撒提阿格拉哈,他们认为,那些撒提阿格拉哈运动者,只会乖乖的到牢里报到,或任人挨打,除了如此,就没别的办法了。真是这样的话,这种运动是没法使印度独立的。你们若要印度独立,就必须学会这种宁可牺牲自我,而不杀害对方的艺术。」15

我在这儿不厌其烦的引述甘地的话,并不是把甘地当作真理的化身,把甘地的话当成不可怀疑的信条。

甘地生於一八六九年十月二日,卒於一九四八年一月叁十日。他虽被尊为印度国父,但在人类史上,更重要的是,他是最伟大的非暴力实行家。可是,以我们今日的眼光来看他,他有些想法与作法,似乎相当可笑,如

--他叁十七岁起立誓禁欲,从此禁绝肉体享受;

--他反对人工避孕;

--他反对工业化;

--印度发生天灾地变,他解释为神的惩罚。

超凡入圣的政客

甘地是生於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他活着的时空背景,与我们不同,难免有上述这些似乎可笑的想法。但是,就阐述非暴力思想而言,他则是划时代的人物。我们不能因他受限於时代环境背景,讲了那些话,而抹煞其他的贡献。

有人曾开甘地的玩笑,说他是一位「搞政治的圣人」;甘地则回敬一句道∶「不,我是一位想要超凡入圣的政客。」

有人把甘地当成活神,有人把他当成宗教家,有人把他看作道德家,更有人尊他为圣雄,印度民族运动的化身。可是,论到非暴力,我们不得不说∶他是一位洞察民心的政治策略家。他知道人民欠缺什麽,他更知道要给人民什麽。

甘地投身印度民族独立运动时,发现了一项事实,这是印度之所以长期被英国统治的主因∶印度人民不敢起来反抗英国。下焉者,心怀恐惧,而逆来顺受,上焉者,走议会路线,走上法院打官司路线,走到伦敦请愿路线。虽有少数知识份子奔走呼吁,但广大的人民存有恐惧感,他们不知道从何使力,去反抗英国,他们丧失了民族的自信心。

甘地深知这项致命伤,因此,他以非暴力思想进行心理建设,他要改变印度人民原有的价值观念。

首先,他告诉人民,不可懦弱,懦弱就是罪恶;宁可揭竿而起,也不可沦为无助的顺民。

但是,印度人民那来强大的武器对付大英帝国的军队呢?

甘地再说,武装抗暴,虽然勇敢,但是用非暴力抵抗的人,更勇敢;传统的价值观念上,以暴抗暴,可歌可泣,但甘地却改变了这种观念。以暴抗暴,不值得歌颂,因为他们的心,仍被恐惧盘占,他们害怕受伤,害怕死亡,才拿起武器反抗。甘地强调,只有非暴力的反抗者,才是真正的勇敢,他不逃不躲,他不瘫痪无助,他坚强反抗,他视狱如家,视死如归,他又心无怨恨,原谅敌人。

甘地的这番主张,替手无寸铁的印度人民找到了方向,也找回了信心。甘地的大规模非暴力示威运动,叁番两次迫使英国政府坐下来跟印度领袖们举行面对面谈判,这大大鼓舞了印度人民,原来,我们可以不用武器,也不必摇尾乞怜的请愿,光靠非暴力,就可以产生迫使对方谈判的力量。

甘地给印度人民这项非暴力的武器,又替它取了个本土化的名称「撒提阿格拉哈」,从而使人民易於接受非暴力,运用非暴力,而产生一股他们丧失已久的力量。

虽然甘地曾自我解嘲为「政客」,但就宣扬非暴力,实践非暴力这一点而言,我们不得不敬佩他的确是个高明的策略家--在那时的环境背景下,他教导人民,选择了非暴力的英国统治者,面对甘地的非暴力F众运动的挑战,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有效的统治印度了。

甘地常说「神就是真理」,并以「真理的追寻者」自居。16但他毕竟是人,他无法找到所有的答案。他承认自己是不够完美,他提出的非暴力主张也不够完美,但他绝不放弃继续追寻,继续尝试。

甘地说∶

「不管我的同胞接不接受我的建议,我都不会改变我的信念……有人批评,我是不够完美的,我却愿意这种批评。」17

但是,他又强调,要去不断的尝试「非暴力」∶

「一个撒提阿格拉哈的运动者,只要他有坚屹如山的非暴力信念,那麽,他就不必等到非暴力理论达到完美境界,才去找同志一起从事运动。」18

甘地的非暴力思想精华,并不在於他建立一套完美的理论,而在於他不断追寻、不断实践的行动哲学。他曾说∶

「非暴力是不能光靠嘴巴的,你必须去实践它。」19

★ 第三章 非暴力的基本原则 ★

非暴力理论,不是一套抽象名词的排列组合,它是一套实践哲学--如何身体力行,以改变社会。

也就是说,除非你运用非暴力,展开实际的行动,否则,是无法展现力量的,也就无法改变现存的、不义的法律制度。

实践非暴力,有什麽基本的原则?约有下列七点∶

(1)非暴力是爱,而不是恨;

(2)非暴力是积极主动的,而不是消极被动的;

(3)非暴力挑战不义,而不伤害执行不义的人;

(4)非暴力是自我受苦,而不残害对方;

(5)非暴力着重於争取广大的第叁者;

(6)非暴力是公开的,而不是秘密的;

(7)非暴力是无畏无惧的。

以下,我们将逐项说明。

爱,而不是恨

常言道∶「君子报仇,叁年不晚」;又说∶「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报了仇以後,才算君子?不报仇的,就不是人?

在非暴力行动者眼里,恨的力量,是短暂的;而爱的力量,却是长久的。你的恨,常因仇人死掉,而消失了;但你的爱,却不因你所爱的人离去,而消逝。

甘地虽是印度教徒,但他最能将基督教义「爱你的敌人」运用到非暴力运动。他在南非从事非暴力抗争时,曾遭英国史莫兹将军(General J. C. Smuts)逮捕入狱。甘地是不是把史莫兹看成不共戴天的仇人?没有,他还在牢里亲手为史莫兹编织一双草鞋,请狱方送给史莫兹。後来,史莫兹又把草鞋退还给甘地。史莫兹事後回忆道∶「我不配穿这双伟人所编织的鞋子。」

翻开圣经,我们可以读到耶稣的「山上宝训」。他说∶「不要向欺负你们的人报复。假如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让他打吧!」(马太5:39-40)他接着又说∶「要爱你们的仇敌,并且为那些迫害你们的人祷告。」(马太5:44)

我们再听一段,金恩怎样用简□而优美的语句,来阐述基督教爱的哲学∶

「你无法用仇恨与残酷,去治疗心头的恐惧,只有爱才能办到。仇恨麻痹了我们的生活,爱却使我们得到舒解;仇恨使我们的生活混乱,爱却使我们生活和谐;仇恨使我们暗无天日,爱却使我们走向光明。」1

也许有的人会不以为然,而反问道∶敌人在你的鼻子前挥舞拳头,这套「爱你的敌人」哲学,还管用吗?

一九六○年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在金恩领导下,以非暴力为运动的最高原则,积极在各地展开。

据所罗门及费雪门(Soloman & Fishman)两位学者针对当时的民权运动所作的研究,有一段故事十分有意思,我现在将这个故事4述如下∶

有一天,黑人在美国首府华盛顿举行一场民权示威。那时,有一个家伙,他是「美国纳粹党」(American Nazi Party)的党员,也来到现场。示威队伍中,有一位学生担任纠察,负责维持秩序。这个纳粹党员就走到那位学生面前,恶形恶状,大声咆哮,极尽侮辱之能事。是可忍,孰不可忍?那学生见状,本想给对方一拳,但念头一转,为了整个运动,一口气吞下来。

那纳粹党员还是一直想找碴,可是,这学生出乎预料的,竟改用笑脸攻势,每当对方瞪过来,他就回报以微笑。结果,一来一往,对方也被搞得莫名其妙的笑起来。突然又想,不对,我怎麽也跟着笑呢?一时也不知该怎麽收场,只好悻悻然离开现场。这学生也发现,他的同伴里,也有不少人用这招微笑,把一些挑衅者搞得自讨没趣,悻然离去。2

当对方辱你、骂你、打击你,是希望你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使他取得攻击你的正当性,而能振振有词道∶「看!你还手,我不得不揍你!」

若是我们不理会对方的挑衅,还报以微笑,还以善意,还让周遭的人都知道,我们并不恨对方。这下子,对方要攻击你的正当性降低,也就是说,他无法取得合理的藉口来打击你。

如果,我们再把这种人与个人间的关系,推到示威者与镇暴警察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情形?

要是你觉得,你实在无法「违背良心」,去爱那些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镇暴警察,至少,你可学学一件事--拒绝恨他们。

爱你的敌人,这种宗教境界太高,但我们可以尝试拒绝恨对方。

如果你不向对方丢石头、汽油弹、或铁棍木棒,大打出手,反而献给他们鲜花、送他们饮料、在他们面前点上代表和平的小蜡烛、称他们为「咱的兄弟」……这时,棍口枪口向着自己同胞的镇暴警察,较可能降低对示威者的敌意,而统治者也较难贯彻他们镇压人民的意志,结果可能是,镇暴警察不愿镇暴,或镇暴不力,或甚至公然反叛。

示威者的善意,可以软化镇暴警察的镇暴意志,这就是爱的力量。

积极主动

非暴力并不是消极的任人挨打,也不是被动的等待对方的攻击。

非暴力是主动的挑战,积极的抵抗。

非暴力行动者,主动权操之在我,甘地说∶

「骁勇善战的将军,总是自己决定什麽时候进行战斗。在决定作战的各种因素中,他掌握着主动权,他绝不把主动权让给对方。」3

非暴力行动者,他们要主动的选择时机、选择诉求主题、选择抗争模式、选择示威地点……甚至决定什麽人应该入狱、什麽人应该准备第二波的攻击……等。他们不会等对方下了一步棋,才决定自己要走那一步。

例如,非暴力行动者不必等到统治者举行选举时才来进行动员、宣传、对抗……等抗争。而是,这方采取主动攻势,展开抗争,创造紧张局势,而後迫使对方让步,或举行对等谈判,或让对方下台。

一九八六年,台湾反对派人士所发动的「五一九绿色行动」,要求解除长期的戒严,即是一例。发动这项运动的领导者郑南榕,他不等到执政的国民党所规范的选举才进行抗争,反而由这方决定什麽时间、什麽地点、什麽诉求、什麽抗争模式,向统治者挑战。

金恩曾说∶

「真正的和平,不仅仅是没有紧张的情势,还必须是正义获得了实现。」4

表面平静,并不是真正的和平。受压迫者噤若寒蝉,更不是和平。只有实现了正义,才有真正的和平。

非暴力行动者不怕危机,不怕对抗,反而积极主动的,创造建设性的危机、建设性的对抗,以便迫使原本拒绝谈判的统治者乖乖的坐下来谈判,也使沈默的大众听到被压迫者的声音。

一九八○年波兰团结工联成立。一九八一年波共实施戒严,镇压团结工联。团结工联在往後漫长的九个岁月,经过一场场罢工,迫使波共进行一回合又一回合的谈判,而後团结工联竟能筹组政府,一九九○年工联领袖华勒沙还当选民选总统。

这儿,我们再以金恩的话强调一次,积极的、主动的非暴力,它的重要性在於∶

「我们采取直接行动的目的,是要创造一个危机四伏的情势,迫使对方打开谈判之门。」5

挑战不义,而不伤人

甘地一生活了六十九岁,总共被逮捕下狱十五次,其中,在南非六次,在印度九次。

甘地十五次入狱记录中,有的是当日释放,有的是朋友偷偷帮他缴罚金而出狱,有的是朋友替他交保,有的是被判劳役,有的是判刑六年,而後因开刀而出狱,有的是没有审判、没有判刑而无条件释放,有的则是甘地绝食,绝得快奄奄一息而遭释放……他的入狱记录相当可观,而出狱方式也各有不同。

可是,唯一相同的是,他每次被抓时,一定不作任何抵抗,乖乖的接受逮捕。

非暴力行动者虽然反对恶法,却愿意跟执法者合作;他抨击制度,却不攻击维护制度的人;他对事不对人。

非暴力的动力来源就是爱。有这种信念的行动者,他不去摧毁,也不去伤害对方的身体,反过来,他要得到对方的谅解,争取对方的友谊。

举例来说,坚守非暴力的人,纵然遭到镇暴警察痛击,他也不会棍棒相向,或以石头、汽油弹回敬。如果对方落单,落入自己人手中,也绝不伤害对方的身体或侮辱对方。

有时,非暴力行动者不但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还主动的向对方表示自己的善意。

这怎麽做得到?那麽,请看下面一则报导,看印度的撒提阿格拉哈运动者在孟买街头,与镇暴警察两军对阵时,他们如何向警察表达善意∶

「坐在街头示威的,大约有叁万名左右的群众,男女老少都有。警察则面对他们,也坐了下来,时间一小时一小时的过去了。但双方都各不让步。没多久,天色渐暗,也下起雨来了。那些旁观的民众看到这情形,就自动组织起来,分头去找来食物、饮水及毡子,然後送给示威者。这些撒提阿格拉哈运动者收到了补给品之後,不但不留给自己用,反而把东西传给挡在他们面前的警察,藉此表达他们的善意……」6

自我受苦

非暴力运动者为了改变现状,他把自我受苦当作必须付出的代价。

自由不可能由天而降,权力也不可能由统治者赏赐给人民。没有付出,那有收获?

非暴力行动者在奋斗的过程中,他不去伤害对方,而以自我受苦来影响舆情,或软化对方的立场,或迫使对方改变政策,或使对方平起平坐,进行谈判,或让对方不得不同意我方的要求。自我受苦的方式,有忍受殴打、志愿遭捕、乐意入狱、绝食、自焚、……等由肉体的疼痛、身体的囚禁,到自我牺牲生命,有各种不同的受苦程度。

例如,一九九○年,台湾的国民党统治当局以叛乱罪将反对派人士黄华逮捕入狱,而後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黄华曾叁度入狱,坐过二十一年又四个月的牢。这次他又因主张台湾独立,而面临叛乱罪的审判。他获判十年後,拒绝上诉。他以无辜入狱的自我受苦,来实践非暴力的原则。

再来,我们来介绍一位「爱尔兰共和军」(Irish Republican Army IRA)的成员,鲍比桑德斯的故事。

一九二一年,英国与爱尔兰签订条约,南爱尔兰宣布成为爱尔兰共和国,而北爱尔则归英国统治。

「爱尔兰共和军」是北爱尔兰的一支地下恐怖组织,它要求英国的势力退出北爱尔兰,而让整个爱尔兰成为一个独立完整的共和国。

一九六九年,「爱尔兰共和军」分为两支,一支因长期的武装暴力,仍未有效的把英国赶出爱尔兰,而主张放弃暴力路线,另一支则坚持恐怖暴力路线。

鲍比桑德斯是一位很有才气的北爱尔兰青年。他十八岁加入爱尔兰共和军,二十七岁狱中绝食至死,短短的二十七年的生命,有九年在牢里渡过。他是位诗人、作家、吉他手、歌手。一九八一年五月五日,历经长达六十六天的绝食,桑德斯终於替自己的生命圈下了句点。死时,他是英国国会议员,更是轰动全球的新闻人物--曾经是暴力恐怖组织的成员,後来以非暴力的方式绝食至死。

桑德斯绝食至死

一九八一年初,一批被关在牢里的爱尔兰共和军成员要求享有政治犯的待遇,为柴契尔夫人政府断然拒绝。他们便决定,绝食至死,向英国表示抗议,这批共和军,带头的就是桑德斯。

当时,桑德斯向他的同志表示,如果我死了,绝食的行动,就应立即停止,但遭到同志们拒绝。五月五日,他熬了六十六天後,终於与世长辞。同时,有四位同志也继续进行绝食。牢外的爱尔兰共和军领导阶层不得不下达命令,要求他们停止绝食行动,以避免无谓的牺牲。可是,後继者不为所动,仍然一个个接力绝食至死,直到第十位绝食者死亡後,在天主教会与绝食者家属双管齐下的压力下,才迫使长达半年的绝食行动踩了煞车。

桑德斯等人要求政治犯的待遇,可是在柴契尔眼中,他们是暴力组织的恐怖份子,怎麽可能给予政治犯待遇?桑德斯在绝食中,被人推出来竞选国会议员竟然狱中竞选成功。

堂堂的国会议员,扬言绝食至死,这给柴契尔夫人带来很大的困扰。

汤姆威尔森(Tom Wilson)指出柴契尔夫人的困境∶「这次绝食行动,很明显的告诉了我们,即使是被关在牢里的人,只要意志坚强,把勇气发挥到极致,也可以使英国政府--甚至世界各国的任何政府--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如果政府让步了,答应他们的要求,很难保证他们不会得寸进尺,再提出新的要求;如果政府拒绝了,就让他们绝食至死,很可能会遭到违反人道的批评,而且,政治上的风暴也许会随之而来。」7

讲到这儿,我们要讨论一个问题∶

非暴力是尊重生命,所以它反对使用暴力,残害任何人的生命。

但是,一旦自我受苦过了尽头而付出生命,如爱尔兰共和军成员的接力绝食至死、如韩国大学生示威中跳楼自尽、如越南和尚当街引火自焚……这种否定自己生命的行为,是非暴力吗?

一九九○年九月至十月间,将近一百多名印度学生为了当时的辛哈总理(V.P.Singh),即将实施一项政府机关人事任用保障名额政策,竟然选择了自焚方式,作为最严肃的抗议。这种大量的、自我毁灭的示威,是非暴力吗?毁灭别人,是暴力;毁灭自己,为什麽不是呢?

也许,这一点是非暴力理论的缺陷,有待大家进一步探讨。

争取广大的第叁者

「化敌为友」--虽然是非暴力运动的最高境界,但却是很难达到的目标。当你的统治者视你为「非我族类」,如南非白人政府看待黑人为次等公民,那时,光是用爱来感化统治者是不够的,还须要争取社会上广大的第叁者。只要广大的第叁者站在你这边,你才可以改变现存的权力关系,进而改变现有的制度。

一九五六年一月叁十日,当金恩正在教堂讲道时,突然接到消息∶「你家被人丢了炸弹了。」金恩匆匆赶向蒙哥马利(Montgomery)的住宅。幸好,只前院被炸,而金恩的妻儿都在後面,母子平安。这时,听到消息赶来的黑人弟兄群集现场,有的手中拿棍拿棒,准备向白人讨回公道。眼看一场流血冲突即将爆发,金恩却要求他的黑人支持者「放下你们的武器」,甚至说「让你们的白人弟兄知道,你们爱他们」,他的一席话,化解了一触即发的暴动。

金恩的话,也许感动不了投掷炸弹的凶手,也许感动不了视黑人为「非我族类」的叁K党,但他却了解,黑人在美国总人口的比率是少数,除了鼓舞黑人站出来奋斗以外,他还要争取广大的第叁者--即他口中的「白人弟兄」,唯有争取到白人的支持,黑人才有可能影响政府的权力运作,而制订民权法案。毕竟,强硬主张「种族隔离政策」的白人仍是少数,还有广大的、漠不关心的、或没有意识到种族问题的白人,这些才是黑人民权运动者所要积极争取的目标。

争取第叁者的支持,为什麽要走非暴力路线?

殖民地的民族武装斗争也可以唤醒民族意识,争取广大民众的支持啊,跟统治者进行游击战,也可能得到民众暗中的支持啊,为什麽一定要非暴力呢?

我想引用《结合在一起∶女权主义与非暴力》这本书内的一段话,作为上面问题的答案∶

「暴力斗争和游击战,拿来跟非暴力斗争比较,两者的目标可能一样,都是来解放人民,但是暴力斗争的方法,却没法使广大的人民参加战斗的行列,例如老弱妇孺就不适合参加武装战斗。就因为他们没法参加战斗的行列,他们也就没法参与决策。一旦革命成功了,虽是打着人民的旗号,实际上人民根本管也管不了。」8

非暴力是要争取第叁者的支持,而且,除了争取他们的支持之外,更要积极的请他们参与非暴力行动的行列,分享决策权,共同决定我们要改变的社会是怎样的社会。这样的权力关系改变过程,也较符合民主程序。

公开的,而不是秘密的

暴力组织搞秘密行动,但非暴力组织却强调公开原则。

金夏普教授解释何谓非暴力的公开原则∶

「非暴力行动的公开原则,意思是说,这个组织公开的进行他们的行动∶

--领导者的姓名及行动,完全公诸於众,让大众及反对他们的人知道;

--当面的抗议书,必须有抗议者个人或该团体的签名;

--任何抗议示威,必须公开进行,不可以有诈欺或留一手的手段。

--抗议示威进行之前,事先通知对方或警察机关。

通常是用书面方式,告诉他们,我们要举行抗议示威的日期,地点、时间、参与者的姓名及采取行动的方式。」9

抗议示威,两方对阵,为何要完全掀开底牌,让对方摸清呢?

请听甘地的解释。他说∶

「自由人,是不会参加秘密运动的。」10

又说∶

「搞秘密的、地下的行动,绝不可能变成广大的群众运动,或鼓舞成千上万的人民参加你们的行列。

只有公开的向统治者挑战,公开的展开行动,才能促使全民参与。……如果没有公开的、非武装的战斗,数以亿万的印度人民,是不可能觉醒的。」11

一九叁○年叁月十二日,甘地领导印度人民,长途跋涉二百英哩,走了二十四天,到达丹地(Dandi)海边,抓起一把盐,公开的反对英国的「食盐法」(TheSaltLaw)。该法规定,食盐由政府专卖,人民不得私自制盐。这段故事,就是史称的「食盐长征」。

甘地从各省挑选了七十八名追随者,就在出发当天,在他自办的报纸《少年印度》(Young India)上,把这些追随者的姓名、年龄、基本资料,通通公布出来。12

甘地这种公开的作法,难道不会让参与者感到困扰吗?例如,政府不是可以先对被公开的人施加压力,迫使他们放弃参加吗?

非暴力行动者就是以公开来面对政府的压力,□除参与者的恐惧。例如,当我们秘密行事,名单保密,他们的特务系统一旦揭发或破坏了我们的计划,则运动较易受到打击;可是,人员与计划公开在阳光底下,习於地下暗察的特务也就无法发挥其作用了。因为,人人都不惧怕,又没什麽秘密可言?特务的功能不得不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把人员计划公诸於众,可以使对方对你产生信任感,他们知道你准备怎麽做,你的领导者是谁,因此,他们较不会因怀疑、猜忌、或生怕破坏,而坚守原来强硬的立场,双方也较容易担起对话的桥梁,去解决彼此的冲突。

再者,开诚布公比起神秘恐怖,来得更容易争取广大的第叁者。广大的第叁者若同情我们,支持我们,那麽我们的力量将增强,我们与统治者的权力关系也会改变。

一八六六年,俄国革命份子企图暗杀沙皇亚历山大二世(Tsar Alexander II),不料,这项暗杀行动却使俄国的贫下工农举行一项集会,表明同情沙皇、支持沙皇。革命份子的恐怖暗杀行动,不但没使工农觉醒,反而使他们更对沙皇效忠。

一九○五年一月九日,加彭神父(Father Gapon)领导群众,向沙皇冬宫广场挺进,举行非暴力的示威。加彭事先就把他的示威游行计划向沙皇照会。可是,沙皇不但不理会人民的请求,还对手无寸铁的人民进行血腥镇压。这就是俄国史上的「血腥星期日」(Bloody Sunday)。

这场血腥镇压,改变了革命者与沙皇的权力关系。广大的工农开始觉醒,他们不再认为沙皇是仁慈的保护者,他们转而向革命阵营投以同情,给予支持。当广大的工农逐渐的不信任沙皇时,也就是沙皇步上败亡的时候。

非暴力的公开原则使人民对行动者减少怀疑,□除恐惧,从而产生信任感。当人民决定站在你这边时,你才有力量去改变社会。

无畏无惧

非暴力是无畏无惧的。受压迫者不敢站起来反抗,因为他们害怕遭到打击。而非暴力则强调主动的承受打击,从而□除心中的恐惧。

印度独立後的首任总理,也是甘地的继承人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曾指出,英国人统治印度的最大力量,是来自印度人民对英国的恐惧。

造成这种恐惧的来源很多,例如,印度人民害怕军队、害怕警察、害怕无所不在的特务、害怕当官的、害怕法律、害怕地主的代理人、害怕债主、害怕失业与挨饿……。13

尼赫鲁说∶

「面对这种无所不在的恐惧感,甘地以冷静而坚定的口吻说∶不要害怕!」14

尼赫鲁又强调,非暴力的不合作运动,能够使群众∶

「感到他们解放了,他们挣脱枷锁了,他们自由了。曾经压在他们头上的恐惧感,已被抛诸脑後,他们挺直了腰杆,他们抬起了头。」15

前面我们讨论过,非暴力是公开的,是自愿承受苦难的。非暴力运动者不会感到自己是卑贱的、次等的、无力的,他会充满信心,会觉得自己是自由的,他们感受到集体向权威挑战,他们内部会产生一股力量。

非暴力行动者碰到镇暴警察或镇暴坦克时,他们不会视之为可怕的恐惧,拔腿就跑,反看作是必须承受的打击,而微笑以对,迎上前去。这种无畏无惧的表现,才是真正的勇敢。

传统观念上,常常歌颂战场上冲锋陷阵、歼灭敌人的军人,称他们为英勇的战士;常常歌颂「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刺客,称他们为谋杀暴君、为民除害的英雄。这种以暴力消灭敌人的作法,被认为是男子汉气概,是英雄豪杰。

但是,杰罗姆法兰克教授(JeromeFrank)则不以为然,他认为,这种男子汉气概就等於暴力杀敌的观念,已被非暴力理论打破。他举甘地领导的印度非暴力运动,及金恩领导的黑人民权运动为例。两者所处社会不同、传统文化不同,但他们的非暴力运动,改变了社会上原来对「勇敢」的定义,法兰克说∶

「他们(非暴力行动者)很成功的建立起一套团体的价值标准,也就是,面临死亡,仍勇於向前,而不诉诸暴力,这才是男子汉所表现出来的最高勇气。」16

一个暴力抵抗者面临打击时,他能打就打,打不过就叁十六计走为上策;但是,一个非暴力抵抗者面临打击时,他拒绝暴力抵抗,又自愿承受苦难,如挨揍、被抓、被关,甚至死亡,但仍坚决的勇往直前。难怪甘地说∶「实行非暴力的人,比使用暴力的人须要更大的勇气。」17

最後,让我们再重述一遍上述七项原则∶

非暴力是以爱止恨;非暴力是积极主动;非暴力是对事不对人;非暴力是自我牺牲;非暴力是要争取第叁者;非暴力是开诚布公;非暴力是无畏无惧。

非暴力理论本身并没有力量,唯有按照这些原则去身体力行,力量才会产生,才能改变社会,创造新秩序。

★ 第四章 准备行动与维持纪律 ★

有勇无谋,不足以成事。采取非暴力行动,事前一定要有充分的准备。

行动过程中,对行动者的最大挑战,不是如何承受对方的残酷镇压,而是镇压来临时,怎样维持严格的非暴力纪律。

这一章,我们就这两部分加以分析讨论。

各种准备工作

非暴力行动,就跟军事行动一样,准备愈充分,胜算就愈大;反过来,草率成军,不教而上阵,往往打不过训练有素、严阵以待的对手。

不管是百万人大示威,或一小撮人的静坐抗议,或甚至只是一个人的孤军奋斗,事前的计划与准备,较能保证你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如何搜集各种资讯、如何选择适当的诉求、如何决定行动的地点、如何训练、如何组织行动的队伍、如何下达最後通牒……这些通通需要计划与准备。甘地就是个中高手,他尤其重视非暴力行动的准备工作。

要是碰到突发状况,例如我们的领袖突然遭到逮捕,为了表示抗议,要采取立即的反应,如大规模的示威,这怎麽有可能好好准备呢?

事实上,非暴力行动的领袖平日就应准备,一旦状况发生,如自己遭到逮捕,就该有第二顺位的干部,接续非暴力运动的推展,甚至平日就准备好,一旦第一线领袖被捕,应该如何应付突发状况。再者,平常的组训工作,就该对突发状况有事先的沙盘推演,才不至於遇事手足失措,主动权落入对方手中。

以下,我们逐项讨论各项准备工作。

(1·搜集资料2·选择具体而明确的诉求3·决定适当的地点4·训练5·组织6·下达最後通牒)

1·搜集资料

一九一七年,印度北部有个地方叫查姆帕兰(Champaran),当地盛产一种专门制造靛青染料的植物。当时,那些靛青佃农备受地主剥削与压榨。有一天,一位佃农跑去找甘地,诉说他们的痛苦。甘地得知情形之後,便专程前往查姆帕兰实际了解状况。

甘地和他的工作同仁到了当地之後,并没有立即带领人民抗议示威,反而花相当长的时间,日复一日的访谈将近八千名佃农,并记录下他们遭到地主剥削的情形。最後,他拥有了相当完整的资料,而事实也证明了,佃农确实遭到了严重的剥削。甘地这时才开始教导人民如何进行非暴力抗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搜集充分的资料,不要贸然从事非暴力行动。因为,非暴力是对付不义的,若是我们所诉求的目标含有不义的成分,如要求特权,或含有诈欺成分,如捏造对方的缺点,那麽,纵然你发动非暴力抗争,一旦事实真相被抖出来,你的道德性降低,对手的正义面相对提高,这样的话,你的抗争行动较不易成功,也不符合非暴力「以正义对抗不义」的原则。

2·选择具体而明确的诉求

非暴力的目的,并不是要消灭对方,而是要争取平等谈判地位,解决双方的冲突。

如果你提出一个包山包海的诉求,结果很可能是你高估自己的实力,因为对方根本就不可能接受。或者是,纵然对方在你的非暴力抗争下,被迫坐下谈判桌,但抽象的、包山包海的,如自由、民主、司法独立……等诉求,不利於实际的谈判。

非暴力行动者应衡量自己的实力,提出一项或几项具体而明确的诉求,赢得胜利後,再提出其他的诉求,再赢得胜利……这样以少积多,积少胜成大功;最好不要一下子就提出太多的诉求,这样只会增强对手顽抗的意志,更难达到全面的胜利。

一九叁O年甘地领导「食盐长征」,他的诉求很具体而明确--废除「食盐法」,让印度人民人人都可以自由制盐。他在海边抓起了一把盐之後,全国各地的人民群起效尤,也公然违法制盐。英国当局不得不逮捕甘地。甘地遇捕,他的干部则随後跟进。英国当局愈抓愈多人,最後,大英帝国只好低下头来,跟他的被统治者的领袖进行谈判。

这一段历史,主题虽是盐,应是与独立建国无关的议题,但是这段「食盐长征」,却是印度独立运动史上波澜壮阔的一页--成千上万的印度人民被动员起来,集体反抗他们的殖民统治者。

推动美国民权运动的金恩,也曾检讨,诉求太多,焦点就会被模糊掉了。他说∶

「我们过去所犯的严重错误,其中有一项,就是我们把力量太分散了。我们曾用尽心力去攻击各种种族隔离政策,却没有挑选一项主要的议题,作有效的打击。」1

3·决定适当的地点

一般人的观念,搞示威游行,最好去大城市,尤其是闹区,人多,场面大,效果才好。

其实,什麽地点最适当并没有一定的原则,这要看你所处的情况,与你希望达到什麽效果,才来决定那里才是最佳的非暴力行动地点。

前面,我们已提过甘地「食盐长征」的例子,这儿,我们再作另一方面的分析。

甘地食盐长征的目的地,是在印度西部孟买湾(the Gulf of Bombay)的丹地(Dandi)海滩。甘地为什麽要挑选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偏僻海滩?为什麽不在大港口的海岸制造盐呢?

一九叁O年叁月十二日,甘地从阿美达巴德(Ahmedabad)出发,率领撒提阿格拉哈运动者徒步走了二十四天,四月五日终於抵达了丹地。他何苦要率众长途跋涉两百英哩,来这个地点呢?

让我们听听金夏普教授的分析∶

「甘地挑了孟买湾边的丹地,这个地方知道的人不多,也没什麽特别意义。值得一提的是,以这地点作目的地,可以使甘地与他的信徒们足足走了廿四天--也就是今日我们称之为「食盐长征」□□这段期间,他可引起众人的兴趣,而注意到他这项民事不服从的计划。」2

一九六O年代,英国的着名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是个积极的反核份子。有一次,有人提议要在伦敦市中心区举行一场大规模的反核静坐示威。罗素则表示反对,他认为,为了效果起见,与其在市中心区静坐,不如去坐在飞弹发射基地前。他认为去飞弹基地那儿静坐,有下列叁项好处∶

(1)去那儿进行民事不服从的静坐,很容易得到社会上广泛的支持;

(2)虽然我们去坐那儿,政府也许□不下这口气,可是一般的社会大众还不致於对我们怀有敌意。

(3)我们的行动,一般人看来还不像是颠覆的,或搞得像无政府政状态的。即使是那些漠不关心政治的人,也不造成他们的不便。」3

前面我们说过,非暴力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要去争第叁者的支持。因此,用这标准去衡量,当我们准备发动非暴力行动时,地点的好坏,就看是不是能引起广泛的注意与支持,不一定要在大都会,如甘地挑了偏僻的丹地;也不一定要在市中心,如罗素属意远离市中心的飞弹基地。

4·训练

一般人面临打击,他的反应可能有叁种∶逃、反击、或瘫痪无力。

但是,非暴力行动者却不逃、不反击、也不会瘫痪无力。他不是天赋异,也不是奇人异类,他是必须经过训练的。

欧美一些非暴力运动团体,如反核团体、女权团体、反战团体、环保团体……等,经常会举办各式的非暴力讲习班,训练该团体成员面临暴力打击时,如何坚守非暴力的原则。例如,接受训练的人在模拟的警民对峙状况下,躺在地下,被人拖走,或在棍棒殴击下,仍然面带微笑,而不青筋暴露,拳脚齐上,以暴制暴。

也许有的人会怀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要「爱你的敌人」,这种圣人的境界,我们凡夫俗子怎麽学得来?

事实上,只要经过训练,任何人,不论性别、肤色、种族、阶级、宗教信仰、教育程度、体力……等,没什麽不同,通通可以透过非暴力的训练,学习到非暴力的技巧。非暴力不是一套复杂难懂的理论,它是一种实践哲学,只要你学习,你就能使用。

非暴力不是圣贤的专利品,它是一般人皆可得到的日用品。我们听听理查葛雷格(Richard Gregg)在他的《非暴力的力量》(The Powerof Nonviolence)书中,特别指出这一点∶

「一千年以前,只有非常少数的人,才能读得懂或解得出几何学难题。自从印刷术发明之後,再加上教育的普及,使得一般大众都能看得懂,也能解得出几何问题。

军中的纪律训练,就好像是另一种工具,透过它,普普通通的人也可以成为骁勇善战的战士。同样的,甘地就是运用这种纪律训练,把成千上万的印度农民,他们并不是圣人,只是普通人,转化成非暴力的抵抗者。」4

「不教而上阵」,是非暴力行动最大的隐忧。想想,参与示威的人,是听到消息赶来看热闹的乌合之众,那麽,任凭领导者在队伍中高喊「爱与非暴力」,群众往往禁不起一点刺激或对方的挑衅,而酿成暴力事件,不但破坏自己的非暴力原则,也提供了对方镇压有理的藉口。

因此,参加一场抗争行动,若参与者接受非暴力训练的人愈多,维持非暴力纪律的纠察愈训练有素,那麽,暴力冲突的可能性就愈低。反之,则暴力收场的可能性愈高。

别把「爱与非暴力」当作口号。训练出来的非暴力纪律才能保证我们的「爱与非暴力」。

5·组织

非暴力的组织型态,最好是由下而上的草根组织。因为草根组织,比精英组织较能有效动员群众,而组织的动员能力愈强,愈能展现抗争的力量。

前面说过,我们并不要靠不世出的圣人来推行非暴力,普通人只要经过训练与教育,就能当非暴力行动者。

一九八叁年,「女权主义与非暴力研究团体」(Feminismand Noviolence Study Group)曾出了一本小册子,在册子里面,就强调上述的观点∶

「非暴力之所以有力量,靠的不是精英领袖,而是普普通通的人。只要他们有决心,有勇气,就能追求自己的生活,建立自己想要的世界。」5

非暴力的草根组织,可以动员一场百万群众大会,也可以举行为数几人的静坐抗议。不论进行抗争的人数多寡,平常的非暴力组织,最好以小组的型态运作。尤其在独裁政权下,大规模组织或大型的公开集会,很容易遭到统治者破坏,小组织的灵活运动,更显得重要。

理查葛雷格就建议,这种小组,人数最好不少於五人,不多於十二人,是较佳的型态。这样的小组组织,有什麽好处呢?列举如下∶

十二人以下的小组,有利於自由的、积极的、不间断的讨论;

十二人以下的小组,成员容易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并使小组成为具有独立作战能力的单元;

十二人以下的小组,可以避免内部分裂成派系;

十二人以下的小组,可以很方便的找到一个房间或屋子开会;

十二人以下的小组,可以避免租借或寻找大型聚会场所的麻烦;

十二人以下的小组,开会时可以避免引人耳目,或遭到干扰。6

通常军队以十二人一班为一基本作战单位,往上推则有连、营、团、军等层级组织。非暴力组织也是一样,最好以小组为基本单位,但也应作横的连系,而形成地方组织、地区组织、全国组织,甚至跨国而为国际性组织。

不过,两者比较,又有不同,前者以暴力作武器,後者以非暴力作武器;前者强调由上而下的指挥,後者注重由下而上的参与。

6·下达最後通牒

非暴力行动者不搞秘密活动,不发动突击。

依照非暴力的公开原则,采取行动之前,他会把行动的诉求、行动的方式、行动的地点,与行动的最後期限通知对方,如果对方仍不理不睬,或让步的幅度不符合要求,那麽,非暴力行动将如期进行,这就是下达最後通牒。

一九叁O年叁月十二日,甘地展开「食盐长征」,要求废止英国制订的「食盐法」。

这项行动之前,甘地曾写了一封信给当时的英国总督欧文爵士(The British Viceroy Lord Irwin),说若在叁月十一日之前,欧文仍不想废止这项不义的法律,那麽,他将率领群众公然违反「食盐法」。他又扬言,如果欧文一开始就把他逮捕,那麽:

「成千上万的印度人民,在我被捕之後,将很有纪律的继续前进。他们将公然的触犯食盐法,并乐於接受那项法律对他们的处罚。」7

甘地又强调,他这项最後通牒并不是威胁欧文,他说∶

「我这封信,绝不是要威胁你,而是身为一个民事的抵抗者,他应尽的一项简单而神圣的义务。」8

甘地在这封信的结尾,这样签名道∶

「我仍然是你诚挚的朋友。甘地敬上」9

非暴力行动者下达最後通牒,表明了他公开反抗的决心,而不是搞秘密的突击行动;他表明了反对的是不义的制度,而不是执行制度的人,像甘地就对欧文说「我仍是你诚挚的朋友」。如果对方答应了要求,这表示最後通牒有效;如果对方不理不睬,这正可以给非暴力行动者名正言顺的理由,对抗不义的法律制度。

一九五二年,南非反种族隔离政策的「非洲民族议会」(the 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ANC),在发动一项「抗法运动」(Defiance Campaign)之前,也对南非白人政府下达一项最後通牒∶

「……(非洲民族议会)代表大会一致决议,要求南非政府当局,在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以前,废止上述各项种族隔离法律。如果你们无法做到的话,非洲民族议会将订於一九五二年四月六日当天,在各地举行各种抗议示威及集会,当作我们抗法运动的第一步。」10

最後通牒,有一个效果,那就是它宣示了战斗的时候快到了,从而鼓舞内部士气,提升为正义牺牲的精神。

让我们听听阿曼卡特拉达(Ahmed Kathrada),他在一九五二年抗法运动发动时,振奋人心的一段话∶

「行动的时候到了!我们已经跟白人政府谈得太久了。我们已经被压迫了叁百年了……

朋友们!叁百年过去了,现在我要说的是,时候到了!我们将要跟白人谈,用他们唯一能懂的语言来谈,那就是∶战斗的语言!」11

上一章曾提过,非暴力是积极主动的。下达最後通牒,就是积极主动的。我们不等待对方摆好阵势,才来想如何破解,下达最後通牒,就是丢给对方一个难题,要麽谈判,否则就是面临时非暴力的战斗。这样子的话,主动权就操之在我。

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下达最後通牒,千万不可高估自己。话讲得太满,实际上无力执行,最後通牒的效果将大打折扣。例如,你要发动一场示威,一开始就把话讲得太满,如全面罢工、全面罢市、全面罢税、全面罢课,又如「百万人大示威」,或「抱必死之决心」,可是,一旦对方对你不理又不睬,你根本就没有准备展开那样的示威,或场面冷冷清清,又草草收场,根本没有破釜沈舟的决心,这种最後通牒,最好少下为妙。

因此,事前周密的准备、完整的训练、强有力的组织等各种因素具备,才能使你下达的最後通牒发挥预期的效果。

非暴力的纪律

一个人使用非暴力,并不等於他拥有了一张成功的保证书,他必须付出相当的代价∶

(1)他可能经常挫败,或短期内看不到成功的曙光;

(2)他面临各种损失,如经济上的损失,或身体上的打击,或丧失自由,甚至赔上生命。

(3)他可能禁不住对方的打击,而无法坚守非暴力原则,而以暴力相向,从而原来的正义诉求被暴力阴影蒙蔽而不彰。

非暴力行动者讲求纪律,因为,纪律愈严格,行动者愈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也就是说,只有维持住纪律,非暴力才能展现它的力量。

拿破仑曾说过,打赢一场战争,相关的因素很多,但其中,纪律的因素占了百分之七十五。12

非暴力抗争,跟武装战争一样,也是强调纪律的。

虽然我们不必把甘地的言论,句句都作真理,但下面这段谈话,我们却不可不读∶

「如果你们不去学习钢铁般纪律的本质,那麽,光靠非暴力行动就想使四万万人民获得自由,这是不可能的。非暴力的纪律,不是由外强加在一个人的身上,它是内在产生的自我约束。缺少必要的纪律,非暴力只是一项美丽的包装而已。」13

非暴力行动者必须想尽办法维持纪律,而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

也许,你带领的人有一些街头非暴力抗争的经验,也许你碰到的对手很差劲,也许行伍中,刚好没有人从中挑衅,也许你处的社会,人人都有宗教上或道德上的非暴力信念……,但是,一旦上面某一项因素刚好并不是这样,一场非暴力行动可能演变为双方棍棒齐飞,催泪弹与汽油弹你来我往的场面。

非暴力行动恶化为流血暴动,将使原本高贵的诉求被模糊掉,如对方所垄断的传播媒体大肆报导警方遭到「暴民」攻击後,人员伤亡多少,建筑物及车辆损毁多少;再者,非暴力行动所要争取的广大第叁者,更因暴力事件爆发,而对我们这边望而却步,不敢支持。

一九六四年七月十六日,美国纽约哈林区一位非执勤警察,持枪打死了一个黑人少年。

七月十八日,黑人「种族平等议会」(The Congressof Racial Equality)动员遍布各大城市的分会,群聚纽约,举行一场示威,他们要求成立一个民间的调查委员会,调查警察的暴行,并且要求警察局长下台。

当天,约一百多名黑人首先聚在哈林警察分局前,坐在马路示威。警方数度想把示威者驱离马路,但没法成功,最後只好逮捕带头的领导者。这时,示威群众听到领导者被捕,有的人还遭警察殴打。这下子,其馀的示威者再也按捺不住,便向警方丢砖头、玻璃瓶,後来,空中飞来一枚汽油弹,掉在一辆警车上面。警方见状,竟开枪还击。於是,一场暴动便开始了,消息传开,纽约各处的黑人区也爆发流血冲突,就这样,持续到了第四晚,暴动才告结束。

事後检讨,如果「种族平等议会」的领导者没有被捕,或者,留在现场的静坐示威者坚持非暴力的纪律,那麽,可能不会引发这场蔓延四天的暴动。

不幸的是,暴动发生了;更不幸的,整个社会的焦点不再集中於警察开枪杀人的暴行,也不再关切怎样成立民间调查委员会了。

维持纪律的方法

非暴力是一套简单的行动哲学,它要求人遭到打击时不暴力反击,而依然微笑挺进;可是,它也是一项高难度的艺术,它要求行动领导者在面对打击时,拿捏得住群众心理,而维持非暴力的纪律。

虽说它是一项高难度的艺术,但只要领导者与参与者彼此间沟通愈充分,参与者愈深入了解非暴力的原则与行动的计划,指挥系统愈明确,那麽,就愈容易完成一项漂亮的非暴力行动。

维持非暴力纪律,有下面几种方法,我们逐项的讨论:

(1·呼吁与声明2·行动准则与纪律规定3·宣誓4·纠察5·状况演习6·停止或取消行动)

1·呼吁与声明

非暴力行动的领袖或干部,常在展开行动之前,或就在行动现场,以口头呼吁或散发声明稿,要求参与者维持非暴力纪律。

一九叁叁年五月八日,越南佛教徒为了宗教自由,发起一场示威,竟遭政府开枪射击。第二天,当时一位佛教领袖释谭超(ThichTanChau)发表一封公开信,要求全越南的和尚、尼姑及佛教徒,「以秩序井然的、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来保护我们不容侵犯的宗教。」14

甘地、金恩、或一九五二年南非「抗法运动」的领袖们,也都常常在行动之前,发表声明、或发表演说,呼吁参与者必须遵守非暴力的原则。

可是,这种呼吁与声明并不是最有效的方法,因为在没有其他条件配合,如强有力的组织、有效的纠察队伍、参与者充分了解领导者的决心……等,碰到对方暴力来袭,往往这边就以牙还牙,以暴制暴了。

糟糕的是,有些领导者开始时高唱非暴力,但面对暴警压境,竟情绪高张,而鼓动群众大干一场。更糟的是,有的领导者在现场声嘶力竭「非暴力!」,但一看苗头不对,一场暴动即将爆发了,又担心被捕,就中途开溜,把群众丢在现场,任他们跟军警对抗。

因此可知,口头的呼吁与声明虽然是维持纪律的一种方法,但若没有其他方法配合,效果并不太好。

2·行动准则与纪律规定

除了呼吁与声明之外,要让非暴力行动的参与者了解我们要做什麽,我们要遵守怎样的规定,那麽,他们比较不会状况不清,惶恐不安,或情绪高张,诉诸暴力。

把非暴力的行动准则与纪律规定,印在传单上发给参与行动的人,也是一种维持非暴力纪律的有效方法。

据金夏普教授的研究,这样的传单,内容可包括如下各项∶

(1)简明解释我们的行动计划是什麽;

(2)非暴力的原则是什麽;

(3)为什麽我们要采取非暴力;

(4)遇到各种不同的状况,我们应该采取什麽相处的措失。15

这样明确的准则与规定,一来可使每一个参与者事先「沙盘推演」,使他知道自己在这场行动中应扮演怎样的角色;再来,若有暴力冲突发生,纠察或干部前往制止时,有所依循,才不会被那些想诉诸暴力的参与者反讥为「怕死」或「胆小」,而执行不力。

一九六二年,纽约市十二个和平组织共同印了一份传单,供示威人士维持纪律之用。有部分内容如下∶

「对那些反对我们的人,我们不但要去了解,并且要尊重他们,他们有权拥有自己的意见,也有权说出心里想说的话。

我们的态度也应该是非暴力的,我们说话时,不要对人怀有敌意,如叫他人或人身攻击。我们所唱的歌,我们所呼的口号,也必须符合非暴力精神。」16

六O年代,英国「反对核战直接行动委员会」(The Committeefor Direct Action Against Nuclear War)也曾印发类似的传单,上面有如下的规定∶

「千万不要用言语或动作去挑衅他人,引起对方使用暴力还击。只要态度不卑不亢,我们的胜利,将早日来临。

那些跟我们意见不同的人,如果他们骂你、嘲笑你,请你千万不要叫骂回去。

有人对你恶言恶行,你最好保持沈默,并还他一个善意的微笑,然後继续前进,不受阻扰。」17

像这类的行动准则与纪律规定,最好在采取行动之前,就透过组织的领导者及干部,和可能被动员而来的参与者,有充分的研讨的机会。参与者了解愈清楚,领导者就愈能贯彻非暴力的纪律。反过来说,印了琳琅满目的准则与规定,行动发起时,才在现场散发,然後就擂鼓前进。这样的作法,实际说来,能发挥的功效相当有限。

3·宣誓

非暴力行动者有时会要求参与者以口头宣誓,或签署誓言,表明愿意遵守非暴力原则的决心,从而提高行动中团体的纪律。

印度独立运动期间,领导者常常要求参与者宣誓,以维持非暴力的纪律。他们的誓词可分作两种,一是对整个运动,宣誓者表明遵守非暴力的决心,另一是对某个特定示威行动的誓词,宣誓者表明,愿意遵守主办团体所作的各种规定,并服从指挥者的命令。

不单印度如此,连欧美各种反战团体、反核团体、女权团体、民权团体……等,也会要求参与者在加入行动之前签署誓言,以保证严格遵守非暴力纪律。

前面提过的,纽约市十二个和平组织联合印行的非暴力行动准则与纪律规定,里面有关誓言的部分,很有参考价值,我把它抄在下面∶

「除非主办单位,或者是有关的代表人,通知我们,这次示威的计划已经改变了,否则,每一次的示威,我们一定要依照原订计划进行。除非得到主办单位明确的许可,否则,我们绝不搞计划以外的行动。」18

但是,若有参与者觉得这次的示威指挥实在很差劲,或者,打心底就不愿服从他的指挥,那该怎麽办呢?让我们继续看下去,看看他们如何规定∶

「我们认为,一场有纪律的示威行动,参与者与主办者,两者必须互相尊重,合作无间。(如果你觉得现场的指挥,他所下的命令非常愚蠢,那麽,你大可在示威之後,把这事拿出来,进行充分的检讨,而不可以在示威当时提出质疑。)

如果,你实在没法接受指挥者所下达的命令,那麽,请你平静的离开示威的队伍。」19

一九六叁年,美国黑人民权运动人士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Birmingham, Alabama)举行静坐示威,抗议白人餐饮业实施种族隔离政策。主办单位为了这次的非暴力静坐行动,特别印制一张誓言供参与者签署。他们借用了圣经的「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要求宣誓者遵守十项规定。末尾,也要求宣誓者签署,并留下电话、住址、最接近的亲人姓名及其住址。

现在,我把十项规定全文抄录於下,以供大家参考。

「我仅在此宣誓,愿意把我整个人,全部献给非暴力运动。

因此,我将恪遵下列十项戒律∶

(1)每天沈思默想耶稣基督的训示;

(2)永远要记住非暴力运动的目标,不是在追求胜利,而是正义与和谐;

(3)神就是爱,因此,我们所说明的、所走的,都要依照爱来行事;

(4)每天向神祷告,祈求所有的人都能得到自由;

(5)牺牲个人的欲念,好使人人都能得到自由解放;

(6)对於朋友与敌人,同样的彬彬有礼;

(7)始终不渝的去服务世人;

(8)手不使暴力,口不出恶言,心不存邪念;

(9)努力维持自己的身心健康;

(10)遵守运动方针,服从示威指挥。」20

4·纠察

非暴力行动中,维持纪律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是,有一支训练有素的纠察队伍。

领导者的道德性呼吁,或传单上的准则规定,或参与者的宣誓,这些虽然有一定的功能,但它们是抽象的,或唯心的,只有随侍左右的纠察才是最具体有效的维持纪律工具。

当纠察的,不是随便抓来,戴个纠察帽或臂章,就可以上阵服务的。纠察必须经过比一般参与者更严格的训练,不但对非暴力原则能深入了解,更对这次行动的全盘计划作过各种不同状况的沙盘推演。

过去,美国的反越战示威、英国的反核武示威,也都投下相当人数担任纠察,维持纪律。21

优秀的纠察不光是猛吹哨子,挥舞双臂,叫大家「不要冲动,不要冲动!」而已,他还要以身作则,用坚定而冷静的态度,排除各种骚扰,并不时面带微笑,给参与者打气,使他们□除恐惧。

纠察常面临一个最大的问题是∶若有人存心捣蛋,或情绪激动,想找警察干架,这时,纠察该不该使用暴力制止他们?

依照非暴力理论,任何暴力都该禁止。因此,纵然对方的特务落入我们手中,也不可动以私刑。我们的建议是∶迅速孤立冲突的现场,让挑衅者的活动空间缩小;再来,要求示威队伍按原订计划进行,不可中途改变;最後,可能的话,我们自己也拥有反□证能力,将挑衅者加以□证,待示威过後再来处理。

一般而言,非暴力行动的战斗性愈高,如硬闯飞弹基地禁区,以求被捕入狱,那麽纠察队伍的能力就要愈强大;非暴力行动的战斗性愈低,如只是在街头作「散步」式的游行,行动的计划以「没有冲突、不要被捕」为原则,那麽,纠察的角色就不太重要。因为,对方可能对你不理不睬,或派些交通警察维持交通而已。

5·状况演习

非暴力行动的领导者,不但在采取行动之前,有纸上的沙盘推演,最好让参与的干部与纠察人员,历练各种状况演习。

军警他们有镇暴操,同样的,非暴力行动者也应有「非暴力操」。如果我们根本没法做到成千上万的示威者事前有各种状况演习,但至少,我们可以在各地分成各小组,进行小型的非暴力操。

这些非暴力操,可以在空旷地、或公园、或晒稻场,甚至家庭内的客厅内进行,规模可由小型的两叁人,模拟被军警拖走,到大型的一、两百人,扮演示威者与镇暴军警两军对峙的局面。

模拟的状况演习如下∶

(1)人数多寡∶对峙双方,随人数多寡的变化,而有不同的战术与方法;

(2)阵式变化∶当对方正面攻击,或侧击,或夹击,或两军长时间对峙,我方应采的阵式如何;

(3)震撼教育∶故意制造逼真的声响或殴打、逮捕等效果;

(4)蓄意挑衅∶扮演挑衅者,故意喊冲喊打,或丢石头、汽水瓶、或模拟汽油弹,或扬言纵火焚车、烧建筑物……等。

(5)领导者遭到逮捕∶当这种情况发生,考验现场的示威组织如何快速产生新的领导者,或原来预定的领导者怎样执行接下来的任务。

(6)协调指挥∶当有人故意造谣,或从中策反,或示威由白天战斗到黑夜,原有的协调指挥系统应如何维持其既有的功能。

(7)缓和情绪∶当对方极力挑衅,激起我方情绪,这时,我方如何以静坐、带动唱歌、呼口号、祈祷等各种方式,缓和示威者的情绪。

军事训练使平常的人穿上军服,拿起枪,而勇敢的冲锋陷阵,靠的不是什麽秘诀,就是训练与演习,使军人了解他所面临的各种状况,他应该采取什麽步骤。

同样的,非暴力操可以增加参与示威的干部了解各种状况,知道各种应变措施,那麽,他就较能维持非暴力纪律,而执行既定的计划。

6·停止或取消行动

当非暴力行动的领导者面临暴动已经发生,或暴动即将发生,他可能会当机立断的停止行动,或取消即将举行的行动。

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印度孟买爆发暴动;一九二二年初,乔利乔拉一地发生暴动。甘地衡量当时情况,便下令暂停独立运动的示威行动。22同样的情形,也出现於一九叁九年夏天。当时,甘地身边的人,有的建议甘地发动一场大规模的非暴力战斗行动,但甘地拒绝了。他解释了为什麽拒绝的原因∶

「……当前情势,暴力气氛弥漫……除非情势大变,否则,现在要想发动非暴力的群众运动,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我们现在以非暴力的名义发动一场群众运动,那麽,它必然以暴动收场。绝大部分的暴力,可能是组织无法控制的,有的甚至以有组织的暴力冲突出现。

这样子的话,将使国大党信誉扫地,也会严重的损害国大党领导的独立运动,更会给成千上万的家庭带来毁灭。」23

如果大多数参与者对非暴力还不了解,也没有充分的训练计划来训练非暴力行动者,又缺少有效的纠察能力,同时又面临四处暴动频传,这时,身为一个非暴力行动的领导者,除了立即踩煞车,取消原订的行动外,别无其他的方法。

这时,他可能面临内部激进派的挑战,指责他为「胆小」、「怕死」,但是,非暴力行动的领导者应该沈得住气,宁可遭内部同志的指责,也不愿冒然的把群众「不教而上阵」。因此,「取消行动」就成了维持住非暴力纪律的最後防线。

非暴力,不该拿来当作美丽的口号。非暴力,必须靠我们努力去维持纪律。综上所述,方法有六∶

(1)呼吁与声明,是用抽象的道德性或宗教性的方法,维持纪律;

(2)行动准备纪律规定,是用具体的条文印在传单或小册上,让参与者知道该做什麽,不该做什麽;

(3)宣誓,由内而生的纪律约束;

(4)纠察队伍,由外而来的纪律约束;

(5)状况演习,事先模拟各种状况,而建立起从容应变的信心。

(6)把行动停止或完全取消。

有关第六种方法,值得注意的是,领导者不能动辄喊停,喊久了,群众对领导者将会越来越没有信心,而丧失信心的群众,是无法发动战斗性抗争的。因此,发动之前,审慎评估;决定之後,积极准备,才能避免经常踩煞车的困境。

讲到维持非暴力的纪律,有两个问题我们单独提出来,分别讨论於後∶

(1)对方运用「挑衅者」,破坏我们的纪律,该怎麽办?

(2)破坏对方的财物,但并不伤害人,算不算非暴力?

如何应付挑衅

前面提过,非暴力行动者主要的目的是,争取广大第叁者的同情与支持。

统治者为了取得正当的镇压藉口,更为了使大众对行动者产生反感,他们常常挑衅,以诱使这边耐不住气,而诉诸暴力。

甘地就说的很清楚∶

「如果你诉诸暴力的话,就等於上了英国政府的圈套了。」24

威廉罗勃米勒(William Robert Miller)也告诉了我们,沙皇时代,俄国人怎样挑衅芬兰独立运动人士∶

「帝俄沙皇时代,芬兰独立运动人士想用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来独立建国。当时,派驻芬兰的俄国总督尼古拉鲍伯利可夫将军(GeneralNicholaiI.Bobrikov),就安排一些专门挑衅的特务(俄国秘密警察雇用的),故意制造暴力,反抗俄国人,或唆使芬兰人民,使用暴力对付俄国人。他这样的作法,就是要得到很好的藉口,以进行残暴的镇压。」25

非暴力行动者千方百计的去维持纪律,但对方派来的特务,却处心积虑制造暴力事件,他们的作法大概有如下数种∶

(1)散播谣言,挑起双方仇恨;

(2)向示威队伍指挥挑战他的权威;

(3)藉故争辩,影响指挥系统;

(4)渗入决策圈内,诱导诉诸暴力的决策;

(5)在队伍外围,惹事生端,嫁祸於人。

面对这些特务的挑衅,只要行动中的参与者,对非暴力的原则与该项行动计划了解得越清楚,愈不容易受到特务挑衅。当大家坚守非暴力,而某人却喊打喊冲,这时,他的身分极易暴露出来,也就不易得逞。

在非暴力行动中,若有人唆使他人使用暴力,或自己制造暴力,那麽,他就是该项行动中的「破坏者」,因为他违背了大家共同信守的非暴力原则。

比方说,双方对峙时,有人突然从我方队伍中向镇暴警察投掷汽油弹,那麽,他绝不能被当作英雄,更不是勇者。他是「破坏者」,因为他的作法正好提供了对方施加残暴镇压的藉口,而且,他的暴力把我们原来的高贵诉求给模糊掉了,使广大的第叁者不易站在我们这边。

因此,当我们不再把暴力反抗者视为英雄,当作应鼓励的对象,那麽,对方所派来的特务就越难发挥他破坏的功能,他也就越容易曝光,而降低了对方激起我们诉诸暴力的机会。

毁物不伤人,仍然是暴力

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一个经常被人混淆的问题。

有的人振振有词的说∶我砸烂警车,拆掉警察局招牌,但没有伤到半个人,这也算是非暴力!

破坏对方财物,但不伤害对方半根毫毛,这不算是非暴力吧?

一九八O年以来,欧美一些激进的妇女解放运动成员组织起来,以反对男性的暴力,并对那些诱使男性对女人施暴的淫书、春画、录影带等,加以暴力破坏。她们甚至纵火焚烧贩卖这些色情刊物的商店,并强调,他们破坏的是东西,而不伤害任何人。26

她们的出发点或许是正义的,但实际上的行为却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纵火罪,很难保证过程中不会有人员伤亡。这种以对方的生命作冒险,无论名义上怎样冠冕堂皇,也很难称得上是非暴力的。

这种破坏财物的行为,严重的削弱了非暴力行动的力量。金夏普教授足足列了九点理由,说明了两者不同的地方∶

(1)破坏对方财物,如炸毁桥梁、捣烂工厂设施等,可能会伤及对方与无辜民众,甚至导致死亡,而非暴力是绝不施加任何肢体暴力,又积极的保护对方及无辜者的生命;

(2)破坏对方财物时,万一被发现了,可能被迫对那些告密者、警卫、士兵或普通过路人施加暴力,防止计划失败。但是,非暴力行动者自始至终都要严守非暴力;

(3)破坏财物行动,必须暗中进行,执行者往往心有恐惧,而对方也摸不清你的计划,一旦他们遇到打击,就可能施加残暴镇压,但是,非暴力却讲求开诚布公,无畏无惧;

(4)破坏对方财物行动,一起动手的人相当有限,但是非暴力行动却要求广大的参与;

(5)非暴力行动者深信自己所投入的行动是正义的,这种信心,对成功的帮助很大。反过来,破坏他人财物,则很难给自己一个合理化的信念。

(6)非暴力是一F人对另一F人的挑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你若破坏对方财物,你是以人挑战对方的东西,这跟非暴力是以人对人的挑战关系截然不同;

(7)非暴力行动者,他着重的是使被压迫者撤回对压迫者的同意,而改变权力关系,但是,破坏财物的行动却把目标摆在破坏东西,而打击对方,两者基本的出发点不同;

(8)非暴力行动,是要争取广大的同情与支持;但是,破坏财物的行动,有意无意间,难免造成无辜的伤亡,而减少社会大众的支持与同情;

(9)采取破坏财物行动,常使对方的镇压师出有名,而对方若过度施暴,受害者也许不限於破坏财物的人,可能还包括一般无辜大众。这种情形下的镇压,不一定会动摇对方的权力基础;相反的,如果坚持非暴力的纪律,对方镇压愈厉害,引起的社会大众的反弹愈严重,也愈能改变双方的权力关系。27

★ 第五章 展现的力量 ★

一般人误以为,非暴力是软弱无力的,只有挨打的份,其实,一旦你展现非暴力的力量时,这力量是非常坚强的,它甚至可以使统治者陷於瘫痪,动弹不得。

当对方的镇压愈残暴,非暴力反弹的力量也就愈强大;暂时的挫败,是累积下一次成功的基础。

非暴力理论,并不是一套僵硬的教条主义,它容许行动者,为了保存实力,而暂时撤退,或进行谈判时,略作妥协。

当对方也非暴力来对付我们时,我们仍应坚守原先的计划,继续抗争。

统治者的权力来源

为什麽统治者握有政治权力?

据金夏普教授指出,因为统治者拥有下面六项来源∶

(1)权威∶被统治者接受统治者的权威;

(2)人力∶愿意臣服於统治者的人数之多寡,及人民团体愿意与统治者合作的程度与范围;

(3)知识技术∶被统治者提供知识给统治者的意愿;

(4)意识信念∶被统治者的心理上、信念上、意识上、习惯上,对统治者服从的关系;

(5)物力∶被统治者提供统治者物力的多寡,如财货、交通工具、自然资源等;

(6)制裁∶统治者手中所拥有的制裁工具的种类与强度,如军队、警察。1

因此,针对上述六项来源,统治者若得到愈多被统治者的合作、支持、与服从,那麽,他就拥有愈多的政治权力;反过来,被统治者愈是不跟他合作、不去支持他、不服从於他,那麽,统治者的权力就愈小。

非暴力之所会产生力量,就在於它使人民精神武装起来,向统治者提出要求。若统治者不答应要求,则撤回原来对统治者的合作、支持及服从,从而削减统治者的政治权力,改变了原有双方的权力关系。

当我们说,非暴力是有力量的,它能使我们成功,这个「成功」的意思是,当非暴力行动展开後,对方会因你的抗争行动而让步。这种让步的情形,依金夏普教授的分类,可分为四种∶

(1)感化(Conversion)∶对方被你的抗争行动感动,而作让步;

(2)妥协(Accommodation)∶对方虽无动於衷,但因你抗争议题不太重要,或他继续顽抗下去,将来会输得更惨,而不得不对你让步;

(3)强制(Coersion)∶对方不但无动於衷,还想蛮干下去,但整个局势他已无法控制下去,只好被迫让步,接受失败。

(4)瓦解(Disintegration)∶原有的统治体制完全崩溃瓦解,甚至连向人民承认失败的组织都不存在了。2

感化

在甘地眼里,非暴力行动的目的,不但要解放被压迫者,更要去解放那些压迫者。因为那些人,其实也被自己的制度或政策绑手困脚,才为害人民。因此,甘地强调,我们要感化敌人。

一九叁○年,甘地曾写一封信给当时的印度总督,信里说∶

「我唯一的企图,就是要透过非暴力,去感化英国人民,并让他们睁开眼睛,看看他们对印度究竟做了些什麽坏事。」3

此外,在另一封信,甘地又说∶「撒提阿格拉哈运动者的目标,不是要去强制坏人,而是要去感化他们。」4

化敌为友,是何等崇高的境界,但实际上,又谈何容易?

宗教冲突、种族暴动、两派内战……等,能够不诉诸暴力,而以「感化」来解决彼此间的纷争吗?

怎样的情况下,非暴力行动者才能成功的感化对方?金夏普教授列出下面五项外在因素∶

(1)利害冲突的程度。若非暴力行动者抗争的议题,与对方的利害冲突愈小,愈容易感化对方;

(2)社会差距。若对方把非暴力行动者越看成自己的同胞,那麽,就越容易受到感化;

(3)对方的人格结构。若碰到对方是感情丰富的人,比较容易因非暴力行动者的受苦受难而态度改变,受到感化。

(4)信仰规范。若双方有相同的,或较接近的宗教信仰、行为规范,那麽,非暴力行动者就比较容易感化对方。

(5)第叁者的角色。若对方很在意社会上其他广大的第叁者所持的态度如何,或广大的第叁者看到非暴力行为者遭到镇压的惨状,反应激烈,那麽,对方就比较容易受到感化。5

甘地虽然强调「化敌为友」的重要性,但当我们褪去了宗教的、道德的色彩,了解上面的分析,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感化压迫你的人,的确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如果你想发动非暴力抗争来感化对方,可是你们双方的利害冲突太大;对方把你们当做「非我族类」看待;对方是虐待成性的暴君独夫;彼此信仰规范,大不相同;而社会上广大的第叁者又漠不关心,这种情形下,你还期望「化敌为友」,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你要做的应是,再向对方施加更大的压力,以迫使对方不得不跟你「和解」,而不要自怨自叹为何无法感化对方。

妥协

以非暴力行动来迫使对方跟你「妥协」,这里「妥协」的意思,跟我们平日所说的,两造干架之後,握言言和的「和解」,意义不同。

它主要的意义是,虽然对方并没被非暴力行动者感化,但衡量各种因素,还是决定作了让步。

什麽情况下,才会使对方向非暴力行动者寻求妥协呢?依金夏普教授的分析,有下列五种情况∶

(1)当对方觉得,使用暴力镇压,相当不妥,有违人道精神,不如乾脆让步;

(2)当对方觉得,你们搞的非暴力抗争,非常讨厌,只要稍为让步,就不会再来骚扰;

(3)当对方觉得,若再镇压下去,自己内部的反对声浪会愈来愈高,甚至军警内部有叛变的迹象,这时,赶快让步,可化解内部危机;

(4)当对方觉得,若再任由非暴力行动者抗争下去,如罢工、罢市等,将来经济上的损失非常惨重,不如现在就让步,以减少损失;

(5)当对方觉得,情势演变下去,对自己愈来愈不利,与其将来败得灰头土脸,颜面尽失,不如现在就让步,还可捡回一点面子。6

这种「妥协」下的让步,跟「感化」後所作的让步,两者不同的地方是,後者是对方被感动了,而前者是对方并未受到感动,但碍於情势,让步是最好的选择。

一般而言,以非暴力抗争而迫使对方作「妥协」下的让步,这种情形最为普遍。

强制

第叁种情形是「强制」,也就是说,对方既不被你感化,也不愿跟你和解,但情势的发展使他不得不被迫让步,答应你的要求。这时,非暴力所展现出来的,是非常强大的强制力。

如同詹姆士法玛尔(James Farmer)所说的∶

「我们必须让人知道,非暴力不单单是『人家打你右脸,你还伸去左脸给他们』这样而已,在文明规范许可的范围内,它还具有攻击性。我们虽然无法使坏人改过向善,却可以制止他继续为非作歹。」7

人民与统治者间的权力关系,因「强制」而改变,与被迫「妥协」,两者的情形不同。

「妥协」之下,统治者违反自己的意愿而作让步,但他还是行有馀力,对反抗者施加镇压;但在「强制」的情况下,他纵然心不甘情不愿地对反抗者让步,可是他已无能为力镇压人民了。

「强制」之下的统治者,依然在位,统治体系,依然存在,但面临强大的非暴力反抗运动,他除了低头认输,再没有其他方法了。

一九○五年,俄国爆发了十月大罢工。沙皇尼古拉二世(TsarNicholasII)面对这场工潮,他无法动用军警去有效镇压,因为整个政府几乎被工潮搞得瘫痪了。最後,尼古拉二世不得不在十月十七日宣布立宪宣言,承认都马(Duma)国会的地位,以渡过这场重大危机。8

许多人一直误以为,搞革命一定要用流血暴力,才能迫使专制独裁者下台,可是,当非暴力发挥「强制」的功效时,并不输给枪炮坦克,尼克拉二世的让步就是一个例子。

什麽情况下,非暴力会产生「强制」的力量呢?

依据金夏普教授的分析,下列叁种情况下,就会产生∶

(1)非暴力抗争行动扩散全国,统治者无法以镇压手段控制全局;

(2)非暴力抗争行动,已经到了若统治者再不低头让步,整个社会体制、政治体系、经济体系,就要濒於崩溃瓦解的地步了;

(3)非暴力抗争行动已使统治者的镇压能力逐渐丧失或完全失去(如军队不听使唤,或甚至叛变)。9

瓦解

非暴力不但能「强制」统治者低头让步,甚至可以导致统治者「瓦解」。

「强制」与「瓦解」两者情形相同的地方是,统治者对非暴力行动者再也没有镇压的能力了;而两者不同之处是,前者,统治者还保有名位,还保有现存的体制,只是不能运作而已,但後者,却是统治体系整个崩溃瓦解,非暴力行动者想找个谈判的对象也没有了。

一九一七年,俄国「二月革命」就是最典型的崩溃的例子。

虽然「二月革命」是一场暴力革命,但根据史实,我们可以发现在整个革命过程中,有相当多的非暴力抗争行动助长了革命的力量。

一九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彼得格勒工人发动一场将近二十五万人的罢工游行。成千上万的工人走上街头。游行队伍与军队相遇,工人们不断向军人喊话,希望他们加入游行的行列。当时,身处其间的布尔什维克领袖们也知道,一旦暴力事件发生,军方便可逮住机会,名正言顺的大肆镇压,因此他们也想尽办法,维持非暴力纪律。

沙皇政府面临汹涌工潮,竟下令军队向F众开火,企图遏止事态扩大。不料,那支军队竟然拒绝服从这道命令。当局再派援军,想取代原来的那支不听使唤的军队,可是,先後被派来镇压的军队都向F众靠拢,而加入革命的行列。这一下子,彼得格勒军区的指挥官卡巴洛夫将军(GeneralS.S.Khabalov)傻住了,他突然发觉,他虽名为指挥官,但他根本无法指挥调度军队去镇压革命工潮,更糟的是,他也不知道,若要投降,要向谁投降。

丧钟响起,尼古拉二世不得不在叁月二日的晚上,对国人正式宣布退位,结束了沙皇君主专制统治。10

由上面可知,不论是非暴力的「强制」力量,或非暴力的「瓦解」力量,都是十分强而有力的。

一九八九年,民主浪潮横扫东欧。在东德、捷克、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等国,人民的非暴力革命力量「强制」了原有的共产政权,逼迫他们谈判,改变了原有的政治体系,甚至迫使他们「瓦解」,而重新建立起新的政治体系。

在这儿,我想把甘地在半个世纪以前所作的预言式宣告,再让大家回味一下。甘地曾说∶

「我相信,而且我想每一个人也必须承认,任何一个政府,如果得不到人民的合作,不管是心甘情愿的合作也好,被迫的合作也好,这样的政府,是不可能存在的。只要所有的人民突然的、全面的撤回他们对政府的合作,那麽,这个政府必然立刻陷於瘫痪。」11

一九八九年的东欧革命,验证了甘地的先知灼见,也给了怀疑非暴力的人一个答案∶非暴力不是软弱无力的。

综上所述,非暴力依其产生力量的大小,而改变了现状,依序为下列四种方式∶1化敌为友;2迫其妥协;3强制就范;4崩溃瓦解。

因此,我们认为,只要运动得当,非暴力是有力量的。

承受镇压,必须付出代价

一个非暴力的行动者,在他展开行动之前,必须把对方的镇压视为理所当然。有了这样的心理建设,当对方突然向我们攻击,我们也比较能够维持非暴力的纪律,而承受对方的镇压。

非暴力行动者,他们并不怕镇压,有时,他们最怕的是对方不来镇压,而无法透过承受苦难,来唤醒广大的第叁者。在他们的眼中,自由与权利不是从天而降的,想要的话,就必要付出代价。

统治者镇压人民,有那些方法?

金夏普教授大致区分为下面八类∶

(1)控制通讯与资讯。例如,新闻检查、查禁书刊、散播不实消息,切断私人通讯、邮电检查、窃听等;

(2)施加心理压力。例如,口头恐吓、散播谣言、扬言驱逐、惩一儆百、向反抗者的家人亲友报复等;

(3)没收充公。例如,没收财物、资金、作品、录音带、信件、办公室及相关设备等;

(4)经济制裁。剥夺工作机会、禁止从事买卖、切断水电、燃料、断绝食物供给、个人罚款或集体罚款等;

(5)禁令。例如,宣布反抗组织为非法、禁止集会、禁止自由行动、宵禁等;

(6)逮捕下狱。例如,用相关法律罪名加以逮捕,或以莫须有的罪名、或不相关的交通违规事件,把领袖、代表、或谈判者加以逮捕等;

(7)特别的限制。例如,另订特别法规、限制某项反抗行动、停止人身保护、宣布戒严或紧急状态、动用军队、对内镇压、微罪重举,如以叛乱罪、煽动罪将反抗者起诉、突然徵召入伍、放逐领袖、未经审判而加以监禁、集中营等;

(8)直接的肢体暴力。例如,刑求、唆使或默许无关的第叁者殴打反抗者、用狗、马、及镇暴车直接对付示威者、用水龙、电棒驱散示威者、炸毁反抗者住宅、暗杀、公开或秘密的、个人的或集体的执行枪决等。12

上述的镇压手法,琳琅满目,不一而足。

假使人民采用暴力,而统治者那边也采用暴力,这时,双方的游戏规则是一样的,即以暴力来决定胜负,那麽,一边是有组织、有武力的军警,另一边则是组织不严密、又没有对方那麽精良的武装,暴力场上较劲,人民的死伤势必重大。

但是,若是人民采取非暴力手段进行反抗,这就等於改变了双方的游戏规则,你要镇暴,我愿承受暴力;你要征服,我不愿屈服,你要将我们逮捕入狱,我却鼓舞更多的人前仆後继。

暴力战场上,武力的强弱决定胜负;非暴力战场上,广大第叁者的支持与同情决定最後的胜负。

统治者的军警面对暴力抵抗,往往能毫不留情的加以镇压,但面对非暴力的抵抗,常常会使军警软化,无法彻底执行上级的镇压命令,甚至临阵倒戈,加人F众的行列。

一九八九年秋天,在民主浪潮冲击下,东德人民纷纷向西方逃亡,东德境内更是常有成千上万的人民走上街头,要求民主自由。当时,共党领导人何内克(ErichHonecker)竟然下令武力镇压示威F众。那时,前线的指挥官不愿向F众开枪,而公然违反何内克的命令。十月十八日,少壮派的共党政治局委员终於联合起来,把何内克赶下台,剥夺了他共党最高领导人的地位。13

撤退与妥协

非暴力不是一套僵硬的教条主义,它虽鼓励承受苦难,却不鼓励飞蛾扑火;它虽强调无畏无惧,勇往直前,却不排斥跟对方谈判,甚至在次要的地方略作妥协。

军事学家克劳塞维兹曾说过,打战时,无论如何,一定要留一条後退的路。他又强调,当你的部队一部份正在进行苦战,一定要保留另一部份後备力量,这样才能向敌人继续不断的施加压力。14

可是,非暴力行动者不是要牺牲受苦,以唤醒广大的第叁者吗?遇到镇压,就想撤退,岂不自相矛盾?

没错,非暴力行动者要牺牲受苦,但并不是要把所有的实力孤注一掷,也不是用僵硬的教条自困手脚,而没有灵活的战略及战术运用。

甘地说过∶「当你有备而应战时,承受镇压,才有益处。」15他的意思是,非暴力行动者与参与者,受苦牺牲有一定的极限,超过了这个极限,依然不撤退,以保存实力,还死命的延长抗争,这样的抗争,对运动本身并没有好处。

甘地并不认为撤退是件丢脸的事情,反而认为,在适当的时机,暂时撤退,是睿智的决定,他说∶「睿智的将军绝不会把自己弄到全军溃败的地步。如果有一个据点根本就守不住,他会选择适当的时机,作有秩序的撤退。」16

两国交战,战胜国也许耗尽了元气,那种胜利,并不是真正的胜利。同样的,一场非暴力抗争中,统治者动用了庞大的军警,使用了残酷的镇压手段,抗争者抓的抓、关的关、伤的伤、死的死,表面看来,统治者赢了,而抗争者不支撤退,抗争者输了。但实际上,残酷的镇压可能更增加抗争者的意志,也引起广大的第叁者更多的同情与支持。眼前的挫败,可能奠定了下次成功的基础。

因此,非暴力抗争的领导者不但要有智慧去判断何时前进,何时後退,更要有勇气下达撤退令,而承受内部对你「没胆量」「放水」的批评。

撤退之後,并不是无事可做。非暴力行动者在挫败之後,应利用这时加强内部的精神武装,提高反抗精神,扩展既有组织,磨练非暴力技巧,强化非暴力纪律……等,使这次的挫败成为下次成功的契机。

非暴力行动者必须有耐心,别幻想一举成功,摧毁统治者,应该一步一步的前进,迈向成功。

有时,当我们进行非暴力示威,面对统治者强大的镇压时,为了保存日後实力,我们可以运用谈判来减少无谓的牺牲,而谈判时,必不可免的,要作妥协,但是,妥协时,虽可以就不重要的事项稍作让步,如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方式……等,但不可就原则问题,如思想自由、反对独裁体制、基本人权……等,丧失立场。

如果,反种族隔离制度的人愿意妥协,承认自己是次等公民,搞独立运动的人愿意妥协,放弃独立立场,像这样原则性妥协,即使你想使用非暴力抗争手段,我很难想像,这种非暴力究竟能发挥多少力量。

非暴力反对教条,反对僵化,但它有基本原则,有抗争的目标,也有基本的要求。如何守住原则,而保留弹性,这是领导者的一个考验。

反非暴力

再者,我们来讨论另一个问题,若是你要采取非暴力抗争的行动,可是,对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来个「反非暴力」(Counter Nonviolence),那该怎麽办?

也就是说,对方不对你镇压,反而也来个非暴力抗争,这时,你该采取什麽对策呢?

先让我们看看两则有趣的故事。

一九叁○年,印度人民在甘地领导下,反抗食盐专卖的「食盐法」。有一天,甘地的信徒们准备前往「达拉撒纳食盐厂」(Dharasana Salt Depot)抗议。半途中,遭到警察拦阻。示威者见状,就当街静坐示威,那些警察看到他们坐下来,也面对他们坐下来,就这样,双方对峙数小时,最後,警察失去了耐性,不想跟他们穷耗下去,不得不动用暴力,将这批示威者驱散。17

另外一个故事更有趣。那是发生在一九六六年,美国一座空军基地,遭到两百名示威者的抗议。这些示威者中,很多是小孩子。军方虽把他们挡在大门口,但跟示威者的领队会商後,空军官员竟然打开大门,主动邀请他们搭乘基地所提供的巴士,免费参观这座空军基地,而化解了他们的示威。18

面对这种「反非暴力」,抗争者不可被对方的笑脸攻势迷惑,而乱了方寸,忘了自己是来干什麽的。

如果我们非暴力,他们也非暴力,那麽,双方就来一场毅力与体力的僵持战,只要我们坚持得久,那麽对方耐心一失,就会暴力相向。

假使对方耐心够,又施展笑脸攻势,而实际上并不作实质的让步,那麽,我们应该坚守原来的抗争计划,不轻易受到迷惑,而改变了原先的计划,或放弃原先抗争的诉求。除非对方真心愿意让步,否则,只要我们坚持下去,他们原先脸上所挂的笑容可能瞬间变成狰狞的面孔,然後一声肃杀,棍棒齐飞。那时,「反非暴力」就会变成赤裸裸的暴力了。

★ 第六章 非暴力的影响 ★

当抗争的个人或团体采取非暴力行动改变现状後,改变的结果有下列叁点值得探讨∶

(1)非暴力对抗争者本身产生了一些效果;

(2)非暴力改变了领袖的角色;

(3)非暴力使权力重分配,更符合民主原则。

敢说,也敢站出来

非暴力不是清谈的理论,而是一套实践的行动哲学。

以前,你只是敢怒不敢言,更不敢站出来,走上街头,抗议不义。

非暴力是积极的、主动的,它将使你挣脱无力感的束缚,采取直接的行动,要求改变现状。

这种心理状态的转变,下面这段话描述的相当生动∶

「你不要光说,『我有权坐在这儿』,而应该实践这项真理--你就去坐下来;

你不要光是抱怨,『我们都是这家店的顾客,可是我们的人根本没有机会在这儿找到工作,这是太不应该了』,而应该抵制他们,拒绝进去买东西;

你不要光是批评,『我不要战争』,而应该拒绝穿上军装;

你不要光是说,『军队所使用的燃烧弹实在太可怕了』,而应该拒绝向政府缴税,以表示你不愿把公家的钱花在这种可怕的武器上。」1

非暴力就是要把你私下的抱怨、批评与愤怒化作公开的抗争行动,以改变那应该改变的现状。

组织人民,分享权力

非暴力还有一个效果,那就是它改变了一项传统的价值观念∶「期盼英雄豪杰,带领我们,脱离苦海。」

非暴力行动者,他们要组织人民,挑战当权者。他们并不是要创造神话英雄,叫人民跟着英雄的脚步前进,他们的眼中,人民是主体,唯有人民从旧体制得到解放,人民在抗争过程中学会了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那麽,抗争过後,或革命之後,人民才有能力去控制政府,也就是人民得以分享权力,这就是民主的精神。

塞佛林布鲁恩(Severyn T. Bruyn)说∶

「你要去衡量非暴力行动中所展现出来的力量大小,并不是看行动者对人民增加了多少权威,而是看每一个独立的个人增加了多少权力。我们的目的,并不是使某一个人对其他的人高高在上,而是要创造一个环境,人人得以分享权力。」2

采用非暴力手段抗争的人,往往会产生一个心理效果,那就是建立起自己的信心。

人民害怕统治者,是因为人民没有信心,他们没有枪炮弹药对付对方的武装部队,没有有效方法对付情治系统的精密科技。人民愈是没有信心,统治者愈是能有效的控制人民。

但是,非暴力理论鼓励人民公开反抗,不怕秘密警察;鼓励人民自我牺牲,唤醒广大第叁者。

人民在静坐示威、抗议游行、经济抵制,以及各种不同的反抗与不合作方式,建立起自己的信心。原来,我们不须要靠武力或任何暴力,就可以使对方让步,甚至完全瘫痪对方。

降低犯罪率

非暴力的基本精神是爱,也就是对生命的尊重。这种精神,对社会上犯罪比率的降低也有所帮助。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五日,美国黑人领袖金恩领导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将近五万名黑人,进行为期一年的「抵制公车」行动,以抗议白人政府黑白分离的公车政策。

这是一场长期的非暴力战争,他们不但要对抗白人的压迫,还要运用各种车辆,拼拼凑凑,组成一套黑人的交通运输网。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叁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终於讲话了,宣布所有各州各地方的种族隔离法律都是违宪的。十二月二十一日,蒙歌马利市的公车终於废止了黑白种族隔离的政策了。

依据金恩的观察,在公车抵制行动的末期,黑人社区里的酗酒、犯罪、离婚、或周末斗殴等行为,其发生比率降低了。3

拿特享托夫(Nat Hentoff)所作的研究中,也是这样的报告∶

「说来也蛮有意思的,最近几年来,我们不断的发现,每当一个黑人社区,有大部分的黑人都投身反种族隔离的运动时,该社区的犯罪率就下降,而且,只要这样的群众运动持续下去,犯罪率就不会大幅上升。」4

一种生活方式

非暴力不但是人民对付不义统治者可以使用的有效「武器」,非暴力也是一种符合民主原则的生活方式。

如果在一个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也好,团体与团体之间也好,民族与民族之间也好,种族与种族之间也好,国家与国家之间也好,都习惯於使用非暴力,来解决彼此间的纠纷,那麽,一定可以减少这个社会的暴力冲突或血腥战争。

非暴力是用说服、感化、撤回合作、寻求友谊与谅解……等方式,来使对方答应我们的要求,或双方达成妥协,以改变现状。如果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是非暴力的,那麽,这种社会的双方,一定比暴力弥漫的社会来得和谐,更符合民主原则。

在金恩眼中,非暴力不是遥不可及的理想境界,而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他说∶

「无可否认的,非暴力真正的含意,并不是一种策略,只是把它拿来当作权宜的手段而已;非暴力绝对是一种生活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人们生活的言行,都依照内心道德的要求去做。可是,即使有人把非暴力当作一种权宜手段,那也无妨,至少,他乐於采用非暴力的策略,也算踏出了第一步。因为,只要他现在这麽做,将来他就非常有可能把非暴力当作一种生活方式了。」5

领袖角色的改变

非暴力改变了传统的领袖角色。

提到了领袖,我们就想到受众人爱戴的英雄杰豪,他们是不可以轻易牺牲的。但是,非暴力行动中的领袖,却是以自我牺牲、自我受苦作为通往自由解放的道路。

非暴力组织的领袖,与暴力组织的领袖,有个很大的差别,就是,後者常为了安全顾虑,必须站在後面作指挥调度,本身不轻言牺牲;而前者以非暴力的自我牺牲为原则,无论被殴、遭捕、下狱、或被杀,领袖往往以身作则,树立非暴力的典范,来争取广大人民的支持与同情。

一九六一年九月十七日,英国哲学家罗素领导的「非暴力直接行动」组织(Nonviolent Direct Action),在伦敦国会广场前举行反核示威。英国当局严加警告,但罗素等人照原订计划实施。警方最後被迫将罗素等五十名左右的知名领导人物全都逮捕。八九高龄的罗素被逮捕下狱,关了一个月。这个消息,成了第二天国内外的报纸的重要新闻。6

非暴力组织的领袖,并不是运动中绝对不可或缺的人物。在第一线的领袖阶层後面,还有许多训练有素的干部会按照原订的计划继续推动,而不会因第一线领袖被除去之後,就偃旗息鼓,或作鸟兽散。

甘地在一九叁○年代推动独立运动时,他们事先排订的「候补领袖F」,即第二梯次、第叁梯次……甚至排到第叁十梯次。也就是说,当第一梯次排订好整个战略、战术计划後,他们就可义无反顾的走上第一线。

候补领袖群可以由第一线领袖群事先协调排订,也可能在统治者大肆逮捕之下,领袖群悉数被抓走了,而由剩馀的成员自动推选产生。

由这里,我们知道非暴力领袖之所以有战斗力,不是靠一两位「英明伟大」的领袖,而是靠一批平日训练有素的干部,随时准备递补前面的领袖群,继续战斗。

一九叁○~叁一年期间,印度独立运动风起云涌。当时,国大党领袖尼赫鲁被捕,判刑六个月,国大党其馀领袖则在牢外发动全面性的罢工罢市。

尼赫鲁从牢里传话出来∶

「保持微笑,继续战斗,完成我们的任务。」7

一九叁○年五月四日,甘地发动运动反抗食盐法,英国当局除了逮捕甘地之外,更陆陆续续把国大党领袖阶层的「国会工作委员会」(Congress Working Committee)成员抓的抓、关的关,使工作委员会被迫停止运作,但是全国各地的反抗运动及不合作运动,依然持续不断。8

非暴力组织的领袖,他们与组织内部的成员关系如何?他们与人民间的关系如何,拿来跟暴力组织的领袖相比,又有什麽基本的差异?

在这儿,我们用几项因素来比较暴力组织的领袖与非暴力组织的领袖,两者不同之处∶

(1)对内制裁手段。前者倾向於殴打、刑求、逮捕、监禁、枪毙……等暴力手段;後者则运用说服、辞职、绝食、苦行……等非暴力手段,来改变反对者的意见。

(2)人民参与。前者决策过程封闭,不能有公开辩论、公开参与决策;後者决策过程较公开,人民参与程度较高。

(3)领袖地位的维持。前者享有高高在上的权威与维持地位的暴力工具,人民不易控制,也不易将他赶下台;後者的权威则来自人民的同意,若人民不同意,领袖的地位立即丧失,因此,人民较易控制。

(4)权力分配。前者在革命成功後,为了巩固政权,常以暴力维持政权,导致权力集中,形成革命後新的独裁者;後者在革命成功後,因人民的奋斗过程已习於分享决策,使得革命後,权力分散,所建立的新秩序较符合民主精神。

甘地退出国大党

这些,听起来像蛮有道理的,但实际上如何?别人不谈,我们就拿甘地来说吧。

一九叁○年代,印度独立运动在甘地这位衣不蔽体、瘦瘦乾乾的「托钵僧」领导之下,风起云涌,对英国造成很大的压力。甘地本人以其过人的毅力、组织能力与非暴力思想,成为民族解放运动的唯一代言人,国大党至高无上的领袖。

但是,因甘地本人对「贱民」、非暴力、印度自治,常坚持己意,引起其他的领导同志不满。9

甘地一生,总计绝食十七次,入狱十五次。他往往透过这种自我受苦,来贯彻自己的意志。这种作法,导致他在国大党的权力膨胀到「一言九鼎」的地位,这样,也使部分同志批评他独裁。

暴力组织的革命领袖此时可能运用暴力来解决内部的反对声浪;但甘地所建立的政治文化,则注定了他必须鞠躬下台的命运。

甘地自我衡量之後,终於在一九叁四年九四日、九月十七日,两度发表声明,说要退出国大党。十月二十六日,国大党全印大会在孟买召开。甘地所提的修正案又遭受重大挫败。最後,他不得不在十月二十八正式向大会提出要求,退出国大党。

甘地在一封给友人的信中,表露了他退党的决心与无奈。

「我已经下定了决心,要离开国大党了。我确认,我这样做,对国大党,或对我个人,都有好处。我将不再是国大党的核心人物了,但是,只要情势需要的话,我会随时随地,向国大党提供我个人的意见。」10

任何政治组织都免不了权力斗争。暴力组织内部的权力斗争,可能免不了以暴力手段整肃异己的悲剧,但是,非暴力组织的权力斗争,仍须透过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权力分配问题。甘地面对党内反对声浪,他手中没有格别乌或黑衫军,他企图说服自己的同志,但他失败了,他只好选择退党的方式,来解决党内的权力斗争危机。

如果他是列宁,或是希特勒,他会这样下台吗?

以暴力手段推翻旧政权,常常也要以暴力手段来维持新政权。

革命成功後,新的统治者也许比旧统治者来的更民主,更尊重人权。像两百年前,美国的开国元勋打了一场战争,建立了一个民主国家。但是历史上,暴力革命的後果并不是这样幸运的。

劳勃西莱在他的《非暴力手册》中,说明了暴力革命的後果∶

「在这二十世纪,我们不断的看到,有许多暴力革命,打着人民的旗号,但革命成功後,人民却得不到什麽自由与正义。波布(Pol Pot)用暴力推翻了高棉政府,他所建立的政权,令人毛骨悚然,因为他屠杀了将近百万自己的同胞。古巴革命成功之後,人民虽得到了更多的经济正义,却丧失了政治自由。俄国的布尔什维克革命,情形最糟,革命之後,爆发了一场血腥内战,再来就是史达林统治的恐怖时代,而布尔什维克所建立的现代苏联体制,却是一个没有经济正义的独裁体制。」11

暴力革命,很难还政於民

打着人民旗帜革命,革命成功後,应给予人民真正的权力。但是,暴力革命後建立的政权,在革命之前,权力掌握於革命团体的领导阶层,而革命的过程中,人民又无法实际的参与决策权,无法有效的控制领导阶层,那麽,我们很难期盼,这样的革命团体成功後,真的会还政於民。

暴力革命成功後的政权,将来维持这个政权,往往也是靠着暴力,来对付外来的敌人或内部的反对者。

在这样的环境,统治者与人民认为暴力就是解决纷争的唯一手段。同时,科技愈是文明,统治者这一方拥有现代化的枪炮弹药、现代的通讯、精良的警察装备、交通运输、电脑档案……等,如同乔治欧威尔笔下的《一九八四》,老大哥控制了人民一切的生活。另一方面,人民与统治者相较,手中所握有的资源有限,在暴力竞技场上,人民往往处於劣势,人民无法有效的控制统治者,这种结果,也否定了革命所追求的民主自由的崇高目标。12

非暴力运动的组织型态,是由下而上的结构∶

领袖的产生,是由下而上的产生;领袖的地位,不是永远不变的,他的地位,随时可以被人民撤回;领袖的权力,不得独揽,而是分散在各级组织,而这些组织,成员得分享决策权。

也许,有的人会反问∶面对强大的独裁者,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领袖,如何将对方推翻呢?

没错,非暴力行动中,坚强的领导者可以领导长期的抗争。可是,领导阶层的功能是在拟订计划,设定策略,发动抗争。而且,非暴力组织的特质是,领导阶层的人必须以身做则,唤醒民众,因为他们在第一波行动,就被对方逮捕下狱,若要抗争继续下去,第二波领导阶层,第叁波领导阶层……都要事先规划,准备披挂上阵。

非暴力行动不因领导遭到打击就鸣金收兵,它靠的是非暴力行动者不断的递补上去,继续抗争。

非暴力行动者不把领袖看作「时代的舵手」或「永恒的太阳」。他们最重要的目的是,组织人民透过非暴力抗争,学习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力,而改变社会上不义的法律制度。

改朝换代,走了一个独裁者,又来一个独裁者,人民依旧是无力的人民,这不是真正的人民革命。

被偷窃了的革命

一九八九年,东欧民主浪潮中,东德、波兰、匈牙利、捷克等国,人民发动大规模的非暴力示威游行,推翻了四十年的共产政权,但是不幸的,唯独罗马尼亚是在血腥的暴力革命之下转移政权。

让我们来检讨一下,这场暴力革命的结果是什麽?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中旬,罗共当局下令秘密警察前往川斯尔瓦尼亚市(Transy lvanian City)的一座教堂,逮捕一位匈牙利的牧师图克斯(Laszlo Tokes)。闻讯赶来的支持者围成一道人墙,保护图克斯。警察突破人墙,闯进教堂,把图克斯拖走。

第二天晚上,工人、学生及图克斯的会友们走上街头,抗议警方的逮捕行为。罗共当局见事态扩大,立刻派遣军队前来镇压,轰隆轰隆的坦克车开进了广场。当时,东欧各国正是民主浪潮风起云涌的时候,各国共党当局皆小心行事,不敢对人民动武。不料,罗马尼亚的西奥塞古政权,竟然下令军队对自己的同胞开火。

血腥事件传开来,举国沸腾,各地人民群起走向街头,要求西奥塞古下台。军方眼看大势已去,便倒戈转向,支持革命团体的「民族自救阵线」,联合要推翻西奥塞古。这时,忠於西奥塞古的安全部队跟革命阵营打起内战。十二月二十二日,西奥塞古与其太太艾莲娜(Elena Ceausescu)於逃亡途中遭到逮捕。

「民族自救阵线」为了早日结束内战,就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当天,历经短短的两小时审判,就把西奥塞古夫妇两人枪决。罗马尼亚人民看到电视上的新闻,一代独夫终遭正法。这一场东欧最为独特的暴力血腥革命结束了,「民族自救阵线」迅速的接掌政权,他们所组的政府普受国际间承认。13

革命是成功了,但人民却失望了。为什麽呢?

「民族自救阵线」是在局势动汤之下,由军方支持的革命团体,其内部有些领导人则是西奥塞古当权时失势的共党高干。再者,一场血腥的内战中,人民反成了配角,无法实际在革命的过程中掌握了真正的权力。革命之後,「民族自救阵线」的改革幅度,让人民大大失望。

这也难怪,一位在一所综合科技学院的学生报纸担任编辑的佛拉艾纳斯(Vlad Enas)感慨说道∶

「民族自救阵线偷了我们革命的成果。在这一出别人编导的戏里,我们只是演员而已。」14

权力真空时,枪杆子出政权。这种暴力手段取得的政权,在革命过程中,人民无法分享真正的决策权,人民也没有锻□到如何掌握权力,控制未来的政权。也许,新的政权比西奥塞古独裁政权好多了,但是,拿来跟同时代东欧各国的非暴力革命相比,罗马尼亚版的革命,是一张不幸的骨牌。

一位民族自救阵线的领袖亚迪恩.达卡列斯古(Adrian Dascalescu)面对上述批评,这样辩驳道∶

「你不能光靠那些诗人、学生来统治一个国家啊。要是你有一部车子,你怎麽能够交给那些不会开车的人去开呢?」15

非暴力革命,就是人民在革命的过程中,学习行使自己的权力,以改变现状,而後他们才有能力控制新政权。人民不应期待英雄豪杰来拯救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来拯救自己。革命前,人民学会开车,革命後,人民自己开车,这才是民主。

暴力革命,也可以带来胜利,但这种胜利,却留下仇恨的种子。而非暴力革命带来的胜利,因加诸於对方的手段是非暴力的,仇恨与报复的程度较低,双方的敌意较小,这种胜利,比较能够持久,这才算是真正的胜利。

★ 附录:什麽是非暴力行动、什麽不是非暴力行动 ★

什麽是非暴力行动

非暴力行动是数以百计的抗议、不合作及干预方法的通称。行动者用这些方法从事抗争,他们不使用暴力进行或拒绝进行某些事务作为一项技术,非暴力行动不是被动的,它更不是「无为」,而是不使用暴力的「行动」。

非暴力行动适用的争端不一而足,它可能是政治性的。这包括政治团体之间的对抗、拥护或反对某个政权,甚至於国际间的争执(譬如禁运或抵抗占领)。争端也可能是经济性的、社会性的或宗教性的。争端的范围和层次也有不同,它可能只限於邻里、城市或社会中的某一部份,也可能涵盖全国,在少数情况下,两国或多国政府都会涉及。然而,不论争端是什麽,冲突的层次有多高,非暴力行动是人们拒绝被动、屈服,认为必须抗争,而不用暴力从事抗争的一种技术。

什麽不是非暴力行动

非暴力行动和被动、屈服及懦弱没有关联,这些都需要加以排斥和克服。

非暴力行动并不等同於言词上或心理上的说服,虽然非暴力行动能导致改变心态的心理压力。非暴力行动是牵涉到使用社会、经济及政治力量的一种抵制行动和技术。它是争执中的对比力量。

非暴力行动并不依靠「人性本善」的说法,它认识到人性的善、恶的两种可能,这包括了极度的残酷和不人道。

使用非暴力行动的人不必然是和平主义者或圣人。向来成功使用非暴力行动的人,绝大多数是一般人。

非暴力行动的成功,不必然需要两个对抗群体具有共同的标准和原则;不需要有高度的共同利益或心理上的密切关联。虽然这些条件对非暴力行动的成功有所助益。这是因为当促成自动改善的方法失败时,强制性的非暴力方法可派上用场。

非暴力行动是东方的,也是西方的现象。事实上,从罢工和杯葛在劳工运动中被广泛运用,及被征服国家所采取的不合作抗争,我们可以看出,非暴力行动具有更多的西方色彩。

非暴力行动并不假定对方会克制使用暴力来对付非暴力的行动者,这项技术是在必要时用来对付暴力的。

非暴力行动不限於民主制度中的内部冲突。它被广泛运用於抵抗独裁政权、外国占领及极权政体。

非暴力行动取得胜利,不一定比使用暴力费时,在很多情形下,非暴力能在短期间内达成目标,获胜所需的时间由很多因素决定,主要是看非暴力行动者的坚强度。


author:江盖世    source:   last updated:06/07/04    visited: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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